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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原公安厅长丁鑫发落马引起免职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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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 13: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丁鑫发落马后 江西公安免职风暴

  这位前任公安厅长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江西政法系统3名厅级、10名处级干部先后被免职

  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刚刚掠过江西政法系统。

  风暴中心集中在公安部门。随着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丁鑫发的落马(本报曾作详细报道),一批被认为与丁来往密切的江西政法系统要害部门(多集中在公安部门)的负责人纷纷免职,其中个别已进入司法程序。

  他们包括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被免职的时间均发生在丁鑫被中纪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的时间里,即2004年11月、12月间。

  眼下,正在进行中的江西政法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丁鑫发”的名字常被引用。围绕他违法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也在持久展开。

  然而风暴似乎没有因此结束。此间一些政法人士说,他们正在观望下一场风暴的来临。

  骤降免职风暴

  虽然早有预想,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江西省公安厅一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7月2日,丁鑫发在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被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布“立案审查”,直接带往北京。12月,丁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据2004年12月7日《江西日报》报道:丁鑫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查处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丁某某、其妻章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打击报复举报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认为,丁鑫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枉法,干预案件查处,收受贿赂;为儿子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坊间则一直流传着中央有关领导对丁案的批示:“丁鑫发同志做得太过分了。”

  “丁出事后,大家就都在猜测,还会有谁谁谁可能牵涉进去。毕竟他在公安厅长的位置上坐了近10年,势力笼罩太大了,下面的人难以独善其身。”江西省公安厅一名人士说。

  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这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11月,在江西省公安厅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安季宣布,因涉及丁鑫发案件,免去厅机关6名处级干部的职务。

  这6人分别是装备财务处处长、禁毒处处长、宣传处处长、两化办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和一名副总队长。

  几乎同一时间,江西省检察院在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上,以几乎同样的理由免去4名处长的职务,包括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反贪局局长和控申检察处处长。

  这个大动作被普遍认为是“方便调查办案需要”。“绝大多数案件是调查清楚了,再去免他的职,但这次是先免职再说,一是说明此人可能有问题,二也表明案情复杂,调查存在困难。”

  实际上,自从丁鑫发被立案审查以来,办案人员就频频出现在公安厅和检察院,很多人被召去“谈话”,“紧张神秘的气息让大家感到都很压抑”。

  这种持续已久的气氛,在这10名处级干部被宣布免职时达到极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两个单位的许多人士不约而同地用这两个词来形容。

  此时,一种说法在江西政法系统悄悄流传:上级纪检部门掌握了53人的涉案大名单,大多是省公安厅人员,其余是省检察院和地市公安局人员。

  据省公安厅权威人士透露,丁鑫发案发后,这个厅纪委一直在全力以赴协助中纪委和省纪委工作,另外还从厅其他部门和地市公安局纪委抽调人员,分成几个组,对本厅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至今仍未结束。

  12月底,一个惊人消息再次传出: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省政法委一名正厅级副书记、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被免去职务。至于为何免职,虽然省委的有关文件上没有说明,但外界舆论普遍把他们和丁鑫发联系在一起。

  省政法委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这两批干部的免职只是一种组织措施,不是最终处理结果,可能要等到丁鑫发案件完全查清后再作了断。究竟最后怎么处理,这名官员不作乐观估计。

  “事情没有结束,风暴还会来临。”政法界多名采访对象如是说。

  他们都是丁鑫发的人?

  1个多月的时间,十多名厅级、处级干部被免职,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1个多月的时间里,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先后被免职,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有关部门至今尚未通报具体免职原因,但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丁鑫发的长子丁少华和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在赣州经营过一家豪华酒店——中顺国际会所。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分局长回忆,酒店开张那天,他刚好在赣州办案,被相识的张良琛请去吃饭,发现时任赣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也来捧场。刘刚正是此次被免职的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据2004年11月27日《羊城晚报》披露,这个中顺国际会所是丁鑫发助其亲家以港商的名义,仅用数十万元买下价值数百万元的位于市中心的市体育场改建而成的。“会所吃喝嫖赌一应俱全,违法赚取巨额利润”。

  这名分局长说,那个时候,中顺国际会所桑拿部的规模可谓全省最大、最豪华,并有色情服务藏身其中,为此酒店还辟有一条秘密通道。“显然,中顺国际会所离不开当地公安的背后支撑”。

  这次被免职的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荣某,恰好是刘刚在赣州的前任、赣州行署公安处处长,后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与丁鑫发搭档共事,记者听到对他的评价是“谦逊务实”。

  相比之下,一同免职的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和丁鑫发的关系则比较明晰:据说丁在武警江西总队任职时,马做过他的秘书;丁到省公安厅后,把马也带来了。在丁离任前的最后一次班子成员调整中,马被擢升为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分管干部人事工作。

  丁鑫发用人喜欢用老部下,特别是自己圈子里的人。此次免职的处级干部中,许多就是丁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和武警江西总队总队长时的贴身部下。丁升任省检察长后,也从省公安厅带了一批人去,担任重要部门负责人。比如免职的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就曾做过丁的秘书。

