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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空山泠雨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当歌迷们跟着赵薇唱这首《兰花草》,可能想不到它的原词作者会是现代历史上大名鼎鼎的人物——胡适。
胡适写下这首原题为《希望》的诗,是在1921年。那年夏天他到西山去,友人熊秉三夫妇送给他一盆兰花草,他欢欢喜喜地带回家,读书写作之余精心照看,但直到秋天,也没有开出花来。于是就写了这首小诗。
胡适是中国现代史上叱咤风云的大人物,但他的作品真正为大众所熟知的并不多,这首《兰花草》可能是流传最广的一个。它清新、质朴、深情,对生命的期待与珍惜跃然纸上,而且琅琅上口。但每哼起这支歌,在那优美的旋律中,我眼前浮现的不是兰花草,而是胡适匆促而执着的身影。当年胡适学成归来,也带着一株“兰花草”——自由主义,他千里迢迢不辞辛苦把它带回来,种到中国的土地上,小心地呵护,殷切地期待它开出花来——何止是“一日望三回”啊!我想,正因为胡适有这种焦急的心情,当他看见这株迟迟不开的兰花,才一下子触景生情,萌发诗兴。给它取命为《希望》,也许是希望自由主义思想早日开遍中国吧。如今斯人已去,歌声在耳,想想胡适这株风雨飘摇近百年的“兰花草”,竟抹不去丝丝的惆怅。
胡适另一首为人称道的诗是《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有人说这首诗写的是朋友之情,我不太相信,因为用“蝶”比喻两个大男人,未免过于唐突。我觉得这是胡适对自己爱情生活的一声叹息。胡适十几岁时就与江冬秀订了婚,但到美国之后,邂逅了才情超逸的韦莲司并为之倾倒,两人的半世情缘从此启幕,现在已不是秘密了。这首诗写于1916年,正是胡适回国的前夕,这首《蝴蝶》其实是一曲中西合璧的现代“梁祝”。本来“双双飞上天”翩翩翻飞的两只蝴蝶,因胡适母亲催胡适回家成亲,不得不“忽飞还”一个,剩下韦莲司一个人孤苦伶仃,望穿秋水,也真“怪可怜”——韦莲司一生未嫁。
胡适的诗,明白如话,甚至老实得有些笨拙,但总能给人点点感动,缕缕回味,我想,这应该是真诚的力量。胡适的诗有点像《诗经》,都是有感而发,看上去平淡,其实是有深厚的生活背景的。有人谓胡适的诗只有史的价值,我不能同意。胡适的不少诗歌,今天读起来,也还不失其韵味。这首《一颗星儿》也是我喜欢的:
我喜欢你这颗顶大的星儿。
可惜我叫不出你的名字。
平日月明时,月光遮尽了满天星,总不能遮住你。
今日风雨后,闷沉沉的天气,
遍天边,寻不见一点半点光明,
回转头来,
只有你在那杨柳高头依旧亮晶晶地。
当我读到最后一句“只有你在那杨柳高头依旧亮晶晶地”,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欣喜,心情一下子澄明起来。这首诗令人想起辛弃疾“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名句,但说实话,两者相较,我更喜欢胡适这“一颗星儿”。还有这首《老鸦》:
一
我大清早起,
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
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
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二
天寒风紧,无枝可栖。
我整日里飞去飞回,整日里又寒又饥。──
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
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
这首诗颇能体现胡适的性格:追求独立,但追求的姿态却又是平易的。这只“老鸦”虽然有不满,有报怨,但不像郭沫若的“天狗”那样张狂。
胡适也有“金刚怒目”的时候,这时他也是很坦白的,像一个不会设防的小孩,如《双十节的鬼歌》,竟有这样的句子:
大家合起来,赶掉这群狼,推翻这鸟政府;
起一个新革命,造一个好政府!
这不是好诗。这样明目张胆的要“推翻”政府,即使峻急如鲁迅,也不明说的。从中可见胡适的天真。
胡适的诗,无论从艺术质量上还是思想深度上,自然都不是很高,但他有一个可贵的品质:诚实。他不故弄玄虚,也不无病呻吟,实实在在做人,明明白白说话,让人觉得非常放心。我近两年很少读当代诗,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不放心。有时读一首诗,开始读不懂,以为自己水平太低,就下功夫琢磨,琢磨了半天,懂了,却又觉得太简单,但作者为了让它像首“先锋诗”,偏要遮遮掩掩,藏头露尾。读诗也像买东西——这比喻可能要招致一些人反感——付出那么多却只收获一点点,未免有上当之感。胡适不是一个诗人,其成就也不在诗歌上,但他给中国新诗开的这个头,我以为还是好的,就像《诗经》之于中国古典诗。
胡适还写过一首《梦与诗》,其中有这么几句:“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你不能做我的诗,正如我不能做你的梦。”这几句也被谱典传唱。一个现代诗人,有两首诗能流传坊间,应当说已是比较幸运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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