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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大一转专业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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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4 16: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大一的学生,由于个人兴趣问题,想从软件转到会计,但是具体怎么样不大清楚,恳请学姐学长们传授经验..

转专业是不是需要考试,笔试和面试都要吗 ?
转专业具体需要什么步骤,比如什么时候递交申请什么的
申请通过需要什么条件.. 我没挂科 对学生工作没兴趣所以没参加任何学生会班委会
预估去年12月的四级能通过

还有最重要的..成功的几率大吗 ?

在网上搜了一些资料,还是不怎么清楚,所以到这里求助,谢谢各位啦!
发表于 2009-2-4 18: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你上一届从计通院转来北校的~现在给你看一下我们那年转专业的文件~有事情可以和我联系~我把手机号给你
发表于 2009-2-4 18: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印发《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专业选择
第一条从2006级开始,符合条件的学生有资格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在学校同年的招生专业中一次性选择一个专业申请转入。
第二条可以选择专业的范围。
学生可以在规定的大文类、大理类和其他类的范围内选择专业,也可以跨类别选择专业。
大文类专业有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险、金融学、统计学、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等18个。
大理类专业有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车辆工程、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信息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28个。
其他类专业有工业设计、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英语和日语等8个。
第三条有下列之一情况的不能选择其他专业。
(一)提前批录取的艺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的学生也不能选择这些专业。
(二)生源属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联合招收的华侨港澳台湾学生。
(三)国防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内学生。
(四)外国留学生。
(五)外校转入的学生。
(六)因学籍处理、休学或其他情况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
第四条因患有疾病,经学校批准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经学校复查合格,重新办理入学手续,转入下一年级的学生,可与该年级学生一同选择专业。
第五条在第一学年选择专业未获得通过的个别学生,因为特殊要求申请选择其他专业的,只能在本学院所属专业范围内进行,在第二学年春夏学期申请,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实施程序
第六条各学院根据《办法》,在第一学年春夏学期第3周上报每个专业的转出、转入计划人数和转出、转入的规则,经学校审批后,教务处在教务系统中公布。
拟接收跨类别选择专业学生的学院,必须同时公布针对拟转入学生的学业特点制定的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以确保转入学生有可能顺利完成后续学业。
第七条各专业原则上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的20%。
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作为学科支撑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和统计学等基础学科专业,第一年允许转出的计划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每年按3%递增,四年后与其他专业相同。
第八条学生在第5周内向转出专业所在学院提出选择专业申请,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专业选择操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第九条学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在第6周内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系统内进行确定转出操作。
第十条学生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后,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在第7-8周内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跨类别选择专业的学生由接收学院和教务处共同组织),确定接收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确定接收操作。
第十一条接收学院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后,经公示三天后,在第9周周四前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教务系统中公示选择专业获得通过的学生名单。
第十二条学校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在第12周内根据选择专业后的学生数在教务系统中重新编排班级。教务处在第13周将重新编班名单提供给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和后勤处。
第十三条选择专业获得通过的学生按照批准后的专业进行下学期选课,教务处根据重新编班情况完成下学期排课。
第十四条第二学年开学前,选择专业获得通过的学生正式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按照新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杂费,办理注册手续,并按照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安排学习进程。
第十五条因专业调整需要重新办理学生证的,在每个小学期补办学生证时集中更换,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三章选择专业后学分和课程记载
第十六条学生在转出专业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记载。
(一)与转入专业学时和学分相同的通识教育阶段平台课程仍然有效。
(二)学生已修读,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设置的课程,可考虑作为专业教育阶段的选修课学分记载。转出专业已修读,并高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的同类课程,成绩和学分按照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记载,所收学分学费不予退还。
