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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兴在这里给大家做这个讲座,特别明天是九月十号教师节。但今天是九月九号,二十九年前的今天是我们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逝世的日子。我还记得那个场景,可能你们不记得。那时有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昏死过去了,真的昏死过去了。那时我们想,没有领袖了我们怎么办呢?我们那时都认为毛主席不是(普通)人,是神。昨天还在喊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怎么今天就去世了呢?
(拿出一张1976年11月号的人民画报)大家看这是当年天安门广场开追悼会的场景,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毛主席的遗体告别仪式,大家看这里有一片阴影,没有人,(阴影的)旁边都有人,谁被抹掉了?江青,毛主席的夫人,还有王洪文,姚文元,张春桥四人帮他们。
我当年在美国的时候看到一本书非常好,很想买就是太贵了,50美元,没有买,现在很后悔,那本书叫做《消失了的人》,讲的是专制国家篡改历史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似乎是在做和50年代相反的事。我们现在搞院系合并,纷纷组建综合性大学,搞出一些很大的大学。比如过去我们说吉林大学坐落在长春,现在院系合并了,我们说长春坐落在吉林大学。
52年,53 年院系调整,把北大,清华,辅仁等等的法学院系调整除去组成了北京政法学院,那时的院系调整还把北京大学的医学部分独立出去成立了北京医科大学,当然现在北医回归北大的怀抱了。当年为什么要搞院系调整,把综合大学的各个科系都组建成专业学院呢,在专业学院历史很难培养出有思想的大学生的?是跟苏联学的,因为那时国家的需要是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能够完成上面指派任务的没有思想的工匠,而不是有思想的大学生……而思想家是要有批判精神的……那时唯一的思想家就是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林彪不是说过,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整个社会只要领袖在思想就可以了,我们不需要思想……最高权威和最伟大的思想家相结合……。我们北大的老师,也是著名的哲学家梁漱溟作为一个有思想敢说话的人就遭到了这样的命运……。梁漱溟的思想传导毛主席那里,龙颜大怒,你敢批评我毛泽东,不但不给你发言的机会,还要发动人民群众来批判你。在(某届)政协会议上,毛泽东说过现在说梁漱溟比我们共产党人还了解农民,那是不是可以说我毛泽东唱花旦超过梅兰芳,开飞机胜过王海?梁漱溟拍案而起说我请求主席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毛主席一听也怔住了,从没有人敢这么和主席说话。毛主席说我要问问人民,看他们给不给你这个机会。你们可以想象台下是什么那么反应。不给,就是不给!梁漱溟说我就是要看一看毛主席有没有这个雅量?毛主席说我就是没有这个雅量,人民说不给,就是不给……
院系调整以后的法律教育可以称之为政法教育……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而实际上应该是University of Political Law。因为那时的法律是从属于政治的,是政治的法律。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社会对法律的要求的体现。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中国的法律教育严重萎缩。1948年法律学大学生占全国大学生人数的12%,而在1953年只占到2.7%,以后这个比例更加地小。1968年全国几乎所有的法学院校全部解散,仅有北大和吉大的法学系保留了下来,但也停止了招生。以后几年北大法学系招收了工农兵大学生。工农兵大学生是不用考试的,是推荐的,比如说村干部看你这个小伙子不错,说,唉,你去上大学吧,就这样上大学了。那时候的大学生们在学校里成天搞批林批孔,还要经常下乡或外出学工学农,没有多少时间能用在学问上。可以说建国以来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法律教育萎缩是政治哲学的必然结果。
