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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望麓独家】在基层法院实习、工作的感受和官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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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0 02: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几句2005年在基层法院实习、工作的感受和官场感悟(谢绝转载)

最近清查电脑病毒,随便地又看了看这么多年来自己留下的文字和随想,看到了自己这么些年来的改变,挺有意思。因此,我想把当年的这篇随想,帖到此处,以求博方家一笑:)

说明:

1,本文作于2005年10月,除了个别用词之外,我没有经过任何改动。可以说保持了最原初的模样。那时候年少轻狂,现在看起来,有的地方真的是写的太不成熟了。

2,这不是我一人的经历,而是几个人经历的合写。事件本身是完全真实的,只是为了某些原因的关系,不能公示其名。而且为了行文的方便,我在本文中只使用了第一人称。并把场景放在了一起,这使得本文的形式有点向自传体的小说,但是感受本身却是真实的。

一:
我不是本地人,虽然同是一省人,但彼此方言根本不通。本地人的方言虽然发音与普通话相差不是特别大,语法及表达方式也不甚难懂,但是音调非常奇特。加之本地人习惯于快速说话,因此语速非常快,外地人很难跟的上他们的节奏。这倒也没什么大事。问题是本地人对他们的方言非常珍视,因此对曹外地口音的人颇为排斥。

我刚到本地时,有一次要为某上司起草一份计划(这是不确切的,应该称之为议案。因为这需要大家讨论决定),我做好之后,交到他手里,我用普通话和他说:主任,你要的“议案”准备好了,你要不要再看一下?他其实肯定听懂了(因为我是标准的普通话),但是他装作没听懂,用当地话说:么子么子,腻港么子契瓦罗(意思即“什么什么,你说什么计划来着”)??如是者三。年轻人嘛,脾气不好,因此我很气愤,但是我没有和他犟,就找了另一个管事的(此前我得知此二人是竞争的对手,平时关系也不大相得。因此我估计找他我不会被此人觉得是拿上级压服他),这个主任人很不错,他是军转的干部,湖北人,听了这事,拿着东西到那人的办公室里坐下,用普通话说,这个“议案”我看了,不错,听说你已经同意了?难得!那人一时无语。

这就是传说中的“胳膊肘朝里拐”?看来基层官员还是相当排斥的。

另外多罗嗦两句。作为外地城市人去基层(就好比支援西部),我深深地感觉到本地人的不欢迎。这种不欢迎不是说基于地域或文化意义上的歧视,而是基于经济或利益意义上的。也就是说,有的当地人不是觉得你是去支援他们建设,更不觉得你是有爱心或怎样,而是认为你抢了他们的饭碗!这是一个重大的观念问题。比如说,我到了此地之后该地组织部有一位官员知道我是来自重点大学之后,说了这么一句话:“噫,怎么你到这儿来工作了?哦,也是,现在外面工作难找!”按他的意思,你是外边混不到饭吃才来我们这儿的。观念的落差显而易见。

我也还记得曾经听人说过,说前年有一位学长,毕业后去了甘肃支援西部一年之后,回校来做报告,他说了很多不如意的话,但是有一句是振聋发聩的,道出了所有辛酸和无奈:“难道西部的人才已经充裕到了让一个重点大学会计系毕业生去农场支援挤牛奶的程度了吗?!”当然,我无法核实他说的让重点大学会计系毕业生去挤牛奶是不是真实的事件,但是空穴不来风呀!

二:

前两天,我收了工作以来的第一份礼——一条价值200元的香烟。送礼物的是一位大约三四十岁的男子。说来简单,只是因为邻居建房与其发生纠纷,他来反映情况,我自己不大会处理,因此介绍了新来的韩法官,韩法官处理了。说实话,当时我很犹豫是否应当接受(我并不抽烟,香烟给我没有任何效用,反而有损于我自己的操守)。但是,对方非常地坚持,我也就收下了。因为按当地的风俗,这种情况下拒绝他人的礼物是看不起人的行动。

其实,我发现(至少在中部地区的基层)社会还是个非常人情化的,很少看到现代民主社会的痕迹。当事人找到你办事(在他们看起来,上法庭是很严重的事),你按程序为他们办了,他们会觉得是你帮了他的忙,而很少意识到,你之所以做这些完全是因为你的职责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做的话就是不称职的甚至是渎职的。(或者他觉得法庭工作人员大小也是个官儿,得搞好关系,否则下次不好再我办事)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司法和法官缺乏独立不仅仅是因为具体制度的设计缺失和执行的不理想(事实上法律对于司法和审判独立的规定是明确的),而是更有其深层的民众土壤。这就是把公权力的行使当作是私人人情的作用,淹没制度的要求?(或者推论一番:1,即使是具体制度设计完美无缺、执行也颇有力度,如果不基本改变这个深层的民众土壤,司法独立也还是水中望月?2,不否认制度的建设和政治文化对基层民众土壤有变革作用,但这种作用如何产生和发挥?)这需要好好想一下。

