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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弄墨] 我的大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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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7 16: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大学时代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节热力学课……”王小波就以这句话开始了他的小说《白银时代》。我看了,以为该句颇有感觉,于是就照着他的样子来写: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终于决定写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我的大学时代》。
   下面是我动笔写这本书时的第一个开头:
“在我大学三年级的生活快要结束的时候,我终于下定决心,花些时间来写一本关于自己的书,就是这一本《我的大学时代》。
人们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所谓书就是那些出版了的文字。我这本书可不是为了出版的,也不是为别的读者写的,而是为我自己和我最忠实的读者,我的老婆而写的。我要把此书献给她,连同我自己一起。送给,献给别人的东西都应该是很好的,至少是比给自己的好。我希望这本书是好的。要是单为我自己来写,我可能并不见得写得多好,我会敷衍自己,所以我要感谢那即将接受此书为礼物的人,是她让这原本可能并不美好的东西变得有些价值。
此书同样可被我的那些大学同学和朋友拿来阅读,因为他们会在其中出现。有一天,我坐在临街的桌子那吃饭,看着过往的行人,想到如下字句:我们如一把利刃划过周遭人们的生活;当时他们也许并未留意也不在意,但他们就在那划过的时刻里永久地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部分;而有朝一日,当他们在别人的记录里找寻到当时的自己时,可能会惊异于他们曾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别人的眼中和生活里;他们从来都不曾站在自己之外将自己观望.
我们的存在都有一个共同的作用,就是验证彼此的存在并丰富彼此存在的状态。”
  
数日之后,再把这段文字拿出来看,觉得不满意,于是我又换了另外的开篇:
“日色退去,夜色拥起,灯光朦胧着亮起,一如往昔。听不出唱词的歌声传来一股怀旧气息。我们陷落于黑夜里就如同沉入历史,心随往事漂去。我们观人睹物常有似曾相识之感,但每次都觉得新鲜。我们如牛一般将不可重来的往昔之事,往昔之情反刍,每次咀嚼都有新的味道……”

上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我读了很多作家的简传,发现他们多有在夜间写作的习惯。于是,我决定从晚上写起,以此来使我与他们同列,这是我初中一年级时的朦胧梦想。那时,我想当然地以为,作家是一帮很牛的人,就因为他们会写东西,至于写什么内容,写的怎么样我却一无所知,只是一个劲地想要是能像作家那样生活该是件多美好的事情,其实他们生活怎样我并不知晓。那时候,我是初生的牛犊,一个劲的狠狠做梦,直到现在那些梦仍然只是梦。我现在也做梦,不过梦见的都是现实里的情景,因为现在只有想法,没有梦想。想法服从理智,梦想跟随激情。我想我是失去了梦想的功能了,也失去了那勇气,这两点都很怀念,因为它们都已逝去。

我可以为从夜晚写起找到多个理由,决不少于我将在此书中用到的多个开篇,为减少麻烦,在此并不一一列举。理由之一是晚上有时候停电,而我写过关于停电的一段话:
“电是人类文明的象征之一。一停电,我们就倒退回了攀援于树,深居于洞的远古时代。一群人敲着铁桶叫喊,放火,泼水,扔玻璃瓶,说脏话,没一点文明人的样子。倒是让我想到我们那些生活在远古的先人们,在没有火的夜里,也是这样叫喊,制造声音来驱逐恐惧,表达兴奋和愤怒的。如今这些人制造声音的举动,也许可以证明我们继承了祖先遗传给我们的集体性的历史记忆。”。。。


有些书有着不经意的开头,越往后写越好看;而另一些书则有鬼斧神工般的开篇,结果它就成了书中写得最精彩的部分。我总是很矛盾,想写个漂亮的开头,再继续写下去也有个劲头;又想把好东西藏在后面,把人一步一步地引向更加美好的境地,我喜欢那渐入佳境的感觉;我又特别的贪心,想把每一部分都写得同样的好,就像一场永远悠扬的散步,自始至终都是享受。

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是写小说的套路。但现在我写的不是小说,而是我的生活,所以它既没有开短、发展,也没有高潮、结局。


