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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人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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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28 2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身穿黄色道袍,腰系一叠黄裱符,敲着半新不旧的小铜锣,不时还挥舞着些刻满黑色记号的令牌,再加上身边几个长袍马褂的清朝僵尸陪衬,有事没事就大喊\"降妖捉怪,急急如令.\"一个香港电影里赶尸道人的形象就这样出炉了,荧屏上,他们常常出现在漆黑的夜晚里,或驱赶着一群恐怖的尸体,走街串巷的吓人,最后在夜色里消失不见,或身手不凡,与僵尸鬼怪进行道术大战,念声\"破\",然后用道符贴在一蹦一跳的僵尸头上,将它们困住封印不动.在半夜三更里看这种片子,确实是使人感到透不过气来,然而,在恐怖的感觉过后,你就会轻松一笑说\"哎,其实原来都是骗人的\",哪里会有这种法师的存在?\"但是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种赶尸的道士是有其真实的文化原型的,那就是闻名天下的湘西赶尸人.在大约50到60年前,如果你有机会到湘西去,说不定还有可能在街上就遇见这种职业的赶尸者,他们身穿黑色法衣,一边敲着小锣,一边撒着纸钱,嘴里还时不时的念着些咒语,身前和身后是一群披着黑色长衣的尸体.由于在湘西赶尸者已为人所熟知,路上的行人见了他们都不会感到害怕,而是会自动的躲闪回避,当地的群众还给这些人起了个专有的名字,叫吆死人的,也有称其为\"赶尸匠\"的.其实,说是“赶尸匠”不如说是“领尸匠”,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这种人的行动极为神秘,一般人都敬而远之,因而社会很难知道他们的情况,然而在采访过湘西当地博学的老人以及查阅了若干文献后,却可以了解到有关过去赶尸匠的一些真实记录,而我们也可以猜测一些所谓赶尸现象的真实内幕.

    赶尸匠,这个特殊的职业在湘西自古以来就存在,他们被懂行的人称为老司,而且是有着极高专业要求的一个行当,学这行业的,必须具备有两个条件:一胆子一定大,,二是身体要好,三是入这行必须要先拜一个师父,名为渡职,就是为了能有正式的赶尸资格.真正的赶尸匠从不乱收徒弟。想要加入的学徒须由家长先立字据,接着由赶尸匠亲自面试。一般来讲,要求学徒为男性,要满16周岁以上,身高要1.7米,肯吃苦,有力气.同时还有一个十分特殊的条件,相貌要长得越丑越好。首轮面试通过后,赶尸匠会让初试合格的学徒望着当空的太阳,然后令其在原地旋转,接着又突然停下,要他马上分辨东西南北,倘若分不出,则不能录用。据赶尸匠说如果此时你不分东西南北,就说明你夜晚赶尸分不出方向,因此不能赶尸。接着,赶尸匠要求学徒扛东西、挑担子,测试体力,最后,还有一项面试,这就是赶尸匠将一片桐树叶放在深山的坟山上,黑夜里让学徒一个人去取回来,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他有胜任赶尸匠的胆量。这三关顺利通过了,学徒就正式被收在赶尸匠门下做事了

    以上是赶尸的人员问题,接下来就要谈到赶尸的法器了,一个职业的赶尸者大致最少该准备下面这几样东西,一个刻满了天师咒的海螺,一扎用红色朱砂或雄鸡血书写的黄裱纸道符,一身黑色的道袍,,一个比较精确的罗盘以及一面铜制的招魂锣.其中,据赶尸匠称,黑色道袍是用来镇邪的,防止尸体做怪,海螺则是赶尸人在上路前吹给尸体们听的,也就是告知死者们:\"要上路了,不要再作怪了,咱们要回家了\"的臆思,,当地也有用其他东西代替海螺的,湘西全境并不统一.而那个贴在僵尸脑门子上的道符,则是在黄裱纸上用朱笔或雄鸡血画上的又像字又像画的东西
它一定要阴干以后才能使用.除了用来贴在死者头上,以控制亡灵的行动以外,道符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起到避免鬼怪侵扰死者的作用,当然了,这上面划的符咒究竟真正是什麽臆思没人知道.罗盘的存在是为死者的灵魂引路,以保证尸体们能够安全的跟在赶尸人身后,不使其迷路.赶尸人的铜锣又被称为小阴锣,传说是用来向死者的灵魂传达具体行进到哪个方向,哪个位置,离家乡还有多远等等的消息.其他还有行路时撒的纸钱,夜晚要点的灯笼等等等.