(接下来的部分是原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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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偷偷得跟我说,你知道吗,毛主席范过错误。哎呦,五雷轰顶阿。毛主席会犯……我说这太反动了吧?这不能说这话的,不可以说的,我们是那个时代,但在现在我们真的是完全不一样了,那么这个社会转型最大的变化是我们的法律教育,迅猛的蓬勃的如雨后春笋般的茁壮成长,法学成为一个显学,国家不断倡导和创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文化大革命那一种悲剧让我们痛切感受到党一个国家,完全依赖一个伟大的领袖,而不是依赖一种制度,依赖一种法制,他给这个社会将会带来怎样的灾难,所以我们就需要建章立制,我们就需要不依赖于人。
邓小平说得多么好,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做不了坏事,而坏的制度能够让好人连好事也做不了,大概是这么说的。我的邓小平语录背得不如毛主席语录背得那么熟。那么学习法,建设一个良好的法制,我们很快就意识到,如果没有非常好的法律教育,我们不能够培养出好的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定的制度再好是没有用的,因为你只不过是制定了许多看起来很好的法律,甚至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法律教育,我们连好的法律都制定不出来,因为制定好的法律是需要专家的,你没有好的法律教育,连好的专家都没有,大家……前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你们知道物权法对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的财产是怎么转移的?我们能不能把别人的房子占了,我们占了五十年是不是就会变成我们的?钓鱼岛将来的归属,是怎么个归属法?这可以说多多少少都是物权法的一个范畴。草案公布了征求意见,《新京报》上发表了读者来信说:我们看不懂你们征求我们什么意见?这样的法律太复杂了吧,看上去都像是一些复杂的,专有的,黑社会使用的那些个概念,那些个术语。看都看不懂,我们怎么去提意见。
所以有人说,必须要求这些个法律要通俗化,你们都知道追求通俗化的努力不仅仅是最近,我们这个时代有,拿破仑时代就有。法国的《民法典》,到现在还适用的《民法典》,1804年颁布生效的《法国民法典》就是拿破仑亲自主持制定的。四大法学家,分别从法国的习惯法地区和成文法地区来的四位著名的法学家主持的一个委员会来制定,拿破仑本人头脑聪慧,过人胆识,没有学过一天的法律,他说你们制定法律的时候最好不要过多地运用那些法言法语,让我看不懂,拿破仑本人主持了 120多次各种会议中间的30多次会议,都是他亲自主持的。因为当时他很关注的条文包括夫妻是否可以协议离婚的条文,因为他当时正在跟约瑟芬想离婚啊。所以由于他的影响,拿破仑法典或者说法国民法典里边规定了可以离婚的一个条款,这是拿破仑留下的的一个历史的印迹。拿破仑说法典要制定的通俗易懂嘛,我们要让法国的农民白天干一天活,晚上在烛光下可以读《民法典》。不需要受过专业的知识,不需要受过专业的训练。每一个法国家庭都至少要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民法典》。他非常自豪地说我的伟大不在于领导军队打赢了三十多场战役,滑铁卢一役就使所有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使我永垂不朽的是《民法典》,我的《民法典》。他去世以后这法典的名字的确就叫做《拿破仑法典》。就是指这部《民法典》。著名作家司汤达,就是写《红与黑》的那位,他感觉自己的文风有点艰涩,不是特别好,他就每天读一段《民法典》,改进他的文风。《民法典》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真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情。但是同学们,包括大一的同学们,明天应该到图书馆去看一看,不过明天礼拜六了,不知道图书馆开不开。看一看《拿破仑法典》或者是《法国民法典》的中译本,你会看了觉得还是不懂。老百姓还是懂不了,这是一个专门化的事情,这不是说随随便便的就是说在街上抽签儿然后决定谁来制定这个民法典。不可以。所以说没有好的法律教育培养出好的专家,没有这些专家在国会,在议会,或者说在我们的人大里边制定,主导制定法律,我们连好的立法都没有。更不用说即便有好的立法到了真正执行司法的过程中间,我们都知道歪嘴和尚念歪了经的这样一个道理。