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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级学生第二专业证书授予问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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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5 19: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2007级学生反应比较强烈,选修的第二专业,除了金融和统计学院颁发了第二专业的证书,其他院都不颁发证书,就该问题,我权益部向学校教务处相关领导反映并了解了情况,作出如下公示:

1.据湖大教字[2010]43号文件<<湖南大学第二专业和双学位暂行管理办法>>:标准学制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学生,修读并获得第二专业和双学位教学计划除双学位论文(设计)以外所有课程和环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湖南大学第二专业证书”;否则只发写实性的辅修课程学习证明。 (来至网址http://bbs.hnubbs.com/thread-436434-1-1.html)

2.在2007级的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选修第二专业不授于证书。第二专业证书授予计划是2008级以后才有,这是学校的教学计划。

3.至于金统院授予第二专业证书的情况,教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金统院向学校提出申请,经会议研究讨论,批准了的;对于其他院系选修第二专业的2007级学生,应该向自己所在学院的教务办反映情况,再由院教务办向学校教务处申请,要通过会议研究才能给予答复。

4.就2007级第二专业证书授予问题,学校刚开过相关会议,想了解政策的学生,可以向本学院院长咨询。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广大师生积极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会进一步做好学生维权的工作。



                                                                                                                                         ———— 湖南大学学生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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