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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案:争论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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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6 19: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斌余案:争论与思考
小革 2005-9-16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王斌余一案中,几个被杀的“拿摩温”及其家属的悲情成了右翼媒体南方都市报关注的焦点。在一个法制社会,王斌余当然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但是,事情的重点并不在于这几个死者该不该杀。但是,在各方面压力把王斌余逼到了绝路的时候,这几个人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南都尽力地用巧妙的语言来粉饰这样一个事实:被杀者和王斌余一样是打工者,一样的弱势群体。但事实远非如此,坐在空调办公室里的南都记者,用这样低劣的办法来影响舆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从来不理解民工的生活。在工地生活中,既有普通的工人,也有监工地位的现代“拿摩温”及其家人。还有工人中的种种享有特权者:比如工头的亲戚,和工人中的小头目。显然同受雇于一个资本家并不是成为同命运“工友”的充分条件。
在南都貌似客观的社论中,为了印证被杀者中吴某人与王斌余关系不错,而论证王斌余的丧心病狂,特意抛出了这样一个事实:王斌余曾参加过吴平的婚礼,并送了礼金200元。如果不考虑南都记者不顾职业道德说谎的可能性,以王斌余年收入5000余元的收入水平,要送一个非亲戚系的人礼金200元需要多亲密的关系。但是,更有可能的是,王斌余送这200元礼金,是希望吴平在以后的拿摩温生涯中,能少给王斌余几记耳光,能有时良心发现想起这200元。
在王斌余自述中,他这样被逼向绝路:王斌余并不是天杀冷血,他进城不是寻仇杀人,而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给父亲治病,为了继续一种能够维持基本条件的生活。但是,在城里,他被人歧视,被人殴打,被欠薪,被欺骗。然后,他像一个略有文化(小学文化)的民工那样,去寻求法院的帮助,但威严的法官大人告诉他:你的案子需要三个月才能进入程序,你去劳动部门吧。劳动部门倒是解决了,让他五天后拿工资。但在我们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五天后能不能拿到工资却是未知之数,而此时的王斌余兄弟,却面临生死存亡的边缘,他们连每天10元的房钱和生活费都支付不起了,连最基本的生命都难以维持了。然后,在事发的那个晚上,他再去讨要生活费,却遭到被杀者们的侮辱和殴打,骂他连狗都不如,几个人一起殴打王氏兄弟。当人的尊严被这样血腥的撕碎,王斌并没有蓄意杀害那几个人的意图,但此时的殴打和侮辱却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被杀的四个人无辜之处在于,对王斌余施虐的是整个社会的冷漠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合伙压迫,但他们偶然的殴打却承担了全部后果。

*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

王斌余案仅仅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在朋友羽弋那儿,是个简单的问题。但在我来说,是个很复杂很复杂的问题。
王斌余为什么要进城打工?这个原因很复杂,但简单归结到一点来说,就是他需要钱。他需要钱来给父亲治摔断的腿,他得为儿女准备以后的学费,他也希望子女不要过他现在这样的生活。新的社会变迁产生了新的需求,而这些在此之前则可能是伪问题。而致命的是,在吹呼历史终结的年代,在80年代以来激烈的社会政治变迁中,王斌余这个年轻农民的幸福感消失了,他像许许多多年轻农民一样,卷起铺盖,走出家乡,走向不可知的未来。
王斌余为什么讨不到薪?其实以为某自考几年法律专业的经验来看,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是相当完善的,完善得可以拿到国际上让人权专家评头论足挑毛病。如果完全按照劳动法和宪法施政,工人阶级还需要维权吗?但是,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地方政府们,往往是资方的最大保护神。先生们,如果世界跟书上描绘的完全一致,我们捧着书学习就够了,上BBS干什么?在一个手捧着宪法,都无法避免被野蛮拆迁、在宪法一个领导阶级都要在市政府门口静坐讨口饭吃的年代,事情往往是违背常理的。
马克思告诉我们,法律往往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1982年的修宪中,罢工权和实际的结社自由权,与“极左分子”、“极左遗毒”一起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在最近几年来右翼捣鼓得私产入宪的呼声,其要求实质,究竟是法律的还是政治的?这个世界上有脱离政治的法律吗?再以罢工权为例,这恰恰是国际工人运动的斗争结果,很多法律条文都是政治斗争的产物。
无关政治的法律――这要么是一种天真的幻想,就是一种可鄙的掩饰,对法律之外的统治力量的掩饰。忘却了政治的法律永远也不能解决超脱于法律之外的统治力量。