制定的法律好好的,一到了现实生活,一到了案件中间,就不是他了,因为法律是可以被解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它符合这个法律条文,但是做出的判决却是不符合这个立法原意立法宗旨的判决。法官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有的法官说我们要考虑一下法律条文制定的时候立法者的意图是什么,如果是立法者,今年四月份我到美国,跟一个美国教授,一个宪法学教授交流的时候,他说美国的宪法是一部极其糟糕的宪法,如果是当时的制宪者们生活在今天绝对不会制定这么糟糕的一个宪法,当然他是一个很偏激的人。我们要考虑当时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到底它特定条文的意图是什么?法律专业受到这个因素影响,由于你们知道,立法者在现代不是一个个人,立法者是一个群体,是一帮子人,第五届全国人大,全体代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两千八百,两千九百多人通过了这个修正案,那你怎么去了解他们的意图是什么呢?所以这个意图还搞不清楚,所以有人说,我们要注意的是,当立法意图搞不清楚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样一个语言本在今天人们会,通常会怎样理解,一个法律的概念通常会怎样理解,寻常的理解。我们查一查《新华字典》,我们查一查这个《现代汉语大词典》,第六版,现在出了第六版了吧,看一看现在我们是怎么去理解“郁闷”哪,向这个好多好多的网上的语言,n次啦,什么叫n次啊。那么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寻常含义,所以我们还看到其他一些解释,比较解释啊,这都使得法官,实际的司法者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对法律的内容进行塑造,不同的法官如果塑造的不一样,我们全国人民适用的法律是一套法律,但是法官理解法律不是一样的理解法律,那么就会导致我们国家法制的状况就会深一脚浅一脚,月朦胧鸟朦胧,你谁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打假英雄王海在在不同地方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同样的行为,就是指假买假,到底应不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双倍返还呢?关键在于王海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消费者,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的概念是指什么样的行为?是指我在商店里买一个mp3回来自己用还是,嗬,我买一万个回去跟你索赔?到底什么叫消费者,发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于是全国各地的法官他判决的情况可以说是大相径庭,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最后导致了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这样一个权利不存在了,所以我们就意识到法律教育是多么的重要,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给这个国家法制统一提供保障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如果不能够法律教育培养出非常优秀的法律家群体,让他们以一种崇高的精神,以一种对正义的追求的的这样一种崇高的精神来去解释法律,来去操作法律,来去判决案件,来去处理纠纷,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使这个国家获得一个真正良好的法制。于是小平同志一拍脑门说,我们需要有一百万个律师,然后,你们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才十万多律师,还没有实现小平同志的夙愿,遗志。还要需要很多好的检察官,法官,但不管怎么说这样一种想法,这样一种努力推动了我们的法律教育,可以说是飞速的发展,迅猛的发展,甚至发展得过头了。
