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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民的名义呐喊——小鹰眼中的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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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4: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公民的名义呐喊

     岁末年初,旧貌换新颜。
     将身心的疲惫与城市的喧嚣暂且搁置脑后,对2010年发生的事情做一番细致的回味和梳理。蓦然发现,总有一些人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些事让我们难以释怀;也总有一些按键让我们深刻反思。这种难以描述,疏于表达的情感,是兴奋、感动,还是苦涩、心酸,都无从知道。
     回望过去的2010年,正是那些波澜四起的公共事件和命运沉浮的各色人物,以及反映出的时代特征,在为历史珍藏年度记忆的同时,也刻画出了这个国家跌宕起伏的现状。
     从铺设私权保护之轨的《侵权责任法》到极力拓宽权利救济之路的《国家赔偿法》,从大刀阔斧削减两成死刑罪名的《刑法》第八修正案到转变拆迁理念的“新拆迁条理”。这一年,我们看到了公民权利保证在立法层面的进步。
     当然,人民的权利并不是法律的一纸空文,更需要生活中真实的安全和秩序的保证。从各地风生水起的“扫黄浪潮”让北京拥有神秘背景的“天上人间”从人间蒸发,到重庆“扫黑风暴”启动司法审判程序将黑社会最大的“保护伞”文强送上断头台。这一年,我们看到了公共权力保护民权的担当,也看到了公共权力自我涤荡的勇气。
     然而,权利并不总是展现其优良的一面,阳光下运行的权利也终究无法摆脱身后的阴影。同样是这一年,从不断涌现出水面的官员腐败,到布衣赵作海蒙受十一年光阴冤假错案的苦痛,再到宜黄强拆所引燃的自焚惨案。这些悲剧都告诉我们:权力一旦失去了缰绳,就会被渎职者、腐败者所亵玩,就必然成为这个社会最大的危险,成为人民权利最大的敌人。
    这一年,从“问题疫苗”到“小龙虾”事件,从毒豇豆到地沟油,从王家岭矿难到紫金矿业铜酸水渗漏、大连码头油品爆炸等频发不止的环境污染灾难,直到最后58条生命陨落的上海高楼大火……这些令人悲伤,梦魇一样的图景,就那样鲜血淋淋、活生生地摆在我们面前。或许这是转型期的中国无法躲避的剧痛,然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该如何痛定思痛,透过灾难的表象去探寻并解决其背后的法制缺失、监管不力、道德沦丧等一系列深层次原因。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十二五规划时期,我们不再一味苛求经济的快速增长,如何将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才是时下中国的重中之重。
    历史是由取得胜利的当权者书写的,但更伟大的创作者是人民。这一年,网络再次成为公民向社会不公平一面挑战的阵地。从油价上涨引发的全民激辩,到“我爸是李刚”被民众鞭笞驱赶,再到浙江乐清的村长事件沸沸扬扬,我们看到了人民试图参与公共政策,制约公共权力的意识觉醒,看到了坚守社会责任的公共媒体和富于民主意识的公民群体,为修复这个时代的法治盲区和道德漏洞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尽管相对于公共权力的巨大,公民权利还是如此的势单力薄。
    2010年,我们目睹了法治的进步和力量,也品尝到了法治的焦虑和无奈。这一年,我们因社会的进步而欣喜不已,同时又因为一系列惨烈的灾难而伤痛欲绝。这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没有任何力量足以将所有人凝聚,但这同时又是一个信仰泛滥的年代,我们每一个人都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心存哪怕一丝微弱的希冀,对未来美丽的憧憬。然而,在追寻公平和正义,权利和自由的道路上,除了法治,没有别的选择。
    站在2011年的门槛上,用我涉世未深的双眼审视过去的2010年,纵然有太多不幸,纵然有太多失望,但是希望却从未离我们远去。以史为镜,只为更遥远的征程——

