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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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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3 08: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日前公布国家重点学科名单,我院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我院原有国家重点二级学科3个(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这3个国家重点学科在教育部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开展的第一阶段的国家重点学科考核评估中一次性全部通过。在教育部开展的第二阶段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增补工作中,我院的法学理论学科经过严格的同行专家评议,最终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二级学科。至此,我院已有4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开展了首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拟定的规则,我院法学学科获批国家重点一级学科。

    国家重点学科是国家根据发展战略与重大需求,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的培养创新人才、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高等教育学科体系中居于骨干和引领地位。此次我院四个学科通过重点学科评选,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国家重点学科,这是我院在学科建设上取得的又一重大成就。这个荣誉来之不易,是我院长期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学科建设、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的结出的硕果,凝聚着全院师生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繁荣发展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心血,体现了人大法律人一往无前的共同意志和团结向上的奋斗精神,也反映了我院在全国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整体实力。

    特别是近两年来,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密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学校的工作部署,在全院师生的支持与共同努力下,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全院工作的中心,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科建设的头等大事,认真实施人才战略,扎实推进学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明确发展战略,科学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回顾十多年来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在取得全国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和率先打开对外学术交流的窗口这两个奋斗目标后,以法学院搬迁明德法学楼和隆重举行55周年院庆为标志,法学院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认为,学科建设是法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抓法学院事业发展,就是要抓学科建设,巩固和提升学科优势。为此,我们必须明确法学院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首先,明确学院发展战略。院领导班子在教研室主任会议、全院教职工大会和各学科的发展研讨会上反复强调要树立竞争意识与忧患意识,在全院师生中对“什么是一流法学院”和“怎样建设一流法学院”的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和认真思考。2005年8月专门召开了“法学院战略发展研讨会”,在回顾发展历程、总结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学科建设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推进法学院的国际化、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思路。

    其次,制定学科发展规划。两年来,我们召开了10多次学科发展研讨会,针对我院各个学科的具体问题进行讨论,要求9个学科点的责任教授就本学科建设情况,与国内外一流法学院进行分析比较,比出自己的优势与差距,提出下一步的发展目标和拟采取的措施。

    第三,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学科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我们通过召开学科建设会议和全院大会,在全院教师中宣传和树立“教学以生为本,学科建设以教师为本”的观念。

    第四,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我们对全院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以及毕业学校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对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法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培养与引进计划》。

    第五,严格程序民主决策。在引进人才的过程中,我们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程序:先由教研室酝酿,提出引进人才的意见;再由学院成立的专家组进行评估,最后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二、大力引进人才,促进学科建设全面发展

    当前,高校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人才的竞争上,人才已成为衡量一个学科水准的重要性的标志。为此,我们把大力引进人才作为实施人才战略的突破口,促进学科建设全面发展。

    2005年以来,我们克服种种困难,下决心、花大力气,引进了9位教授和1位海外特聘教授(王云海),其中刑法学5位(戴玉忠、刘明祥、张小虎、田宏杰、肖中华)、法理学1位(张志铭)、民商法学1位(王轶)、经济法学1位(刘俊海)、诉讼法学1位(陈桂明)。还从美国耶鲁大学、法国巴黎一大、德国不来梅大学、日本一桥大学等引进了6名博士和博士后(彭亚楠、郑爱青、石佳友、程军、朱岩、杨东)。这些人才的引进,不仅使我们的教师队伍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而且对于法学院学科建设和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实施人才战略,推动教学科研再上台阶

    实施人才战略,必须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两年来,除了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进人才,我们还实行了法学院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法学院学科国际前沿教师培训实施计划、法学院新留校教师师资英语培训计划;设立法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鼓励和资助20多名青年教师进行科研;派出了近20名教师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进修、访问,对于青年教师骨干的学术成长和开阔视野有着重要意义。

    实施人才战略,必须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奋斗的集体。面对全国法律院校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形势,我们必须居安思危,不断增强法学院的凝聚力。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人。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们还组织编辑了《人大法学》,让全院师生能够及时了解院里事业发展的各方面情况以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实施人才战略,必须营造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对老教师,我们始终尊重和关心,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对青年教师,我们着力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对引进人才,我们营造良好氛围,使它们融入法学院的集体;对我们原有的教师队伍,我们始终信任、信赖,从各方面支持我们的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领导班子团结,全院上下和睦,形成了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氛围。这些都是实施人才战略不容忽视的“软实力”。