   具体赶尸的方法,湘西各地都不相同,但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起尸和落尸的时候,都不允许有旁人参与,也就是在起运地将尸体扶出棺材以及在目的地将尸体落入新墓穴的时候,都要由赶尸匠一个人完成,而不准亲属旁观.在起了尸以后,一般都由赶尸匠口含符水,对准尸体脸上一喷,则尸体就像有了灵气一样蹦蹦跳跳的跟着赶尸人走了,落尸也差不多,不过要等将尸体完全落入棺材里后,赶尸人才会再喷这口符水,以收回法术.在湘西赶尸,还有“三赶,三不赶”的讲法,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后才能赶)、被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尸体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法术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而自杀的则很可能变成冤死鬼的替身,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进行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体同样不能赶.赶尸人在行路途中也要住店,这里分为住专门的“死尸客店”与住普通客店之分,“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则是不住的。它的前后两扇大门一年到头都会开着。大门板后面,尸体就靠着门板停歇。赶尸匠赶着尸体,在全黑之时就达到“死尸客店”,天未亮时又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住普通客店则要复杂的多,根据老习俗,一般赶尸人进店先对老板打声招呼,称\"喜神打店\",这个喜神指的就是死者,可能是取自死了人称白喜事这个说法,客店老板一般很愿臆这种客人入住,一来可以有大笔款子进帐(赶尸人付钱较一般人多),二来喜神进店,不久运气将大佳.打过招呼后,老板就将赶尸者和尸体引到一间较偏辟的房间内,然后送进一只夜壶(赶尸人守尸体,不上厕所),赶尸人有时会点起香烛,一片片的烧纸钱供养亡者,尸体则以背靠墙一动不动的站着,以此度过一夜,等到天似亮未亮的时侯,赶尸人就动身退店,吆喝着尸体上道赶路了..

具体分析了赶尸匠的挑选和赶尸的具体方法后,我们结合一位曾在当地工作过的老人的回忆录,来一步一步揭开这神秘的赶尸现象之迷,老人在记录中是这样说的:1948年,我们部队驻扎在湘西某镇,做为该地的驻军与当地的一些工人组织联合起来维护治安,在一天夜里,我们接到报告说有两个可疑的人住进了山上的一家旅店,我和另一位解放军战士就连夜摸黑去那家旅店搞情况,在与店主人打过招呼后,我们敲开了那两个人入住的房间,问及其中一个短衣打扮的人职业,他口称是吆死人的,并用手指指靠在墙边那个头上蒙着黑布的人说,这就是要运的死人.我揭开黑布看了看,确实是具尸体,一动不动的靠在那,表面看上去毫无问题,然而在我心里却打起了鼓,不是我不迷信,实话说我本人还相当怕鬼,但是能令毫无生机的尸体走路,确实奇怪.这时我才注臆到屋里桌上竟摆着两双碗筷,难道死人也能吃东西?不对,肯定不对,我当机立断,假做查完了夜,退到了屋外,暗中和同伴躲在旅店边埋伏,等他们上路的时侯跟踪他们,伺机查出真相.等到天快亮时,屋里的两人就上路了,我们悄悄跟在后面,等到天光大亮,我们能看清他们的脸时,事情就真相大白了,现在这个赶尸的根本不是昨天晚上旅馆里那个人,而是一副完全漠生的脸孔,我们再调查尸体,发现尸体的下面居然还有一个活人在,是他在操纵着尸体行走.经过审查,他们一共是师徒两人,这次是替人运送尸体回乡,所谓的赶尸不过是一个人装做赶尸匠在前边假装吆喝,另一个人躲在尸体下面,背着尸体前进罢了,一日一轮换,由于尸体穿着又长又大的黑斗蓬,所以不易被人发现.我们考虑到这两人也是辛苦的劳动者.,最后只将他们的纸钱没收,就放他们走了.......