事件一  食品安全堪忧,谁为我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事件回放:
    2010年,中国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从年初的海南毒豇豆农药残留,到后来的地沟油让人们谈油色变;从国产奶粉的激素导致性早熟,到火锅锅底添加一滴香等化学试剂。过去一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出现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给我们的健康敲响了警钟。
事件评点:
    “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心里都没数。” 这句貌似夸张的调侃,在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面前,透露出的是公众的无奈。过去的2010年,公众通过食品普及了化学知识,人们在食品中认识了水胺硫磷、反式脂肪酸、一滴香等无数化学专有名词。然而伴随着化学知识的普及,公众对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丧失了信心,一同丧失的还有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信任。
    在诸多食品安全事件面前,卫生检疫部门毫无疑问应该站在公众一方,然而由于背后不为人知的利益链条,本应该为民说话的监管部门却自觉不自觉地倒向了无良的商家。如同金浩茶油被查出含有致癌物质之后,作为监管部门的湖南省质监局不是迅速查封有害商品,而是刻意不向媒体和公众公开问题产品。监管者的这一尴尬,在众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都或多或少出现过。这于监管者是尴尬,于生产者,则可看作是某种纵容,而于公众,则是无助、无力与无奈。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在无良的商家面前一文不值,但监管部门的助纣为虐却让公众愤慨不已。如果连政府,连法律都不能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那么还有什么能够为我们的健康保驾护航?中国的强国梦恐怕会先期断送在我们自己制造的食品中。

事件二  官员腐败落马,我们需要怎样的反腐机制
事件回放:
    2010年,是诸多政府高官集体落马的一年,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犯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天津市委原常委、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皮黔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及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在这份名单的末尾,我们还要加上一个大大的省略号……
事件评点:
      随着政府高官一个接一个落马,公众对中纪委的反腐工作产生了强烈的质疑,以至于出现了“反腐无用论”和“腐败越反越多论”等极端理论。而中纪委前不久也召开了新闻通气会,驳斥了这些理论并认为其是毫无根据的。诚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官落马,虽然曝光了腐败的案例,但同时也反映了反腐工作是有所成绩的。然而为什么在公众眼里,“反腐无用论”却仍然甚嚣尘上,而不是对中纪委的反腐成绩拍手叫好?在公众心中,腐败已生成为一种官场的亚文化,所谓“反腐无用论”,并非是基于民意对反腐诚意、能力和成绩的不信任,而是基于对于滋养腐败文化的那种黑暗土壤始终得不到根治的悲观和无奈。
       抓住一个腐败分子是很容易的事情,然而遏制住整个社会的腐败在现行的反腐体制下却无异于痴人说梦。因为,在一个不健全的反腐制度下,还有多少腐败官员在深度潜伏,很可能会被无限遐想,而抓住一个腐败分子也只能是一次偶然和意外事件,而不是反腐体制的必然。
      被“人肉搜索”出来的,权力内讧暴露出来的,“后院起火”揭发出来的,小偷偷出来的,遗失银行存折露出狐狸尾巴的……各种形态的官场腐败现形记,可不是纪检监察部门反腐反出来的,而如果仅仅依靠这些非正常手段取得的反腐成绩,是不足以带给民众反腐信心的。有效抑制腐败,理应制度先行。

事件三  11年牢狱冤情,呼唤法律程序的公平正义
事件回放:
      1999年,赵作海与同村村民赵振晌发生冲突,警方在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即认定赵作海为杀人者,侦查期间多次对赵进行刑讯逼供。2002 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2年执行。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为错案,宣告他无罪。赵作海领取国家赔偿金和困难补助费65万元。
事件评点: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在香港的警匪片里,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镜头。然而与香港一丘之隔的中国大陆,却正在上演着一出出刑讯逼供的闹剧,而这些闹剧,就发生在标榜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这无疑狠狠地扇了中国法律体系一个响亮的耳光。
      当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罪行的时候,“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不仅仅是解决刑事疑案的技术性手段和原则,它的确立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它折射出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法律价值的重新协调和平衡。在关注保护社会之外,对公民人权的保障和尊重、它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然而在赵作海一案中,法律所标榜的公民权利成为了一纸空文,为了得到公检法三方想要得到的结果,为了所谓的法律实体的公正,公权力一方不惜违反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一而再再而三的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这种违法行为居然得到了当年公检法三方的一致认可和默许。如果说平民布衣对于法律的茫然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公权力一方对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置若罔闻绝对是一个不可以原谅的错误。在追求法律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同样重要。