(三)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的同类课程,经转入专业认定不能满足进一步学习要求的,需重新修读,但修读课程总学分不超过6学分。重新修读的课程须缴纳学分学费。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09-2-4 18: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 yP` K [/ ;1_3E2E$ 为配合学分制的实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不断完善学生自我构建知识结构和发展方向的机制,加强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h^,L) E _ q>|pt.W 一、总则 f\RTO63|O 第一条 选择专业的所有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的学生、管理人员、教师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 E M, 第二条 学生选取某个与高考录取专业不同的专业获得通过,则该专业称为学生的转入专业,高考录取的专业称为转出专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学生转入或转出专业。 #tw_`yh Azr|cKu] 二、资格 9`^(M^|c 第三条 从2006级开始,学生有资格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在学校同年的招生专业中一次性申请选择一个专业。此后选择专业未获得通过的个别学生因为特殊要求申请选择专业,只能在各学院内进行,并由教务处和各学院从严掌握。 R7h3O0@! 第四条 没有提出选择专业申请的或申请后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仍就学于原专业。 c|k(_#\B 第五条 按照教育部学历文凭发放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择专业: i ;Kax4k (一)学生生源属于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民考民预科生,新疆班、西藏班、联合招收的港澳台华侨生,国防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X(#8EY}X (二)提前录取到艺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K}1[ (三)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录取的专业选择转到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Qs#;sy W@~  #3RElI 三、程序 ^LXsU] R 第六条 学校成立学生专业选择领导工作小组,学院成立学生专业选择考核小组。 2\#$::B9 第七条 为有效推进学生选择专业的进程,第3小学期初(四学期制的小学期,从新生入校时算起,下同),学院先确定所属专业转出学生的计划数,然后再确定所属专业同意转入学生的计划数和考核规则,但原则上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的20%。 { utnbtmu 第八条 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比例低于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20%时,学院应予同意学生的转出申请;超过20%时,学院应制定有关转出原则,并事先告知学生。 *mYGs )| 为保障学校的学科建设,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作为学科支撑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和统计学等基础学科专业,采取“适度保护,逐步放开”的原则,第一年允许转出的计划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每年按3%递增,四年后与其他专业相同。 U.I 7p 第九条 学院及时向学校呈报计划数和考核规则,由学校审批。教务处集中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每个专业可转出和转入的计划人数和考核规则。 VpY,@qh 第十条 第3小学期中期,学生向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的考核,考核分为以下两种: hKnV=Ha( (一)学生在平台(大文类或大理类各专业)内选择专业,由接收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ky" (二)学生跨平台(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类各专业都可以跨平台)选择专业,按如下程序办理: WYcZD_ 1.接收学院针对拟转入专业学生的学业特点提交教学计划,以确保转入学生顺利完成后续学业; "WbKhE 2.接收学院与教务处共同组织考核。 ~xws5n}F 第十一条 第3小学期末,接收学院将考核后同意转入的学生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并将名单提交教务处。 _,e4?grP# 第十二条 第4小学期初,教务处汇总并呈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学校公示选择专业获得通过学生的名单。第4小学期学生学籍及学生管理仍归转出专业所在学院管理。 z-sq9Qp&x 第十三条 第5小学期,选择专业获得通过的学生正式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并进入新专业学习。 ~u[1Vz4#3 ^![7X&#39;!;pt 四、学分和课程记载 2<&#39;ol65/c 第十四条 学生在转出专业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记载: (b"q(:5oX (一)与转入专业学时和学分相同的通识教育阶段平台课程仍然有效。 ?UeV5<TewS (二)学生已修读,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没有设置的课程,可考虑作为专业教育阶段的选修课学分记载。 wCj)@3F (三)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转出专业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的同类课程,经转入专业认定不能满足进一步学习要求的,需重新修读,但修读课程不超过6学分。 IfI:|w}:"r 第十五条 学院应根据上述情况为转入专业的学生分别制定新的学习计划,提交教务处审核,并由教学秘书归档。 DC_k0VBn 8"V1h72vcW 五、管理 XSh [#qJ 第十六条 为指导学生高质量进行“自主选择”(即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进程),从第3小学期起,各专业的“学业顾问”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挂牌为选择专业的学生提供指导,并对获得通过转入的学生进行新学期课程修读指导,帮助他们按新的教学计划选课。实行学业顾问制度是成功实施学分制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选择关心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学业顾问,学校将为此项工作提供保障。 Y\4B2d9 第十七条 第5小学期,各学院教学秘书与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的学籍和党团关系变更工作,并做好选择专业未获得通过学生的工作。 q$K}Fm1C 第十八条 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学生转入专业前按原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转入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教务处在第4小学期中期将全校选择专业的学生名单提交计划财务处。 Y^8&#39 /A 第十九条 凡是因选择专业获得通过,导致住宿校区需要发生变更的学生,由后勤部门以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为原则,对学生的住宿地进行相应的调整。 l$R9c+L= MvaX>n !o 六、附则 zzd PR}VG 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06年入学的学生起施行。 OF-g7s6VH 第二十一条 学校本硕连读班和李达实验班学生选择专业按学校已公布的管理办法进行。 q[+KQ, 第二十二条 与本办法相违背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K(mt0T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发表于 2009-2-4 18: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乱码你自动忽略一下吧~
