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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在我校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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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21: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在我校成立
发表时间: 2007-11-05 14:21  作者: admin_law  来源: 湖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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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日上午,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法学院隆重举行。出席此次成立大会的领导和嘉宾有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湖南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彭对喜,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610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道龙,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钟实,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王亲生,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兰,湖南省社科院副院长王晓天,湖南日报编委、高级编辑吴又珠,湖南省法学会秘书长李和平,湖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熊龙元,我校党委副书记邓频声,省内各高校法学专家等100余人。校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法学院师生共同参加。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商法学研究会、劳动法研究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学》杂志社,《法学研究》杂志社,《河北法学》杂志社等众多兄弟友好单位向大会发来贺电贺词。会议由法学院王远明教授主持。
  湖南省法学会秘书长李和平同志宣读了湖南省法学会关于成立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的批复。我校邓频声副书记代表湖南大学致欢迎辞并发表讲话,邓书记在讲话中介绍了我校法学教育及民商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他认为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的成立对于健全我省民商法学领域研究组织体系、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促进我省民商法专业研究水平及民事司法水平的快速提升将产生重要影响。湖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湖南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彭对喜同志对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了殷切期望。筹备小组召集人、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屈茂辉教授作了筹备工作报告,并感谢众多法学同仁及有关领导对民商法研究会的成立所给予的大力支持及作出的重要贡献。大会一致通过研究会章程并选举出五十五名常务理事组成的常务理事会。理事会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所终身研究员王家福,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担任该会顾问;原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原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刘定华教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宋凯楚担任该会名誉会长。常务理事会选举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屈茂辉教授为会长,王红、王远明、卢平、印仕柏、张 兰、余卫明、李凤祥、李先波、李 薇、郭东芳、高向荣、袁爱平、彭熙海等13名副会长,肖海军教授为秘书长等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第一届领导组成人员。推举我校法学院徐涤宇教授为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徐涤宇教授做了主题学术报告,整个大会气氛庄严而热烈。
  湖南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是湖南省法学会所属的二级学科研究会,是由党领导的人民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民商法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民商法研究会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其宗旨在于团结和组织全省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民商法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民商法学,促进湖南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发表于 2007-11-9 21: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湖大法学院民商法申博有希望啊!!!
发表于 2007-11-10 08: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很好啊.
发表于 2007-11-12 22: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凤祥
呵呵
恍如隔世啊
貌似我大一听得第一场讲座还问过他问题呢
发表于 2007-11-21 21: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的党的那些自我宣传的陈词滥调就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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