之后,我也做了一件本来在学生时代我自己都挺反感的事儿——送礼(谄媚上司?)。我自己并不抽烟,但是抱着和上级搞好关系不会吃亏的想法(我不想被晾在一边光是摆摆样子,上级来人视察工作了就摆出来充充门面说“我们这里有引进法学院科班生!”我还是想让法官带我好好锻炼锻炼),我把昨天收到的香烟送给了庭长,他很高兴。

其实我觉得官场不是想象的那么尔虞我诈,同事之间也不是那么残酷。官场的法则也许有很多条,也许你的任何一个动作都会被认为那是在献媚,那是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觉得对于上司,你要首先把他作为一个人来看待。他一般来说,作为上司,他是我的长辈,年龄比我大,他的资格也比我老。因此我要想到的是,他的身体不如自己这样的年轻人,他的面子需要受到尊重,他的生活需要人理会和关心。我们都知道人年龄越大越容易感觉孤单和落漠,上司也是一样。所以,有的时候你对他亲近的表示并不代表你是在巴结,而只是一种人与人交往的最基本的东西。就象我们对于自己的朋友的长辈,我们也会抱之以尊重,也会送礼或者交好他一样的。只不过要掌握这个度量,要守住自己的底线。

尽管如此,其实我现在心中也是颇为复杂的,我还是很难接受自己的做法。闲来无聊了,就用历史上的例子来自我安慰一下(当然我是不可能和古人比较的)。

明朝的民族英雄戚继光武功盖世,他的名字彪炳史册。但是用一个正统的理想和道德观点来看的话,他为官为人有很多瑕疵。第一,他巴结上司张居正,在张居父丧丁忧期间,他以私人的名义派遣自己统辖的驻防北京的火枪队精兵一路护送张从北京回到湖广,以结首辅之欢心;第二,他知道张居正酷好女色,因此搜罗了十多位绝色美人赠送给张居正解渴,以敦睦上下之谊;第三,他也并不廉洁,在查抄张府时,发现他曾经赠送数量惊人的钱财送给张居正,而以他的薪俸决不可能有如此丰厚之积蓄;第四,他极为惧内,可以说是——虚伪地——在他剽悍凶狠的夫人面前做了几十年孙子,但是却偷偷在外边生了几个私生子,以至于他临死之前,戚夫人都不知道原来将门早已有子而且均已长大成人;第五,当戚继光帅军在外征战戍边时,京城胡同的市民常常发现从前线飞驰而来的轻骑,他们不是去禀报军情,而是去饭庄里为将军订做一道叫狮子头的名菜……

问题提了出来,戚继光为什么要谄媚上级?

中国人向来以“修齐治平”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和至圣的道德,士大夫曾经是国家的脊梁。在明代特殊的科举制度下,每个文官都出身科举。在这个制度背后,考生和他们的主考官被认为是师长和门生、中考的考生之间被认为是故人的关系。换言之,在这个制度下使得天下的文官都具有门生故人等种种利害关系,组成一只牢不可破的利益纠缠的大网(这个大网具有内在的自我修复的超稳定结构而只有在外力的强大撕扯下才可能崩裂)。如果他得罪了这个官僚网络中任何一个文官的话,那么他也就得罪的不是单独的一个人,而是很可能得罪了此人背后的一批人,甚至得罪了全国。很显然的,除非和他们合作,除非和他们保持某种平衡和稳定,他的屁股就坐不到那个位子上。坐不到这个位子上就无法完成“修齐治平”的艰巨使命。所以,许多士大夫不得不忍受人格撕裂的苦痛。或者,这就叫政治的扭曲力?

再一次回到这个问题,戚继光为什么要谄媚上级?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维持这个官僚集团的稳定,也只有这样才能保住自己的位子,更只有他自己在这个位子上才能做出点事业来。换作是其他人,也许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愤青易做,滴水难为!