事件四  跨省追捕频现,公权力何以依法犯法
事件回放:
      2010年8月19日,55岁的谢朝平被陕西渭南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从北京家中带走并刑事拘留;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带走教师袁磊,因他的小说《在东莞》描写了东莞的桑拿业使东莞形象受损被拘;11月23日,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在办公室被来自宁夏吴忠市公安局的警察带走,这一切缘于三年前他发帖举报“官二代”大学舍友在宁夏公务员考试中涉嫌作弊。
事件评点:
      面对着一桩桩跨省追捕的事例,我不由得想到了文字狱,同样是因言获罪,同样是难逃厄运,所不同的是文字狱发生在封建专制的大清王朝,而跨省追捕就发生在当今一个宣扬法治的国家。尽管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但在这个宪法不被信仰而形同虚设的国度,言论自由就变成了一纸空文,只是一种法律文书上的权利。
      层出不穷的跨省追捕案件,让公权沦为私权的保护伞,标志着法律和公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已沦为个别人打击公民举报和影响舆论监督的工具,公民的检举权利和言论自由在公权面前始终无法抬起正义的头颅。手中操着法律与公权力的武器,干的却是非法勾当,这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一种典型的“依法违法”行为。然而这样的悲剧却在一出一出不停地上演,此起彼伏。这种“依法违法”不仅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利,也在伤害着法律的威信。当法律不被民众信仰,当权力为权贵所用,公众怎么可能具有法治意识,自觉地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有人说,要遏制“跨省追捕”等滥权行为,关键还在于保障宪法赋以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加强舆论监督,从而完善官员监督体系,让官员不敢为所欲为。然而当宪法还漂浮在真空中,没有被公众所真正信仰,尤其是没有被公权力所敬畏的时候,这样的解决方案更像是一句漂亮的口号。希望是美好的,而现实是残酷的。

事件五  围追堵截上访,维稳究竟是维谁的稳
事件回放:
      2010年9月16日,宜黄县钟如九姐妹因强拆事件遇进京上访,被县委书记带领的政府人员围堵在南昌机场的厕所;3月5日,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陕西陇县当地官员将截访的上访民众关押进深山里的秋菊山庄,并对其进行非法对待。
事件评点:
      对上访进行围追堵截,归根到底的理由无非是完成维稳的任务。没有稳定,就没有一切。这句话道理没错,我也举双手赞同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话不能反过来说,为了维稳,就可以赌上一切。这是不正确的,但现实却正在朝这个方向发展。无论承认与否,维稳工作在某一层面上加剧了政府与公众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本身是可以通过信息透明公开而缓和甚至避免的。
      维稳的变异所折射出的是日益强盛的政府力量和日益羸弱的公民力量,政府与民众力量的巨大悬殊,使得民众不能有效的监督政府的运作,使得腐败等罪恶重生,这也更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长此以往,我们所推崇的建设服务型政府与“小政府、大社会”的憧憬只能成为一种乌托邦,无法实现。维稳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变了味。如同治理河流重要的不是一味的加高堤坝,堵住决堤的口子,更重要的是要改造水利设施,将河水分流。维稳工作同样如此,维稳的重点不在于堵,而在于疏,在于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疏导群众遇到的困难,而不是一味的隐瞒、遮盖。
      维稳工作的重要途径是什么?我认为是谈判。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谈判,谈判越多,暴力就越少。相比起君主立宪国家曾宣扬的君权神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国家权力应该是君权民授,人民赋予的权力理所当然应该有谈判的资格,甚至可以不说是谈判,而是光明正大的要求。以纳税人的税款作为俸禄的政府不应该忽略也不可以忽视人民的谈判要求。只是现实中,我们缺少的恰恰是这样的一张方桌,能够让政府与民众坐在一起谈判,这也是“大政府、小社会”的真实写照。
      想起一位学者掷地有声的质问:“维稳?如何维稳?维的又是谁的稳?”是啊,我们的维稳究竟是维的谁的稳呢?是人民的稳定还是政府的稳定?

