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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湖南大学2005年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作者: lexmark [发表于:2005-04-28 23:32]
教务函[2005]56号
关于举行湖南大学2005年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为激励我校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数学知识和运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意识及团队精神,迎接9月份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学校决定举行湖南大学2005年数学建模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5年5月13日13:00-5月16日12:00。
5月13日13:00在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办公楼109房)领取试题。
二.报名办法:
1.采取自由报名形式,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鼓励跨院系、跨年级组队。学生到所在院系教务办报名。跨院系组队的由排名第一的队员所在院系负责报名。
2.院系教务办于5月8日前将参赛报名表送交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
三、竞赛形式:
1.竞赛采取开卷形式,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交流和讨论。发现雷同试卷取消获奖资格。
2.参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题目的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数学模型的假设、建立、求解和结果的分析、检验等方面内容的论文(即答卷),并提交 WORD文档方式的A4纸打印稿。
3.参赛队应于5月16日12:00前将答卷交教务处文化素质教育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4.各院系应积极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课外学科竞赛活动,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参赛条件。
四.评奖及奖励办法
1.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表述的清晰性等方面为主要标准。
2.按回收答卷的5%、10%、20%分别设立以、二、三等奖,同时从中选拔学生组队进行培训,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本次竞赛由教务处和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主办,学生数学建模协会协办。
湖南大学教务处
200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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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xmark [发表于:2005-04-28 23:35]
按回收答卷的5%、10%、20%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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