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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5级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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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16 21: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大学2005级新生入学须知

(转自校招生网)






一、预报到手续办理: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尽快登录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net.cn/xsbd)在“新生预报到”栏中进行注册,并填入相关信息(用户名及密码均为高考考生号),以便我们了解你是否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安排迎新工作事宜。






二、新生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的日期报到,学校届时在长沙火车站、长沙黄花机场设有迎新站,派车接送新生,学校不提倡家长送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校请假,并出示有关证明,自规定报到日期起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生应缴纳学杂费等费用。学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分行岳麓山支行代收学杂费,新生使用灵通卡缴纳学杂费(详见经湖南省物价局批准的《新生入学交费项目一览表》)。






四、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至湖南大学麓山门派出所)。新生户口迁移坚持自愿原则,凡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入学时须交本人报考所在地户口迁移证和近期正面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张。户口迁移证上应加盖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公章,注明“非农业”或“农业”人口,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没办身份证的新生切记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好身份证编号。






五、新生团员组织关系统一转到湖南大学团委。由湖南省来我校学习的中共党员,须持原单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到我校报到;由外省(非湖南省)来我校学习的中共党员,须持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到我校报到。









六、新生须按照相应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纸介质档案的转递手续。



省(区、市)


转递方式


备注



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重庆市、山西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浙江省、安徽省、海南省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领取,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北省、天津市、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贵州省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就读中学或档案管理单位领取,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辽宁省应届生到所在中学领取,往届生到县区招考办领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需到原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等领取本人学籍档案或职工档案后交旗县(区)招办整理后密封。



北京市、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由省(区、市)招办统一邮寄


西藏自治区新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各地市招生办办理登记手续,由地市招办邮寄







七、新生报到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报到组报到,领取报到单。已通过灵通卡缴费的新生即可到所在院系注册组登记,领取学杂费收据;暂未通过灵通卡缴费的新生可在财务组现场缴纳。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体检复查及疫苗注射等其它手续以班级为单位择期统一办理。






八、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舞弊行为,取消入学资格。






九、我校南、北校区之间相距5公里,有班车互通。请根据专业来确定你的报到地点:





院系名称

报到地点




土木工程学院


南校区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南校区



建筑系


南校区


工程力学系


南校区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南校区


化学化工学院


南校区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南校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南校区



设计艺术学院


南校区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南校区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南校区


应用物理系


南校区



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南校区


外国语学院


南校区



软件学院


南校区


广播影视艺术学院


南校区



新闻与传播学院


南校区


工商管理学院


南校区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南校区


美雅国际教育学院


南校区



体育学院


北校区


统计学系


北校区



经济与贸易学院


北校区


法学院


北校区



会计学院


北校区


金融学院


北校区







十、学生宿舍全面实行公寓化管理,随着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逐步深化,为便于管理,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按院、系安排,暂不能自行选定。学生宿舍实行男生、女生分别按栋设置。根据教社政[2004]6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禁止学生私自在外租房。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21: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乘车路线(可访问长沙公共交通总公司网站进行查询:http://www.csbus.com.cn/



    南校区:



    自火车站:  乘彭立珊专线公共汽车、 202 路公共汽车、旅游1线公共汽车至湖南大学(岳麓公园站)下;



    自汽车南站:乘152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牌楼路口站)下;



    自汽车东站:乘126路公交车至火车站下,转乘彭立珊专线公共汽车、 202 路公共汽车、旅游1线公共汽车到湖南大学(岳麓公园站)下;



    自汽车西站:乘603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牌楼路口站)下;



    自黄花机场:乘民航大巴至民航大酒店,转乘彭立珊专线公共汽车或旅游1线公共汽车至湖南大学(岳麓公园站)下。



    北校区:   



    因长沙市枫林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公交线路暂时有所改变,以下乘车路线仅供临时参考。



    10月施工完毕后将恢复便利,请同学们及家长谅解,届时学校在火车站将安排校车迎新,同学们可尽量乘坐校车。



    自火车站:乘312路公交车至高叶塘站转乘325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省委党校站)下;



    自汽车南站:乘152路公交车至高叶塘站转乘325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省委党校站)下;



    自汽车东站:乘126路公交车至火车站转乘312路公交车至高叶塘站转乘325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省委党校站)下;



    自汽车西站:乘314路公交车至高叶塘站转乘325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省委党校站)下;



    自黄花机场:乘民航大巴至民航大酒店转乘312路公交车至高叶塘站转乘325路公交车至湖南大学(省委党校站)下。

    二、收费标准



    新生学杂费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详见下表)                                 



    新生入学交费项目: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1


    学费


    见各专业学费标准






    2


    住宿费





    暂按1200 元/人·年收取,多退少补



    3


    教材费


    普教生600元/人;中外合作教育  1500元/人


    预收教材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



    4


    军训服装费


    65元/人


    代收



    5


    体检费


    45元/人


    代收



    6


    录取有关费用





    根据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工作文件,按实收取





    注:



