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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院系与专业介绍 湖南大学的建筑学专业是国内最早创立的建筑学专业之一。 1929 年,著名建筑学家刘敦桢在湖南大学土木系中创办建筑组。 1934 年,著名建筑教育家柳士英来湖南大学主持建筑学专业。柳士英在兼任土木系主任的同时坚持建筑学专业教育。
1953 年全国院系调整,湖南大学合并了中南地区各院校的土木、建筑方面的学科专业,改名“中南土木建筑学院”,下设营建系。柳士英担任中南土木建筑学院院长。 1960 年设立五年制建筑学专业。 1962 年柳士英先生开始招收建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是国务院授权的国内第一批建筑学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
经过了近 80 年的历史,发展成一个学科、机构齐全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学院。目前湖南大学建筑学院下辖建筑学、城市规划、环境艺术、景观学四个系,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学为五年制,环境艺术为四年制。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四个硕士点,并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点。
景观学本科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景观规划设计理论素养,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了解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从事景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并具有国土与区域景观规划、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场地规划与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游憩与旅游规划设计等工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大多采用小班教学为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重在景观规划设计的实践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突出实践性、综合性与整体性能力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