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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2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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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我校高度重视和关怀贫困学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相关指示精神。多年来,为了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在内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其中“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和30余项专项奖学金,每年学生获奖面近40%;“贷”主要指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的形式,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助学方式。勤奋上进、诚实守信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开辟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在校期间遭遇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适当减免学费。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新生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将获助证书复印件及学生所在省市文明办、宣传部、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交至院系,院系收齐材料后交学生工作部资助办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时需准备的材料:
1、贷款申请书:新的贷款机制实施后,负责我校贷款的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根据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书须由本人用黑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及贷款金额。具体格式如下:
贷款申请书
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
我叫XXX,是湖南大学2005级XXXXXX院XXXXXXXX系XXXXXX专业的学生,因家庭贫困,无力负担学费,特向你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XXXX元。
(简述家庭情况及申请贷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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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2005年 月 日
2、贫困证明原件:农村学生贫困证明须盖有所在地村、乡、县民政局三级公章;城市学生贫困证明须盖有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三级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无身份证复印件的,可由户口簿中的户籍证明代替。要求复印件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发证机关清晰。
二、新生于报到之日起一周内将本人所写的贷款申请书、贫困证明、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交院系新生辅导员处,学校统一时间组织学生与银行办理具体贷款手续。
三、每学年贷款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以实际缴纳的学费为准。学费超过6000元的,以6000元计。
五、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新生应于报到时(9月4日—5日)将申请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至新生辅导员处,新生辅导员收齐材料后于9月5日下午18:00前汇总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一、奖项设置
等 级
奖励金额(元)
奖 励 人 数
校长特别奖
10000
不限
特 等 奖
6000
不限
一 等 奖
4000
不限
二 等 奖
2000
80名
二、奖励对象及参评条件
1、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教本科新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校长特别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获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文件确认的竞赛项目);
(2)、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前5名,理工类前10名,外语类前5名。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特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者(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文件确认的竞赛项目);
(2)、高中阶段曾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第6--20名,理工类第11--40名,外语类第6--10名。
(4)、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3名(须经学校认定)。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2)、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第21--80名,理工类第41--150名,外语类第11--40名;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参评二等奖学金:
(1)、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重点线75分,标准分高于重点线100分。
(2)、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3)、特别优秀的文艺特长生2名(须经学校认定)。
6、每名新生只能享受一项。
三、新生奖学金的评审由学生工作部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评审。
四、本奖励办法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六、本科教育教学创新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加速培养基础宽厚、学科知识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近年来致力于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施行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有两次机会申请转专业,分别为: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的可在第三学期初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6%的可在第五学期初申请在同一大类学科范围内转专业。
修读第二专业:学有余力的本科三年级优秀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
大学生创新训练[SIT]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本科生及早参与科研训练、接触社会实际、锻炼创业才干,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李达理科实验班:是湖南大学为培养出一批品学兼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而探索的一条教学新途径。它的宗旨是为最终实现按学科门类招生,按完全学分制管理,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创新人才积累经验。实验班以新中国成立后湖南大学首任校长、中共一大代表、著名教育家李达命名。
2005年将从新生中考核选拔90名学生进入李达实验班学习。李达实验班实行滚动淘汰,一年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至原专业学生班;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不低于10%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自由选择专业,其余学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和工程力学专业学习;进入这三个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后50%的学生可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李达实验班实行导师制管理,由各院系的院长、博士生导师和学术带头人担任导师。导师采取以单独指导为主的方式,向学生介绍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择;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使学生对知识的形成及发展规律有较好的认识;多方面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学习状况、知识结构、发展潜力等,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
李达实验班选拔时间为报到第一周,选拔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新生辅导员的办公电话(区号0731):
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及迎新联络工作。电话:8823560
资助办公室:负责贫困生资助及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电话:8823852
心理咨询室:负责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询工作。电话:8823947
园区办: 负责学生园区管理工作。电话:8669636
空军选培办:负责空军国防生的选拔、管理工作。电话:8821665
校医院保健科:负责新生体检及学生保健工作。电话:8822339
计划财务处:负责学生学杂费收取工作。电话:8822984 8822945
保卫处户证科:负责学校户证工作。电话:8822674
校内报警电话:南校区8823110,北校区8685110
八、相关信息:
1、银行:
校园内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和邮政储蓄。
2、学校地址:
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邮编410082
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邮编410079
3、 住宿:
南校区:
集贤宾馆(三星级,校内):联系电话0731-8821888 ,标准间198元/间,豪华标准间218元/间,商务套间378元/间,豪华套间478元/间
留学生招待所(校内):联系电话0731-8823941 ,标准间160元/间,套间300元/间
枫林宾馆(三星级,与学校相距3公里):联系电话0731-8883001,标准间208元/间,豪华标准间238元/间
麓山宾馆(三星级,与学校相距3公里):联系电话0731-8883071,标准间238元/间,豪华套间348元/间,标准套房258元/间,普通间(单、双)138元/间
北校区:
金盛楼:联系电话0731-8684900,双人标准间160元/间,三人标准间180元/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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