另外就是,我觉得整个制度是一个整体,你要早这个制度下做出点事业,首先必须接受这个制度的挑选和锻炼,然后在这个制度下做出点事儿来,再徐图改进这个制度。如果不自己站立到这个制度里面来,就不大可能会有真正深刻的理悟。现在需要做的是一步一个脚印的革鼎布新,而不是站在体制之外的空洞嘶喊(适当的批评和建议不就叫“空洞的嘶喊”,而是警醒和鞭策)。是的,体制之外的嘶喊是有力的,是忠诚的,也是不花什么力气的;是的,一个铁面无私专业水平高超,完全没有任何“不良”人际交往的人是善的,但是如果他受不到这个制度的认可,与所有人为敌的话,他也是很难发挥自己的作用的。

我认为作为一个真正的社会科学人是不能作出规范性的应然的分析和判断的;当他说“应当怎么样”的时候,他的角色就不再是社会科学人,而是一个决策者。实际上一遇上类似的问题,社会科学人与大众是一样的,他并不能为别人选择什么不选择什么。因为任何一个学者都不具有比别人更多的道德权力(另外不要忘记,他的话语也是出自于他自身的生存景况)。法律家同样如此。这是学人泰坦面对他的大地母亲应有的尊重和谦虚。

所以说,基层,它的不单纯,它的土里土气,还有它治下万民的柴米油盐,就是个大学校!

三:

今早去了两车人(大部分是乡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人)找了五户人家,抓了一个人。那人很穷。说来也是,他妻子患有精神病,母亲瘫痪在床,有三个孩子要抚育,本人又没有什么手艺,怎能不穷!人抓来之后只有两条路:要么交钱,要么送拘留所蹲大牢。将人放回去是不可能的(虽然知道这不大合适),即使他很穷,实在交不起那钱。因为法院要的就是这种威慑效果。我对这种做法是持怀疑态度的,但是站在中西部基层法官的立场上来说又有他的道理。理想和现实就是这样矛盾!

后来这人在村支书(顺便说一声,该村全部的居民都是同一个姓氏,居民相互之间的血缘不超过五代;村支书是这个男人的旁系叔公)的保证的基础上以及交给法院二百元现金之后才把人放了回去,并限令其在7日之内先交两千,否则再抓!知道这事的教育意义吗:没钱就少生几胎,即使你像某某人那样很能生!嘿嘿!

哦,不好意思,放之整个中西部是不严谨的。本县法院因为建设法院大楼而欠了一大笔债,所以每个庭都有任务,我们庭的任务是十八万元,而且奖金是与任务挂钩的。法官必须自己捞案子,想尽办法创收。我们的庭长是副科,基本工资只有七百多元多一点,也难怪庭长每天起早贪黑去抓人了。其实庭长素质不错(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分配到山东荣成,因为要照顾多病的老母,所以选择回了乡)也不缺乏人文关怀精神,文化水准也很不错!其他县市的情况我不清楚。总之一句话,工资发放体制以及地方上各种陋制是法院主动放弃中立立场之所在!

对了,我声明一点,超生是违反国家政策的,罚款也是正当的(当事人也自觉理亏),而且都是通过法院裁定而且当事人拒绝履行的正当程度才抓人的!但是问题在于法院基于创收的动机而与行政单位联合行动,甚至主动提出,有违中立原则!更重要的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的标准有点模糊,抓来后,法院肯定要钱,一点钱都不交法院只能是拘留你。还有,作为一个法律人,是很反感威慑力的说法的,但是在农村开展工作有时不得不追求这种效果,别忘了,这还是乡土社会!

以前有的学者尖锐地提出,退伍军人进法院是错的,而且是大错特错;并且建议取消这个制度。我本来也接受了这样的论点。但是经过我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我认为未必如此。至少在目前,完全废除这一制度不现实。

我们必须要注意到的是,中国客观上存在的法官荒,尤其是基层的法官不足。退伍军人客观上弥补了法院人手的不足(因为不是每一个军人都做了法官,像法警那样的工作用法学专业生是浪费);而由于毕业分配制度的废除、学生就业选择权的产生,加之目前社会上可以提供给法学院的毕业生更多的发展机会,因而导致法学毕业生大多数不大愿意到乡下(特别是偏远地区)工作。因此一旦废除原制度,可能发生“节流但不开源”的结果。所以说,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退伍军人进法院成了一种不太糟糕的来源。