事件六  李刚门乐清事件,公权力何以失信于民
事件回放:
      10月16日晚,“官二代”李启铭在河北大学校园里醉酒驾车导致一死一伤,被人拦下后高呼“我爸是李刚”,引发网民谴责;12月25日,浙江乐清寨桥村前村主任钱云会被一辆大型工程车压断脖颈,传闻钱云会被5个人抓住按在地上谋杀致死,而警方认定该事件为普通交通肇事案件。
事件评点:
      “床前明月光,我爸是李刚“”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一个好爸爸“。诸如此类的造句一时间在互联网上风生水起。相比起去年杭州飙车案的富二代,李刚门的官二代似乎更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当然他所受到的社会关注度也更为强烈,就连纽约时报国际版《InternationalHerald Tribune》头版标题也是《China's bitter joke: "My father is Li Gang”》。此案的社会关注度可见一斑。然而无论是央视等主流媒体还是河北大学官方,所作所为都站在了民众观点的对立面上。
      目击者的集体噤声,媒体有利于肇事者的导向,受害者的被迫和解以及受害者代理律师遇袭,太多太多疑点让公众难以信服。然而在这一案件中,肇事方一方与公权力迅速结成利益共同体,让受害者一方再次受害,而这次受害是公开、正当地表达和主张的权利被权力直接剥夺。在整个案件中,无论是肇事者的道歉,还是河北大学的官方举措,亦或是CCTV庇护式的报道,我们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诚意和悔改,有的只是对民意,对公众知情权的一次次肆意蹂躏。
      再如浙江乐清事件,“村长之死”让这个圣诞节充斥着血腥的味道。对于乐清警方所作出的普通交通事故的通稿,我无力再驳斥什么。然而,公众的心中有一架天平,村长之死让这架天平彻底失衡;公众的心中有一条底线,村长之死让这条底线彻底崩溃。面对的公众潮水般的质疑,公权力一方不是竭力解答公众疑问,而是千方百计的摆脱自己的责任,做出了让公众难以接受的结果,公权力的威信在村长一案中荡然扫地。
      我们可以看到,网民的力量曾经短暂撼动过公权力,一如2009年的“邓玉娇案”以及“躲猫猫致死案”,然而在“李刚门”与“村长之死”这一系列突破公众忍耐底线的案件中,民意在强大的失信于民的公权力面前是如此的弱不禁风。有人说,“让民意的归民意,让法律的归法律,让道德的归道德,在通往法治社会的进程中,这应该是成为一种常识”。诚然如此,今天的法治也应该有足够理性与勇气走出“舆论审判”的陷阱,过度担心公共舆论介入会影响法律公平,本身就是不自信的表现。可是,我们的法律某些时候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某些权力压制民意的武器。