同学们我觉得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困境,我们法律教育有很多困境,发展过头是一个很大的困境,很严重的困境,那就是我们培养这么多的人还了得啦?全国法律教育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全国那一年,考上法科,法学专业的是750多人。当年全国招收法学专业的大学只有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以及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兄弟就是西南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生,那一年就考到重庆去了,考到西南政法去了,那一年全国只有700多人,那一年我们县政法学院招了多少,招了364个人,364个人跟700多个人比较,半壁江山。所以我现在我的同学,纷纷占领,1982年毕业啊,毕业的时候纷纷抢占滩头阵地,最好的有利地形。所以我的同学比方现在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我的同学;最近从中国社会科学院保密局局长调任国家保密局局长的夏勇先生,我的同学;还有很多比方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音)我的同学,都是那届的,呜地就去占领了就去。哎呀那个时候毕业呀,一个本科毕业,简直就是,就是横走,横走。到哪儿去吧?我们班有一对同学谈恋爱。女的是苏州人,男的是昆明人,然后呢,男的就说是,干脆毕业到昆明去,回昆明。云南的其他的同学说不行坚决不行,你凭什么带一个人来占我们的指标。你们愿意到哪去到哪去,到江苏去,南京不是挺好的吗?结果那个男的没有办法,那个女的说那你跟我到江苏去怎么样?男的说行啊,结果江苏那边的同学不干了,说不行不行不能允许。当时这个回省的指标都比较少,比考的人数要少,当时都是统分,最后学校做工作,说我们照顾人不照顾地方,你们谈恋爱我们理解,马上都要结婚了,所以我们理解你们。所以你们不能到昆明也不能到南京,所以你们就到北京去好了。后来他们就到北京来了,就是照顾人不照顾地方,结果就到北京这个艰苦地方来了。那个时候毕业反赔很好分配,都是最好的单位,都抢着要。
但是现在,你们知道是多少所院校吗?300多所是前几年的数字,1999年底是333所法律院校招生。现在已经据说五百早超过了,什么学校都有法律系或者法学院,比方说林业大学,你林业大学好好研究林业就行了,不,他一定要成立法律系。农学,农业大学,我们北边不远的地方,中国农业大学法学院成立,哎呀,简直是,一招学生还招不少。航天航空大学,你顶多弄一个航空航天法研究所,空间法呀这个东西是要有点研究,成立法律系,成立法学院,哎呀什么地方的,更多,更多。我去(随便)一个城市里边都有很多法学院,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现在问题出来了。就业难出来了,现在人毕业以后到哪儿去工作——成立个物理系,比方说,不容易,没有器材,没有实验室,你成立不了物理系——(成立)法律系很容易。这些年党史啊招生不景气,科学社会主义没人报,最后那些老师说我们成立个法学系。你,你,一成立就成立起来。现在有不少法律院系里边没有一个科班出身的法学教授,教授一个没有,好不容易有一个副教授是党史出身的,反正党史毕业生也是拿法学文凭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啊,很多学生给我写信,老师啊,我们给骗来了。以为这个学校还可以,一到这个法律系图书没图书,老师没老师。然后,哎,可以教啊,来吧,慢慢学吧。法律这个东西最不被人视为需要一种非常严格的限定的门槛才能进入的学科,你们知道这样的做法仿佛是真正一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法制建设的希望在于我们的法律教育,但是毁灭法律教育的也是我们自己。我们最后就是,学法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学文凭*如粪土。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这样的。而且识别功能很差呀。过去我们说我是名牌的,我是北大的。但是北大这两年也开始扩招啊,现在好一些了,前几年到处办班呀,招了很多学生。那些学生拿到北大文凭的时候还不知道北大的门朝那儿开,以为北大的门朝北开呢。他从来没有到过北大,但是可以拿到北大的文凭。如此这般的搞下去,我们法学教育的危机是非常非常地大的。因为最后的结果——民国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结果——很可怕的,法律教育界自己不懂得节制。自己觉得应该多培养人才,当然经济的动机很明显。因为教育所谓教育产业化,想方设法把教育视为一种赚钱的方式,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法律教育逐渐把自己的身价给贬低了。最后导致了一个巨大的危机,我认为我们在座的2005级的同学们你们可能会见证这样一个危机的时刻。当让我想我们招生的规模还比较小,我们北大北大法学院的声誉还有助于你们。