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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边检人员为何喜欢讹诈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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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 08: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南边检人员为何喜欢讹诈中国人?





中国人去越南,几乎都有被越南口岸边检人员讹诈钱财的经历,无论你是按照越南国家规定备齐了去越南的所有证件,还是没有可有可无的卫生检验检疫许可证,只要你是中国人,一旦出入越南边检口岸,越南边检人员少则收你三五元人民币,多则讹你数百元。经常出入越南的中国人,想必一定颇有感触。

笔者因公务,经常要去越南,每次出入越南的边检口岸,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越南的边检口岸除了通关设施远远落后于中国外,那就是越南边检人员明目张胆的索要费用,如果不给,就扣住护照和你磨时间,最后只好和其讨价还价,尽量争取少给一点费用,然后走人完事。

最近两次通过越南的边检口岸,笔者进行仔细观察,发觉越南边检人员并不是向每一个出入越南的人都索要钱财,索要钱财的对象都是中国人,索要的理由不外乎是没有“卫生检验检疫许可证”,或者出入关手续填写不合格等等。对于持其它国家和地区护照的人员则一律放行。

于是,笔者很是纳闷,为什么越南人只向中国人索要钱财?笔者与经常出入越南的人员进行交流,也与一些越南朋友谈及此事,逐渐解开了这个谜团。越南人向中国人索要钱财,有其越南的因素,但与国人的习惯以及外交弱势有很大关系。

越南被法国殖民近100年,承接了欧洲人赠与和收取小费的习惯,越南社会收取和索要小费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南人把索要小费当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事。凡是在越南办过事的人都清楚,如果不向政府有关具体经办人员给予“少许银两”,其办事效率一定大打折扣。

越南公务人员的收入很低,政府对于公务人员索取小费的行为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策略,造成越南政府的堕落,腐败盛行的局面。但是越南官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越南普通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官员们是不能索取好处费的,官员们秉持了“宰大鳄”和“宰外来人员”的规矩。越南普通百姓反而认可了官员们的行为,这倒是一个很奇特的怪状。

外国人也有给小费的习惯,但是越南人为什么把索要小费的对象锁定为中国人呢?外国人认为边检属于政府公务性行为,不是商业服务行为,如果索要小费,就是受贿。于是,越南边检人员向其他国家人员索要小费时,往往会据理力争,搞得越南边检人员甚为尴尬,钱要不到,还碰一鼻子灰。同时西方国家,还会把这些行为上升为外交行为,对越南进行外交谴责和抗议,并向越南有关部门发出外交照会。

越南政府是一个财政弱势政府,政府的运营经费还要来源于世界各国的援助支持。西方国家在给予越南财政援助时,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度是一个关键指标。于是,越南政府害怕西方国家的指责,并截断其援助,对其它国家人员就不敢在其出入边境时给予刁难。所以,在越南边检口岸,基本上看不到越南边检人员讹诈其它国家人员的现象。

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就是息事宁人,面对越南边检人员提出的非分要求,只要不是太过分,在能够接受的范围,一般都会采取花钱买个省心,爽快的给予“少许银两”,还落得个省事。越南人抓住中国人这一心理,往往也不会索要太多。如果是旅游团人数众多,还会给予折扣价,每人收取三两元,最多也不超过五元人民币。如果是个人通关,最多也就是10元人民币。如果遇到软柿子,越南人就趁机狠狠的敲诈一笔。别看数量小,以凭祥和东兴口岸为例,每天出入越南的中国人高达数万,其小费收入就相当可观。

中国人主动向越南人行贿的行为,助长了越南人向中国人索要小费的气焰。由于越南边检口岸电子化处理通关水平不高,大多还是靠人工处理,由于人流量较大,为了尽快获得出入关,一部分中国人主动在护照里面夹10元或者20元人民币,越南边检人员一看到护照里面夹带有小费的,就心领神会先行放行。长此以往,越南人觉得中国人很会投机,就抓住中国人的投机心理,把不合理索要小费的行为,干脆就直接索要或讹诈。

中国驻外使领馆,近年来对于中国人在国外遇到困难,给予了一定的帮助。但是在保护中国公民和海外华人的权益上,做得远远不够。按理说,越南边检口岸公然刁难中国公民的行为,向中国公民索要钱财是绝不允许的,但是中国政府一直坚持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做法,把自己置身事外的同时,也让越南人讹诈中国公民有恃无恐。如果中国把对越南的援助与越南政府的清廉,以及对中国人友好程度进行挂钩,就是给几个胆子,越南人也不敢伸手向中国公民索要财物。

我们没有必要向越南表现出强势,但我们应该在一个对等公平的平台上和越南进行交涉。越南人讹诈中国公民,与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和生活习俗有关。但是,作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担负起了纠正国人陋习的义务,是否担负起了敢于保护中国公民的重责?国人进行检讨的同时,政府更应该好好反思。

别人讹诈我们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讹诈我们习以为常,并且不发出自己的声音!
发表于 2009-4-4 2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
 楼主| 发表于 2009-4-5 12: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周款款于2009-04-04 23:29发表的:
写的好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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