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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帮助湖南大学2001级的大学生?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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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8 2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湖南大学2001级专本沟通学生毕业证及学位问题的紧急情况反映

您好!
我是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武绍智律师,因为情况紧急,关系到湖南大学372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的生命安全与一生的命运,又因时间紧迫,我是近日接受了372名大学生的委托,而我国的诉讼程序从时间上已经无法保障孩子们在毕业前,即6月20日拿到自己应该得到的正规本科文凭,故此,特向您紧急求助,责令湖南大学依法给2001级专本沟通372名学生发放正规的本科毕业文凭及学位证书,维护372名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 事实与理由:
(一) 2001级专本沟通生的层次不是专科生,不适用《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的第三项(二款),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适用法规错误。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其中第三项(二)款的规定:普通、成人高等教育专科生(高职生)经省级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或考试录取入本科学习,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这里来剖析一下湖南大学2001级专本沟通的学生是否适用于此规定吧,认真的剖析可以挽救372名大学生的命运,我们又怎能表面的或断章取义的去理解、去执行教育部的文件而断送372名大学生的美好前程与梦想呢?首先看一下2001级专本沟通学生从层次上是不是专科生,若从他们受管理于专科学校来看,他们似乎是专科生,但是从招生的那天起,他们就被定为了本科第三批,2001年,373名学生是计划内(国家统招)按“本科三批”层次被本科院校合作方为湖南大学的“专本沟通”专业以本科第三批的性质录取,“专本沟通”专业的录取线在490分以上,还有部分同学的分数线达到了重点本科的分数,而当年专科录取分数线在420分左右,“专本沟通”专业的分数线大大高于专科的录取分数线,他们的录取通知书上明显显示了他们的层次是专本沟通,而划去了后面的专科层次,可见招生时,湖南省教育厅是否定他们为专科生的,录取通知书代表着国家的公信力,是合同的一种,既然招生时明确显示他们不是专科生,湖南省教育厅就应该遵守承诺,承认他们不是专科生,而现在却定他们为专科生而去套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第三项(二款)不给他们发正规的本科文凭是明显的违约,是违背《合同法》的,是对国家公信力的挑战。而学生们实际学习的课程与学习的费用等又都是本科生,入校时与在校的四年里,学校保持同样的承诺:只要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就能颁发正规的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四年里,学生的教材、教学计划、学习考核、学费、教学管理与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一样,所以若简单地说他们是专科生是不公正的,也是不符合事实的,所以,湖南大学与湖南省教育厅应依法给372名大学生发放正规的本科毕业文凭
(二) 2001级专本沟通学生不是2003年入学的新生,不适用《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的第四项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第四项规定:对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的统一规范,从2003年入学新生开始;对已在校学生参照执行。各高等学校须向学生说明已规范的毕(结)业证书格式、内容。372名2001级专本沟通学生是2001年被录取的非专科学生,勿庸置疑,他们是2001年入学的新生,若从他们2003年通过考核学籍转换来看,他们好像是2003年本科新生,可是2003年新生的本科生又怎能只学习了两年即2005年就毕业了呢?这显然违背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从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高升字(2003)26号文件来看,他们早就被确认为“升入2001级湖南大学本科相同专业学习”(文件原话),这里湖南省教育厅不会说是打字打错了吧?即使是打错了,盖有教育厅公章的官方文件也应该承担法律义务而确认他们就是2001级本科生,更何况教育厅又怎会打字打错呢?既然湖南省教育厅于2003年10月21日在给湖南大学《关于蒋黎君等373名同学升入本科学习的批复》中认定他们是2001级本科生,又怎能于2004年7月20日在《湘教通(2004)217号》文件中改口说他们是2003年的新生呢?湖南省教育厅又一次公然违约!这样不公正的对待学生而生搬硬套并曲解教育部的文件而给372名学生颁发不正规本科毕业文凭的行为违背我国的教育原则,也违背我国《教育法》与《高等教育法》的立法本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应立即停止侵权与违法行为,而给372名大学生颁发正规的全日制本科文凭。
二、法律剖析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的具体违法行为:
(一) 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湖南大学与湖南省教育厅从373名学生招生到本科即将毕业四年的时间里,没有告知学生毕业文凭非约定的本科文凭,湖南大学与湖南省教育厅剥夺了373名学生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若招生时说明毕业时颁发不正规文凭,373名学生明确表示:谁也不会上这样的学校。学校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剥夺了学生的知情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高等教育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按此法规定,湖南大学给373名学生颁发的有“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的文凭属于非上述规定教育,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有特殊情况须颁发、换发毕业证书的,须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又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件第六项“高等学校对颁发和管理学历证书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填写、颁发毕(结)业证书。高等学校采用新的办学形式或人才培养模式需变更学历证书式样内容,须报我部审批”的规定,湖南大学有学历、学位授予权,并对学历、学位授予负直接责任,湖南大学采用新的办学形式而给学生颁发文凭有变更的,应对学生出示教育部的批复文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照《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由所在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教育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五十三条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而湖南省教育厅的行政文件却从法律意义上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地方与行政法规应遵守国家法律,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应立即改正自己的违法行为,给372名学生一个正规的普通本科文凭。
(四)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湖南省教育厅与湖南大学对373名学生进行招生与培养的过程中,一直承诺发放正规的全日制本科毕业文凭,而行为进程快结束时即学生再有两个月就要毕业时,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单方更改合同,学生多次跟校方与省教育厅交涉与协商后,仍不撤销其行为,并且以行政权力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规定,湖南大学已经构成了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撤销颁发不正规文凭的决定,履行合同中的承诺,给372名学生颁发普通本科文凭。因上级主管部门即湖南省教育厅的原因,不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主管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五)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湖南大学与湖南省教育厅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法律责任。
三、停止对2001级专本沟通372名学生的歧视,发放与2000级专本沟通学生一样的正规普通本科文凭。
同样的办学模式,同样的招生层次,同样的教学模式,同样的师资力量,同样的教学管理,同样的本科学习,同样的专业,同样的湖南大学,同样的教育部文件,同样的湖南省教育厅,两届学生的命运却是如此的不同!2000级专本沟通的学生们如期拿到了普通本科文凭,而2001级专本沟通的学生却不能拿到与2000级同样的本科文凭,如此严重的歧视与不公平,372名学生不能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生在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373名大学生已经剩下372名了,一名女生因不堪压力自杀身亡,这样的悲剧随时可能上演,学生与家长雨中跪求在校长门前几天也不能换来平等的权利,他们悲愤的心理已经到了崩溃的边沿,这样一个四不像的文凭就是他们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通过正规的国家招生录取的是计划内国家任务性质的大学而颁发的吗?他们拿着这样一个不被社会认可的文凭毕业时就是他们失业时,这与我国的教育初衷相违背,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立法本意相冲突!是严重的违法行为!372名学生强烈要求湖南大学给自己颁发与2000级专本沟通学生同样的普通本科文凭。
四、湖南大学应该给2001级专本沟通372名学生颁发的毕业证书格式与内容为:
“学生xxx,性别x,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在本校xxxx学院xxxx专业普通全日制四年制本科学习,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准予毕业。”这样格式与内容的毕业文凭是2000级专本沟通学生的毕业文凭,2001级372名同学强烈要求平等的权利,拿到与2000级专本沟通专业一样的普通本科毕业文凭。
总之,湖南大学无论是从法律意义上还是从实际情况上都应该给2001级372名同学颁发正规的如上格式的全日制湖南大学本科毕业文凭与学位证书。