司法制度确实需要改进,目前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已经使得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上了日程,司法制度自然是重要的一个环节(这就是why)。至于提高法官待遇这一点,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也确实是需要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高待遇并不是解决目前司法问题的核心方法,尽管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方法。审判制度的健全才是核心,这一点应该可以明确。但是一提到“审判制度的健全”,话题的摊子又太大了,别说是一言两语了,就是写一篇几万字的论文也讲不清楚。这里的问题是“怎么做”(也就是改革采取的步骤是渐进式还是激进式甚至休克式)、“做什么”(也就是法官的地位和作用、具体的权力划分和层层具体体制等等方面)、“什么时候做”(也就是选择时机)、“在哪里做”(也就是说是先一地试行然后推广还是全国一体实行;如果是前者,选择哪一地)。这就是4w问题(how,what,when,where)。

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一个县的乡法庭,管得少的至少也有三四个乡镇,下辖的人口上万(当然有的偏僻地区少一些);管得多的有七八个乡镇,下辖人口几万甚至十几万。乡村人口不象城市分布那么集中,它分布太分散了,有的自然村之间隔了几座山,距离很远,但是行政上仍然属于一个行政村(拿我家乡的某县中流乡中心村来说,总共人口只有1300多人,却有椴前、椴里、槐山、澳鞅里四个自然村,最远的澳鞅里和我们椴里隔了一座山,要爬一二十几里山地才到,而且路途非常难走)。因此这加大了司法资源的使用成本,也分散了法院的人手。而且要注意的是,基层法官还不仅仅是处理法律的问题,他还要处理很多本来根本不是他分内的——比如民政等——事情。别说是审判的事情了,就光送达文书一项,就够他受的(要注意现在的乡镇法庭的法官大多数是居住在县城的,而且他们不大可能在一个地方久呆,所以往往对地方上的村落分布不太了解。就算是了解,要是送达也会导致人手的缺少。)

还有就是,对于基层法官来说,他们做的很多事都和法学专业不大有关系,就算是大学者,也不一定就做的好。往往这需要在社会生活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为人处事的经验(用我们的客家话说,叫“了难”或“招抚”的功夫)和个人的声望。更要注意的是,往往一个案件最后的执行,也必须借助当地人(特别是借助一族中德高望重的人的影响力对执行相对人进行劝解说服,似乎可以说这些人实际上扮演了过去乡绅的作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很可能遭到集体的抵制[比如说,甲村人A与乙村人B争牛,A告上法院,法官判A胜诉并要求B为若干行为。如果单纯按照法律就那么执行的话,恰好遇上B是个刺儿头,那么事情就麻烦了。可能造成这样的结果:乙村人全部支持B(我们村里人的牛,你说牵就牵,我们的面子往哪里搁去?法不责众,我管你什么法院),当A来乙村拉牛时,采取暴力阻止。A受了气告知甲村人,甲村人也是气愤难堪(这天下还有王法?法院都判了是我们村人的牛,你还打人?)于是乎矛盾越搞越大~]这样,很可能造成更不利的结果。到这个时候,法律的威严就很苍白了。

这里的一个情况是,在农村地区有的地方(南方外在表现比较微妙含蓄一点但实质一样),村落之间的矛盾很深重难解。甚至一点儿火星都有可能点燃。在某些情况下尽管是组成一个行政村的几个自然村,可能也是矛盾重重。这些如果不是有切身体会的话,可能不大好理解。比方说甲村到外界的路途通过乙村的,就可能会有冲突(因为这意味着乙村要给甲村人承担不必要的成本,这对乙村的人来说是一种负外部性)。另外诸如流水、地界的问题,更是火药桶(以前有主客矛盾,更要命。比如民国时期广东主客械斗死者数万甚至更多)。在一个聚落中,一般都有一个或几个德高望重的人(通常以辈分高低、财富多寡、家中男丁兴旺程度为后盾,但其个人修养和处世能力是基础)。他有一定的权威,这个权威一般不是强得的,而是因为他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受大家的认可和支持。他对外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对内起到调解冲突、出谋划策的作用(有的不服气的人也叫他们是“地头蛇”哈哈)。这个情况现在虽然在慢慢变化,但是就某种程度来说乡土中国还是乡土中国,费先生的话仍然适用。

以上这样的问题,就算是十个大学毕业生,可能也搞不定。此外,在审判过程中,法官除了处理法律问题之外,还要处理事实问题。别看着简单,其实很难的!在目前中国审判方式法官的位置来说,如果他还算是个称职的法官的话,虽然不象以前那样把腿跑断了,但至少可以跑出病来。

