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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消费者\"维权\"不成 惨遭\"百事可乐\"强奸
2003年国庆节,我爱人与我女儿来到长沙沃尔玛超市,在百事可乐长沙分公司举行的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两瓶广州百事公司9月份生产的2L装\"百事可乐\"饮料,回家吃晚饭时喝了其中一瓶,当晚曾出现了腹部不适和轻微腹泻症状,当时我们认为是在市场上购买的凉菜不洁而引起的,便服了几片\"香连片\",至第二天上午才得到缓解。2004年1月15日当拿出另一瓶来招待从北京读书放寒假回长的侄女时,却发现这瓶根本未开封并离保质到期还差8个月的\"百事可乐\"饮料瓶内竟漂浮着一大块令人看了作呕的霉斑。顿时令大家味口全无,我也感到十分尴尬。对此,我想百事公司作为一家大公司,理应值得信赖,便于1月17日首先向百事方面进行了投诉,但其结果令人非常失望,不得不于3月转向湖南省质检局和媒体投诉。 百事可乐公司在国内处理消费者维权的一贯做法,正如3月15日百事长沙分公司区域市场主任王攀在接受湖南经广记者采访时所表示的一样:除了赔偿货物外的其他补偿和道歉方式百事公司同样不会接受。这也在多起消费者投诉百事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处理中得到充分验证。早在2002年9月29日新华网湖南频道曾以<<杂质漂浮瓶中\"百事可乐\"百氏难乐>>报道了长沙市的郭先生为准备过生日而购买的7月份生产的2L装\"百事可乐\"内竟发现其中有浮着一层薄薄的棉絮状物质,厂家面对郭先生的投诉很久也无人出面负责,他只好转而求助媒体。面对记者,广州百事长沙分公司经理竟说这种棉絮状物质是无害的,并称每个企业都不能保证自已的产品百分之百合格。对于不合格产品只同意用产品作为补偿。对于百事如此霸道做法,遭到消费者的质疑屡见报端,长春<巷报>2004年7月9日<<百事美年达内有黑物 消费者质疑赔偿标准>>、2004年8月16日北京晨报<<刚买的百事可乐发霉 厂家答复一瓶换一瓶>>,明明你百事自已的产品不合格,为何非得逼迫消费者接受你的产品作为补偿呢?这岂不是在\"强奸\"消费者吗?!对比从网上查找到的百事公司在国外处理相应事件的手法,深感到百事公司在国内国外采用的是双层标准,如作为经典公关教案的<<百事可乐的\"针头事件\">>所介绍:威廉斯太太从超市购买了两筒\"百事可乐\"给孩子,回家后,喝完一筒,觉得味道不错,无意中将罐筒倒扣于桌上,竟然有一枚针头被倒了出来,威廉斯太太大惊失色,立即向新闻界捅出此事。百事公司一得到\"针头事件\"消息,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通过新闻界向威廉斯太太道歉,并请她讲述事件经过,感谢她对百事可乐的信任,感谢她给百事可乐把了质量关,给予威廉斯太太一笔可观奖金以示安慰。还通过媒介向广大消费者宣布:谁若在百事可乐中再发现类似问题,必有重奖。同一公司、同一产品,只是国界不同竟反差如此巨大,这完全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不到位,使得不法之徒仍有机可乘。若像美国判罚其烟草公司巨额赔偿案,我相信百事公司定会尊重中国消费者的权益。
我就\"霉斑可乐\"向百事讨说法的维权行动至今已一年了,此事虽经众多媒体(湖南电台经济频道.红网.湖南教育电视台.当代商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质量报.法制日报.新快报)的参入,百事方面仍毫无一点诚意,采取能蒙就蒙,能骗就骗的手法,态度十分可恶,正如我给广州百事老总的传真所指出的\"百事可乐\"真应改名为\"可恶\"了。他们一面造谣中伤消费者,散布什么是消费者自己开了瓶而造成长霉斑的、消费者拒绝送检、背后有黑手等等谎言,时至今日还不肯就此向消费者书面道歉,对消费者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只同意用其产品作为补偿来\"强奸\"消费者。另一方面却大肆公关,使得有关部门竟同意百事方面要求,要消费者将问题可乐交给百事自已回去检测。其检测结果会公正吗?连消费者愿意自费委托检测,以查清霉菌菌种及对人体的影响,但遗憾的是也遭到另一家检测中心的拒绝。如此下去又将依靠谁来保证社会公众的安全呢?不得不令人万分担忧,而面对\"百事可乐\"的是广大青少年消费群体,特别是农村中缺乏有关常识的消费者。