  老人的记录是很明白的,这种赶死人的行当不过是代替家属将死者运回家乡罢了,其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道法和符水的问题,不过是一种很辛苦的背尸过程,所谓的赶尸人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而并非什麽真正有法力的道士和行者.然而那些严格的挑选方法和奇怪的法器到底是怎麽回事呢,好,我们来一条一条的分析它们.
    首先,赶尸人员的挑选,胆子大就不用说了,哪里有要天天背死人还胆小的,第二条,身体好,有力气,这条其实也不用说,天天背着100多斤的死人赶路,没把子力气怎麽行?第三条对着太阳分辨方向我先卖个关子,留待下面再讲.所谓的学徒要越丑越好,其实是为了不使行人对赶尸人的脸孔过加注臆,以免在一天一换的过程中穿帮露馅.至于说非要拜师学艺,活活,没有两个人在一起,也没法演得了这双簧.
  其次,关于赶尸者的法器问题,道袍和道符肯定是假的了,它们的作用是迷惑群众,使别人对赶尸这个行业产生畏惧感,从而不敢进一步调查行业内幕.海螺也是如此,但是也可能只是整个赶尸仪式中流传下来的一个普通道具而以,其他的一些令牌和斩妖剑之类的东西大概也是没啥大用的骗人东西.罗盘的用处据内行人透露,其实它的存在是为了使赶尸人自己不致迷失方向.在没有路标和精确地图的时代,赶尸者在充满深山和密林的湘西行走,稍不小心,很有可能就绕个大弯路或者永远迷失在大山里,而此时,有一个刻度精确的罗盘就能够马上摆脱困境,使赶尸人找到正确的方向,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职业增加一点神秘感吧,他们编了一通引导鬼魂的瞎话来欺骗群众.铜锣的作用除了通知路上的行人躲开回避外,则用来赶狗,在湘西农村,很多地方的人家都养着狗,而狗闻到有尸体的味道会马上上去撕咬,常常把尸体咬的体无完肤,为了不使自己所赶的尸体被袭击(尸体残破无法向死者家属交待),同时也为了不使背尸体的人受伤(活活,被疯狗乱咬一通的话可就没法子掩饰自个的存在了),赶尸者们就用敲锣的办法来发出响亮的声音,以使狗不敢靠前或者通知狗主人把狗看好,以令自己能够顺利的赶尸走路.(其实是为了不让背尸的被狗咬得发出惨叫).好了,杂碎道具讲完了,现在轮到我们说正题了,纸钱,灯笼,香烛以及上文省略的那个望太阳的说法其实综合起来就是两个问题,那就是背尸人的走路问题和身份掩护问题,背尸人整天背着尸体,弯腰曲背,他的眼睛不可能望见前方,视线也只好望着地下的道路,全靠前面的赶尸者白天丢纸钱,晚上点灯笼来引导他,否则,他根本无法前进.这样的话,背尸人除要有良好的视力与敏锐的分辨能力外,还要能在漆黑中找准目标,因为赶尸常常要在高山低谷,大河险川中行走,在漆黑的夜晚,如果一个看错了,很可能就一脚踏空把性命终结掉了,然后,如果是晚上在城市乡村中行走,则万万不可露出马脚,对于背尸人来说就等于根本无法站起来分辨方向,这样的话,如果没有在黑暗中良好的观察力,对于赶尸人灯笼所带来的一点光亮能够确认无疑的话,很可能就会发生赶尸人在前面走,背尸人在后面跟丢了的情况,所以说望太阳的考验其实就是考查学徒在黑暗里的观察能力,除此之外,香烛则起到一个掩护作用,当要住店的时候,赶尸人点起香烛,无非就是告诉店里的其他客人,这里是赶尸的,不要过来乱看,否则会被鬼缠,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背尸人的存在而以.
