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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在教师节前夕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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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22: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55,*教授入场(全场掌声),主持人对贺教授进行了简短的介绍。

7:00,*教授准点开始讲座。(由于技术原因,我们遗失了讲座开头的一些录音,开头一段是笔者的回忆的大意,语义缺失或不通顺之处皆为笔者之误,诚请贺教授和广大网友原谅。)

我很高兴在这里给大家做这个讲座,特别明天是九月十号教师节。但今天是九月九号,二十九年前的今天是我们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逝世的日子。我还记得那个场景,可能你们不记得。那时有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当时就昏死过去了,真的昏死过去了。那时我们想,没有领袖了我们怎么办呢?我们那时都认为毛主席不是(普通)人,是神。昨天还在喊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怎么今天就去世了呢?

(拿出一张1976年11月号的人民画报)大家看这是当年天安门广场开追悼会的场景,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毛主席的遗体告别仪式,大家看这里有一片阴影,没有人,(阴影的)旁边都有人,谁被抹掉了?江青,毛主席的夫人,还有王洪文,姚文元,张春桥四人帮他们。

我当年在美国的时候看到一本书非常好,很想买就是太贵了,50美元,没有买,现在很后悔,那本书叫做《消失了的人》,讲的是专制国家篡改历史的事情……

我们现在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似乎是在做和50年代相反的事。我们现在搞院系合并,纷纷组建综合性大学,搞出一些很大的大学。比如过去我们说吉林大学坐落在长春,现在院系合并了,我们说长春坐落在吉林大学。

52年,53年院系调整,把北大,清华,辅仁等等的法学院系调整除去组成了北京政法学院,那时的院系调整还把北京大学的医学部分独立出去成立了北京医科大学,当然现在北医回归北大的怀抱了。当年为什么要搞院系调整,把综合大学的各个科系都组建成专业学院呢,在专业学院历史很难培养出有思想的大学生的?是跟苏联学的,因为那时国家的需要是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能够完成上面指派任务的没有思想的工匠,而不是有思想的大学生……而思想家是要有批判精神的……那时唯一的思想家就是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林彪不是说过,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整个社会只要领袖在思想就可以了,我们不需要思想……最高权威和最伟大的思想家相结合……。我们北大的老师,也是著名的哲学家梁漱溟作为一个有思想敢说话的人就遭到了这样的命运……。梁漱溟的思想传导毛主席那里,龙颜大怒,你敢批评我毛泽东,不但不给你发言的机会,还要发动人民群众来批判你。在(某届)政协会议上,毛泽东说过现在说梁漱溟比我们*人还了解农民,那是不是可以说我毛泽东唱花旦超过梅兰芳,开飞机胜过王海?梁漱溟拍案而起说我请求主席给我一个说话的机会。毛主席一听也怔住了,从没有人敢这么和主席说话。毛主席说我要问问人民,看他们给不给你这个机会。你们可以想象台下是什么那么反应。不给,就是不给!梁漱溟说我就是要看一看毛主席有没有这个雅量?毛主席说我就是没有这个雅量,人民说不给,就是不给……

院系调整以后的法律教育可以称之为政法教育……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而实际上应该是University of Political Law。 因为那时的法律是从属于政治的,是政治的法律。这是人治而不是法治社会对法律的要求的体现。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中国的法律教育严重萎缩。1948年法律学大学生占全国大学生人数的12%,而在1953年只占到2.7%,以后这个比例更加地小。1968年全国几乎所有的法学院校全部解散,仅有北大和吉大的法学系保留了下来,但也停止了招生。以后几年北大法学系招收了工农兵大学生。工农兵大学生是不用考试的,是推荐的,比如说村干部看你这个小伙子不错,说,唉,你去上大学吧,就这样上大学了。那时候的大学生们在学校里成天搞批林批孔,还要经常下乡或外出学工学农,没有多少时间能用在学问上。可以说建国以来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法律教育萎缩是政治哲学的必然结果。

(接下来的部分是原文整理)

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偷偷得跟我说,你知道吗,毛主席范过错误。哎呦,五雷轰顶阿。毛主席会犯……我说这太反动了吧?这不能说这话的,不可以说的,我们是那个时代,但在现在我们真的是完全不一样了,那么这个社会转型最大的变化是我们的法律教育,迅猛的蓬勃的如雨后春笋般的茁壮成长,法学成为一个显学,国家不断倡导和创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文化大革命那一种悲剧让我们痛切感受到党一个国家,完全依赖一个伟大的领袖,而不是依赖一种制度,依赖一种法制,他给这个社会将会带来怎样的灾难,所以我们就需要建章立制,我们就需要不依赖于人。

邓小平说得多么好,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做不了坏事,而坏的制度能够让好人连好事也做不了,大概是这么说的。我的邓小平语录背得不如毛主席语录背得那么熟。那么学习法,建设一个良好的法制,我们很快就意识到,如果没有非常好的法律教育,我们不能够培养出好的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定的制度再好是没有用的,因为你只不过是制定了许多看起来很好的法律,甚至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一个好的法律教育,我们连好的法律都制定不出来,因为制定好的法律是需要专家的,你没有好的法律教育,连好的专家都没有,大家……前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你们知道物权法对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多么的重要。我们的财产是怎么转移的?我们能不能把别人的房子占了,我们占了五十年是不是就会变成我们的?钓鱼岛将来的归属,是怎么个归属法?这可以说多多少少都是物权法的一个范畴。草案公布了征求意见,《新京报》上发表了读者来信说:我们看不懂你们征求我们什么意见?这样的法律太复杂了吧,看上去都像是一些复杂的,专有的,黑社会使用的那些个概念,那些个术语。看都看不懂,我们怎么去提意见。

所以有人说,必须要求这些个法律要通俗化,你们都知道追求通俗化的努力不仅仅是最近,我们这个时代有,拿破仑时代就有。法国的《民法典》,到现在还适用的《民法典》,1804年颁布生效的《法国民法典》就是拿破仑亲自主持制定的。四大法学家,分别从法国的习惯法地区和成文法地区来的四位著名的法学家主持的一个委员会来制定,拿破仑本人头脑聪慧,过人胆识,没有学过一天的法律,他说你们制定法律的时候最好不要过多地运用那些法言法语,让我看不懂,拿破仑本人主持了120多次各种会议中间的30多次会议,都是他亲自主持的。因为当时他很关注的条文包括夫妻是否可以协议离婚的条文,因为他当时正在跟约瑟芬想离婚啊。所以由于他的影响,拿破仑法典或者说法国民法典里边规定了可以离婚的一个条款,这是拿破仑留下的的一个历史的印迹。拿破仑说法典要制定的通俗易懂嘛,我们要让法国的农民白天干一天活,晚上在烛光下可以读《民法典》。不需要受过专业的知识,不需要受过专业的训练。每一个法国家庭都至少要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一本是《民法典》。他非常自豪地说我的伟大不在于领导军队打赢了三十多场战役,滑铁卢一役就使所有这些胜利黯然失色,使我永垂不朽的是《民法典》,我的《民法典》。他去世以后这法典的名字的确就叫做《拿破仑法典》。就是指这部《民法典》。著名作家司汤达,就是写《红与黑》的那位,他感觉自己的文风有点艰涩,不是特别好,他就每天读一段《民法典》,改进他的文风。《民法典》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真是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情。但是同学们,包括大一的同学们,明天应该到图书馆去看一看,不过明天礼拜六了,不知道图书馆开不开。看一看《拿破仑法典》或者是《法国民法典》的中译本,你会看了觉得还是不懂。老百姓还是懂不了,这是一个专门化的事情,这不是说随随便便的就是说在街上抽签儿然后决定谁来制定这个民法典。不可以。所以说没有好的法律教育培养出好的专家,没有这些专家在国会,在议会,或者说在我们的人大里边制定,主导制定法律,我们连好的立法都没有。