发表于 2009-2-4 18: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大学新转专业办法 Yu`KHvur “以人为本”的学分制教育模式,强调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给学生一个自主选择的空间,学生可以在进校两年后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专业。那么,究竟如何选择专业?《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作了明确说明。 ^w tr~D| 原则 公平 公正 公开 HgY>M`U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的学生、管理人员、教师都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学生选取某个与高考录取专业不同的专业获得通过,则该专业称为学生的转入专业,高考录取的专业称为转出专业。 b}C6/ zW 资格 可以申请选择一次g%.;ZlK 学生有资格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需求,在学校同年的招生专业中申请选择一次(1个)专业。此后选择专业未获得通过的个别学生因为特殊要求申请选择专业,只能在各学院内进行;没有提出选择专业申请的或申请后未获得通过的学生仍就学于原专业;按照教育部学历文凭发放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择专业:(1)民族生、国防生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2)提前录取到某些特定专业的学(3)由招生时的下一批次录取的专业选择转到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TV/l< 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20% F.DR Gi.i   转入或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的20%,高于20%部分的学生申请,由学院制定原则,并事先告知学生;为保障学校的学科建设,对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作为学科支撑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等基础学科专业,采取“适度保护,逐步放开”的原则,第一年允许转出的计划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每年按3%递增,四年后与其他专业相同。 5?yc*mOZ 指导 设“本科学生学业顾问” VOa7qnh4:[ 为指导学生高质量进行“四自主选择”(即自主选择专业、课程、教师、学习进程),从第3小学期起,各学院指定关心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每一专业的“本科学生学业顾问”,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挂牌为选择专业的学生提供指导,并对获得通过转入的学生进行新学期课程修读指导,帮助他们按新的教学计划选课。 n;w&} g 学费 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 ~R$Ko(N   学生转入专业前按原专业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转入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发表于 2009-2-4 18: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07]29号)、《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教务函[2007]21号),为做好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章兢
成员:刘子建李劲松于祥成符建湘李立明
龚理专蔡立军符斌
日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各学院相应成立由院领导、教授、教学秘书、2007级辅导员组成的工作、考核小组。
二、各学院确定所属专业转入学生的计划人数,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的20%。
三、申请转出学生人数比例低于本专业年度招生计划数的20%时(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和统计学等基础学科专业,本次允许转出的计划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1%),学院应予同意学生的转出申请;超过允许的比例时,由学院制定转出原则,并事先告知学生。
四、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全部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请各学院根据下发的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学籍办柳志刚老师联系,电话:8822836。
附件:1、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时间安排表
2、湖南大学2007年普教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
3、《湖南大学本科学生选择专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教学秘书专业计划录入操作方法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发表于 2009-2-4 18: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7级学生专业选择工作时间安排表
工作项目时间工作内容备注
各学院上报相关材料3月14日前各学院上报每个专业转出、转入计划人数,转出和转入规则。拟接收跨类别选择专业学生的学院,须同时上报针对拟转入学生的学业特点制定的教学计划。
教务处审核3月15日-3月20日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材料。
教务处公布计划人数和规则3月21日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公布各专业转入、转出计划人数,转出和转入规则。
学生提出申请并选择专业3月22日-3月30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教务系统中选择相应转入专业。1、3月22日上午9:00-3月30日下午16:00前开放专业选择模块。
2、学生只能选择一个转入专业。
3、学生也可以在此期间内退选或改选,一经确定后不能再进行更改。
转出审核3月31日-4月6日转出学院审核、确定转出学生名单。1、3月31日上午9:00-4月6日下午16:00开放学院转出审核模块。
2、转出审核结束后,转出学院从系统中导出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存档并上报教务处。
转入审核4月7日-4月21日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转入学生名单。跨类别选择专业学生的考核,转入学院应在4月15日前完成。4月7日上午9:00-4月21日下午16:00开放学院转入审核模块。
转入审核结束后,转入学院从系统中导出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存档并上报教务处。
对跨类别选择专业学生学校组织的考核在4月18日前完成。
转入学院公示4月22日-4月24日转入学院公示转专业通过的学生名单
转入学院上报名单4月26日前各学院上报各专业转入学生名单。
学校审批4月30日前教务处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学校公示5月1日-5月7日公示转专业获准通过的名单。
各学院重新编班5月12日-5月16日各学院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重新编班。5月23日前教务处将分班后的名单提供给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和后勤处。
发表于 2009-2-4 18: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1.转专业是不是需要考试,笔试和面试都要吗 ?
答:不同的学院,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份要求都是不一样的~等到下学期期中考试左右,学校教务系统会有公告,还会新设一个版块专门用来给大一学生转专业~到时候你可以关注一下

2.转专业具体需要什么步骤,比如什么时候递交申请什么的
答:步骤也不一样。一般都是现在网上填申请表,然后去辅导员那里拿一张申请表填写。具体的时间、步骤等在上面给你的信息里有。可以参考一下我们这届转专业的步骤,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3.申请通过需要什么条件.. 我没挂科 对学生工作没兴趣所以没参加任何学生会班委会
预估去年12月的四级能通过
答:不同学院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都不一样。不过你说的这些和转专业都没什么关系...转专业只看成绩和原所在学院对你的素质的评价~

4.还有最重要的..成功的几率大吗 ?
不一定。不同学院录取率和转出率都不一样。会计院去年比较好收人,报了42个,收了41还是40个~其实最主要是你现在所在的学院能把你放出来。放出来了,你基本上就成功了一大半~
 楼主| 发表于 2009-2-7 14: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学姐!
帮助很大.
[s:336]
发表于 2009-2-7 20: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有不明白的再来找我吧~北校欢迎你~ [s:305] 嘿嘿~
发表于 2009-2-9 23:2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你太牛逼了~~,这么详细,搞的我都想转到会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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