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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 2005年10月13日03:2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读了四年大学,成绩合格,文某本以为可以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但拿着学校颁发的标有“专科起点”字样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文某四处碰壁。文某与情况类似的另外3名同学因此一起将母校湖南大学告上法庭。
昨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对湖南大学“专本沟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文某等4人状告湖南大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维持湖南大学已颁发给4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据了解,原告文某、蒲某、刘某、罗某4人均是原湖南省计算机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湖南省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已同属湖南大学)的学生。他们4人于 2001年被原专科大学以“专本沟通”的形式在国有计划内按本科三批层次录取。在他们填报志愿时和在校4年学习期间,原校方一直承诺:只要其学业期满、考核合格,就能颁发和正规的湖南大学全日制统招本科生相同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大学四年中,校方也一直按本科生的标准收取学费。而文某等4人均按本科教育要求完成了四年学业,并通过了论文答辩,取得了获取学士学位的资格。而在学校给他们颁发的就业协议、派遣证、报到证上均未标有“专科起点”字样。但当他们拿到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时,却发现上面标有“专科起点”字样。
文某今年6月从学校毕业后,由于自己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多出了“专科起点”4个字,使得他在找工作时四处碰壁。他认为这都是由于学校没有按当初入学时的承诺,给他和同学颁发和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一样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所造成的,于是,他与3名情况相似的同学一纸诉状将母校湖南大学告上了岳麓区人民法院,要求学校重新给他们颁发和正规本科生一样的“学历证”和“学位证”。
被告湖南大学的律师及代表辩称,学校给文某等人颁发的毕业证是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已经电子注册,学位证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至于证书上标有“专科起点”字样,被告方表示,学校是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来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经审理,岳麓区法院当庭宣判,根据湖南大学提供的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等证据,一审维持湖南大学2005年6月颁发给原告的《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得知判决结果后,原告方表示,将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彭玮蔚 徐洁 颜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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