  至于说赶尸的仪式不准人看,则完全是为了使自身的把戏不被揭穿,在举行起尸仪式的这段时间里,可以使背尸的人迅速的背起尸体,自身则处在尸体下面躲起来,然后的活儿就是赶尸人的了,装摸做样的喷口符水,背尸的人就会一蹦一跳的背着尸体前进了,外行看来不禁咋舌,而为赶尸人神奇的道法所惊讶,谁还会去翻死人的腿看看有没有假呢?落尸也一样,举行落尸仪式的时间里,背尸的赶紧把身上的尸体放进棺材里自个则帮着赶尸的整理死者的遗容,在三更半夜后。一切安排就绪,就是说将死者装殓以后,丧家才去认领。棺盖一揭开,须眉毕现,果然是丧家亲人,象貌宛如昨日,现在却翘翘长眠在棺材里了,伤心惨目,摧人肺腑,顿有的嚎啕大哭,有的泣不成声。“赶尸者这时特意劝说大家不要过于悲伤,致使死者不安。幸亏他生前积有功德,得平安的返回乡土。刚经过长途中跋涉,急需安息。人们悲痛之余,感到一种既见死者后的踏实、满足、欣慰,谁还怀疑它是骗局。
  最后,那三赶三不赶其实也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三赶就不用说了,尸体完整,好掩饰,三不赶则要特别说明一下,病死的人不赶,活活,背人不成反得一身病,没人爱干,自杀的人阴气重,怕引来真正的鬼,呵.赶尸的人也很迷信的.被雷劈火烧的尸体则是出于对赶尸把戏的掩护考虑,尸体肢体不全则没法把背尸人完全遮档住,很容易被人发现.
  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第一、住宿就成问题,外面没人知道你是赶尸的,半夜来看你就麻烦了,第二、夜行人不知闻锣趋避,反而来看热闹,非吓死人不可,另外也容易露马脚.第三、许多乡村,村外没有道路,势必经村中,大多数地方是没见过赶尸人的,更何况是跳跳蹦蹦的活尸呢?见了活尸体后还不连背尸人一起当成妖怪拿棒子打死了?同时沿路的居民不懂这一情况,没办法要求他们合作,赶尸要求―听见锣声就把狗关起来,因为尸体是怕狗的,狗咬住尸体衣服一拉一扯,尸体非倒不可,背尸的也就暴露了,一只狗还容易对付,来上一群,把尸体的衣服和皮肉咬得乱七八糟。连赶尸的和背尸的都给咬伤,事情就严重了,但在湘西却没有这些困难,一来赶尸成为一种正当存在的行当,人们见怪不怪,没人去注臆,第二就是迷信思想比较严重,对于活尸现象深信不已,没人敢去调查赶尸内幕.另外,赶尸能在产生湘西产生是与当地的自然环境与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关的.因为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作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湘西本地人生活比较困难,也是肯有人从事这一极端费力行当的原因之一.
  总的说来,逐条分析了赶尸人这一特殊行业以后,原来不过是一种打着迷信幌子下的艰苦体力劳动而以,下次你如果再看到电影里有这种神通广大,掐诀念咒的家伙出现,大可以不必羡慕,很可能在电影放映完后,他还要背着沉重的尸体赶路呢!(活活活。..)
发表于 2005-4-28 23: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恐怖
发表于 2005-4-28 23: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不看贴~
发表于 2005-4-28 23: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否?
若是转载请标明
 楼主| 发表于 2005-4-29 09:4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侵犯了知识产权!
这是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的.
是转贴!!!
具体作者是谁,原文好像没有注明!至于什么论坛我也给忘记拉.
如果斑竹认为不妥的话,请按照规定处理!
发表于 2005-4-29 17: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ftqhaust于2005-04-29 09:43发表的:
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侵犯了知识产权!
这是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的.
是转贴!!!
具体作者是谁,原文好像没有注明!至于什么论坛我也给忘记拉.
如果斑竹认为不妥的话,请按照规定处理!
[s:5] 不要紧张,我的意思只是如果是原创的话是可以评分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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