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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舞者
本学期交重修费的日子到了,相信很多经历过重修和正要经历重修的同学对重修和重修费一定有别样的体会,本人也是经历过重修的学生,想站在一个普通学生的角度上并结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并联系湖大的实际情况说一写关于重修和重修费的一些想法,与论坛上的同学和老师共同交流.
首先,重修是同学和老师都不愿意看到的现象,但是这中现象在湖大以及全国都普遍的存在着,据说今年湖大某院保研名额有40人,但是找到30个符合条件的以后再也找不到另外10个了,因为再也没有不重修的了.造成一个学生重修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有学生自身的因素,我想也应该有学校教学方面的因素,但是就目前湖大对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只给交钱重修的机会而没有免费补考的机会,这是不公平的,这里面应该有一个责任分担的原则才对.重修给学生心理上造成的负担也比较大,无论是心理还是经济上,很多大一的学生从此开始迷茫,同时也加重的学校的教学资源的分配压力.
其次,我查阅了国家和省教务和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有关重修以及重修费有关规定,其中
1《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 在红网,<东方新报>,<长沙晚报>等媒体关于湖南2004年度大中专学费标准的报道中都明确指出: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重修前允许学生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一次不及格的,允许学生重修并按学分收费标准的50%收取重修费.很明显,湖大并没有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免费补考的机会.
3 在<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普通大、中专学校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据我个人交重修费的经历来看,只给了一个重修证,没有给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在写这个帖子前我也询问了两位有重修经历的同学,他们都说没有规定的收据.
目前陕西江苏省教育和物价部门已经将\"重修费\"列为高校乱收费项目.我个人认为重修是应该的,重修费也是应该交的,但是这中间一些程序应该是正规的,首先应该按照规定给予不及格的同学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湖南商学院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如果重修还不及格应该重修,按照学分收费标准的50%收取重修费并且给同学正规的收费票据.
教育收费问题不仅关系到我校教学工作的发展问题,而且也关系到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当前的社会稳定的问题,所以希望学校有关部门能够以党的三个代表和党的先进性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把重修和重修费问题纳入正规,进一步规范湖大的教学工作,建议学校能就此问题召开一次听证会,让广大学生和老师发表各自的看法,处理好这个问题,在这期待湖大的教学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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