更不用说,即便有好的立法到了真正执行司法的过程中间,我们都知道歪嘴和尚念歪了经的这样一个道理。制定的法律好好的,一到了现实生活,一到了案件中间,就不是他了,因为法律是可以被解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它符合这个法律条文,但是做出的判决却是不符合这个立法原意立法宗旨的判决。法官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有的法官说我们要考虑一下法律条文制定的时候立法者的意图是什么,如果是立法者,今年四月份我到美国,跟一个美国教授,一个宪法学教授交流的时候,他说美国的宪法是一部极其糟糕的宪法,如果是当时的制宪者们生活在今天绝对不会制定这么糟糕的一个宪法,当然他是一个很偏激的人。我们要考虑当时制定这样一部法律到底它特定条文的意图是什么?法律专业受到这个因素影响,由于你们知道,立法者在现代不是一个个人,立法者是一个群体,是一帮子人,第五届全国人大,全体代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两千八百,两千九百多人通过了这个修正案,那你怎么去了解他们的意图是什么呢?所以这个意图还搞不清楚,所以有人说,我们要注意的是,当立法意图搞不清楚的时候,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样一个语言本在今天人们会,通常会怎样理解,一个法律的概念通常会怎样理解,寻常的理解。我们查一查《新华字典》,我们查一查这个《现代汉语大词典》,第六版,现在出了第六版了吧,看一看现在我们是怎么去理解“郁闷”哪,向这个好多好多的网上的语言,n次啦,什么叫n次啊。那么这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寻常含义,所以我们还看到其他一些解释,比较解释啊,这都使得法官,实际的司法者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对法律的内容进行塑造,不同的法官如果塑造的不一样,我们全国人民适用的法律是一套法律,但是法官理解法律不是一样的理解法律,那么就会导致我们国家法制的状况就会深一脚浅一脚,月朦胧鸟朦胧,你谁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打假英雄王海在在不同地方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同样的行为,就是指假买假,到底应不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的双倍返还呢?关键在于王海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消费者,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的概念是指什么样的行为?是指我在商店里买一个mp3回来自己用还是,嗬,我买一万个回去跟你索赔?到底什么叫消费者,发生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于是全国各地的法官他判决的情况可以说是大相径庭,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最后导致了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这样一个权利不存在了,所以我们就意识到法律教育是多么的重要,法制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是给这个国家法制统一提供保障的非常重要的因素,我们如果不能够法律教育培养出非常优秀的法律家群体,让他们以一种崇高的精神,以一种对正义的追求的的这样一种崇高的精神来去解释法律,来去操作法律,来去判决案件,来去处理纠纷,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使这个国家获得一个真正良好的法制。于是小平同志一拍脑门说,我们需要有一百万个律师,然后,你们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才十万多律师,还没有实现小平同志的夙愿,遗志。还要需要很多好的检察官,法官,但不管怎么说这样一种想法,这样一种努力推动了我们的法律教育,可以说是飞速的发展,迅猛的发展,甚至发展得过头了。

同学们我觉得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困境,我们法律教育有很多困境,发展过头是一个很大的困境,很严重的困境,那就是我们培养这么多的人还了得啦?全国法律教育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全国那一年,考上法科,法学专业的是750多人。当年全国招收法学专业的大学只有北京大学,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以及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兄弟就是西南政法学院的本科毕业生,那一年就考到重庆去了,考到西南政法去了,那一年全国只有700多人,那一年我们县政法学院招了多少,招了364个人,364个人跟700多个人比较,半壁江山。所以我现在我的同学,纷纷占领,1982年毕业啊,毕业的时候纷纷抢占滩头阵地,最好的有利地形。所以我的同学比方现在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我的同学;最近从中国社会科学院保密局局长调任国家保密局局长的夏勇先生,我的同学;还有很多比方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泽君(音)我的同学,都是那届的,呜地就去占领了就去。哎呀那个时候毕业呀,一个本科毕业,简直就是,就是横走,横走。到哪儿去吧?我们班有一对同学谈恋爱。女的是苏州人,男的是昆明人,然后呢,男的就说是,干脆毕业到昆明去,回昆明。云南的其他的同学说不行坚决不行,你凭什么带一个人来占我们的指标。你们愿意到哪去到哪去,到江苏去,南京不是挺好的吗?结果那个男的没有办法,那个女的说那你跟我到江苏去怎么样?男的说行啊,结果江苏那边的同学不干了,说不行不行不能允许。当时这个回省的指标都比较少,比考的人数要少,当时都是统分,最后学校做工作,说我们照顾人不照顾地方,你们谈恋爱我们理解,马上都要结婚了,所以我们理解你们。所以你们不能到昆明也不能到南京,所以你们就到北京去好了。后来他们就到北京来了,就是照顾人不照顾地方,结果就到北京这个艰苦地方来了。那个时候毕业反赔很好分配,都是最好的单位,都抢着要。

但是现在,你们知道是多少所院校吗?300多所是前几年的数字,1999年底是333所法律院校招生。现在已经据说五百早超过了,什么学校都有法律系或者法学院,比方说林业大学,你林业大学好好研究林业就行了,不,他一定要成立法律系。农学,农业大学,我们北边不远的地方,中国农业大学法学院成立,哎呀,简直是,一招学生还招不少。航天航空大学,你顶多弄一个航空航天法研究所,空间法呀这个东西是要有点研究,成立法律系,成立法学院,哎呀什么地方的,更多,更多。我去(随便)一个城市里边都有很多法学院,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从本科到硕士,到博士,现在问题出来了。就业难出来了,现在人毕业以后到哪儿去工作——成立个物理系,比方说,不容易,没有器材,没有实验室,你成立不了物理系——(成立)法律系很容易。这些年党史啊招生不景气,科学社会主义没人报,最后那些老师说我们成立个法学系。你,你,一成立就成立起来。现在有不少法律院系里边没有一个科班出身的法学教授,教授一个没有,好不容易有一个副教授是党史出身的,反正党史毕业生也是拿法学文凭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啊,很多学生给我写信,老师啊,我们给骗来了。以为这个学校还可以,一到这个法律系图书没图书,老师没老师。然后,哎,可以教啊,来吧,慢慢学吧。法律这个东西最不被人视为需要一种非常严格的限定的门槛才能进入的学科,你们知道这样的做法仿佛是真正一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法制建设的希望在于我们的法律教育,但是毁灭法律教育的也是我们自己。我们最后就是,学法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学文凭贱如粪土。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这样的。而且识别功能很差呀。过去我们说我是名牌的,我是北大的。但是北大这两年也开始扩招啊,现在好一些了,前几年到处办班呀,招了很多学生。那些学生拿到北大文凭的时候还不知道北大的门朝那儿开,以为北大的门朝北开呢。他从来没有到过北大,但是可以拿到北大的文凭。如此这般的搞下去,我们法学教育的危机是非常非常地大的。因为最后的结果——民国的时候就发生过这样的结果——很可怕的,法律教育界自己不懂得节制。自己觉得应该多培养人才,当然经济的动机很明显。因为教育所谓教育产业化,想方设法把教育视为一种*的方式,最后导致的结果是,法律教育逐渐把自己的身价给贬低了。最后导致了一个巨大的危机,我认为我们在座的2005级的同学们你们可能会见证这样一个危机的时刻。当让我想我们招生的规模还比较小,我们北大北大法学院的声誉还有助于你们。也许许多人都出国了,老子不在这呆了。这种情况不少,然后,做律师的人不少,不依赖国家,这是北大毕业生的一个很大的好处。不像清华。(掌声)清华,哎,清华也有它的好处,人家就能够上到那个政治局开会,基本上是清华校友会在那开会,这个满清王朝北大荒。(大笑,掌声)我们说(法律教育面临的)这是一非常大的危机。我觉得现在我们教育界需要奋力自救。奋力自救就是现在国家政府有些他该履行的职责他没有很好的履行,比方说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部,他应该为每一个设立法律院系的机构必须设立一个门槛,他必须有科班出身的法学教授,比如说有五个法学教授才允许设立法学院系,你必须有法律专业的藏书,至少五万册才允许招生,否则的话不允许招生,不允许,正是教育部应该做的事情。但是我们这个地方,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不该管的事情不好好管,不该管的事情管得太多。比方说在bbs上说点话,你也管人家,发点牢骚,人家学生谁不说点牢骚?这就要封杀,把我们的一塔湖图给封杀掉。简直让我怒不可遏。所以,设定严格的入行标准对我们这个行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还有一个,我们的法律教育发展到了今天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一个专业化的问题,也就是说法律教育必须是一个专业化的教育。