也许许多人都出国了,老子不在这呆了。这种情况不少,然后,做律师的人不少,不依赖国家,这是北大毕业生的一个很大的好处。不像清华。(掌声)清华,哎,清华也有它的好处,人家就能够上到那个政治局开会,基本上是清华校友会在那开会,这个满清王朝北大荒。(大笑,掌声)我们说(法律教育面临的)这是一非常大的危机。我觉得现在我们教育界需要奋力自救。奋力自救就是现在国家政府有些他该履行的职责他没有很好的履行,比方说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部,他应该为每一个设立法律院系的机构必须设立一个门槛,他必须有科班出身的法学教授,比如说有五个法学教授才允许设立法学院系,你必须有法律专业的藏书,至少五万册才允许招生,否则的话不允许招生,不允许,正是教育部应该做的事情。但是我们这个地方,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不该管的事情不好好管,不该管的事情管得太多。比方说在bbs上说点话,你也管人家,发点牢骚,人家学生谁不说点牢骚?这就要封杀,把我们的一塔湖图给封杀掉。简直让我怒不可遏。所以,设定严格的入行标准对我们这个行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还有一个,我们的法律教育发展到了今天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一个专业化的问题,也就是说法律教育必须是一个专业化的教育。
这个问题,你们同学可能关注,知道我经常惹上一点小麻烦。我宣布停止招收硕士生了。所以我从明年开始,我就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的硕士生了。然后6月23号我在网上宣布了这个消息,第二天我就跑到加拿大去开会去了。这个国内的媒体闹翻了天,好多报纸、好多电台啊,什么网络啊,都对这个事情很关注。前边有清华大学的陈丹青教授愤而辞职,后边有贺卫方愤而罢招,(大笑),中国高等教育的双子星座都出了问题啊。然后很多采访啊,当然,我在国外的时候也会经常上网,在网上跟网友们做交流啊,回应一些个批评啊。我自己一个最重要的批评就是我们的研究生教育缺少一种专业化的追求。当然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化和大学生的教育过程其实是有分别的,不一定完全是一回事。我们在大学期间这样一种所谓的专业化教育就是说大学教育的过程要特别注重把人培养成一个良好的法律人,法律职业者。
大家看一看昨天的《南方周末》,《南方周末》的阅读版登的是一篇冯象教授写的一篇文章,写的是一封信,信是写给他的侄子的,宽侄,他的侄子可能叫做冯什么宽。然后讲的就是,他侄子明年要考大学了,(他)给他侄子讲些西塞罗的事情啊,讲一点人的修养问题啊,人的道德追求啊。很有意思的是冯教授认为,你不应该,最好是不要在本科阶段就学法律。在本科啊,你最好是学别的,学历史啊,学语言啊,学哲学阿,学其他的一些东西比方说考古啊。他的意思就是这个意思。可能大一的同学不见得都很熟悉冯象先生吧。冯象先生是很有趣的一个学者,他是一个法学教授,现在在美国,他的本科是云南大学英语系的,研究生是考到北京大学,跟杨周翰教授或者哪个教授,我们英语系的一个非常著名的学者学习古英语。(笑)他的研究生的论文基本上就是一个古代的英文的诗歌,叫《》(不清),翻成中文,这个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当然,他现在正在干更艰难的一件事情,他在重译《圣经》。(惊叹)《圣经》,他认为现在的译本让他不满意,需要重译。你们知道,这是需要懂希伯来文的,需要懂古希腊文的,这个太不容易了。然后他的研究生毕业以后,考到美国的哈佛大学去做英语方面的博士学位,他又获得了哈佛的英语博士,英国文学博士。博士毕业以后他就考到了耶鲁法学院,(惊叹),读耶鲁法学院的博士学位,所以他也是耶鲁的毕业生,耶鲁的法学毕业生。以后他回来有机会介绍给大家认识认识,跟大家聊一聊他的研究领域,他现在研究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问题,工业知识产权,当然还有法理学方面的一些文章。一些非常有趣的文章,后现代的法学的那种文章,他有一本书是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的叫《政法笔记》。冯象先生个人的一个意见是在本科阶段应该学一些人文的东西,到研究生阶段再学法律。诶,他这样的说法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
