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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的司法考试马上就要开始了。据报道,2006年司法考试报名考生达27.8万余人,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报名人数更是又创新高。作为一名自称为法律人的执业律师,面对喧嚣的律师业,作者基于多年来的所见、所行、所思,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尽管作者知道,这点微弱的声音,原本是微不足道的。
首先,看看人数屡创新高的司法考试报名情况便会让人欷嘘不已。尽管是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手,理论上可以去当法官、检察官,可以去做律师,但毕竟大部分是要去做律师的,也只能去做律师的。如此庞大的考试队伍,是中国培养的法律专业人才非常充足了?非也!据作者观察,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司法考试制度的缺陷。不论你是学机械的还是学生物的,不论你是学造原子弹的还是学拿手术刀的,只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就有资格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了;而且即使你在报名之前对法律一无所知,也不要紧,只要你肯努力,报名后买一套参考教材,有条件的再报个司法考试培训班,坚持三个月,就有希望通过考试了。
一是中国当前的就业压力。中国当前的就业压力大众所周知,失业、下岗已经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闻,而进入律师行业相对而言没有岗位的限制。每年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比法律专业的考生通过率高也能说明这一点。学法律的毕业生择业面较宽,就业相对而言比较选容易,而且待遇相对较高,因此,其应考往往就不会那么卖力气;而很多其它专业的毕业生,特别是一些冷僻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只需要坚持三个月,就有希望通过考试;通过了考试,做律师基本上没有什么障碍了,因此,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迫于生存压力就不得不努力了。作者没有任何贬低非法律专业人才的意思,只是认为,三个月的努力通过考试的确不难,但毕竟律师作为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当然内在地需要具有相当法律素养的人才,法律思维等基本素养不是三个月的挑灯夜战就能培养成的。相当多通过司法考试后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面对工作茫然不知所措便是最好的说明。
或许有人认为作者在无病呻吟。只要通过了司法考试之门,不是还有一年的实习时间吗?我可以学呀。不错,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法律规定了你要找一个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才能正式执业,但是,如果你对这一年能学到多少东西抱有太大的希望,可就是对律师行业太不了解了。以作者所执业的城市上海为例,较大的、有名气的事务所相对而言整体水平要高些,团队合作也要多些,从学习的角度上讲是有利一些,但没有经验你是很难进去的,初出茅庐的你只能进一些小的事务所。进小的事务所是很容易的,你也不必为面试花费心思,只要手中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就行。
因为,其一、在那里,你往往是被当作前台接待、打字员等行政勤杂人员在使用,只是偶尔有案子的时候让你写写简单的法律文书,因此,对你的法律水平当然不会计较;其二、事务所本身就没有几个执业律师,而且与事务所的关系仅仅是挂靠而已,除约见当事人、每月结帐外,基本不在事务所露面;其三、事务所提供给你的薪水是很底的,一般在500—1000元之间,用事务所主任的话说,就是“为你提供了一个实习的平台,而且免费教你,还给你发薪水,你要好好珍惜呀!”试问,在这样的环境里你又能学到多少东西呢?作者所在的事务所经过一年实习拿到执业证的新律师,能将会见当事人的有关手续弄清楚的为数不多,往往是在独立执业后“摸着石头过河”,接到案子了赶紧跟关系好的有经验的老律师打电话咨询,或者上网查询,原本应该在实习期间学习掌握的知识,实习期间基本落空了,独立执业后再来“从头越”。
而且,500—1000元的薪水在上海是难以生存的,作者所在的事务所为每月600元(虽然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你也是没有办法的,你不做可以走人,事务所是不会在乎的,有的是人可以招;而且打官司对实习律师而言至少在时间上是耗不起的),有些实习律师在苦苦支撑几个月后,迫于生存压力只好中断实习改行了。身为律师却不能以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能说不是一件悲哀的事情。