事件七  校园杀童案频发,惨痛背后呼唤社会救济
事件回放:
      2010年3月23日清晨,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外,手握利刃的离职医生郑民生冲入学生群,刀锋所向,13名学生倒下。此后几个月,广东雷州、山东潍坊、江苏泰州、相继发生类似恶性伤害事件,造成多名儿童不幸罹难。
事件评点:
      我难以想象,凶残的刽子手是如何忍心将冰冷的匕首刺向活泼乱跳的生命的咽喉;我无法想象,究竟是什么惨痛的经历给予了他们杀童的勇气。然而,这一切,再一次活生生、鲜血淋淋地摆在了公众面前。郑民生已被处决,这似乎是法律或者说正义的力量的胜利,但这样的胜利是表面的、虚无的,因为既无法改写已经发生的惨剧,也无力震慑走向极端的刽子手。更为恐怖的是,我们根本无法预先防范——谁是郑民生?总是只能在每一起惨案发生之后才有答案。
      面对公众的愤慨与痛恨,我想任何对郑民生们的同情都不会得到大众的谅解,似乎只有快判重判才足以平息民愤,缓解社会舆论。然而,一判了之的处理方式仅仅是剪断了皮肤外面的箭杆,而有毒的箭头还深深地埋藏在身体内部,随时毒发身亡。
      杀童案最后的调查结果显示,施暴者并非天生残忍,他们也曾是善良百姓,有的也曾是救人性命的医生,生活中的失业下岗穷困潦倒以及现实社会的冷漠无序才使得他们变得仇视社会,他们也是生活中的弱者。人们都在争做强者而鄙视弱者,没有人关心他们,他们没有更好的社会救济途径,没有勇气对付强者,就将黑手伸向了比自己更弱的儿童群体,造成了“弱弱相残”的惨剧。
      是的,无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惨剧,孩子是无辜的。面对作为刽子手的郑民生们,所有的愤怒都是有理由并且可以理解的,但是面对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郑民生们,整个社会似乎又亏欠了他们一些什么。不是所有的类似案件,都可以推导出社会责任,然而在类似的案件中,却或多或少掺杂着些许社会责任。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应该以郑民生们为社会样本,进行深刻而理性的反思,寻找惨剧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找到社会建设中存在的漏洞和弊端。发现和疏导走向极端的社会个体,给予失败者更多的救济和庇护,更有效构建公民对生命的敬仰与法律的敬畏。我们不知道“郑民生”具体是谁,不知道他在何处,但他必然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在我们身边。要让他们因为社会救助而感受到尊重、关爱、温暖、包容,进而热爱生活、热爱社会、养成健康的人格,这才是避免类似惨剧再次发生的根本途径。

事件八  公众人物低俗化,哪里才是道德底线
事件回放:
      2010年九月,美国一家媒体将2009年度中国最低俗的人物“奖项”颁发给了在春晚一炮打响的小沈阳;这一年,凤姐,一位其貌不扬的女子,凭借其大言不惭的言论以及令人咋舌的征婚标准一夜成名,并因此走出国门,奔向美利坚。再者如“拜金女”马诺和“厕所门”主角闫凤娇的出名,以及上海男人周立波与网民泼妇式的对骂,让我们不仅诧异,公众人物,这是怎么了?
事件评点:
      “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坐在自行车后笑”,马诺式的拜金女民众早已见怪不怪了,而闫凤娇的走红也无不印证了“厕所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自我炒作,一个个风华正茂的女子,为了出名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以换取捷径。再者,如流行的哥姐文化,我不知道凤姐和犀利哥究竟是如何走红的,但是无论如何,民众的品位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如凤姐所说,“低俗的不是我,是整个社会”,我相信如果不是社会的认同——至少是默认,凤姐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如此风靡的。不论是对其自信的真正推崇,还是看闹剧似的嘲讽,无论是发自内心的感受,还是跟潮流的随波逐流,任何一个方面都说明了中国社会整体道德层面的迷失。凤姐之所以走红,是因为这样的人有市场,有相当部分人热衷于看这样的表演;而另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批判讽刺诸如凤姐的公众人物时,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自我满足感,一种精英感,而仅仅是为了这一瞬间的快感,便有了对某些公众人物的冷嘲热讽,乃至调侃戏谑。
      而在凤姐走红的过程中,作为理应担负起社会责任的媒体,却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副作用。为了迎合观众对这种低俗文化的品位,诸多媒体,尤其是娱乐媒体,把类似的新闻放在头版首页,并配以火爆的标题和图片,以此来取悦读者。窃以为,媒体应该承担起提高精神层面的责任,而不是沦落为低俗文化的助推器,媒体应该服务于人民群众,但应该有自己的道德标准和文化标准。而现实却是,某些媒体为了赚足点击率,一次次的挑战人们的道德承受底线,为了吸引读者,无所不用其极,他们不是低俗文化的制造者,却不得不为世风日下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诚然,低俗与高雅,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这期间当然没有明显的界限,更没有统一的鉴定标准,每个人心中都拥有不同的道德底线。然而从整个社会层面来讲,由于受传统文化,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必然有一条道德底线。时下,中国高层发声抵制三俗,全国掀起“新道德运动”,然而我并不看好这样的公权力干预。还是那句话“让民意的归民意,让法律的归法律,让道德的归道德”,社会道德层面的提升还需要社会的自我净化。