  从这些免职干部所在的部门看,不难看出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人事”和“钱财”都被丁鑫发牢牢掌控,而交警总队、反贪局、控申检察处等要害部门也在丁的势力垄断范围之内,当地政法界不少人士把这种势力笼罩称为“丁家王朝”。

  目前,这些免职人员的岗位部分已被新人替代。从身居要位突然变为普通工作人员,很多人可能感觉脸上无光,自此很少公开露面。而被宣布免去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职务的韩永明,则在丁鑫发带往北京接受审查后,很快也被带走,再也没有出现在办公室。记者得到的消息是,韩已被移送司法机关。

  韩永明进入省公安厅以前,在武警江西总队服役,据说也担任过装备处处长。装备处被外界认为是一个“很有油水”的处,不过韩给人的感觉非常低调,衣着朴素,“工人打扮,根本就不像个处级干部”。

  但有消息称,办案人员从他远在鄱阳县的岳父家地下,挖出了一捆已经发霉的纸币,有人说是60多万,有人说多达300多万。

  关于其他免职人员则说法多多,大致包括向丁鑫发行贿、挪用公款供丁使用、私建小金库等等。

  “丁家王朝”的建立和瓦解

  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

  丁鑫发事发5个月后,其妻子章某也被中纪委带走接受审查。她是在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的位置上退休的。加上去年5月丁的儿子和亲家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以及此次多名政法干部的免职,有人称,“丁氏家族”和“丁家王朝”终于土崩瓦解。

  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江西省公安厅多名人士如是说。

  一名资深记者则说,他下到各地采访,和当地官员聊天时,经常听到对方发牢骚:“丁鑫发又要安排人了。”

  丁的老家南昌县广福乡,许多年轻人没考上大学,最大的想法就是能当兵,提干,再当警察。事实上,南昌市公安局很多民警就是广福人,据知情人透露,他们大多得到了丁鑫发的“照顾”。

  在江西政法界,丁提携亲友、结党营私、打击异己的做法广遭诟病。有人说,省公安厅绝大多数的处级干部和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丁鑫发都要牢牢掌控其任命权。

  记者在南昌采访期间,公安厅一副厅长拍桌子的事屡屡被提及。因为在丁主张推行的干部公开选拔活动中,这名副厅长居然不是评委,而担任主考官的则是丁鑫发本人。据传,丁和他不和。

  权力圈子化监督难题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指出,在权力严重圈子化的单位,很多人身不由己,越陷越深,互相织就一张庞大而牢固的群体性保护网

  丁在公安厅主政近10年,是当时江西各厅局长中连任时间最长的,有人认为,这为他扩充势力、垄断干部任免大权提供了温床,但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王明美称,关键不在此,而在于现有干部任免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体制的不到位。

  “按理说,任免干部应遵循严格的组织程序,但关键流程都被一把手掌控,工作人员都听他的,最终在党委会上又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还是一把手说了算。而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性,很少有人乐意得罪一把手。干部的使用,结果还主要靠一把手个人的道德和职业素养,所谓组织考核根本就难达到应有之效。”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指出,一旦进入权力圈子,很多人想到的也不是感谢组织,而是感谢提携自己的关键领导,好像培养他的不是党组织,而是领导个人,逢年过节,不送些钱似乎就过意不去,而要继续往上爬,就得送更多的钱。在权力严重圈子化的单位,很多人身不由己,越陷越深,互相织就一张庞大而牢固的群体性保护网。

  “用人监督机制也不可谓不完善,党内有纪检,党外有人大,还有司法监督等等,但都有各自的致命缺陷,”王明美指出,“纪检和司法监督都是事后监督,带有明显的滞后性,而人大监督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2000年6月,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厅局长的投票选举中,丁鑫发意外落选,票数居然未过半。但丁仍以厅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工作。经过一番运作,他在下一次的选举中高票当选。

  “人大监督的信息显然不够完善,但我认为,人大不能独立任命官员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王明美说。

  几名当年的人大常委告诉记者,“尽管丁鑫发不好的名声早有耳闻,但在第二次投票前,有关部门一一做工作,再说他还是厅党组书记,所以最后还是投了他的票”。

  丁鑫发主政省检察院后,主抓了一批叫响全国的大案,开始让外界注意到检察权的力量。正是在此任上,丁鑫发阻扰了“白冰案”的侦查,并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丁鑫发的落马,也引出了体制上“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紧迫话题。“现在检察院的监督,是一种监督者对被监督者的单向监督,而作为检察长,接受外界监督的空间更显局促。

  今年1月26日举行的江西省人代会上,省检察院代检察长孙谦在该院工作报告中提到,已经加强了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指实行上级检察院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诫勉谈话”制度,以及上级检察院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制度。

  但这种内部的、非体制上的监督,效果究竟怎样,尚需实践证明。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

  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刘某

  9正处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处处长

  禁毒处处长

  宣传处处长

  两化办主任

  交警总队总队长

  江西省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

  计财装备处处长

  反贪局局长

  控申检察处处长

  1副处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一名副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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