我的书从来就不乏开篇的句子。信手拈来的都可以使用。比如如下这句:“我喜欢写作一词,因为听起来很有感觉,而我喜欢又感觉的东西。”
于是,这本书又有了新的开始。
   写作一词让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不是因为我写得好,而是因为通过写作我成了自己的统帅,手底下有千军万马,可以随意地排兵布阵,给我的对手步下天罗地网,层层迷宫,让他们又来无回。我喜欢这感觉,想起来就让人高兴,所以我决定写作。然后,我在书里写道:
   “我赤裸裸的真实下面,是彻头彻尾的虚构,用语言和文字的假象营造误解的迷宫。文字如谜一般纠缠着我,就想我永生地与自己纠缠一样。一个人用文字记录的东西,无论真实或虚假都可能成为别人永世难解之谜……”
   我写下这一段之后,非常得意。心想,这样一来,既然我写的东西对别人来说是谜,那就无所谓真是还是虚假了,于是就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没人知道这所有的文字是否纯属虚构。


老婆说我没幽默感。我不同意她的看法,我自认为是个很有趣的人,但我从来不和她争。这说明,我除了有趣之外,还很知趣;因为有趣,所以知趣。
我可以举例说明我有趣这一不争的事实。
人是用大脑来思考的,这一点人所共知。我看待此问题的思路如下:我是用屁股思考的。在我坐下来之后,所有运动中产生的点子都因为臀部的被压迫而烟消云散了。不可信。坐下之后我仍能写出很多新的点子。所以我是用其他的某个部位来思考的,可能是脚。不过同样缺乏说服力。要真是用脚思考,为了让思绪绵延不绝,除了行走之外,还要在坐下之后把脚放到跑步机上,边动脚边写东西。。。
上面那一段不太说明问题,我还可以举出其他的例子。
某日,同Z君一起到女生宿舍的食堂去吃中饭。另外两个同学M & L过来同坐。Z君抱怨西红柿炒蛋价贵。M解释说,因为里面放了蛋。Z说,煎蛋就很便宜。M又补充说,里面还有西红柿。Z点头,说有道理。我说,那煎蛋抹番茄酱也一定贵。


上大学的时候,我仍保留着胡思乱想的习惯,所以脑袋里常出现乱七八糟的观点、想法。我很少向人说起我想到的东西,即使说了也只是轻描淡写,也从来不自我证明一番,以博得别人的相信。总觉得人信不信,是很个人化的事情,别人没必要去干预,干预也没有用。

我觉得自己的想法会有趣,并认为别人是不会想到,因为我有违常规。一日,走在路上,看见前面一个姣好的背影,心中默念,千万不要回头。理想和现实在同一个女人身上显现,背面是理想,正面是现实,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只是一个身体的厚度,只是转身的顷刻。


上大学的时候,有同学说我很强,有人说我很特别,有的说我神秘,也有人说我很另类。但从来没人跟我说,你很奇怪。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好的人,不忍心来伤我的感情。对此,我很感激,并且笑纳他们的所有言辞,因为他们并不了解我。所以,我在这里写下的很多段落对他们来说很可能难以置信,会怀疑是我写的。比如下面这一段: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张精迹斑驳的床单披护栏上。风来的时候,它便舞动起来,像古时战场上飘扬的旌幡。它是一面战旗,上面书着战绩;它是一纸文书,记录着罪证。它不属于某个男人,而属于每个男人。一个男人的历史中不曾飘有那样的旗子是不可理喻的事情,就好比女人不曾用她们的鲜血在卫生巾上书写历史一样。不知道女人在面对她们血迹殷殷的卫生巾时作何感想。反正男人在看到他们精迹斑斑的战旗之时是百感交集的,既骄傲又倍受打击。每次战斗过后,战旗都会有变化,随之而来的就是艰苦的内心之战:在经历了片刻的肉体欢畅之后,发现爽快只是瞬间的事,顿有挫败之感,同时觉得自己堕落。但事隔数日之后,出于雄性好斗的天性,本能的侵略性和难以抑止的欲望,男人们又披挂上阵,重操旧业,高举旌幡。这样的战争也许永远无法息止,直到有一天,一个女人来到战场之上,说,跟我来吧。这时,男人丢下那高扬的旗子,走进那女子的温柔之乡。男人被征服了。
不知道别人看了,又会对我产生什么新鲜的看法。不管是什么,都在我的意料之中,他们将更不了解我,因为身陷在我的迷宫,丧失了方向感,遗失了洞察力,再做不出精准的判断。我站在迷宫上空,看着他们,然后诡异的笑。
发表于 2005-6-7 21: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了?
发表于 2005-6-8 01: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帖子让我看着看着不禁想起这首诗了

星沉星落夜闻香
素手出锋芒
前缘再续新曲
心有意
爱无伤
江湖远
碧空长
路茫茫
闲愁滋味
多感情怀
无限思量
黯然神伤

主要还是后面的那四句
发表于 2005-6-8 1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大学毕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6-8 13: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毕业的时候 我一定把它写完 这只是个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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