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关于散文,我是有些看法的。
如何写好散文,时下的文坛内外,凡是好“这一口”的,无不“公有公理,婆有婆道”,门门派派,热热闹闹,或认真,或笑骂,试用各种方式验证散文写作的无限无可能性。
《高级汉语大词典》里对于“散文”二字是这般解释的:1、指不讲究韵律的散体文章
2、一种文学体裁,包括杂文、随笔、游记等。这样的解释,也就是说散文的一般概念,我想大多还是认同的。而仔细琢磨,不难发现,散文刻意强调的是针对“套式”文章的解脱束缚的最大反抗形式,那就是精髓里的自由。而散文的写作意义便在于此,即更自由、更充沛、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感觉,并在有意无意间,完成某种(些)精神的显达和传承。这也恰恰是散文的最大魅力之处。
我一直以为,散亦有道,若把归不成类的文章都纳入散文,那可有点太对不起这个文体了。时下有个很不好玩的现象,那就是写散文的人越来越多,而好作品越来越少,最大的问题即在于我们在过于散漫的文字中迷失了散文的精髓意义。
我们都渴望写些“新鲜的玩意”,让大家耳目一新,便不自觉陷入“意韵”的迷宫,文字越来不越不象样。大家忙着在解构文字和模糊意蕴里寻找创新的可能。
文字的“妖魔化”(过于走火入魔)是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文学现象。有话不好好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文人自古便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传统,求奇求险的文字,历来多有佳文章妙文。但我们若把过多的才情放在文字上,无道无品,任意解构,似是而非,自然是最要不得的。更何况,世上本没有几个“文似涌泉”的天才。我自然不反对文字表达上的创新,只是不期望有些“文来疯”的率性放纵或任意涂抹。文学创新是必要的,敢于对权威挑战,也是可嘉的,但若以此便自诩、自高,自大,那文坛便只能永远乱哄哄的,陷在无序的泥潭里而难有出头之日。
散文的散,不在文字的纵容散漫。若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维,天马行空,一味凭直觉写就的文字,不能称之为“真自由”。自由的意义,在于思想凝炼时,文笔锻造后,对于思维的自如把握和裁剪,对于文字的灵活释放和拾掇,文笔的恣意散漫,难离主题评说,想象的纵横跳跃,终有神韵的牵扯。这也正是散文写作的“形散而神不散”的真意蕴。
在文学的大家庭里,如果说诗歌为母,实用文(论说文、表、)为父,小说为兄长,我更倾向把散文比作活活可爱的小妹妹,其神韵,妙就妙在俏丽丰满,美就美在曲线流畅。好的散文,有美文之称,道理也在于此。
文章自有章法,散文也不例外。以我的看法,散文写作里,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手法。
散文之骨,在巧在精。何谓散文之骨哉?文章架构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谋篇布局。很多人对架构上对此有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既然“形散”,那好象散文就不注重布局,而是信马由僵,笔随意扯。而我不以为然。一篇好的散文,必须有精巧的构思,正如女子要有好的身材一般,非常重要,否则比例失调,或是大大咧咧,便纵有最美的文字或文意,也不好判其为美文了。而要达到这个目标,便应该知道散文虽不强求文字之韵,但永不失其神态意韵。散文应该有音乐的节奏和韵律。懂得承转组合的优点,明晓文理布白的妙处,散文必然突现曲线玲珑的美丽。正如古诗,无论五言七律,词牌曲调,都讲究个承转起合,讲究个平仄韵律。现代散文虽然不如骈骊体那般浓状艳抹,但也自有一套章法。自然,美人或燕瘦或环肥,自然千姿百态,无需定势。但瘦有轻巧之韵,万不能瘦得皮包骨头,肥有丰膄之态,也不可胖得一蹋糊涂。美丽的标准,妙在适度,这自然都是读者神领意会,心照不宣的。不要或干瘪得像块挂在苗人门前风干的薰肉,或腻歪得像块将融化的劣质奶油蛋糕,都是令人倒胃口的。如今,不知从哪儿刮了一阵“断章断句”风。文章写得象扭断的麦芥,或如一碟愣不丁的腌萝卜。纵是味道再好,它充其量还是一碟腌萝卜。
散文之肉,在美在匀。这主要表面在文章内容的取舍和文字表达的简繁。如你所知,阅读的快感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文字修饰的程度。所以别忘了给语言美容,“浓装淡抹”也好,“素面朝天” 也好,关键是要懂得恰当修饰。散文表达上,我们容易描述一段,然后述情一段,而且一不小心,就张扬得没边没沿,非常令人不好意思。这正如不会化装的女子,把嘴唇涂得血红不算,还时不时吡牙咧嘴,露出一口参差不其的氟斑牙那样吓人。
说起写作语言,我偏重的是文字的“回归”而非“解构”。在我看来,现代语文已经有其成熟而理想的模式,在认真学习继承的基础上,我们当然还需要积极的创新,但应该避免头脑发热的“颠覆传统,解构文字”的无谓游戏中。这不但狂妄,而且是无知。现代文学的进步,需要循序渐进,需要小心实验,需要理性论证。毕竟,文字可不是随便乱改的。如果只是一味想当然地闹“文字”革命,要不是别有用心地喧哗取宠,那就一定是疯了。文学家可能成为疯子,但疯子永远变不成文学家。
我说的“回归”,意在汲取中华文明根系的丰富养料,重新审视传统,继续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时下,无论诗歌散文,还是小说杂记,都流行“口语化”与“随意化”。这正如一个不施粉黛的美女,别有一番清丽率性之美。这个美的前提是你的文章必须是个美人胚子,否则,就更加惨不忍睹。想想一个巨丑巨肥的老女人,赤裸裸地站在你面前,你是什么感受?
所以,这样的文字,若非高手,是很难驾驭的。而文字如美女,素面有素面的特色,艳丽有艳丽的夺目之美。我是偏重后者的。在写作过程中,我很喜欢文字的反复把玩与锤炼,特别喜欢大量排比、对仗的运用。这一点,我是深受中国古文的影响。而且就我了解,世界上唯有汉字,才备这样精妙的特点。所以,我总是刻意为之,因为,我想提醒自己,我正在用一种有两千年历史的古文字写作。
散文之神,在气在韵。也就是说,文章要有“行气”,要有“神韵”,正如女子的“气质”一般,妙处在于感觉,在于顿悟,在于“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或清新或淡泊或浓烈或挚热,嘻笑怒骂也好,热嘲冷讽也好,这股或“荡然”或“飘逸”或“灵秀”或“端庄”之气,妙就妙在不可言说。然而,对时下泛滥的“意识流”写法,我很不以为然。这种流派,这种写法,本没有错。但对时下国内这一派的盲目效仿,我以为只是掩盖思维混乱的结果。不懂“意识流”的内涵意义,就乱谈意识流,就乱谈创新,就乱搞文字试验,非常可笑,非常幼稚,真是要不得的。
在此,我只是谈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并非刻意嘲讽。无论如何,在散文这片园地里,凡是对文字有敬畏之心,正在认认真真写作的人,无论大小高低黑白美丑胖瘦,我都要致以崇高的敬意。因为正是有着他们的努力,才有了这样一个多彩多姿的散文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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