这个问题,你们同学可能关注,知道我经常惹上一点小麻烦。我宣布停止招收硕士生了。所以我从明年开始,我就不再招收法律史专业的硕士生了。然后6月23号我在网上宣布了这个消息,第二天我就跑到加拿大去开会去了。这个国内的媒体闹翻了天,好多报纸、好多电台啊,什么网络啊,都对这个事情很关注。前边有清华大学的陈丹青教授愤而辞职,后边有*愤而罢招,(大笑),中国高等教育的双子星座都出了问题啊。然后很多采访啊,当然,我在国外的时候也会经常上网,在网上跟网友们做交流啊,回应一些个批评啊。我自己一个最重要的批评就是我们的研究生教育缺少一种专业化的追求。当然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专业化和大学生的教育过程其实是有分别的,不一定完全是一回事。我们在大学期间这样一种所谓的专业化教育就是说大学教育的过程要特别注重把人培养成一个良好的法律人,法律职业者。

大家看一看昨天的《南方周末》,《南方周末》的阅读版登的是一篇冯象教授写的一篇文章,写的是一封信,信是写给他的侄子的,宽侄,他的侄子可能叫做冯什么宽。然后讲的就是,他侄子明年要考大学了,(他)给他侄子讲些西塞罗的事情啊,讲一点人的修养问题啊,人的道德追求啊。很有意思的是冯教授认为,你不应该,最好是不要在本科阶段就学法律。在本科啊,你最好是学别的,学历史啊,学语言啊,学哲学阿,学其他的一些东西比方说考古啊。他的意思就是这个意思。可能大一的同学不见得都很熟悉冯象先生吧。冯象先生是很有趣的一个学者,他是一个法学教授,现在在美国,他的本科是云南大学英语系的,研究生是考到北京大学,跟杨周翰教授或者哪个教授,我们英语系的一个非常著名的学者学习古英语。(笑)他的研究生的论文基本上就是一个古代的英文的诗歌,叫《》(不清),翻成中文,这个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情。当然,他现在正在干更艰难的一件事情,他在重译《圣经》。(惊叹)《圣经》,他认为现在的译本让他不满意,需要重译。你们知道,这是需要懂希伯来文的,需要懂古希腊文的,这个太不容易了。然后他的研究生毕业以后,考到美国的哈佛大学去做英语方面的博士学位,他又获得了哈佛的英语博士,英国文学博士。博士毕业以后他就考到了耶鲁法学院,(惊叹),读耶鲁法学院的博士学位,所以他也是耶鲁的毕业生,耶鲁的法学毕业生。以后他回来有机会介绍给大家认识认识,跟大家聊一聊他的研究领域,他现在研究知识产权方面的一些问题,工业知识产权,当然还有法理学方面的一些文章。一些非常有趣的文章,后现代的法学的那种文章,他有一本书是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的叫《政法笔记》。冯象先生个人的一个意见是在本科阶段应该学一些人文的东西,到研究生阶段再学法律。诶,他这样的说法当然也有一定的道理。

我也在跟另外的一位学者进行笔战。最近正在上海的《东方早报》上进行来回的“打架”,打笔仗,薛涌。有一位叫薛涌的先生,北大中文系79级的毕业生,毕业以后在北京晚报做编辑,做编辑期间就形成了写作方面的一个风格,就是什么东西都写,写得很宽。然后现在在美国的耶鲁大学读博士,耶鲁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他署名有时候署“耶鲁大学历史系博士候选人”。(笑)同时也在波士顿一个Soffolk University 做一点助教的工作。薛涌先生对我罢招事件提出了批评。他的批评很有趣,他说贺教授根本不用去关心什么硕士不硕士了,你就从硕士里面选好的博士,你带博士就行了,不需要管硕士的什么事情。然后他说,北大法学院,北大的这样的一个大学的教育,应该注重的是,一个是法学本科的学生一个都不要招,应该向美国学习,应该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招法学的硕士,然后再培养这样的学术化的博士。他认为北大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招生招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这不对的。然后接下来他认为北大招生过程中还存在一个缺陷就是,对贫穷边远地区关注不够。比方说招生的时候,当然他也没有统计数字,这哥们,信口说得多了,(笑)说是北大缺乏对于贫苦地区的关注。如果偏远的贫苦地区的人民在北京大学里面没有应有的代表性,那么北大将来怎么去培养为农民服务的,为贫苦地区服务的法律人才呢?所以贺教授应该关注这个问题,而不是如何如何说了一通。他很得意地说他是很少数批评贺教授的人。然后我就,谁批评我我就跟谁没完,(大笑),跟他切磋跟他讨论,如何真正去设立合理的教育模式。然后我说,贫苦地区,你的数据在哪儿?你知道北大招生的情况?当然我知道,北大招生里边,贫苦地区的代表是比较少的。比如每年从青海来的同学,我看了一下名单,我觉得比较少。北京大学可能在北京市招生的规模过大。当然,复旦大学60%的学生来自上海市,以后就叫复旦上海大学得了。北京大学是叫北京大学啊,但北京大学不应该把自己那么大的招生范围放在北京市。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比例是二十分之一。但我们现在好像不是二十分之一吧。大概是五分之一……哦,十分之一都不到啊?比我想象的要好一些。我就说薛先生,我说你不对啊,你的意思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自然就能够代表贫苦地区的人民,自然再回去为贫苦地区的人民去服务,我说那是错误的。我说其实,越是从贫苦地区来的人越不愿意回到贫苦地区去。好不容易爬出来了,你再叫人家回去,而且我认为这不公平嘛。人家那偏远的地带,我世世代代生活在那儿,现在凭自己的能力本事考进了北京大学,人家当然有机会来留在大都市里了,然后把自己的父母亲也接来,买一套大房子,发财致富,改变自己家族的命运。我认为这是公平的。因为世世代代人家在那儿,献了青春献子孙,再献下去还了得?(笑)所以我认为这反而是一种公平,不应该叫贫苦地区的人要回到贫苦地区去。我认为这样一杆子把人家打回原型,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而且,就不见得城市出生的人就不会为农民服务。我认为历史上领导革命的,往往是富家子弟,而不是穷人。往往穷人不是愿意闹革命,他往往希望能够利用当时的秩序能够发财致富。这是最重要的,他急于发财,所以他最怕乱来。而富家子弟最不怕乱来。所以我觉得这个道理是这样的。另外我觉得非常重要的是,就是说法律教育,我们现阶段的法律教育,可能会有一些缺点。薛涌当然从美国的角度出发。美国的法律教育模式大家知道是从意大利的博罗尼亚大学来的。博罗尼亚大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所大学,大概过一些年博罗尼亚大学要庆祝他们的一千年校庆了!(惊叹)那博罗尼亚大学从一开始他们就有他们的法律系。你们知道最早的大学,三个系最重要,神学系、法律系、医学系。哲学系稍微晚一点点,但差不多算同步的。那么法律学系,当时博罗尼亚大学招生的时候,基本的标准,在当时年龄来说的话,十八九岁的样子。你看这个年龄很小,但中世纪的人,十七八岁、十八九岁就跟我们二十五六岁一样,相当于这个年龄。而且他们已经受到了“七艺”的训练,就是说几何学啊、数学啊、逻辑学啊、诗学啊等等。在当时这个标准来说,他就是一个研究生层次的教育,法律教育。那么后来欧洲大陆的许许多多的大学里边,他们的法律学习呢,过去有过一个传统,就是说一个学法律的人进了大学先学两年的哲学,就是头两年他不学法律的,接下来后两年再学法律。那就是说,你要通过哲学、神学等等方面的理解,来去积累自己理解法律所需要的知识。那么美国是今天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仍然在恪守着这么一个传统的地方,那就是说法律教育是一个后本科的教育。在欧洲大陆,法律教育就是18岁高中毕业就上大学学法律。法律专业毕业以后,然后再经过一些司法方面的培训,学徒式的培训,然后进入到做检察官、做法官、做律师这样一个过程。美国的情况不是这样的,美国是本科阶段索性就一个法律学生都没有。学法律的都是从各个学院毕业的学生们。学什么专业的人都有,然后进来再学法律。那这样一种制度到底它的价值在哪儿?它的合理性在哪儿?为什么一个人最好是学了其他专业以后再学法律?如果大家稍微思考一下这个问题的话,可能随便想想也不难理解。首先,法律这样一个专业,它跟社会生活,跟人心的洞察,跟人类的历史有着最紧密的关联。法律的规则调整的人际关系。人,我们应当怎样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政府,这样一个机构应当怎样进行一种权利的划分?相互之间权力制约应该怎么构思它?我们在美国的一本著名的著作《联邦党人文集》里一开始就读到了麦迪逊的一段话:我们人类是否可以通过自己的深思熟虑的制度的建构,来去避免人类过去的历史上那种完全靠偶然的因素来决定我们的命运。法律人所面临的就是,用自己的独特的一种思考,用自己对人类历史的一种观察、理解,来构想一种更加合理的制度来对人性恶的地方进行防范,才能够建设一个良好的制度,才能够进行一个良好的司法。