我也在跟另外的一位学者进行笔战。最近正在上海的《东方早报》上进行来回的“打架”,打笔仗,薛涌。有一位叫薛涌的先生,北大中文系79级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在北京晚报做编辑,做编辑期间就形成了写作方面的一个风格,就是什么东西都写,写得很宽。然后现在在美国的耶鲁大学读博士,耶鲁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他署名有时候署“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笑)同时也在波士顿一个Soffolk University 做一点助教的工作。薛涌先生对我罢招事件提出了批评。他的批评很有趣,他说贺教授根本不用去关心什么硕士不硕士了,你就从硕士里面选好的博士,你带博士就行了,不需要管硕士的什么事情。然后他说,北大法学院,北大的这样的一个大学的教育,应该注重的是,一个是法学本科的学生一个都不要招,应该向美国学习,应该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招法学的硕士,然后再培养这样的学术化的博士。他认为北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招生招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这不对的。然后接下来他认为北大招生过程中还存在一个缺陷就是,对贫穷边远地区关注不够。比方说招生的时候,当然他也没有统计数字,这哥们,信口说得多了,(笑)说是北大缺乏对于贫苦地区的关注。如果偏远的贫苦地区的人民在北京大学里面没有应有的代表性,那么北大将来怎么去培养为农民服务的,为贫苦地区服务的法律人才呢?所以贺教授应该关注这个问题,而不是如何如何说了一通。他很得意地说他是很少数批评贺教授的人。然后我就,谁批评我我就跟谁没完,(大笑),跟他切磋跟他讨论,如何真正去设立合理的教育模式。然后我说,贫苦地区,你的数据在哪儿?你知道北大招生的情况?当然我知道,北大招生里边,贫苦地区的代表是比较少的。比如每年从青海来的同学,我看了一下名单,我觉得比较少。北京大学可能在北京市招生的规模过大。当然,复旦大学60%的学生来自上海市,以后就叫复旦上海大学得了。北京大学是叫北京大学啊,但北京大学不应该把自己那么大的招生范围放在北京市。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比例是二十分之一。但我们现在好像不是二十分之一吧。大概是五分之一……哦,十分之一都不到啊?比我想象的要好一些。我就说薛先生,我说你不对啊,你的意思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自然就能够代表贫苦地区的人民,自然再回去为贫苦地区的人民去服务,我说那是错误的。我说其实,越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越不愿意回到贫苦地区去。好不容易爬出来了,你再叫人家回去,而且我认为这不公平嘛。人家那偏远的地带,我世世代代生活在那儿,现在凭自己的能力本事考进了北京大学,人家当然有机会来留在大都市里了,然后把自己的父母亲也接来,买一套大房子,发财致富,改变自己家族的命运。我认为这是公平的。因为世世代代人家在那儿,献了青春献子孙,再献下去还了得?(笑)所以我认为这反而是一种公平,不应该叫贫苦地区的人要回到贫苦地区去。我认为这样一杆子把人家打回原型,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就不见得城市出生的人就不会为农民服务。我认为历史上领导革命的,往往是富家子弟,而不是穷人。往往穷人不是愿意闹革命,他往往希望能够利用当时的秩序能够发财致富。这是最重要的,他急于发财,所以他最怕乱来。而富家子弟最不怕乱来。所以我觉得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另外我觉得非常重要的是,就是说法律教育,我们现阶段的法律教育,可能会有一些缺点。薛涌当然从美国的角度出发。美国的法律教育模式大家知道是从意大利的博罗尼亚大学来的。博罗尼亚大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所大学,大概过一些年博罗尼亚大学要庆祝他们的一千年校庆了!(惊叹)那博罗尼亚大学从一开始他们就有他们的法律系。你们知道最早的大学,三个系最重要,神学系、法律系、医学系。哲学系稍微晚一点点,但差不多算同步的。那么法律学系,当时博罗尼亚大学招生的时候,基本的标准,在当时年龄来说的话,十岁的样子。你看这个年龄很小,但中世纪的人,十七八岁、十岁就跟我们二十五六岁一样,相当于这个年龄。而且他们已经受到了“七艺”的训练,就是说几何学啊、数学啊、逻辑学啊、诗学啊等等。在当时这个标准来说,他就是一个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法律教育。那么后来欧洲大陆的许许多多的大学里边,他们的法律学习呢,过去有过一个传统,就是说一个学法律的人进了大学先学两年的哲学,就是头两年他不学法律的,接下来后两年再学法律。