事件九  后世博时代思考,城市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事件回放:
      2010年5月——10月,上海在向世界展示一个崛起大国的风采时,同样把我们的切肤之痛淋漓尽致地显露了出来。拥挤的人群、插队横行、公共设施损坏……上海在展示国际大都市魅力的同时,也显露出了大城市的通病。世博刚走,11月15日的一场大火让58条生命陨落,也掀开了上海这座大都市的伤疤。再者如“首堵”的北京,全城大拥堵让民众苦不堪言。
事件评点:
      “城市,让生活更糟糕”。韩寒的一句戏谑之言,带给了我们关于城市更为深邃的思索。城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上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他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医疗等优质社会资源密集集中,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外来人员涌入城市,并以此保障了市民的生活,拓宽了市民的视野
      然而,如同我们所看到的,中国的城市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300年的城市发展成果,与此同时,我们也用30年的时间承受了原本应该300年承受的城市发展剧痛。无论是热岛效应还是交通拥堵,无论是资源紧缺还是高楼火灾隐患,城市所面临的问题正如他当初带给我们的利益一样巨大。然而我们某些城市的决策者,却盲目地大兴土木,肆无忌惮的扩大城市的版图,在某些地方,城市如同一头猛兽,正逐渐吞噬着周围的村庄。
      看看吧,多少农田被毁,多少高楼大厦原地拔起;多少村民房屋被强拆,多少流浪者浪迹城市街头。在我看来,城市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一旦人们聚集在一起生活,就很难通过某种外部的力量将他们分离。而这也导致了城市日趋的扩大,加重了城市内部的矛盾,更不必谈那些因为城市化的强拆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城市,带给我们的究竟是便利还是苦难,或者说是便利多一点,还是苦难多一点,我无从回答。我只是知道,盲目的城市化所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资源短缺等表象,还有更深层次的潜在矛盾蕴含其中。

事件十  生态灾难四起,谁来拯救人类
事件回放:
      2010年4月20日夜间,位于墨西哥湾的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导致11名工作人员死亡,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和经济损失,酿就美国继9.11之后最严重的生态灾难;2010年7月3日,中国的紫金矿业污水外泄导致中国福建汀江流域大量鱼类中毒死亡。1月,海地地震;2月,智利地震;4月,玉树地震;7月,舟曲泥石流;8月,巴基斯坦洪灾……
事件评点:
      自然灾难以及人为灾难,我将其统称为生态灾难,因为在地球这个巨大的生态圈内,没有什么是可以独善其身的,所有的灾难都有其内在的联系。还记得去年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那次被喻为“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的会议却因为不同国家巨大的分歧而宣告失败,意味着童话并不总是以美丽和圆满作为结局的。这一年,全球四起的生态灾难让人类痛心疾首,防不胜防。大自然用最极端的方式狠狠地扇了人类一记响亮的耳光。
      面对诸如地震这样的自然灾难,难道人类真的无计可施?断然不是。君不见,海地7.3级地震让30万人命丧黄泉,而新加坡7.2级地震却仅仅造成了2人重伤,无一人死亡。这当然不能用偶然来解释,也不能仅仅用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来搪塞。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新加坡对环境的保护,和对人与自然共同相处理念的践行。
      12月举行的坎昆世界气候大会未能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出炉的“坎昆协议”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相互妥协的混合体。去年哥本哈根大会悬而未决的争议留给了今年的坎昆大会,而今年悬而未决的争议则继续留给了明年的南非会议。可是,明年就是2012年,玛雅文明的预言可能将人类灭亡的时间提前了一些,但是如果人类不能够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那么人类的覆灭早晚会到来。
      在拯救地球生态环境方面,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能够给人类带来希望曙光的,恰恰是人类自己。