因此说,现在基层法院和上级法院面临的问题可能是很不一样的。如果不了解农村,就不可能了解了中国。也许你没有切身的体会而不知道,我在最典型朴素的农村生活了20多年,出来念完大学之后,我感到中国的农村真的很落后,特别是观念上、思想上。但这是我们不可以回避的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可以在上级法院、城市地区法院推进你们所说的那样的改革,不要让退伍军转干部进法院了;但是在基层、特别是农村,这要慎重。它需要改进,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因为一是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制度,二是农村太复杂,牵一发动全身(比如说这和目前的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有联系)。所以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考虑不一样的情况。没有什么灵丹妙药。中国那么大,地区差异、民族差异、经济差异、城乡差异那么大,可能在一个地方一个层面运行的好好的制度,到了另外的地方就严重失灵。很多学者只是论述了别人怎么做和为什么这样做,而往往没有考虑到中国人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也没有考虑适用的社会历史基础怎么样。

我们不要站在泛道德主义的立场上,说别人怎么样,说如果是我那会如何如何。打个比方,湖南某市曾经(2001或2002年吧)有一女子光天化日被数歹徒追杀,连砍数十刀而倒毙街头,眼见歹徒扬长而去,街上行人竟无一敢格者。此事一经报道,很多人说“哎呀,那些旁观者道德素质太差了,如果是我,绝对会站出来见义勇为!”可是如果真的是他在场,他真的就敢吗?不一定吧!说一句话容易,做一件事情难。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把自己在不具有那个特定场境下的道德泛化,淹没具体场境下人的具体反应的观点。也就是泛道德化。比如我说的现在的大学生都不大愿意去基层去乡村,而如果有人说“他们是他们,觉悟不够高,是我肯定会去!现在是他们不让我去,我去不了……”与之有异曲同工之妙。

就说你一个大学法学毕业生能到法院做点什么事,这也大成问题!人家那些老同志有的就看你特别的不顺眼。他可能会想,你一个黄毛小子算什么东西,还来和我竞争、挤压我(这必然存在竞争关系。而且在一个强调专业化学历化的体制中,上级对于学位高的法学毕业生有特别的偏好。这样无形就是抢占了他们本来就很少的升迁机会)?他如果是你的领导,他会觉得说,我自己都是个杂牌军,还领导你这个是本科、硕士的牛人,我浑身不舒服(历高震主)。既然我没办法公开炒掉你,我就为你的工作设置障碍,或者干脆叫你守办公室,做做“水镜先生”(呵呵我们家乡的客家话里是“没正经事干的人”或“被晾在一边的人”的意思),还美其名曰“器重”。或者,他本身学历不在你之下,他也可能觉得他是老资格的了,你是freshman,给你几个下马威看看。好家伙,他要是真的这么搞,你一个大学毕业生没见过什么场面的撑得住几个回合?也许几个回合就心理受打击趴下了。这就叫疾贤妒能。这也是现实问题。

这不是我把人想的太坏,而是现实生活中确实很多这样的问题。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品德真的败坏地不得了,也不是他们就天生变态,更不是因为他们法学专业水平高低,或者说出身如何(而往往这样的情况,军人具有相对于法学生的比较优势)。除了个人道德素质之外,这可以说是由基层工作的环境和狭小的圈子决定的。这导致了基层法官们之间竞争场域的狭小和个人化。在这样一个竞争严重扭曲的局域内,人际关系、工作绩效也会发生扭曲性下降的。

四:

其实现在基层法院的问题真是很多的。一方面是客观上需要越来越多的人才,另一方面又是人才大量流失(到广东等经济更发达、发展潜力更大的地方);一方面是强调法官的地位的崇高,另一方面又是整个制度缺乏应该有的激励强度(据我所知,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一般来说干到顶也是个副处级干部的法院院长,工资不过千多元。这不仅仅是金钱的问题,还是一个自信心和主动性的问题。就算是给他们很高的物质待遇,而不给他们行政级别升迁的机会和盼头,他们可能仍然是和老样子差不多。而要提到这一点,又是一个大大的问题)。一方面法院要求其审判人员须通过司法考试;另一方面这样的人才又很少,而且常常受到其他工作机会的诱惑。此外的问题不胜枚举。在问题如此复杂的情况下,一步到位的改进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是正视现实中的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塌实工作,一步一回头地多重反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渐进提升。

五.

