第二期

[listen]从“天下无贼”到“一九八四”

 

故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庄子.口箧》

用一个晚上看了两部电影,一部似乎是浅薄的喜剧的《天下无贼》,另一部则似乎是深刻的悲剧的《一九八四》。然而,两者之间似乎并没有如此巨大的差别。

“天下无贼”,仅仅存在于打工仔傻根的想象之中。然而在他看来,这并不是想象,这个世界本就没有贼,别人才过分地运用了自己想象力构思出了一个到处都是贼的世界。他不相信可以与一群狼和平共处的他,怎么会在人的世界里遭到不公的待遇。这一想法,在他那里不过是本真的思考,不过是对真实世界的一种描述,并非什么遥远的理想。然而,在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来看,这就成了一个遥远的梦想。于是,为了这个梦想,本想以盗窃来教育这个“不知江湖险恶”的傻根的“贼”最后却动了善心,以自己的生命来保卫那六万块,不,确切的说,是那“天下无贼”的梦想。

为什么一对从事盗窃的情侣却要始终要保卫这个梦想的完全,甚至是把傻根“蒙在鼓里”?仅仅是因为被他的淳朴感动?或者是因为爱情的驱使?而恋人驱使的背后又是那一次跪拜佛陀的感化?而或是她肚子里即将诞生的小生命的安全所要求的“多积善德”?显然,不仅仅如此,而在于傻根的梦想对于他们同样有着震撼心灵的力量(事实上,这不是傻根的梦想,而正是他们自己的梦想)。哈耶克和布鲁诺?莱奥尼在分析自由主义精神的时候,都指出了所谓自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义,即一个人自身出于某种状况时所不愿意承担的负担,就构成了全人类所共同分享的某些自由。比如贼也不愿意被偷、强盗也不愿意被抢,因此免于被盗窃或抢劫就成为了基础性的自由,也就成为限制某些自由的合法性来源,在“天下无贼”的故事中,这一点在无意中体现了出来,即使是贼,也希望看到一个“天下无贼”的世界。

为什么恰好在这时觉醒?因为只有如傻根者才会有别人所不可能的本真想法。为什么叫“傻根”?我相信命名并非是随意的,正如那个扒手团伙的头目叫做“胡黎”(狐狸)一样,奥古斯丁告诉的是名字乃是显明“我是谁”这一重要问题的重要媒介。为什么说他“傻”?什么叫做傻?傻显然是相对聪明而言的,而聪明意味着算计,意味着能拐弯抹角而又目的明确,在于心照不宣而又主旨昭彰,在于能洞悉人性而又善于利用。那么“傻”是什么呢?傻是不明事理、是直率莽撞、是外表与内心不能分离、是不解人性。霍布斯实在的指出,现代社会的建立基础不过是“狼与狼”的状态的产物,正如影片中那些手段多端的“贼”的自称一样。而傻根,虽然能够与自然界的狼和平相处,但却根本不懂得人类社会中的“狼”,如果在卢梭看来,就是一个幸福的野蛮人了。在卢梭看来这种状态,即没有意识到与别人争斗,只是处于同情而与他人交往的野蛮人才是最为幸福的状态。于是,在一个满是霍布斯笔下的“狼”的世界里,做一个野蛮人是要被淘汰的。而教育野蛮人认识到人与人本身就是“狼与狼”的状态因而要相互提防,就是现代人的一项工作了,如果不是必须的责任的话。因此,当男主角要以自己的偷窃行为来教育傻根认识到世界的真相的时候,这其实不能说是一种不人道,而恰恰是一种人道。

但是,尽管教育“野蛮人”懂得社会比起保护他的六万块钱可能更为重要,就如同影片中所说的“其实是救他”。但男女主角们摆脱不了自己内心“天下无贼”的梦想,即使是这些以“狼”为其象征的贼其实也是有良心的,因果报应也似乎是有震慑力的。唯物主义相信世界是一团团的原子分子构成,没有上帝的末日审判,没有尘世与天堂地狱的界分;但是,绝大多数人类都无法坚定这一信仰,正如《理想国》中那个老迈的克法洛斯说的:“当一个人想到自己不久就要死的时候,就会有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害怕缠住他。关于地狱的种种传说,以及在阳世作恶,死了到阴间要受报应的故事,以前听了当作无稽之谈,现在想起来开始感到不安了——说不定这些都是真的呢!”是的,说不定这些都是真的呢!因此,那个即将做妈妈的女主角在这样一个非常的时刻会觉得是应该“为孩子积点德了”,而男主角也正是在孩子这一点上,最终被感化了。

但是,当男女主角们试图行善积德时,一个悲剧的结局就出现了。意愿和能力是两个东西。通常我们不是说不想行善,而是没有能力,这是一个工具理性和技术主导的世界,意愿与能力的分离随着这样的世界而日益分裂,或者总是有那么一些物质上的和心理上的因素阻碍我们的行善,正如影片中的献血一样。我们想去爱,却并非都有爱的能力。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已经不可能都从聪明的“狐狸”回复到“傻根”——“纯朴的根源”,这就使得“天下无贼”只能是梦想,而为了捍卫这一梦想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


人人都善良,人人都做一个傻根,是否世界就真的变得更加美好?“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是否真的“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就最终成为了一个人性的拷问。正如卢梭认为原始社会是一个幸福的黄金时代,进入社会生存之后人类就开始了堕落,人性中与生俱来的恶导致了人类世界逐渐的“礼崩乐坏”。那么,能否以某种方式抑制人性中的恶而张扬其中的善,去重新锻造一个黄金时代、一个“天下无贼”的时代?《一九八四》给了我们一个答案。

虽然在《一九八四》中并没有“贼”的出场,但我们可以相信,在一个“老大哥”无时无刻不在监督着整个社会一举一动的国家中,是没有“贼”的容身之地的。在这个国家里,连所有的儿童都被教育得充满了高度的警惕心和斗争意识,随时将自己身边的邻居、亲人乃至父母作为“敌人”揭发出来。“老大哥”注视着的这个国家,所有人都只能有高尚的念头与举动,只能有符合国家意识形态的思想与行为,无疑将成为卢梭等思想家们所设想的美好社会。然而,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体会不到任何幸福,哪怕是“野蛮人的幸福”。看起来人性中的恶都已被除去,但事实上却丢失了更多的善性,人已经不再成为人而只是国家机器上的“螺丝钉”。

人性到底应该是什么?“性善”与“性恶”的争论已经逾越千年,但是现代人都心照不宣的默会的道理是,人即使不是魔鬼,但也绝非天使。现代性的基础,经过马基雅维利和霍布斯的充分展示,乃是建立在基于人性卑陋的假设之上,是“low and base”的局面,因为一切高贵的善德已经被现代性的始作俑者们打消。正如刘小枫在《沉重的肉身》中指出的,人性的不完美是人类沉重的肉身与生俱来的重负与亏欠,不是人类自己可以设法解决的。而正基于此,人类社会也不可能完美,恶的重负始终是社会的负担,社会中所出现的恶是人类所必须承受的,除了爱,人类并没有别的力量来对抗恶。人类不能如牛虻一样,把自己的遭遇全部推脱给社会,这样只能使人们放弃自己爱的责任、漠视自己身上的罪孽,而企图以制度构建永恒地解决人类的所有问题。

“天下无贼”,是的,一个多么美好的梦想,但是,如果想要以某种制度手段去实现,那就只会走向一个“一九八四”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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