    1、  为方便新生生活和军训,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按不营利原则厂价供应整套卧具,新生可报到时现场购买,不必自带。卧具用品价格310元(13个品种、22件),卧具包括棉盖絮、军被套、棉垫絮、床单、枕芯、枕套、竹凉席、棕垫、棕垫套、枕巾、毛巾、蚊帐及蚊帐杆;



    2、  按照自愿原则,学生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学生平安保险,标准:40元/年·人,四年160元,一次交清;



    3、  路费、行李托运费等均由本人自理,凭录取通知书购买来校的火车票可享受半价优惠;



    4、  中外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对于没有出国、中途回国和希望获得双文凭的学生转入湖南



    大学相应专业学习,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2005年普教生收费标准收取。






    专业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备注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0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工业造型)


    8000






    新闻传播学类


    6000






    建筑学


    6500






    软件工程、土木工程、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生物技术、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城市规划、材料科学与工程


    5900


    软件工程专业第一、第二年按5900元/人·年标准收取,第三、第四年按12000元/人·年标准收取



    英语、日语


    5300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程力学、车辆工程、保险、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工业工程、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5500






    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行政管理、市场营销、政治学与行政学


    4500






    社会体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4600






    化学、应用化学、应用物理学、汉语言文学


    5000






    中外合作教育各专业:软件工程、土木工程、电气信息类、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


    50000



    (两年)


    办学经费一次性收取17000元/人,学费每人每学分  220元,共150学分(两年共计50000元/人。其中:第一年收取30000元/人,第二年收取  20000元/人)








    三、关于银行代收学杂费的说明



    (一)我校2005年新生入学缴费采取委托银行代收方式。学校特约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岳麓山支行为我校2005级新生学杂费代收的合作银行,并通过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统一收取学杂费。



    (二)新生必须认真阅读授权委托书和牡丹灵通卡申请表的条款,并填写授权委托书和牡丹灵通卡申请表,入学时交所在院系。



    (三)新生必须在8月23日前,在当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通过牡丹灵通卡将应由学校统一收取的学杂费及代收款项存入我校为每位新生在长沙市工行岳麓山支行开设的牡丹灵通卡上。



    (四)新生应存入牡丹灵通卡上的金额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学校统一收取的款项:



    (1)     学费(按各专业标准)



    (2)     住宿费(1200元/年·人)



    (3)代收款项:其中教材费(普教生600元/人,美雅中外双校园学生1500元/人)、军训服装费(65元/人)、体检费(45元/人)



         2、银行手续费、工本费等计51元



    (1)手续费: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异地存款手续费按0.5%收取,最高不超过50元(需在银行卡中扣除)。



    (2)  银行卡最低余额:1元。



      新生应将上述两方面款项金额合计足额存入牡丹灵通卡,以便银行顺利划扣。



    (五)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好牡丹灵通卡和存折。此卡和存折将作为今后四年缴存学杂费和学生日常生活费的存取使用。如卡或存折遗失,请到长沙市工商银行湖大分理处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六)银行存折和牡丹灵通卡的初始密码为“111111”。



    (七)为了安全起见,同学们到校后,请拿存折和牡丹灵通卡到工行湖大分理处柜台修改存折密码,并到自动柜员机上修改牡丹灵通卡密码(南校区学生到工行湖大分理处,北校区学生到工行石佳冲分理处)。



    (八)缴费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打电话至长沙市工商银行岳麓山支行(0731-8825023)咨询、查复。
     楼主| 发表于 2005-7-16 21: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



    我校高度重视和关怀贫困学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相关指示精神。多年来,为了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在内的一套较为完善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其中“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和30余项专项奖学金,每年学生获奖面近40%;“贷”主要指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手段,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个人信用贷款的形式,帮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助学方式。勤奋上进、诚实守信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00元以下)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开辟有校内外勤工助学基地,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在校期间遭遇临时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适当减免学费。获“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的新生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将获助证书复印件及学生所在省市文明办、宣传部、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交至院系,院系收齐材料后交学生工作部资助办统一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时需准备的材料:



    1、贷款申请书:新的贷款机制实施后,负责我校贷款的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根据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书须由本人用黑墨水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及贷款金额。具体格式如下:



    贷款申请书



    中国银行长沙市蔡锷支行:



        我叫XXX,是湖南大学2005级XXXXXX院XXXXXXXX系XXXXXX专业的学生,因家庭贫困,无力负担学费,特向你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XXXX元。



        (简述家庭情况及申请贷款理由)………………………………………………………..



    ……………………………………………………………………………………………………….



    ……………………………………………………………………………………………………….



