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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法学院动荡的一年,发生了许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因此,院里的人事结构上也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塞翁失马吧,新任的党委书记开始烧起了第一把整风之火。党委书记(好像是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在昨天的会议上发布了关于法学院教师管理和招生方法的内部规定。我记得不是很清,但他说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教师用车,学术研究资料复印的规定。据他所说,这些规定的出台是因为以前没有依据可参。但如果想让一个机构高效有序的运转起来的话规章的用处不可忽视。这也是他去台湾和香港的一些大学参观的一些感想的具体实践。
不论书记的这把火是否能够烧红整个法学院,我还是要为他鼓个掌的。毕竟理论不是用来吃饭的,实践才是真正创造奇迹的途径。
如果把法学院也比作一个小社会的话,那么以前的法学院机构建立的黏合剂可以说是领导指令。他的运转,组合和更新等都是依据领导的指令,而不是一定的规章制度。这就使的人们对意识形态过分的重视,老师和下级工作人员们对于领导的指令非常的熟悉,而对具体的事情操控就束手无策。这从今年的研究生招生情况中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不说什么贪污腐败和漏题,就说查分和公布录取名单。我在知道我的考试分数后想咨询一下录取分数估计是多少的时候就打电话给我们院,令人高兴的是院里用了先进的设备接听电话,类似于1860查询系统的。但失望的是声音小的让人吃惊,更头疼的是录音的人是一个操着邵阳口音的男性。头疼啊头疼……想当时我们的老师或工作人员不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猜测谁会在这次运动中倒台谁会问鼎而是把精力放在如何弥补这一失误所带来的社会影响的话,效果也许也会好的多。把指令作为一个机构建立的黏合剂只会使工职人员的眼光都集中在领导上面,从而忘记机构的真正服务的任务。
现在让我们欣慰的是来了一个不是法学院的土著人来改革法学院。这个空降兵期望建立起一个以事态为中心的机构体系。让处理具体的事态成为机构体系的黏合剂。我很赞同这种做法。其实客观的院里的事务决定了我们这个机构的存在,客观的事态的运行情况也决定了机构体系的运行情况。正是应该让诸多的需要完成的事务成为决定机构体系的规模和运行方向的决定因素。如果今年的改革能够成功,相信下一界的研究生们会对我们的法学院从开始到结束都充满期望。
都说“保先”是个形式运动,但我期望我们的新任领导的实践的到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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