那就是说,你要通过哲学、神学等等方面的理解,来去积累自己理解法律所需要的知识。那么美国是今天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仍然在恪守着这么一个传统的地方,那就是说法律教育是一个后本科的教育。在欧洲大陆,法律教育就是18岁高中毕业就上大学学法律。法律专业毕业以后,然后再经过一些司法方面的培训,学徒式的培训,然后进入到做检察官、做法官、做律师这样一个过程。美国的情况不是这样的,美国是本科阶段索性就一个法律学生都没有。学法律的都是从各个学院毕业的学生们。学什么专业的人都有,然后进来再学法律。那这样一种制度到底它的价值在哪儿?它的合理性在哪儿?为什么一个人最好是学了其他专业以后再学法律?如果大家稍微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的话,可能随便想想也不难理解。首先,法律这样一个专业,它跟社会生活,跟人心的洞察,跟人类的历史有着最紧密的关联。法律的规则调整的人际关系。人,我们应当怎样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政府,这样一个机构应当怎样进行一种权利的划分?相互之间权力制约应该怎么构思它?我们在美国的一本著名的著作《联邦党人文集》里一开始就读到了麦迪逊的一段话:我们人类是否可以通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制度的建构,来去避免人类过去的历史上那种完全靠偶然的因素来决定我们的命运。法律人所面临的就是,用自己的独特的一种思考,用自己对人类历史的一种观察、理解,来构想一种更加合理的制度来对人性恶的地方进行防范,才能够建设一个良好的制度,才能够进行一个良好的司法。
我们都可以看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哎呀,最近多事之秋啊,还没有怎么到秋天呢。我前天晚上还写了一篇文章《悼念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我今年4月8号有机会去美国最高法院听他们审理案件。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会。到最高法院参观有过,但只是进去看一看。因为没有赶在审判期,大法官们都不在法庭那儿。我们只是看看这椅子。椅子还不能去坐,他们这个椅子非常神圣,他们这个椅子都是自己搬的。我去看觉得很奇怪,有人椅子高一点,有人椅子矮一点,有的椅子很新,有的椅子很旧。我说九张椅子怎么会这么不一样,他们说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笑)他们被任命为法官以后自己从家里边带把椅子来。(笑)所以有新有旧,式样也不大一样。所以参观者千万不要去坐他们的椅子。这是很神圣的,私人财产,你不能去坐。不像我们参观法庭,上去一屁股就坐下来了,没事儿。(笑)这次,他们说, “哎呀,今天是最后一天,4月8号,他们明天开始又开始休假了,不上班。下一次开庭就11月的第一个周一了。”我说无论如何你们把明天的日程取消掉,我们不搞别的,我一定要去听。结果,听也很简单,你们知道不像中国的中央机构,你要进去那是不可能的,到最高法院去旁听。
我那天到海淀法院去旁听,都费尽九牛一虎……(笑)费尽移山之力吧换一种说法。一会儿检查我的证,一会儿还要把我的证放在那儿抵押呢拿那个旁听证。我就告诉他们,我急呀,那个案子已经开庭了。这个案子起诉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他们出版了一套丛书叫《法律人丛书》。然后就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主编的这套丛书。(笑)它们成被告了。有一个恶意的家伙,这个很有意思啊。有一个人,前些年到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什么?法律人这三个字!(笑)这三个字我注册,任何在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平面其他的书籍上用法律人,都有侵犯我的权利。天啊,他真的注册了!工商局给他批了,然后他有了这样一个注册商标。然后,你们知道,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杂志叫《中国法律人》,我是那个杂志的顾问。他说你侵权了,你叫《中国法律人》,有“法律人”啊!哎呀法律出版社很屈辱地跟他签订一个协议说我们可以无偿的为你这个网站做广告——他开办了一个网站。接下来,《法制日报》有一个版面叫做《法律人专刊》,(笑)每个礼拜一次……然后说你侵权了,《法制日报》说:好好好,我侵权了,那你作为我的协办单位吧,我每次下面给你打个广告。