    申请人:



    2005年  月   日



    2、贫困证明原件:农村学生贫困证明须盖有所在地村、乡、县民政局三级公章;城市学生贫困证明须盖有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三级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父母无身份证复印件的,可由户口簿中的户籍证明代替。要求复印件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发证机关清晰。



    二、新生于报到之日起一周内将本人所写的贷款申请书、贫困证明、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交院系新生辅导员处,学校统一时间组织学生与银行办理具体贷款手续。



    三、每学年贷款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以实际缴纳的学费为准。学费超过6000元的,以6000元计。






    五、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新生应于报到时(9月4日—5日)将申请书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交至新生辅导员处,新生辅导员收齐材料后于9月5日下午18:00前汇总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一、奖项设置



      等  级
    奖励金额(元)
    奖 励 人 数

    校长特别奖
        10000
    不限

    特  等  奖
        6000
    不限

    一  等  奖
        4000
    不限

    二  等  奖
        2000
    80名


    二、奖励对象及参评条件



    1、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教本科新生。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校长特别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获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者(含三等奖)(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文件确认的竞赛项目);



    (2)、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前5名,理工类前10名,外语类前5名。

    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特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者(教育部有关保送生文件确认的竞赛项目);

    (2)、高中阶段曾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3)、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第6--20名,理工类第11--40名,外语类第6--10名。

    (4)、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3名(须经学校认定)。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奖学金:

    (1)、高中阶段曾获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2)、各省(市、区)高考考生成绩在所在省(市、区)排名文史类第21--80名,理工类第41--150名,外语类第11--40名;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第一学年均可参评二等奖学金:

    (1)、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重点线75分,标准分高于重点线100分。

    (2)、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自主选拔录取考生。

    (3)、特别优秀的文艺特长生2名(须经学校认定)。

    6、每名新生只能享受一项。

    三、新生奖学金的评审由学生工作部和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评审。



    四、本奖励办法由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六、本科教育教学创新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办学理念,加速培养基础宽厚、学科知识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近年来致力于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工作,施行了一系列有力举措。



    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有两次机会申请转专业,分别为: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3%的可在第三学期初申请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6%的可在第五学期初申请在同一大类学科范围内转专业。



    修读第二专业:学有余力的本科三年级优秀学生,可申请修读第二专业。



    大学生创新训练[SIT]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本科生及早参与科研训练、接触社会实际、锻炼创业才干,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李达理科实验班:是湖南大学为培养出一批品学兼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而探索的一条教学新途径。它的宗旨是为最终实现按学科门类招生,按完全学分制管理,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创新人才积累经验。实验班以新中国成立后湖南大学首任校长、中共一大代表、著名教育家李达命名。



    2005年将从新生中考核选拔90名学生进入李达实验班学习。李达实验班实行滚动淘汰,一年后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至原专业学生班;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不低于10%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自由选择专业,其余学生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和工程力学专业学习;进入这三个专业学习的学生在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后50%的学生可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李达实验班实行导师制管理,由各院系的院长、博士生导师和学术带头人担任导师。导师采取以单独指导为主的方式,向学生介绍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社会需求,指导学生进行专业选择;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使学生对知识的形成及发展规律有较好的认识;多方面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学习状况、知识结构、发展潜力等,帮助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和选课计划。



    李达实验班选拔时间为报到第一周,选拔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



    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新生辅导员的办公电话(区号0731):



    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及迎新联络工作。电话:8823560      



    资助办公室:负责贫困生资助及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电话:8823852



    心理咨询室:负责心理普查及心理咨询工作。电话:8823947



    园区办:   负责学生园区管理工作。电话:8669636



    空军选培办:负责空军国防生的选拔、管理工作。电话:8821665



    校医院保健科:负责新生体检及学生保健工作。电话:8822339



    计划财务处:负责学生学杂费收取工作。电话:8822984  8822945      



    保卫处户证科:负责学校户证工作。电话:8822674



    校内报警电话:南校区8823110,北校区8685110






    八、相关信息:



    1、银行:



    校园内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和邮政储蓄。



    2、学校地址:



    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邮编410082



    北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邮编410079



    3、  住宿:



    南校区:



    集贤宾馆(三星级,校内):联系电话0731-8821888 ,标准间198元/间,豪华标准间218元/间,商务套间378元/间,豪华套间478元/间



    留学生招待所(校内):联系电话0731-8823941 ,标准间160元/间,套间300元/间



    枫林宾馆(三星级,与学校相距3公里):联系电话0731-8883001,标准间208元/间,豪华标准间238元/间



    麓山宾馆(三星级,与学校相距3公里):联系电话0731-8883071,标准间238元/间,豪华套间348元/间,标准套房258元/间,普通间(单、双)138元/间



        北校区:



        金盛楼:联系电话0731-8684900,双人标准间160元/间,三人标准间180元/间
    发表于 2005-7-16 23: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大几了,搞这么清楚
    发表于 2005-7-17 23: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校区如果嫌宾馆住宿太贵的话可以去堕落街或者麓山南路,很多小旅馆价格也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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