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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信息来源 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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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冬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年冬季学期期末考试于2007年1月28日―2月2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实施“四学期制”的各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校实施“四学期制”的各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落实各项考试安排,加强检查和考场巡视,严格执行“湖南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湖南大学考场规则”,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根据教务处考试中心排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安排各考场监考教师(每个考场派主、副监考教师各一名。主监考教师由开课学院派出,副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学院派出。考生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大教室按两个考场安排监考老师)。监考教师安排表于二十周星期四前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1、本科生本学期各类课程的考试都在考试周中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学生、教师、各学院学管理人员都可以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具体网址:http://jwxt.hnu.cn。请各学院相关人员及时登陆系统中的“考务管理”模块查看,并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自己的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各学院教学秘书需将本学院学生考试信息从教务系统中导出(进入“考务管理”,选择“班级考试安排”,在“上课院系”栏选定自己所在学院,点击“查询”按钮,出现班级考信息后按打印)并打印、张贴,以方便上网不便的学生查询。对考试安排有任何疑问请与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823272。
2、考试每天安排三场次,每场考试时间分别为:第一场上午8:30-10:30;第二场下午2:30-4:30;第三场晚上7:00-9:00。
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考场,持其它证件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三、考试试卷必须使用湖南大学统一制定的试卷模版式样,注明考试课程编码、名称、考试所需时间(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并注明是否闭(开)卷、该考试科目所需的允许带入考场的特殊用品等信息。所有考试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务必在19周星期五前到考试中心办理试卷印制申请手续。
四、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试卷命题、评卷等项工作环节的保密,严格按照保密操作程序进行。严禁在联网电脑上操作试卷的打印、编制工作,以确保考试试卷的保密。
五、各学院应深入开展各种形式与内容的考试改革,力求减少不必要的死记硬背,以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对于考试改革项目,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和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便安排与考试改革相适应的考场和时段,促进考试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六、学校相关部门应十分重视四学期制实施后的考试安排,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团和各学院教学督导组等进行考场巡视,认真做好考场布置、校区间车辆调度及后勤、保安等保障工作。
七、各学院要加强监考人员责任感教育,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求监考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好座位,指挥考生按要求就坐,并在开考前仔细核对学生身份,对没有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携带其他证件参加考试的学生,应请其退出考场。
(2)监考人员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5分钟将试卷发放到考生手中;考生拿到试卷后应核对所发试卷是否与自己考试科目相符,试卷印刷是否清晰、完整,如有问题请监考人员与考试中心联系,考生须在座位等候处理。
(3)要求学生将书包、衣物和书籍、讲义、笔记本、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等物品放置在学生不可接触的指定地点。学生座位旁或课桌内不得有上述物品,否则按考试违规论处。
(4)如发现学生违纪和作弊,应当场终止学生考试,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记录考生院系、年级、专业、姓名以及学生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两位监考员共同签字并向学生明示后令其退场。
八、希望各学院、各部门和广大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建设,杜绝考试违规现象发生,通过各种形式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努力营造一种以勤奋学习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良好氛围。
教务处
2007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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