后记:
      每一年岁末,我都有一种冲动,用文字将这一年的事件和感悟记录下来。如同绪言中提到的那样,“总有一些人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些事让我们难以释怀;也总有一些按键让我们深刻反思“。每每梳理这些让我们感慨不已的事件,我们总是或多或少地得到一些启发,并因此产生与往年不一样的观点。在生活中思考生活,在社会中思考社会,当把这一系列的事情规规矩矩地摆放在面前时,我清晰地发现,在日夜笙歌的歌功颂德中,还有那么多的黑暗与苦痛;同时我又确切的明了,就算是最黑暗最苦痛的时候,生活总不会让我们绝望。在凛冽的寒风中,我们总能捕捉到一丝一毫的希冀,燃烧起一点一滴的憧憬。
      在社会转型的剧痛期,诚然有许多苦痛是无法避免的,但转型并不是苦痛发生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在“大政府、小社会“”国进民退“的时代,我们迫切的希望法律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这是建立在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基础之上的。国家是人民的国家,社会是公众的社会,我们也希望会有更多富于民主意识的公民群体,以公民的名义进行呐喊,为了国家的繁荣与人民的福祉。
      是以为记。
发表于 2011-1-18 09: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么好的帖子居然没有一个回复,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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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09: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么好的帖子居然没有一个回复,唉。。。
liangxiao 发表于 2011-1-18 09:09



    我觉得我已经习惯了。。近些日子偶尔的回复就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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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深度。爱社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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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4: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洋洒洒万余字,深刻透彻的分析,曾经过往的2010都一幕幕泛起,有乐,有苦,有痛……为什么看过小鹰的语言都会无言以回……只有心中久久难以挥去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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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4: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恰同学少年 于 2011-1-18 14:43 编辑

2010年作为“十一五”的收官之年
不应只停留在GDP,还应该看看老百姓过的究竟怎么样?
不应只追求官员政绩,还应该看看政策究竟落实怎么样?
不应只暴露社会问题,还应该看看问题究竟解决的怎么样?
不应只看到宏观经济,还应该看看经济的后劲究竟在哪里?
……
我们不应只做问题的发现者,更要做问题的解决者、政策的推动者……
我们不应只做事件的围观者、炒作者,更要做权利的维护者……
虽然网络声讨已经成为争取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但应该看到,有些网络声讨仅仅停留在初期的曝光、宣传上
最终的解决确往往不知所终……
凸显虚拟世界的局限和现实生活中对各方控制和权力机关的无奈
公民权益……或许在中央集权社会甚至所谓的民主社会都不可能完整的存在
这就是阶级……隐藏在阴影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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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8 14: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恰同学少年 于 2011-1-18 14:29 编辑

中国的社会问题每年都是这些……不减反增……
国家与当初的理想越走越远……不知道这种摇摆不定、貌合神离的状况究竟会以何种方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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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社会问题每年都是这些……不减反增……
国家与当初的理想越走越远……不知道这种摇摆不定、貌合神离 ...
恰同学少年 发表于 2011-1-18 14:24



    我曾经一次次地问自己,这个国家还有没有希望。倘若法律能够发挥作用,仅仅是因为法制不健全,那倒是有希望的。问题是在这个国家,法律是一个说出来很可笑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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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8 22: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洋洒洒万余字,深刻透彻的分析,曾经过往的2010都一幕幕泛起,有乐,有苦,有痛……为什么看过小鹰的语言 ...
恰同学少年 发表于 2011-1-18 14:23



    每一年,都是这样的文字。。每一年都是这样的问题,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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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6: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民围观内涵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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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18: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鹰童鞋一直这么给力啊!!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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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0: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鹰老大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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