我们都可以看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哎呀,最近多事之秋啊,还没有怎么到秋天呢。我前天晚上还写了一篇文章《悼念伦奎斯特首席大法官》。我今年4月8号有机会去美国最高法院听他们审理案件。在这以前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机会。到最高法院参观有过,但只是进去看一看。因为没有赶在审判期,大法官们都不在法庭那儿。我们只是看看这椅子。椅子还不能去坐,他们这个椅子非常神圣,他们这个椅子都是自己搬的。我去看觉得很奇怪,有人椅子高一点,有人椅子矮一点,有的椅子很新,有的椅子很旧。我说九张椅子怎么会这么不一样,他们说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笑)他们被任命为法官以后自己从家里边带把椅子来。(笑)所以有新有旧,式样也不大一样。所以参观者千万不要去坐他们的椅子。这是很神圣的,私人财产,你不能去坐。不像我们参观法庭,上去一屁股就坐下来了,没事儿。(笑)这次,他们说,“哎呀,今天是最后一天,4月8号,他们明天开始又开始休假了,不上班。下一次开庭就11月的第一个周一了。”我说无论如何你们把明天的日程取消掉,我们不搞别的,我一定要去听。结果,听也很简单,你们知道不像中国的中央机构,你要进去那是不可能的,到最高法院去旁听。

我那天到海淀法院去旁听,都费尽九牛一虎……(笑)费尽移山之力吧换一种说法。一会儿检查我的证,一会儿还要把我的证放在那儿抵押呢拿那个旁听证。我就告诉他们,我急呀,那个案子已经开庭了。这个案子起诉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他们出版了一套丛书叫《法律人丛书》。然后就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主编的这套丛书。(笑)它们成被告了。有一个恶意的家伙,这个很有意思啊。有一个人,前些年到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注册什么?法律人这三个字!(笑)这三个字我注册,任何在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平面其他的书籍上用法律人,都有侵犯我的权利。天啊,他真的注册了!工商局给他批了,然后他有了这样一个注册商标。然后,你们知道,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杂志叫《中国法律人》,我是那个杂志的顾问。他说你侵权了,你叫《中国法律人》,有“法律人”啊!哎呀法律出版社很屈辱地跟他签订一个协议说我们可以无偿的为你这个网站做广告——他开办了一个网站。接下来,《法制日报》有一个版面叫做《法律人专刊》,(笑)每个礼拜一次……然后说你侵权了,《法制日报》说:好好好,我侵权了,那你作为我的协办单位吧,我每次下面给你打个广告。就这样的!但这次,我们坚决不能容许这样恶毒的家伙。那天在法庭上,后来我就上了那个法庭了,我有没有资格上去说话啊,我就在旁听席上旁听。然后一会儿,政法大学出版社的代理人说道:请问审判长,这部书的主编之一的*教授就在旁听席上,关于您问的问题我不是特别了解,能否请他给法庭说一下。审判长是宋鱼水。(惊叹,掌声)我觉得程序很严谨。宋鱼水法官就征求原告说贺教授就在法庭上,如果请他来说明一下有关的情况,你们同意吗?原告方就说:行吧,行吧。(笑)然后我就上去了,我就说,对原告方为传播法律人这个理念做出的努力我感到非常地钦佩的,所以我还是很赞赏你们的做法的;同时呢,我也觉得这样的诉讼是非常的无聊的;我前几天刚刚上了你们的网站看了,我觉得诶有些方面做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我的许多文章被转载在那,而我根本不知道,我保留追究你们法律责任的权力。(大笑)

海淀法院旁听都是那么艰难,但是到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我是一个外国人。我只是早晨早一点起来,去排队,排队就能进去。然后进去以后,过两道安检,没有人检查我的护照、我的证件。工作人员说过去只有一道安检,现在九一一以后最高法院的安全得到了更多的关注,所以是两道安检。过了两道安检我们就进到了那个大厅里边。将近十点钟还要早点,就坐在那里。我坐的地方特别特殊。他们觉得你是一个外国的教授,所以给你安排了位子,坐在那个有一个大法官他太太的固定席位上。(大笑)美国最高法院的旁听席啊,你们知道,正面这个脸朝法官的旁听席以外,分别在两边都有一些特殊的旁听席。比方说在法官的左手这边头两把椅子是总统和总统夫人的专座,这座位不能随便乱坐的。然后总统旁边是副总统和副总统夫人的专座。然后在他们旁边是,法官家属(的专座),法官的丈夫或者法官的太太。过去都是法官的太太,现在有两个大法官,有一个已经退了,都是丈夫。他们愿意来听审判的时候,他们有固定席位,就坐在这儿,给他们一个礼遇。我就坐在斯卡利亚大法官太太的席位上。(笑)当时没人坐,作为外国客人,就坐到那儿。到十点整的时候灯一关,一下子站起来,一敲法锤,要求大家起立,“美利坚合众国伦奎斯特大法官及其九位(应为8位)同事出庭。然后九个人鱼贯而出,在交椅上,太师椅上就坐下来了。中间那个就是著名的伦奎斯特大法官。我一看,他穿着发袍但领带没有打,脖子上缠了好几道的什么东西,(因为)做手术不久,然后甲状腺癌很严重。结果就听两个小时的审理。

伦奎斯特大法官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疾病而没有很好的思考这个案子,他对这个案子研究得很透。那两个案子很枯燥,涉及到行政权力的问题,涉及到联邦和州的权力划分问题。你们知道这是伦奎斯特本人的专长。他本人创造所谓的“新司法联邦制”。其实司法联邦制就是说对于联邦主义联邦制进行了重新地阐释。他基本的观点是倾向于保护州权的。这是美国保守主义司法官的最典型的特征就是尊重州的权力,扩大州的权力,限制联邦的权力。不让国家有着太多的权力,这是保守主义的特征。我们常常说美国最高法院有自由派的法官,有保守派的法官。不要想象保守派的法官是反对自由的,不是这样的,他们只是对传统的理念有不同的理解。这样一种案件审理的过程真地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伦奎斯特还很幽默,但是我没有听得懂他那幽默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下面美国人都哄堂大笑。真的,幽默有时候真不容易理解。有一个美国的军官给日本的士兵发表讲话,讲了一个笑话,翻译一听这个笑话就知道翻不出来了。因为有文化意蕴的笑话是很难翻译的。他说:他刚才讲了一个笑话,你们笑一笑就行了。(大笑)别人一笑,我也跟着笑一笑,(笑)笑的时刻把握得不大好,比如说慢半拍。(笑)