如果你是为了正义而选择了律师,那你就要三思了。自1906年引入律师制度起,一百年过去了,中国律师行业可谓一波三折,命途多舛。随着律师制度改革日新月异,律师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的社会地位也有所提高。1990年国际社会通过的《联合国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第11条规定,“作为维护正义的根本代言人,律师在任何时候都应当维护该职业的荣誉和尊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四条明确规定,“律师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但你如果就此把自己当作正义的化身,那就是一厢情愿了。的确,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我相信都希望自己“铁肩担道义”,能“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相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逾越不过去的鸿沟,面对司法环境的限制、公众的误读以及生存的压力,律师的肩膀有着不能承受之重。同为法律共同体的法官和检察官在律师面前充分彰显了他们的尊严和权力:“官”和“调查权”、“裁判权”、“执行权”,而且以强力为后盾;由于泛行政化形成的官民歧见广泛存在,律师实质上是被排斥在法律共同体之外的,律师一纸执业证书有不能承受之轻,律师虽然被赋予了“调查权”、“辩护权”,但由于缺乏权力保障,面对被调查者的无理拒绝只能徒叫奈何,面对法官和检察官的傲慢,不得不审时度势、谨小慎微。上世纪60年代一部电影《风暴》中的施洋大律师为维护工人权益,喋血街头,树立了律师的为正义而生、为正义而死的正面形象,律师在国人心中曾一度被神圣化;然而,随后一部美国黑帮电影《教父》又将律师妖魔化了,让国人记住了律师就是站在黑帮老大身后,为了钱不择手段为其开脱罪责的帮凶。
别开域外的影响不谈,国人自古以来就对律师这一行业存有偏见是客观的事实,将律师称之为“讼棍”,现今律师在公众心中的形象为“拿当事人的钱财,钻法律的漏洞”(当然,造成公众对律师的不好的印象,也有一些律师唯利是图的原因,社会外因与律师本身原因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律师上要仰法官、检察官之鼻息,下又得不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利益纷争之间,为了生存,律师必须面对种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必须在尽力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要想方设法如何去协调各种关系,在当事人与法官、检察官中间,在愤怒与妥协之中,把执业演变成一种为了生存的手段,为了物质世界而失去了精神世界。律师的独立人格慢慢地被消解,当初维护公平与正义的豪情随着岁月飘散了,悲天悯人的情怀和拍案而起的愤怒被时间之剑斩断了,这时“为权利而斗争”只是睡梦中的呓语了。这样,一个个律师堕落与沦陷了,而有良心的律师在良知的拷问下,在律师之路上挣扎和徘徊,有些就此退出了律师行业。
如果你是为了高收入而选择了律师,你很可能会失望。的确,律师的平均工资非常高,据北京市司法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度,北京执业律师突破1万名,律师的行业收入突破50亿元。业内人士保守估算,这1万名律师中至少有200名的个人资产已达到了千万富翁水平。这就意味着,每50名北京律师中就能诞生一个千万富翁。然而,财富是少数所谓的大律师、名律师的,大多数律师仅能解决温饱而已,对刚执业的新律师而言,则需为温饱而劳碌奔波。律师要有收入必须要有案源,说案源是律师的生命线是不过份的,因为你有案源不懂法律不要紧,可以给别的律师做,只需分给其很少的份额;你再精通法律但没有案源就麻烦了,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社会上的一些所谓的大律师、名律师,其实准确的说应该称之为案源多的律师、收入多的律师,专业水平是不敢恭维的。要有案源很关键的一点是要有过硬的社会关系(重金聘请掌有权力的官员,特别是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为顾问—不是业务上的顾问,用“顾问”一词只是“粉饰”而已,而是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介绍案源—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而新执业的律师一般没有什么社会关系,而且因为年轻、缺少经验,案源更是无从找起。因此,新执业的律师收入一般是很少的,作者所在的事务所有律师一年没有接到一件案件,根本谈不上什么收入。然而,律师年检注册费、律师事务所管理费、社会保险金(其它职业是根据工资比例缴纳,而律师不管你是否有收入,在上海最低缴纳标准为579.5元)等等,该交的一分也不能少,有些律师没有办法支撑下去不得不离开律师行业,改行去做企业法务甚至从事与法律无关的职业,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财富对于多数律师而言,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写作本文的目的并不是说律师行业不名一钱,也不是说劝原本准备投身律师业的人回头,作者的意图是以一个“城内人”—执业律师--的视界,向“城外人”—即将通过司法考试和已经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描述“城内”—律师业—的环境,以期起到一些提醒的作用。如果有人在决定是否做律师之前,因为本文而多了些理性的思考,则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就达到了。
毕竟,通过司法考试,只是迈出了做律师的第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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