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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从上海修改历史教科书和陈良宇落马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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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8 11: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该教材的那个庞大的编写群体已经高挂“不争论”的“免战牌”。与其说他们不屑争论、不敢争论,毋宁说在他们的防线中,早就有了“根本就没有必要争论”的无敌底牌!

上海新编高中历史教科书的问题,远没有“盖茨取代毛泽东”那么简单,实质上,它是一个目标明确的“精英”群体国家历史观(或国家制度观)向现实社会的试探性宣战;而且也远没有“傲慢与偏见”那么单纯,实质上,它是一种咄咄逼人的意识形态在历史教育领域的基因性孕育。因此,这决不是一项纯粹的历史教育工程,而是更像一种国家历史观的颠覆工程。源于政治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的如此“鸿篇巨制”,决不是一群“秀才”所能独力承当的,其身后的背景恐怕更加高深莫测。

我们看到的是,该教材的那个庞大的编写群体已经高挂“不争论”的“免战牌”。与其说他们不屑争论、不敢争论,毋宁说在他们的防线中,早就有了“根本就没有必要争论”的无敌底牌!从对该教材持反对意见的一方而言,目前就事论事地去争辩上海新编高中历史教科书是非曲直、正误得失,似乎已经不可能收获任何预期的效果。这是因为,这一事件的实质从来就不是潜隐于事件自身,而是植根于事件之外!

相关阅读:历史教科书何以吓人一跳?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弱化革命和战争

只需做一次阶层式“俯瞰”,我们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中国的处境了。

在政界,一种规模空前的腐败在中国以愈演愈烈的态势蔓延着,此起彼伏的官场“地震”,用自己的左拳去打自己的右眼的反腐败模式,以及既得利益群体利益格局内的政治体制改革,都成为中国现代吏治的死结。李毅中曾经发誓要“黑心矿主”“倾家荡产”,他没有践诺,也不可能践诺。即使是身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显赫高位的陈良宇落马,我们也不可过早地为反腐败事业的柳暗花明而弹冠相庆。

在经济学界,“主流经济学家”经济效益至上的理论,令几何级膨胀的资本运动丧失了起码的秩序,不仅近乎残忍地封堵了民众利益的通道,而且在有意无意间为官场腐败也为自身腐败预设了出口。是的,我们强大了,然而我们的子孙拿什么去永续我们的强大?!多大的GDP能够阻止一种咎由自取的因果报应?!
 楼主| 发表于 2006-9-28 1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律界,司法系统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不惜以所谓“慎杀少杀”偷换现行《刑法》死刑条款的“魔术”手段,实质性地为十恶不赦的贪官废除了死刑,这无疑在客观上成为对腐败分子的一种支持性呼应;立法机构则更是宁愿在“违宪”的质疑中逆民意而上,也不肯为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乃至贫富对立的危机而出手“法”而“制”之。例如,谁最有“物”?是贪官和资本家,那么,那部将要强行出台的《物权法》究竟要保护谁的“物权”?而关于MBO的一系列法规动作,又是究竟在为谁谋取“最根本利益”?至于执法机关,近日媒体报道的一则消息对它们的形象应该是一种最直观的诠释:重庆公安部门明确提出将为128位知名老板提供专门保护,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保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人说这是社会公器被资本“劫持”,岂止是“劫持”,简直就是资本与法律明目张胆的交媾!


在文化界,我们无法不面对一种更加惊人的倒退。狭义地讲,文化的基本载体是书籍、影视、报章、网络等等,通过这些传媒,将抽象的意识形态具象化。因为特定的意识形态是特定的社会制度的灵魂,因此,腐败官僚、资产阶级等“精英”阶层,必然要为自己的国家制度观匹配一种臭味相投且合身的意识形态体系。于是,我们发现,色情暴力等腐朽颓废的社会文化、经济文化配合权力和资本的需要,日甚一日地剥蚀我们社会制度的底色。此时,学术界的“精英”人物自然不会袖手旁观,因为他们要为那个异化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体系炮制理论依据。李银河的“超现实主义”性社会学理论、易中天的“现代版三国演义”、赵丽华的“废话诗”、网络对雷锋、董存瑞的恶搞、小学生“床上有美女,李白脱光光”的仿唐诗、初中生的“初恋抒情散文”……从表面上看是道德的危机、信仰的危机、文学的危机、艺术的危机、教育的危机……而实质上,是“精英”们一手制造的一场有预谋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危机!


在教育界,如果说文化阶层的“精英”人物企图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中国的“主流”化,那么教育阶层的“精英”人物则来得更为彻底,他们干脆通过教科书直接用这种意识形态恶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继承者,从而一劳永逸地构建起他们构想的中那个“橙色教育革命”的精神帝国。不是么?从上海把干瘪苍白、莫名其妙的流行歌曲塞进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课堂,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中“狼牙山”的塌陷,从上海高中历史教材中毛泽东及其革命被扫地出门,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中国教育正在资产阶级化的一个灾难性缩影。上海高中历史教科书的编纂者们说,这样做是为了淡化“意识形态”,这种辩白虽露骨,却也有几分诚实。他们刻意在意识形态上做手脚,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们说是为了“跟当前的政治目标一致”,没有说透的是,这是谁的政治目标,是什么“政治目标”!