我们看得到法庭上齐刷刷的是九个老年人,他们的平均年龄是七十一岁。伦奎斯特大法官已经80岁,你们知道他是十月一号的生日。他没有活过81岁,将近81岁,所以他享年80岁,80岁的首席大法官。然后,他不算最大的,还有个83岁的斯蒂文思。伦奎斯特得了甲状腺癌,去年十月份检查出来的,然后就住院,许多人问他是不是要退休了。他很不高兴地说:我不会退休的,你看着吧,我永远干下去。(笑)当然没有人拿他有办法,83对的都拿他没办法。结果大家一直企盼的今年会有一个退休的人,期盼的是伦奎斯特,但是最后没有想到的是年近75岁的奥康纳大法官,宣布退休。奥康纳大法官就在对面的国际交流中心对被大法学院的学生发表过讲话。一个女大法官退休。我是说这样一种裁断人间是非的工作,人们会发现,如果要是不了解人,不了解人类社会,那你就很难去裁断。“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这是西方的一句谚语。律师年轻点好,法官呢越老越好,越老越值钱。有点像中医,老中医,那挺好。(笑)你想最高法院处理的什么案子啊,布什诉戈尔案。布什先生和戈尔先生对于选举发生的争议产生的诉讼。你说这样的诉讼,如果法庭上作者九个人,平均年龄23岁。(笑)讲究年轻化,专业化啊,那你没有办法去服人啊。最高法院的法庭,只要这九个人坐在那儿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一种,太神圣了,这一时刻太庄严了。有些律师啊,第一次到那个法庭上讲话啊,他会出问题,他会吓得说不出话来。这样的一种神圣的一种场景。所以他们最后的判决判戈尔先生败诉,戈尔以副总统之尊最后被判决败诉。戈尔说我非常讨厌、反感最高法院这个判决,但是我必须尊重这个判决。所以戈尔先生就回家去,该干吗干吗去了。回家去不当副总统,戈尔先生有一段时间整天喝酒。郁闷啊,这个案子就是法院判决使得布什当了总统,他就没当上。几百票的差距到底怎么回事还搞不清楚,所以他心里边很不好受。后来朋友们劝,最后才稍微好一点。别人问他,不当副总统了怎么样?他说:不当副总统太好了,终于礼拜六礼拜天可以在自己家里面过了;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其它时间也在自己家里过了。(大笑)

判决这样的案件,司法如果没有极高的尊容的话,那如何让人们服从?所以年龄也许是使得人具有尊荣的非常重要的方面。像伦奎斯特先生,是业余历史学家,我发觉写悼念文章的人写过他是位业余历史学家。业余历史学家就是不是专业搞历史,但是历史研究还是很精湛的。他对人类的辩证史有很深刻的洞察。看他判断案件的时候,动辄就从英国的历史开始讲起:英国的王权与地方权力怎么去切割的。所以他的一种知识,对人的一种观察和理解,对人类社会的观察和理解,是非常深刻的。这是需要年龄的。

法官们需要这样一种年龄、年资,那么学法律的人是不是也需要某种年资上的要求呢?我们学法律,同学们现在可能已经开始上课了吧?大一的同学,上法理学,哇,法理学说的什么东西啊。(笑)有一个同学跟我说:老师,我们每一句话都看得懂,没有生字,但是我们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其实,一部法理学的背后有着漫长的一种知识的历史,每一个重要概念都有着一个非常复杂的背景。而这样的一种背景我们不理解的话,我们如何去很好的理解法理学?刑法——最近呢,我在准备,事实上已经开始在不同地方发表演讲,希望能够彻底废除死刑,从现在开始,彻底、无条件、立即废除死刑。我正在做这样的呼吁。在湖南大学啊,还在西安的一个法院啊,正在做这样的事情就是到处去宣扬,为什么应当废除死刑。我们知道死刑的问题是一个刑法的问题。大家学刑法问题一定要学习死刑,而为什么要判决一个人死刑?他杀了人啊,杀了人要偿命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现在我们作为学法律的人就不能(仅仅)有那么朴素的观念了,否则的话你跟刘邦都是一个级别了。(笑)“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啊!我们要仔细得去思考,死刑到底会带来怎样的问题。比方说我们要研究一下,人类历史上死刑是否足以遏制其他的犯罪,死刑是否足以让其他人的人不再去杀人了。诶,也许同学们看过加缪的小说,加缪的《局外人》,加缪的一篇很长的文章,不是小说,叫《对断头台的思考》。法国的那位著名的作家在那个小说(应为文章)里面告诉我们,英国做过统计,许多被判处死刑的人,他们进行调查说“你以前看没看过执行死刑的场面”。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人说“看过”,还有好多人说,看过三四次了(笑),已经看得觉得很习惯了。那到底能不能遏制犯罪?而且死刑的存在是否更加鼓励了犯罪?也就是说,当有死刑的时候我们杀一个人是死刑,那我们杀两个,岂不是要赚一个吗?大不了就是一个人死,所以死刑是不是在鼓励犯罪?孟德斯鸠讲,当一个地方,盗窃10块钱和谋杀国王都是判死刑的话,大家都去谋杀国王。那多大的利益啊,风险差不多嘛,收益大(笑)!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22: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我们还可以看到,我们现有的司法制度,包括人类现有的司法制度,是否可能避免错判,错判死刑,错杀人。河北省石家庄郊区有一位叫聂树斌的先生。聂树斌先生十年前被错杀了。但这个案子现在有点受到地方政府,地方有关部门的压制,最后不允许报道。我们现在看报纸上没有对聂树斌案件的报道。跟佘祥林不同,佘祥林没死,所以可以报道,可以媒体那么报。聂树斌先生已经死了,在河南郑州抓到一个叫刘学军或是什么。他交待,他是河北人跑到郑州去,说:我十一年前在石家庄郊区某个地方强奸和杀害了一名妇女。河南警方马上打电话给河北警方说破了一个大案啊。这边说:什么大案不大案啊,我们查了一下,十年前犯罪人已经被我们执行死刑了。难道这是偶然的吗?这是必然的!这就是说,即使我们这个制度是设计非常良好的,就像西方国家,法制发达国家的一些制度,我们仍然不能够避免错杀。更不用说我们国家刑讯逼供是如此的普遍。当一个地方发生了案件以后,有关部门施加很大的压力,所谓限期破案。限期破案了以后,某些人就要升迁啊,弹冠相庆,如果不限期破案的话,政绩上就会受到影响。那这样的压力之下,刑讯逼供就变成了一种必然。法国著名的作家蒙田讲:刑讯逼供不足以揭示案件事实的真相,只能够考察一个人的忍耐力。(笑)能忍的人不说实话,不能忍的人说的不是实话。“能忍者不吐实,不能忍者吐不实。”这样的情况,你们知道,不打如何肯招的一种司法哲学,导致的结果必然是相当多比例的冤案。那发生了冤案我们不可以说——你别的事情都可以说,就好像大学里边的工作,90%以上是做得不错的,10%是做的有问题,这是可以的——但你不能说我们今年杀了一百个人,90个人正确的,那十个人是错杀的,所以成绩是主要的啊。(大笑)天啊,你把人给错杀了!将会带来怎样的一种灾难!这是双倍的错误。你错杀了无辜的人而往往放纵了那个真正有罪的人。这是一个1+1=2的问题,这怎么可以说是……我们少数错杀,不可避免的,我们就保留死刑。不,我们宁愿放纵一千,决不错杀一个。所以我的观点是立即无条件废除死刑。