此致




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5年5月27日
发表于 2005-6-8 21: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还是要打啊
据说计专的 那些人 每人是凑了1000元来打官司
发表于 2005-6-8 21: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原来计专的吧......
发表于 2005-6-8 21:4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他们能赢吧
发表于 2005-6-8 21: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湖大就惨咯.....
发表于 2005-6-8 21: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名女生因不堪压力自杀身亡!!!
发表于 2005-6-9 09: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前几天看到那里贴的通知是什么意思呢
发表于 2005-6-9 11: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日 肯定不能让他们赢 你是专本沟通就发专本沟通的本,
凭什么要和我们一样的本
发表于 2005-6-9 11: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仅仅湖大,目前江西财大等学校也面对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05-6-9 12: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校面临教育部评估,怎么还有这么回事??
到底怎么回事
谁简单说下
太长了
没时间看
发表于 2005-6-9 13: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名江西财经大学大四毕业生的血泪哭诉,他的自白是我们近千名学子的遭遇的写白,所有的一切,就只因为我们是专升本的学生,受到所有人的歧视~~
发表于 2005-6-9 13: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02级专升本而来的学生 和所有专升本而来的同学一样 我一直是为能通过专升本考试来到财大进行本科学习而感到自豪的 在参加考试之前的招生简章和在进入学校后学院领导都曾告诉过我们:将来大家毕业时所颁发的毕业证是和普通本科毕业证是一样的 这让大家感到兴奋 因为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 然而这一切的结果却是什么呢?

省教育部早在2002年就颁布了一个文件说明以后专升本毕业生毕业证将注明“专升本”字样,其中文件的第5条清楚的写到“请各院校向考生说明此点”的字样 可是从02年到04年 学校却一直隐瞒不报 没有向参加专升本的考生说明这一点 收了几批专升本学生 而且在这几批学生毕业的时候 却依然给了标准无任何专升本字样的普通本科毕业证 然而到今年即2005年 01级的专升本学生即将毕业时却告之将发的是写有“优秀专科学生进入本科进修两年”的毕业证 这又是什么意思呢?明理人都知道 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毕业证 对于踏进社会找工作的毕业生无疑是一个打击和困难 这到底是一个专科还是本科毕业证呢?又或是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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