    人才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再上台阶。

    首先,优化了人才队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法学院教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梯队更加完善,教授的平均年龄下降了2岁左右,中青年教师的外语能力显著提高,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的比例达到85%,拥有海外学术背景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接近20%,各个学科基本上都形成了层次高、方向全、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其次,推进了课程建设。在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我院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和二等奖各一项。法学院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北京市级精品课程3门,涌现出一批教学名师。

    第三,浓厚了学术氛围。法学院各学科的教师组织举办了“民商法前沿论坛”、“刑法名家讲座”、“明德刑法论坛”、“法理论坛”、“法律文化论坛”、“宪政与行政法治论坛”、“财经法论坛”、“商法论坛”、“环境法论坛”、“德恒诉讼法论坛”、“德恒证据学论坛”、“国际法论坛”等十多个系列学术讲座。现在,法学院每学期要举办100多场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邀请100多位国内外著名法学家演讲,有时一天同时举办三、四场学术活动,学术氛围空前活跃。

    第四,完善了学术机构。两年来,在实施人才战略中,我们支持教师新成立了欧盟法研究中心、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日本法研究所、商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拓展了研究领域,也为引进人才提供了学术舞台和空间。

    第五,促进了基地工作。两年来,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不断推出精品力作和重要成果,为中国民商法研究和立法工作做出了新的贡献,已经成为中国民商法学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基地、民商事法学研究的一面旗帜、国家民商事立法司法的重要智库。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在戴玉忠主任的领导下,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在国内外刑法学领域继续发挥着领军作用。2005年以来,聘请了40余位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研究员,举办了40多次重要的学术研讨会,创办了《中国刑事政策报告》等十多种全新的连续出版物,推出了一大批重要学术成果。

    第六,密切了国际合作。一方面,从海外留学归国的教师积极联系,使我院与海内外学术机构比如与美国耶鲁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等达成了很多新的合作协议。另一方面,我院派出进修、访学的教师也广泛联系,建立了很多新的合作项目。

    我们坚信,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一定能继续认真实施人才战略,继续扎实推进学科建设,推动人大法学院向着世界一流法学院迈进。
 楼主| 发表于 2007-9-3 08: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郑爱青
讲师、法学博士
10/2000-12/2004: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社会法)
9/1999- 9/2000:法国巴黎第一大学法国社会法硕士学位;
12/1998-6/1999:法国法语学校ALLIANCE FRANCAISE法语培训,获法语语言学位;
3/1997- 10/1997:参加欧洲联盟委员会资助的、由法国巴黎第一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合作的首批“欧洲法”培训项目。其间,在巴黎第一大学学习欧洲法律,并被选派到设于卢森堡的欧洲联盟法院、设于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和设于日内瓦的国际劳工组织实习。
9/1988-7/199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所民法专业劳动法方向,获法学硕士学位;
9/1984-7/198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朱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基地专职研究人员。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2003年获德国不来梅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0月至2004年6月,在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国际私法研究所(Max-Planck-Institut für Ausl?ndisches und Internationales Privatrecht Hamburg)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石佳友
讲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巴黎第一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程军 讲师:1972年生于湖南岳阳,本科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习,获法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而后被选拔成为中国 – 欧盟交流项目首批成员,获欧盟奖学金,作为第一批中国法学生代表团成员赴欧洲联盟机构培训实习。在欧洲议会,欧洲委员会等欧盟机构以及欧洲人权法院进行了一年的培训与实习。1998年获法国政府奖学金,在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学习法律,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之适用原则》获最高评语。而后,进入法国巴黎律师公会律师学院,经过一年培训,于2003年底获巴黎上诉法院律师资格。

彭亚楠 法学副教授
教育背景 199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法学士
2000年获法国Aix-Marseille 第三大学欧盟商法硕士
2001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
2002年获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为耶鲁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J.S.D.)候选人

王云海
西南政法大学、人大毕业,日本一桥大学博士,现任一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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