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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本来已经提出申请,可斑竹一直没给我答复,为此本想打算离开论坛,后来dptr发信息给我,所以我决定最后再试一次,重新提出申请,根据条例,斑竹没给我答复,我可以向站务组申请,所以我再次提出来,也请站务组能好好考虑一下:
1. 申请 英文版名: BBS of the Department of Arctecture
中文标题:建筑系
2. 申请人 User ID:bonker
本人(包括其他 ID)是否担任过其他bbs或论坛的版主(如是,请列出): 还没有
申请版主的类型:副版主
3. 自我简介(申请动机): 努力促进建筑系内部和与其他院系之间的交流合作,配合斑竹工作,为本站发展做出贡献
4. 申请前本人(包括其他 ID)
是否担任过本站版主,如回答是,请注明版名: 暂无
特别的,如六个月内任过本版版主,请注明起止时间: 暂无
5. 经营方向: 相互学习,积极生活,共同提高
6. 删文原则: 肆意灌水,侮辱他人,散布谣言等凡是违反本站相关规定的文章
7. 与该版其他版主的协调关系(如已有版主的话他们同意否?): 同意!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共同支持湖大BBS的繁荣发展
8. 是否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是
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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