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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的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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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5 13: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甲为长跑运动员,一日途中遭遇抢劫,路旁恰有一刀,
正方论点:甲应该捡起刀反抗
反方论点:甲应该立即逃脱
我方为正方
时间是周六18.30PM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14: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辩题我认为又会成为一个讲故事大会
大家充分发挥想象力吧
发表于 2005-11-15 14: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些什么人出的题啊,晕……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14: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南大学大二的,听说还是英语翻译过来的,不知道是他们英语不行还是法律不行
我开始还听说是法律类的
这有一点法律的痕迹吗?
发表于 2005-11-15 14: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
根本不是法律问题了~~
没有应该,这里只有可以啊~~
他又没有自卫的义务~~
为什么不能逃跑??
但是,为什么应该逃跑??
纯粹是道德问题啊~~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14: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勇敢地和犯罪分子做斗争啊!
发表于 2005-11-15 14: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貌似不是义务的说.
况且他现在是受害人,难道不能逃跑??
天啊,那犯罪分子可就乐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5 14: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你要考虑的是他的目的何在啊?
反抗可能更有利于他自己的利益啊!
发表于 2005-11-15 14:2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吧,呵呵这个就不是法律上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05-11-15 2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笼统的辩题,其中的很多变数都可能影响结果的认定。
不过我觉得法律还是倾向于在不严重影响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人们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
发表于 2005-11-15 20: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我就自刎
发表于 2005-11-15 21: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还特意弄了个长跑运动员,真是晕!不过前一段时间好像看到哪个地方的公民文明公约上把应该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改为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鼓励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我觉得他们很可能拿这种东西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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