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许荣华股权纠纷案南京8·21法制研讨会” 与会专家的公开信 作者:扬州牧羊集团部分小股东
尊敬的顾功耘 先生(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 张俊浩 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 莘 先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孙国祥 先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叶金强 先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 浩 先生(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娄 邨 先生(工信部知识产权政策与法律部主任)、 宋 栽 先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办公室主任)、 吴震远 先生(上海市万隆众信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律师)、 叶树理 先生(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许荣华案代理人), 以上各位尊敬的法律专家: 你们这两天过的可好?2010年8月21日,你们顶烈日,战高温,从大江南北来到“火炉”南京,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展开热烈研讨,为一个叫许荣华的公民权利喷沫鼓噪,替我们牧羊的未来担惊受怕。作为牧羊集团的小股东,我们向你们致敬! 我们是扬州牧羊集团部分小股东,都是一些市井小民,从没有打过官司,也没去过法院,仲裁是啥玩意更不清楚。但小民的我们对法律满怀敬畏,对你们这些被称为“法律专家”的人物更是崇拜之至。小民的我们从没有怀疑,也许专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同,但是恪守学术操守的道德应当高度一致。
7月下旬以来,扬州牧羊集团的原股东许荣华的股权转让一案,经人操纵居然成为全国关注的公众事件。但似乎背后那只看不见的黑手还嫌焦糊的不够,8月21日,你们这些法律专家又齐聚在江苏省人大议事园二楼的会议室召开研讨会,将本案进一步升格为“中国法制成败”的标志。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来自于各行各业的法律专家,本应“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但却意见高度一致,成了对一方当事人的声援会和对所谓“公权力”干预的声讨会。似乎你们的知名度还嫌不够高,全国各地几十家最著名的电视、网络、文字媒体都被邀请来参会并要求报道。既然你们这样大张旗鼓,那我们也不妨推波助澜,把你们这些专家的真实与全国的公众来“研讨研讨”。 研讨会:“传销会”? 会议的主持人是《国际金融时报》江苏站的记者朱胜利先生,他在会议一开始向媒体介绍了你们的身份,也向你们介绍了各路媒体。我们搞不清楚,这个研讨会实际上是谁在搞?如果是你们专家内部的学术研讨,那你们关起门来讨论好了,为何又刻意邀请那么多的媒体?如果是朱胜利先生所在的媒体搞,那么为何邀请的专家意见如此一致,并且仅邀请本案一方当事人许荣华的律师叶树理先生?其实,朱记者结束的总结揭开了一切秘密:“媒体下面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我们都会按照专家的期盼、公众公正的思想和价值观进行报道的。”期盼?工作?我们小民都知道法律专家的评价应当保持中立,新闻从业者更应该是以事实为基础进行新闻报道,但实在无法想象这次的研讨会竟然成了传销会,尊敬的专家竟然成了传销的培训师,向着各路媒体灌输着已经沾上铜臭的法学理论。 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把真实向公众披露吧。专家们,你们敢说没有拿了某人的好处?你们的智商不会没有意识到你们的言论在媒体的放大下会有如何的效果?你们已经全然不顾了学者、公务员的身份,因为利益已经绑架了你们,所以你们成了某种利益的传声筒,成了如同给媒体、给公众洗脑的传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