在企业界,任志强公开宣称房地产商“就是不为穷人盖房子”,媒体说“中国富翁多而慈善家少”,银行把官场行政级别作为贷款“信用证”,“血汗工厂”对工人的盘剥与压榨,等等等等,成为企业或企业家彻底资产阶级化的不加掩饰的现实写照。从罄竹难书的腐败中,我们还看到了资本与权力肆无忌惮的勾结,正是这种勾结成为贫富分化的罪恶渊薮;也正是从这种勾结中,我们发现了资本光环下掩盖着的那种中国式的不伦不类、非驴非马的资本主义实质。


所幸者,社会主义的大旗至今仍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跑场上飘扬。只是这面大旗下,而今似乎只剩了充满民本情怀的国家最高决策层,以及那些95%的被指为“和谐社会对立面”的人——然而,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最后希望!
发表于 2006-9-28 12: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充满了臆测,突然想起listen对“超女与民主”的帖子的评价:不论是自由主义还是新左派,只要是反超女的都拿来做论据。
个人认为,做人不能太方舟子,很多自己不懂的东西就不要拿来说,比如易中天品三国,比如赵丽华,比如李银河,也比如物权法和“少杀慎杀”。
没错,现在社会的上层主流和底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社会断裂,并且这种断裂仍然有扩大的趋势,并且这种断裂应该主要归咎于上层对于民众的漠视与对特权的追逐。
但是,又要说但是,随随便便就把自己不赞同的东西往政治上归类,这种做法实在很不厚道。
发表于 2006-9-28 12: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这么说,楼主是把部分正确的论据,和许多完全不沾边的论据混杂在一起,也即《鹿鼎记》里韦小宝说谎的巅峰秘籍:“三分真话加五分假话再来两分夸大”,如此一来,那些不沾边的东西也都很倒霉的成为了陪葬品。
还是那句话,做人不能太方舟子,不要把自己反对的东西一概的归入到某种对立的政治错误范畴里。
发表于 2006-9-28 13: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原创的我就加分。
 楼主| 发表于 2006-9-28 13: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的意见很有道理,不过这篇文章不是拙作,但是和我是一样的想法,完全一样,这些全都是有根有据,所联系的社会现象完全是如此,只是在真理还没有被接受之前,先知先觉者总是受人诟病的,我们只能笑着看待批评者
发表于 2006-9-28 14: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阴谋论……
易中天和恶搞居然也在里面……
突然想起一句评价海湾战争的话:美国二战的时候不主动,你说人家绥靖;海湾战争人家主动了,你说人家干涉别国主权……
对待易中天和恶搞难道不是么?人家用术语,你说人家精英,人家不用术语改走平民路线,又说人家有预谋……
至于法律部分也很值得玩味:不论实务界还是学术界,只要是看起来似乎有和“资本”挂钩的都捡出来,好像整个法治系统都很肮脏。但是不论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对于法治过程中的贡献,却一点都不提,甚至不顾实务界与学术界在很多问题上的冲突与矛盾。至于物权法……主帖的这种理解突然让我想到了某位号称大学教师的毛粉丝,将贺卫方的法院“去人民”和陈水扁的“去中国”联系起来,非认定他们是串通的“去中国人民”……物权法也是这样……不知道立足于绝对平均主义的主帖作者,认为物权的保护要经历怎样一个对财产占有的划分、界定和剥夺再分配之后,才能制定呢??
李银河老师,的确是问题人物,但是不可否认李银河老师做的是学问,并且是有根有据的学问。学问上的争议可以辩论,但是……预谋阿预谋……
“被迫害狂想”……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淫者见淫。
发表于 2006-9-28 14: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真理,谁说了都不算。对现实的批判并不一定都是真理。
对现有社会断层,自由派有自由派的批驳,毛左派有毛左派的批驳,改革左派有改革左派的辩护和完善意见,谁的是真理?真理没有自封的。老毛的话曾经被认为如同金口玉言一般的真理,现在呢?呵呵我们只能笑看历史了
发表于 2006-9-28 14: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贴看不懂 小北的话赞同~~~~ [s:2]
发表于 2006-9-28 19:2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展经济才是王道
打好基础才能起高楼
支持意识形态为经济发展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06-9-28 19: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家争鸣其实是骑墙派,争来争去 永远没有什么结论的,旧象我门的法律,他说他有理,你说你有理,然后来个和事老,说你们说的都有道理,都是优秀论文,哈哈 ,这对我们法律的发展有什么好处,现在中国的各个领域全都充满了争议,有的争了几十年还没有定论,还在继续争论,可是我们社会的发展还能耗的起吗?现在就需要一锤定音得人了,无论何种争议,都要有一个最终结论留待人们执行呀,尤其在原则问题上,更不能老好好,谁说都有道理,那是不可能的。现在无论是你对还是我对,都要有个说法,那就是,评判事情的对错应该按照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思想,符合三个代表思想,我说的是真正的三个代表,而不是唬人的假代表,其他的都是扯淡。
  要说你们对批判各界出现的精英门的种种表现有意见,我觉得作者还是批评的很轻了,手机话费居高不下,人们稍微抱怨,立刻旧有专家出来为摇旗呐喊,狂呼高价有理;法律学者高呼人权,全然不顾受害者的人权,造成了大量的罪犯逍遥法外,重罪轻判,竟然出现了轮奸犯被合法释放的咄咄怪事,如此种种,还有诸多怪现象,不能不使人怀疑所谓的“精英“到底代表谁的利益,他们的意见又有多大的可信度,要说还有谁在相信这些所谓的专家和精英,恐怕只有幼稚园的孩子们了吧 。
 楼主| 发表于 2006-9-28 19: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文的作者是个很有思想的人,一针见血的指出了社会现象的实质,属于透过表面看本质,实在是高明。如今这样的有识之士太少了 多的是随大流者,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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