有一位朋友私下跟我交流时说:

(1),基层法庭和基层乡镇政府比起来,根本没有任何权力,遇到牵扯乡镇政府的事(如拖欠农民的工程款),根本没有办法执行,因此农民觉得法院是个虚壳。到农村去执行公务根本是笑谈;既然有村民自治法,那么就是承认农民有公民之外的特殊身份,干脆让他们自己按照自治原则设祠堂由族长处理好了;这才是中国的实际!农民怕村长、族长、乡长,但根本不尿法院,法官进了村,就和日本鬼子进村一样,没有人理,人身安全更没有保障。

(2),中国基层法院(各级法院都是一样)的人事(进人的权力在人事局)财政权(工资是区级财政而不是国家财政发的)都在区县一级的政府,实际上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区长幅区长都可以到法院指导工作,平常工作上听区长书记的命令更是天经地义,没有任何人觉得奇怪,领导说什么就是什么,但上级法院的命令可以不听(因为管不上)。这在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个来了。所以以前肖扬在面对代表质询时说过,我对基层法院连一个审判员的任命都管不上!没有独立审判权的话,法院慢慢变成了具体执行政府行政行为的一个工具:强行拆迁本身就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一种侵害,但是法院不去保护公民的权力,而是拿着政府为房地产老板所做的规划以法院出面去搞拆迁!去收计划生育费也是这种情况,政府的某个部门做出决定,自己执行不了让法院去执行,法院为了收取诉讼费根本不管执行的是什么!这就是现实,在经历了这样的现实之后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还干的下去吗?司法独立简直是一句笑话!一个老法官说的好:你一个法院院长连区委常委都不是,对于区委做出的决定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因为你是党员呀,党员当然要服从上级党委的决定了,这是组织纪律!---精彩吧,最大的法官其实是各级的政法委书记,因为书记是通管公检法三家的,但政法委书记只是一个党委常委,还是要听党委书记的,这就是现在的体制,不但是党领导一切,而且是各级党委而不是直属党委领导。

(3),中国法院因为是各级政府部门的一个部门,所以是平行管理不是垂直管理,你再有才华,干得再好,也只能在你这一级的法院工作,没有上升的渠道。起点决定了终点。这是最大的弊病,所以好些有才华的人都走了。还有,我们这里的审判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都不是正经专业毕业的,稍微复杂的案子汇报时他们是连法律关系都搞不懂的,根本听不懂,但他们有决定权,还说你的案子办的不好!<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a>
发表于 2007-7-20 0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作为一个真正的社会科学人是不能作出规范性的应然的分析和判断的;当他说“应当怎么样”的时候,他的角色就不再是社会科学人,而是一个决策者。实际上一遇上类似的问题,社会科学人与大众是一样的,他并不能为别人选择什么不选择什么。因为任何一个学者都不具有比别人更多的道德权力(另外不要忘记,他的话语也是出自于他自身的生存景况)。法律家同样如此。这是学人泰坦面对他的大地母亲应有的尊重和谦虚。

这段话说得很好
有这么深刻的思考,在基层的工作就很有价值<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1]]]></a>
发表于 2007-7-20 11:3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楼上,那段话非常好。
其实,在选择学法律的同时,我们都应知或无知的深刻卷入了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的思维、我们从事的工作,都让我们无法逃避这个人情社会,若是不能洞察、不能做出保留和妥协,那就真是出悲剧。<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2]]]></a>
发表于 2007-7-20 11: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司法不独立
法院始终只是一个摆设<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3]]]></a>
 楼主| 发表于 2007-7-20 16: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文章是05年写的。那时候我刚刚大学毕业,年纪又小,少不了有年少轻狂的意味。其实现在看起来,真的是太嫩了。如果现在要我再去写这个主题的文字,恐怕会大不一样。
现在离开那里,重新走入学校,希望能扎实点再学点东西。<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4]]]></a>
发表于 2007-7-20 2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来湖大上学吗?<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5]]]></a>
发表于 2007-7-20 22: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太欢迎了啊,呵呵<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6]]]></a>
发表于 2007-7-20 23: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05年楼主已窥门径,现在想必已经进入更高一层境界鸟<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7]]]></a>
发表于 2007-7-21 09: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跟我是一级的?湖大的不?<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8]]]></a>
 楼主| 发表于 2007-7-22 02: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不是湖大的~~~~不过只差一个字~~~<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9]]]></a>
发表于 2007-7-22 09: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后感触很深啊.<a href=[[[SQ]]][[[www.wlzb.net/phpwind/read.php?tid=70778%26position=10]]]></a>
发表于 2008-5-9 14: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看到楼主的帖子,真有意思。
如果一年前看这篇文章,都不会有如今这么深的感触。
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以合适的方式做合适的事情很重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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