就这样的!但这次,我们坚决不能容许这样恶毒的家伙。那天在法庭上,后来我就上了那个法庭了,我有没有资格上去说话啊,我就在旁听席上旁听。然后一会儿,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说道:请问审判长,这部书的主编之一的贺卫方教授就在旁听席上,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不是特别了解,能否请他给法庭说一下。审判长是宋鱼水。(惊叹,掌声)我觉得程序很严谨。宋鱼水法官就征求原告说贺教授就在法庭上,如果请他来说明一下有关的情况,你们同意吗?原告方就说:行吧,行吧。(笑)然后我就上去了,我就说,对原告方为传播法律人这个理念做出的努力我感到非常地钦佩的,所以我还是很赞赏你们的做法的;同时呢,我也觉得这样的诉讼是非常的无聊的;我前几天刚刚上了你们的网站看了,我觉得诶有些方面做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我的许多文章被转载在那,而我根本不知道,我保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的权力。(大笑)
海淀法院旁听都是那么艰难,但是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我是一个外国人。我只是早晨早一点起来,去排队,排队就能进去。然后进去以后,过两道安检,没有人检查我的护照、我的证件。工作人员说过去只有一道安检,现在九一一以后最高法院的安全得到了更多的关注,所以是两道安检。过了两道安检我们就进到了那个大厅里边。将近十点钟还要早点,就坐在那里。我坐的地方特别特殊。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外国的教授,所以给你安排了位子,坐在那个有一个大法官他太太的固定席位上。(大笑)美国最高法院的旁听席啊,你们知道,正面这个脸朝法官的旁听席以外,分别在两边都有一些特殊的旁听席。比方说在法官的左手这边头两把椅子是总统和总统夫人的专座,这座位不能随便乱坐的。然后总统旁边是副总统和副总统夫人的专座。然后在他们旁边是,法官家属(的专座),法官的丈夫或者法官的太太。过去都是法官的太太,现在有两个大法官,有一个已经退了,都是丈夫。他们愿意来听审判的时候,他们有固定席位,就坐在这儿,给他们一个礼遇。我就坐在斯卡利亚大法官太太的席位上。(笑)当时没人坐,作为外国客人,就坐到那儿。到十点整的时候灯一关,一下子站起来,一敲法锤,要求大家起立,“美利坚合众国伦奎斯特大法官及其九位(应为8位)同事出庭。然后九个人鱼贯而出,在交椅上,太师椅上就坐下来了。中间那个就是著名的伦奎斯特大法官。我一看,他穿着发袍但领带没有打,脖子上缠了好几道的什么东西,(因为)做手术不久,然后甲状腺癌很严重。结果就听两个小时的审理。
伦奎斯特大法官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疾病而没有很好的思考这个案子,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很透。那两个案子很枯燥,涉及到行政权力的问题,涉及到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问题。你们知道这是伦奎斯特本人的专长。他本人创造所谓的“新司法联邦制”。其实司法联邦制就是说对于联邦主义联邦制进行了重新地阐释。他基本的观点是倾向于保护州权的。这是美国保守主义司法官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尊重州的权力,扩大州的权力,限制联邦的权力。不让国家有着太多的权力,这是保守主义的特征。我们常常说美国最高法院有自由派的法官,有保守派的法官。不要想象保守派的法官是反对自由的,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对传统的理念有不同的理解。这样一种案件审理的过程真地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伦奎斯特还很幽默,但是我没有听得懂他那幽默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下面美国人都哄堂大笑。真的,幽默有时候真不容易理解。有一个美国的军官给日本的士兵发表讲话,讲了一个笑话,翻译一听这个笑话就知道翻不出来了。因为有文化意蕴的笑话是很难翻译的。他说:他刚才讲了一个笑话,你们笑一笑就行了。(大笑)别人一笑,我也跟着笑一笑,(笑)笑的时刻把握得不大好,比如说慢半拍。(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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