从媒体记者到百事长沙分公司采访后所报道的情况看,完全能证实百事饮料长霉现象并非个别现象。2004年3月15日记者就我的投诉采访广州百事长沙分公司区域市场主任时,其对记者解释说:在碳酸饮料中,这种现象不是很普遍,但也不是个别现象。并称:我现在就可以到仓库拿一瓶,里面就有这种霉菌。据我所了解的前有2002年9月29日新华网湖南频道<<杂质漂浮瓶中\"百事可乐\"百氏难乐>>的报道,近有2004年8月16日北京晨报<<刚买的百事可乐发霉 厂家答复一瓶换一瓶>>报道的丰台区卢沟桥的夏女士购买的6月份出厂的\"百事可乐\"液面上竟漂浮着呈灰白色、足有几毫米厚的发霉物质。通过查找有关文献得知在生产过程中能影响碳酸饮料质量的环节有:因水处理工序的控制问题造成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因制冷充气工序及包装材料密封性等问题造成CO2气容量不达标而失去抑菌作用,因饮料瓶及盖的清洗消毒和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不严等等均可出现霉变。往往出现问题后百事总是将责任推给他人,难道百事的产品质量真那么过硬吗?否!广州市民欧阳绍新诉\"百事可乐\"饮料异物案中的未开启的玻璃饮料瓶中竟有一支折叠的塑料吸管,南昌百事\"双层标签\"涉嫌使用回收瓶,2004年3月11日大连日报报道<<家乐福超市购买的百事可乐喝出了胶皮手套>>,2004年7月9日巷报<<百事美年达内有黑物 消费者质疑赔偿标准>>,国家质检总局检测四川百事1.25L七喜汽水不达标事件频频曝光,这些充分暴露出百事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存在着重大缺陷。更不可理解的是在百事饮料所用的聚酯包装瓶上标明的产品保质期为一年,可四川百事有关人士曾向记者透露,该包装在180天后气体都可能会出现一些轻微的泄漏。既然如此,这就表明半年后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作为其中一个保质因素的CO2就可能达不到标准,为何百事明明知道又要如此标注呢?这也可能正是百事在处理投诉时对付消费者的秘密武器,所以他们采取拖延手法,等待泄漏来推卸责任,这次我就感受到了。在此次维权过程中,百事总要将责任推给消费者和商家,一是说消费者自己开了封,可凡见过这瓶霉斑可乐的人均不认同,连省质检局相关人士也向记者否认了此种说法。而在我投诉时根本就不存在漏气现象,这一点在1月18日百事派人来我家就检查过。推给商家又遭沃尔玛的回绝,明明是百事自己送货,百事促销人员自己上柜,质量与我何关。面对记者,百事再次将责任推回消费者,又多了一个未冷藏保存之说,可记者怎么也在其包装上找不到要特殊保存的标识。百事的相关产品至今仍摆在商场货架上敞开销售,可见百事毫无一点诚信,明明是自己产品有缺陷,为何要嫁祸于人。湖南农大食品科技学院周传云副教授3月18日就霉斑可乐接受记者采访时,通过对碳酸饮料生产工艺和流通过程分柝,他认为:生产过程消毒不严可能性大。他强调:作为厂家不管是饮料有问题还是包装问题,都负有不推卸的责任。对于后一点看法也得到了省质检局的认同。 百事作为一家国际大公司开出的国际玩笑也不小,2004年8月24日中国质量报<<促销与品牌>>报道中披露:百事可乐在菲律宾举行的一次促销活动竟引发社会事件,百事称只要在其瓶盖上发现XX标志,就可以获奖4万元,结果,由于工作失误,竟发现有80万个瓶盖上有获奖标志,等于百事公司要为本次活动付出320亿元!但是,消费者已经不允许你道歉了,他们上街,砸毁百事公司总部、殴打工作人员,闹得菲律宾沸沸扬扬,使百事公司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看后,你的感想怎样? 在我的维权过程中,深感到在强势的跨国公司面前,消费者的弱势被动地位。百事公司竟能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省质检局的协调,根本谈不上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一次对\"苏丹红\"的围剿,突现了我国正在加强对境外投资商的产品质量监管,但同时又从亨氏产品召回方式中显现出我们法规的缺陷。我希望尽快健立健全相关法规,不管何种企业出现问题,决不姑息,应一查到底,以保证全社会的公共安全。 江同源 jty1298@yahoo.com.cn 200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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