而且执行死刑的场景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极大的亵渎和羞辱。西方国家执行死刑通常都早晨告诉人:早晨七点钟起床,然后跟你说,今天准备一下啊,一会儿就要执行死刑了。你知道我们国家吗?我们国家是头天晚上(笑)。天啊,头天晚上就告诉你,今晚想吃点什么,明天就差不多了啊,想吃什么给什么。但想喝酒不给酒喝,这是规则。想抽烟,抽什么好烟都给。哪吃得下去啊?!对绝大多数人,当然,也有这样的人,砍头只当风吹帽,有江姐这样的革命风范,(笑)许云峰啊什么都是这样的。那真是,死算什么,这种人是有的。但是绝大多数人经不起第二天就要死的这种……这简直是一种太大的折磨。而且这个折磨不是这个时候开始的。一般别人在街上杀一个人,一刀捅过去,你来不及恐惧就死掉了。这就是平常杀人的常见场景:一枪打过去,死了。但国家要杀起人来,那程序复杂得很。(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根本不是当法庭就嘭一枪就毙了,(笑)那就痛快了。但是不让你这么痛快地死,它叫你上诉,它给你保留一线希望。你上诉,上诉半天,大牢里面脚镣手铐戴的,哎呀,折磨啊。最后一点希望没有了,就告诉你第二天要死了。人们观察的结果:有些人眼睛看着天花板,一句话也不说,什么吃饭不吃饭;有些人老是在那儿哭啊,哎呀,恨不得下一辈子的伤心事都给哭出来;一些人一下子精神就完全崩溃了,第二天要死了。德国存在主义哲学说:对死亡的恐惧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笑)我们对死亡是潜在恐惧。我们知道我们总有一死,所以我们要想方设法在历史上留下我们的痕迹。这是他们存在主义哲学。但是他这个死法不一样啊,它是非自然死亡,一枪给你打死。熬到第二天早晨,有些人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有关人员来会给你裤管下面给扎住。为什么?大小便有些人完全失禁;有些人真正就是拖着走。然后还要到一个地方。有土丘,土丘前面要有一个,怕伤到别人。两个警察在旁边架着,中间一个人拿着一个步枪,这样(做端枪状,笑),冲锋枪,我对枪没有研究。(笑)你说一枪打死也好,还有些人一枪就打不死人。有一个人执行死刑,一枪没打死他回过头来说:小子诶,准点儿诶!(大笑)结果那个执行死刑的人一下子躺倒在地上,差不多死过去了。我想,这样一种折磨。你说是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你要他偿命,他要偿多少条命?!我觉得国家对于要被执行死刑的人枪毙的这样的过程,实在是让人觉得太可怕,所以我说要废除死刑。

那你需要有一种对死亡这个事情的理解,这个理解还是需要有一点年龄上的要求。比方说,少年得志,刚刚考上北大,跟死差的哪,太远了,也不愿意去理解死亡这个问题。像我这个年龄,就愿意去思考一下,死亡的问题了。就想象一下,去设身处地想一下被判决的人它们自身的一种心态,他们的一种焦虑,他们的一种尊严。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我不想展开来说。我认为,我们要理解刑法上的死刑,我们需要一定的社会阅历,需要一定的对人身本身的体悟。这使得美国的制度看上去要更加合理一些。那么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违纪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转到美国那个制度。日本现在法律教育正在转。也就是说日本现在有几十所大学,它们不再招收本科法律专业的学生。那就是说,它们办所谓的大学院,法学大学院,招收学其他专业的人。我们国家早在1995年就开始了另外的一个实践。招收,那就是JM,J就是法律硕士,招收法律硕士来培养人才。法律硕士本身出身于其他的专业,有些人学会计的,有人学冶金的,钢铁的,有人学爆炸的(笑),什么专业的都有,然后来学法律。我们国家现在的问题在于,把这几个层次的,不同类型的法律教育都在一块儿了,同时并存。而其他的国家像日本,马上就开始大规模的减少法学本科的人数。也就是说要走美国式的模式。

那么,我们没有。我们现在正在扩招呢。法学硕士继续大规模的搞;法律硕士,现在又有30多个学校有权力招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而且,全国是进行统考,各个学校录取的分数好像不大一样,收费比较高。所以学校非常愿意去招收更多的法律硕士,以便收取更多的学费,然后教师们有奖金发。法学院盖大楼也有钱,当然我们的大楼跟这个没关系了(笑)。那么,结果这几个东西并存在一起,就会出现问题。我们又出现了一个法学教育方面整合不足的问题。最后导致的是一个非常可怕的混乱那就是,各种各样的项目在中国都能够发现,但没有一个项目成为我们法学教育的主流。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法制发达国家的法律教育,它都有一个主流学位。法国的、德国的都是法学本科生。一个想当法官的人不需要想象再去堵一个硕士、博士。在德国,教育如此发达的国家,在法国,教育如此发达的国家,他们不需要想象我们还要去考一个什么博士。当法官么、律师、当检察官,我一个本科学位足矣。读博士干吗?博士是给少数做学问的人(读的)。在巴黎大学,在柏林大学当教授的人才去读博士。其他的人不需要。美国的法律教育,它那个JD。从其他的专业考到法学院,经过三年的学习获得的那个文凭叫JD。以前也叫法律硕士,后来他们说本科以后再读三年叫硕士显得低了点,就叫博士吧,多好听啊。JD,然后就一下子D到了今天了。那么法律教育是以JD为主流的。它们有硕士,但是他们的硕士招生可能就是那些个最好的大学才招一点硕士,而且那些说是基本上都面向外国人的。我们这儿的许多毕业生就到那儿去读一个硕士,读完硕士,这叫“老流氓”,LLM。这个学位只有一年的时间。然后许多是外国来的人去了解美国的法律教育,去读一年的“老流氓”。然后就毕业,毕业以后呢有些人再转成JD,转成JD以后,这一年就算是JD的一年,然后再接着读JD的两年就可以了。也有不少人读完老流氓就回来了。所以现在中国许多外资所里边,许多人的文凭都是LLM。数量很少,根本构不成美国法律教育的主流。然后博士,美国法学院还有一个学术化的博士。有些学校,哈佛法学院叫SJD,耶鲁法学院叫JSD,反正他们两家总是不大一样,各具特色。这个就是真正的法学博士,我们可以翻成法律科学博士。这个博士是纯粹学术的。哈佛大学每年招这样的一个SJD\JSD大概也就是三五个人而已。他们真正是走学术的道路而且大多数本国的学者也不读这个学位。本国的学者读一个JD,然后就可以做法律事务。做法律事务,发表一些文章,他们逐渐就成为法学的副教授、教授,这么升上来的。

所以我们现在……听说过北京有一个司法学校吗?司法职业高中吗?高中就有司法专业,一直到博士后。从高中到博士后,无比多的层次,n多的层次。一个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你也搞不清楚他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到底有什么区别,教育过程也没什么区别。有些老师说给法律硕士讲课很费劲,因为法律硕士没有学过法律,跟这个法学本科,大家读了四年后再考硕士不一样。你们已经有4年的基础了。但是人家没有读本科,本科不是读的法律,人家读的是爆炸专业(笑),你还老是说我们来讨论一下法律问题,结果同学们反应不是那么积极。老师就说,你看看,这法律硕士不成嘛。因为我们的教师本身,他们也不是说的是法律硕士出身,他本身就不是复合型的人才。

