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届“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第一轮通知
高教研[2006]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和教高[2005]1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起和倡议,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教育部有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有关高校共同设立了“大学基础课程系列报告论坛”。
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作为系列报告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全国高校环境学科的教师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教学研讨和交流平台,围绕广大教师在课程建设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开展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论坛将专门聘请国内外环境领域的知名专家作关于学科前沿和教学领域最新进展的报告,并针对高校环境类专业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的热点问题,从参会代表提交的报告中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大会交流,以期达到有效提高我国高校环境类课程教学质量、大力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的目的。
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由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会、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主办,论坛组织委员会由环境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负责论坛主题的凝炼和论坛的组织实施,组委会秘书处设在高等教育出版社。
首届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将于2006年11月在长沙举行,由湖南大学承办。届时,将邀请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的有关领导,国内环境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等出席论坛,就环境学科的发展、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等方面进行广泛交流,共同探讨我国高校环境类专业课程建设的成果、存在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首届“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主题
环境学科的发展与大学环境类课程教学改革
二、主要议题
◇环境学科的发展与我国高校环境类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环境类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实践
◇环境类课程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实践教学与实验课程建设
◇公共环境教育的发展与课程建设
◇环境学科教师队伍建设
◇其他相关专题
三、会议论文征集
围绕本届论坛的主题和上述议题,论坛组委会除特别邀请国内环境领域的知名专家作大会专题报告外,还将从各高校参会代表提交的论文中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大会交流,交流报告分45分钟报告、25分钟报告、15分钟报告和书面交流报告四类。现正式征集以上四类报告的论文,所有入选论文将汇集编入《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论文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赠送各高校相关院系和参会代表。欢迎各高校教师踊跃投稿。
论文要求:(1)凡内容围绕本届论坛的主题和主要议题,且未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均可投稿;(2)论文应依次包括标题、作者及单位、摘要(200 字以内)、关键词、正文、作者联系方式(电话、E-mail、通信地址及邮编);(3)论文统一为Word格式文档,A4纸版面,标题文字用四号黑体,作者和单位用小四号楷体,正文文字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全文字数限制在4000字以内。论文提交方式: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发至论坛组委会秘书处:hjlt@hep.com.cn)。
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06年8月30日。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论坛组织委员会
顾 问:
钱 易(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
唐孝炎(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戴树桂(南开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高廷耀(原同济大学校长、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主 任:
郝吉明(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指委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
副主任:
钟志华(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大学校长、湖南大学汽车学院教授)
张远航(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陈吉宁(清华大学副校长、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
赵建夫(同济大学副校长、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盛连喜(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王焰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校长、环境学院教授)
刘志鹏(高等教育出版社社长)
首届论坛执行主席单位
湖南大学
执行委员会
主 任:
曾光明(湖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副主任:
刘云国(湖南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
袁兴中(湖南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
李彩亭(湖南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盼月(湖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助理、教授)
杨朝晖(湖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助理、教授)
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文 陈海柳
电话:010-58581379,010-58581735,13901189177
传真:010-58556024
E-mail:hjlt@hep.com.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20层高等教育出版社“大学环境类课程报告论坛”组委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29)
论坛网页:http://www.hep-st.com.cn/lt2006/hj.htm
请参会代表于2006年8月30日前将回执邮寄、传真或E-mail至论坛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将根据会议规模和回执提交情况确定参会人员名单、组织遴选各类报告,并于10月上旬向参会代表寄发第二轮会议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