*    拉偏架的程序正义、何不食肉靡

中国精英阶层对付民意的几个词儿都比较老套:民粹主义、多数人的暴政,程序正义,一点创新能力都没有。中国的精英阶层曾经靠中情局的美刀搞过一种叫民主运动的东东。但是,真正的民意上来了,社会良心们装不了良心了,当不了三块表了,便摆出这样一个POSE:你那是非理性的民意,是民粹。要小心多数人的暴政。这正像对一个从未吃饱过饭的人说:小心啊肥胖病啊,对一个快死的人说:为什么不吃肉?也许精英阶层从未真正呼唤过民主,他们追求的只是保持某种等级秩序的自由。

在王斌余案中,正义女神从未守护过秩序,惨案发生后,却迅速地对王斌余实行专政。程序正义从未能维护过王斌余案们的权益,在他们上演跳楼秀时一声不吭,在王斌余们奋起反抗时他们亢奋了。他们从来不顾王斌余们在追求程序正义时的制度性歧视和高昂的成本。正义女神此时不但蒙上了眼睛,还塞住了耳朵。此时的程序正义只是某阶层的帮闲而已。

在一个宪法规定的权利,比如TS村的选举权利都实现不了的年代,仅仅要求王斌余们遵守程序正义,像猪狗一样等待渺茫的正义,这是一种帮凶的行为,这时满口程序正义的先生们,要么是迂腐,要么是面目可疑的。

*    下贱的人道主义

非暴力主义完全可以当成体制的招牌或粉饰;它有那么一股奴才气,把正义通过下贱表达。在统治者没有放弃暴力、警察政治、秘密特务统治的时候,他却希望人民像家畜一样听任他们任意宰割(张承志)。这就是所谓“人道主义者”的本质。

他们往往爱指责穷鬼们的反抗打破了老爷先生们华美精细、彬彬有礼、男盗女娼的生活,却从来对老爷先生们的奴役和皮鞭、监狱不置一词。他们从来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下贱的人道主义跟马丁路德、武训、甘地一样,乞求统治阶级赏给他一跟啃光的骨头。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入侵被视为传播自由;殴打讨薪民工,视为保护私有产权。镇压革命,被视为依法捕捉暴民。这种指导思想的结束便是胡适式的诤友帮闲,马丁路德式甘地武训式的奴才。

*    王斌余的政治遗嘱:善待农民工

王斌余在吐露心声时:  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和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帮互助。我希望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我们。

说这句话时,王斌余已被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这相当于向社会大众的遗嘱。尽管有个别法律专家和人民大众的呼吁,但在资产阶级及其帮闲的努力下,王斌余不死也难。既然无法改变,我只好选择逃避。

但是,王斌余的兄弟们怎么办?他们散布在大大小小的城市,建设着金光闪闪的中国。他们同样经常讨不到薪,同样经常面对官僚们的推诿、扯皮,同样会面对资本家及其打走的污辱和毒打,同样可能会上演跳楼秀,同样可能会激情杀人。程序正义们没有告诉我们该怎么办?或者还是全把他们杀掉?他们该如何寻求本阶级的解放?

突然之间,我对现在无比的绝望。外面,正在下着暴雨。这个四面环山的小城又要暴发山洪了。纯净的水啊,将冲去世间所有的污垢,山洪就要来了。

有人说王斌余变态。但这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啊。在这样的世界里,理性的、精致滋润地活着,难道不是一种更大的变态吗?写完这篇文章,觉得胃有些疼,我有些欣然地笑笑,原来,我还活着。

以这个暂且作个小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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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署声援王斌余:我们要求重审王斌余案的公开信
http://www.xueshe.com/dispbbs.as ... ;ID=3880&page=1
发表于 2005-9-16 19: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砸羽领导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5-9-16 20: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全是,有一段专门砸他的删除了,犯不着。
那一段的小标题是:
*什么才值得保守?写完觉得没意思。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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