所以我自己有一个郑重的主张:我们从现在开始应该大规模的减少我们的法学本科和法学硕士的招生。我觉得如果要是更多的老师像我一样停招法学硕士的话,可能对我们是一件好事情,那么大规模的减少法学本科,基本上要扭转整个的法律教育这样一个模式,我认为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趋势,那么说到法学教育过程中间这样一种非常专业化的追求,我还要强调的是,我们今天这样一个本科结构下的法律教育可能存在的一个很大的困难就是,一方面我们要培养法律人,我们要让诸位经过四年的学习成为一个对各个案件,对民事的,刑事的,商事的,知识产权的,这类的案件都能过作很好的分析和很好的判断,你们是个很好的法律人,但是与此同时呢,你们还要成为一个有高度的知识修养的,不辜负在这样一所大学受高等教育的名号的知识很全面的人才,一个博雅之士。我们有一个塔叫博雅塔。哈哈,这个一塌糊涂,那个就是塔。一塌糊涂,你们都知道这个典故。那么博雅之士是什么意思?那就是对人类古往今来高层次的知识要有一种把握,要有一种理解。美国有一位法官,非常著名的法官,叫汉德法官,他被誉为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第十位大法官,因为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没有机会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许多人都认为他比当时代在最高法院席上的那几个人水平都高,这位法官,汉德法官他给学法律的人,搞法律的人提出了一张书单。学法律的人,搞法律的人应当读的书绝对不仅仅是法律著作而已。你要读许多其他的著作,他从修昔底德,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作者。到普鲁塔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就是柏拉图了——因为苏格拉底没有单独的著作,古希腊的悲剧,素福克勒斯,我们朱苏力院长最近写了一篇文章,就是探讨素福克勒斯的悲剧的一种法律意义。一直开到晚近的莎士比亚呀,这个伏尔泰啊,托斯托耶夫斯基啊,卡夫卡啊——卡夫卡关于诉讼,关于审判有专门的小说——你要理解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是你对人生人类社会的理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人怎么去理解人的历史、人的社会。并不是说在家里边空想就能够想得出的。你要阅读,但是我们仅仅是4年这样的时间,太紧张了。    

最可恶的是,我们有许多的课程积压了我们的专业时间和我们的……比方说毛概。(掌声)我有一个朋友在广东教书,他告诉我说他儿子考到香港了,考到港大。我说香港大学没有北大好吧?他说北大好,你知道我为什么让我孩子考到香港大学,因为他不需要学政治。考到港大的学生不需要学那些破烂的根本没有价值的,但还逼着你不得不学的那些个滥课程!(掌声)我们这样的课程由于——它形成了它的利益集团了。你们知道,为什么这些课程大家明明知道问题很严重,明明知道挤压了我们应该学习的真正的课程的时间,但是改不了。是因为现在事实上已经形成这样一个利益集团那就是说这个领域中间的这些学者,在拼命的维护他们的领地并且拓展他们的领地。他们的拓展能力很强,因为这是伴随着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而拓展的。领导人换一届就多了一个新的理论。就像我们的宪法序言不断的增加学术标签一样,马克思主义后面有列宁主义,列宁主义后面有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后面有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后面有三个代表。三个代表后面*,*恐怕就叫做*学说,也不大好,叫“胡说”。(大笑,掌声)你知道,北大当年率先在高校开设邓小平理论课。你知道,一提出来,没有人可以反对。你吃豹子胆了你,你敢说不该开邓小平理论课?(笑)那是……北大赶快开!全国做一个示范。然后全国各个大学都必须开。现在“三个代表”又进课堂了。无限制这么扩张啊!他们就像某种特殊的细胞一样,分裂起来特别快(笑),很快就扩散了。

所以我认为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说我们现在没有办法抵御这样的东西就是说,我最多……我过去还是北京大学本科教育发展战略小组成员,一些不同科系的老师组成。我就说我们最好不要这样亵渎邓小平理论。我说课程表你看多滑稽嘛,上面是“司法精神病学”,(笑)下面是“犯罪学”,夹在中间是“邓小平理论”。(大笑)我说这是对邓小平理论的亵渎。我认为邓小平理论不应该成为一个课程,他应该是比课程更高的东西,他应该放在同学们的枕边,每天晚上睡觉前读一段(笑)。这个就行了,这不需要开设这一门课程。当然,他们都知道我的用途,用意是什么,所以笑而不答,推动不了这个事情。我们这样一个所谓的世界一流大学,要追求世界一流大学。如果不能把这样的课程真正的排斥出我们的课程表,如果不能在这个教育学术制度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出我们学术的追求,还建世界一流大学啊?我说,等黄河清吧。

有一次开座谈会,就在这个屋子开座谈会。学校领导来,听大家对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一种看法,怎么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我发言说,我对世界一流大学怎么建设并不是特别的有研究,当然有一点观察上的感受。我只是有一个感受特别强烈,就是从经验的角度来说,我到过世界上不少世界一流大学,我发现世界一流大学至少迄今为止是有一个共同性的,一个共同特点。这个特点跟我们很不一样。就是我没有看到一个世界一流大学里边有党委!(掌声)当然我们不能排除今后,经验总是局限的。我没有看到所有的世界一流大学,但我看到的都是这样的情况。那我们是不是有创造性呢?事实上这样一种教育管理管理体制和学术制度实在是无法使我真正朝向建设一所的世界一流大学的。所以我们面临很大的困难。

那么我们说在专业的训练方面,我们还面临着一些个更复杂的困难。这个困难就是说,美国法学院你们知道,学生入学以后会有一种被改造的一个过程。法学院的学生入学,跟你们一样,都有一种天之骄子的感觉。这时候,你如何把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逐渐地被体制化。体制化是什么意思,你们记得《肖申克救赎》。《肖申克救赎》里面有一个在监狱里面待了十几年的人,被体制化了。体制化了他出不去了,他出去就觉得怎么,反而他不自由了。他的自由是建立在被监禁的一个小的空间里边,他觉得太愉快了,太舒服了。所以,这就是体制化。美国的法学院,就要想方设法的把人给体制化。把那些个天之骄子的模样的人,让你感觉到,法学院真的是不一样。有一个作者写过一本书叫《疯人院》,就是说。疯人院也经常做这样的事情。比如,进了疯人院以后,你就逐渐的知道自己真正是一个疯子了。进去的人不觉得自己是疯子啊。(笑)进疯人院的时候说:我怎么会是疯子?你们才是疯子呢!外边人都是疯子!他进去的时候疯人院有一系列的方式,让一个人逐渐地感觉到自己真的是一个疯子。(笑)要给大家剃一样的头。本来外边的世界大家的头都不一样,一进了疯人院你的头发就被剃成了固定模式,穿一样的服装,这个服装很怪异的都跟外人不一样的然后把你的所有的物件给没收,你的其他的物件有特色的物件都给没收,唉,你逐渐就一样了。这对你也是一个下马威逐渐你就感觉到慢慢慢慢引导成一个疯子了,法律教育也是这样,也是这样。

美国法律教育面临更大困难的是他们在大学教育阶段已经受过教育了,有些人我刚才说冯象教授它本身已经是博士了,已经是博士了。而且还不只是一两个博士,又是一个半里边你一看,我有一次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去做访问学者,那一届有一个JD的学生,你一看那55多岁左右的吧。我就问他你是怎么回事?他说我是一个博士爱好者,我就喜欢追求博士,没有别的爱好。所以一辈子就读吧(笑)50多岁的人来到法学院读博士。然后,那你怎么去训诫,你怎么能够去在课堂上想方设法的让一个人感觉到呦法学这门知识真的不一样。比方说要关闭自己的朴素的正直的的道德的和自然的感情之门。你不要以为你那,以为,这样处理对……怎么了?这样处理对人的尊严是一种侵犯,我请问你,什么叫尊严,哎呦,美国的教育是所谓的苏格拉底式的教育。苏格拉底就是一个疯疯颠颠的人在街上老是就是遇到一个人就问他你告诉我什么叫正义,我真的不理解,然后对方回答说什么叫正义,各得其所不就是正义吗?苏格拉底说啊呀,各得其所,你真有知识,那疯子有了自己的枪也叫做正义啦?他就给你来这样不断的追究,法学教育正直这样一种教育,他羞辱你,美国法学院老师讲课不像我们法学院老师讲课,大家随便坐,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就可以打瞌睡,不行的,有时候老师,实际上每个老师的课堂都要求学生固定座位,固定座位以后他前面有一个板,他每个学生的名字都记在上面,这各位子和名字相对应的,便于叫名字,便于叫名字。然后,有些人所以久了就可以熟悉,所以他就可以不用这个板儿了,有些老师记忆力不大好的,还弄得很夸张,那个板做得很大,然后叫名字,啊,约翰你今天说一说这个问题,明明知道看这个眼神游移不定就知道他没有准备好,这就得点他,点他,点他回答不出来以后点你旁边的人,知道你们俩是一个宿舍的,这叫株连政策(笑)想方设法然你感到,而且大庭广众之下,这个东西一下子回答不出来啊,会一下子,所有人的眼神会一下子投向你。那一刻啊你满脸通红非常不安,但是其他的人马上就举手了,讨好老师,讨好老师,你看,被体制化了。所以慢慢的就想方设法的揣摩老师的意图,通过研究,当然通过大量的研究,研究司法方面的一些理论,大量的判例,那么,鼓励那种回答是正确的,然后,有些美国的学生说啊,法学院的教育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是非常的男性化的,非常的富于攻击性的,他就鼓励你去攻击别人,鼓励你去讲,律师嘛,律师要在法庭上你不能够温良恭俭让,哎呀,含情脉脉的看着你(笑)那不行的。

