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估计很多人看到这个标题就该砸偶了,这明显是助长社会不良风气嘛!不过您别急着扔砖头,听偶讲件事情!
话说在前不久的广东某地,一小偷刚刚偷了辆自行车准备逃跑,不料被失主发现,于是两人展开了一场追逐赛。这个失主挺聪明,打了个摩的去追,很快追到小偷前面准备封堵,小偷慌不择路,撞到一辆大货车上,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了一大把米,撞成个严重骨折,医疗费花了9万多。本来这属于一件打落门牙自己吞的事情,谁知小偷觉得心理不平衡,将失主和货车司机告上法庭,说自己的受伤与他二人有关,要求共同承担医疗费,法院也奇怪,作出的一审判决居然是医疗费三人共担,小偷,司机,失主各承担55%,35%,10%,追小偷给自己追出一大笔赔偿费,失主当然认为不公平,于是就再次上诉,而且此事件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法院经慎重考虑后作出终审判决,失主的那份责任由小偷自己承担,其余不变。
虽然此案件最终的判罚总算才没出现追小偷反被小偷讹诈的搞笑结果,但是中间的过程却给失主带来了很大的精神负担,严重干扰了失主的正常生活,这些损失远远高于一辆自行车本身的价格,早知有如此结果,还不如当初不去追。而且此次事件带给我们这些旁观者什么想法呢?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我们还做不做?做了我们会得到什么结果?且不说得到什么感谢,表彰了,搞不好把自己给陷里面,这回是小偷受伤,万一要是撞死了,那我们不就算是间接杀人犯了,大好的青春在监狱里度过,这样的好事,不做也罢。小偷偷东西,让他偷去吧,就当去财免灾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