有一位女同学,哈佛大学,哈佛法学院的女同学,说被老师叫起来的某些感受,真的你那一刻就感觉到你的衣裳被扒光了的那种感觉。就是被脱得光光的站在众人面前一样一种羞辱感。第一次被羞辱以后回去发奋努力用功,然后逐渐就上套了。然后就逐渐这样的问题,刚入学的时候,老师问大家,为什么要学法律呀?为正义,到了毕业聚会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说是为正义了。坏的问题吗?坏的结果吗?也许不是我们从美国社会,法律职业对社会的改造,对社会的塑造来说不见得是很坏的一个结果。可能是很好的一个结果,因为他们的法律人很成功地把他们的社会变成一个法治的社会。也就是说他们对正义的理解不再像入学时那样简单,他们知道正义是非常复杂的一种利益平衡,他们知道现代社会中建有许多同样的正当的利益会发生冲突,这个时候你如何去进行一种复杂的判断。这是美国式的法律教育的特点,它不需要再去考虑,你们看美国法学院的课程表,所有的除了法律还是法律,民事诉讼法,学一年半,宪法学一整年,那个宪法非常非常的复杂,所以,脑子都装满了,还……到法庭上去,就变得非常具有一种律师的样子,thinking like a lawyer像律师一样的思考问题,学会了,美国法律教的特点就是这样。

我们这儿,法律教育是什么样?大陆式的法律教育,大陆式的法律教育就是一种比较宽泛的理论化的东西,以为你们是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刚刚毕业以后搞这种非常实务化的训练,最后会导致一个结果是可能一下被引导错了,欧洲大陆,德国、法国、日本和我国的台湾法律教育可能都会偏向一个比较宽泛的理论,跟这个现象相适应的是法学院的毕业生并不是每个人都去做律师法官检察官,他们可能去做一些个政府里面的雇员,公司里边的高级雇员,还有撒贝宁也是法律系的毕业生,法学院的毕业生,去做新闻工作者,去做主持人,还有不少人去做作家,比方说吧这个,这个卡夫卡,本身就是学法律出身的,有些人去做音乐家比方说门德尔松,就是学法律出身的去做音乐家,比方说,有些人去做革命家,比方说列宁,就是学法律出身的。所以欧洲大陆式的法律教育也许他要培养的人是多方面的。德国的一位著名的比较法学家斯维格特在他的一本著作里头说,法国的这样一种法律教育看起来非常的宽泛,他培养一种人的最基本的法律的观念,法律的历史,法律的概念,它似乎是为每一个社会成员在提供一种最基本的法律的概念。这样的一个好处是它真的能够影响到社会成员的一种思考方式,德雷夫斯事件的时候就是说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在《曙光报》上发表一篇文章叫《我控诉》,《我控诉》,我控诉就是法国的律师们的常用的一种语言。写出来的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那么,代价,代价是什么?代价这样的一种法律教育必须得有其他的方式去弥补,也就是说他太宽泛了。它不足以让一个人真正具有法律职业所需要的那样一种技能,所以这就一点都不奇怪的是在法国,在德国,在日本,一个人通过法学本科教育以后,通过司法考试以后面都必须在经过一个学徒似的,两年左右的培训,这两年时间里你仍然是教育,但这个教育是有法律事务的人是来担任这样的角色,所以我们现在像是一种各种各样的问题呀集中在一起。我不想给你们05记得刚入学的同学带来太多的一种不大好的信息,或者说影响你们的,比如说早知如此,我到历史系去,那样的高分,到历史去太容易了啊,我要说你们的选择仍然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学习法律,在本科阶段就需习法律,我特别诚恳地说你们不要在法律方面投入太大的精力,还是要拿出相当的的精力投入在文学的,神学的,历史的这些个知识的方面,一种涉猎,一种塑造。我感觉现在的本科教育给我们的感受就是现在的本科教育越来越变成一种初级教育了,就是说好像是位硕士生阶段做准备的一给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觉得我们还应该读一个硕士学位,或者出国去留学读一个博士,所以我想对于一个学生来讲非常重要的是在这一个阶段要有一个非常长远的规划,有些知识是有时间性的,有一些知识的吸取是有时间性的,过了这个时间就没有办法,比方说我拿着这个东西(毛主席语录)给大家看就是说明我的知识的汲取是在那个时间的一种局限。我们在最适合读书的黄金时代,我们在最适合读唐诗宋词啊,读一点个什么史记呀的时候,我们天天读毛主席语录。所以到现在你想让我说唐诗宋词,哎呀,所以后来到大学的时候我想恶补一下,有时候感觉别人谈恋爱都能成功,就是有时候说几句唐诗宋词,就成了,(笑)自己很自卑,很懊恼,也开始下功夫读一读,不成,读不了,已经背不下来了。

所以大学期间以一个人哪,我认为可以引用约翰逊博士的话,一个人最关键的年龄段就是18岁到24岁这个时间,这个时间对于知识的塑造,当然人格上的形成也许更早一些,但是这个时间对于知识方面,何止是影响一个人的品位,一个人的品位,我觉得这一个期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想大家,到了这样一所学校,我相信你们真的是应该感到自豪的是这个学校是中国条件最好的学校,人文环境最美好的学校,在这个学校里边你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个背影,已经略显驼背的那个样子的老辈学者,你一问,他的名字吓死你,当然有许多人都不在了,都去世了,新的驼背者还没有太多的形成。(笑)你可以在亚洲大学最好的图书馆里边,在知识的海洋里边游泳,搏击,当然最好别刮起什么飓风,那很可怕。你可以在这样一个,我们马上搬进去的新的法学楼里边,能够得到最好的便利,能够得到最好的学术设施,能够伴随你的学习过程,我相信,自强不息,许多事情还是在自己个人的努力,你们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们就会发现这个地方的缺点非常的多,我自己最近看了一些个关于中国三四十年代的大学教育的书籍,和回忆录,我感叹,我说我们离那个时候的差距甚远,我作为一个老师,我看了一本回忆录之后,我觉得我不是一个好老师。我非常惭愧我离那个时候那些个大师的距离太远。我们现在西方人讲到“to teach is to learn twice”中国人讲的是教学相长,但是西方人讲得更是,教是学的第二遍, 我也是跟无论是05级的本科生还是05级的法律硕士还是其他的朋友我们一块儿去学习,一块儿去学习怎么成为个好的学者,怎么去成为一个好的法律人,同时也一块儿呢伴随着你们成长,当然了,你们伴随着我们成长,我们伴随着你们年轻。好,谢谢大家(热烈掌声)

我们呢有一点时间可以作一点讨论,好的

同学:贺老师首先非常感谢你今天精彩的讲座,我是05级的法律硕士,我的名字叫罗宾(音)前些天我们上了一个课,老师讲的是关于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问题。

贺教授:恩。

同学:然后他就讲了美国六七十年代发生的一个所谓程序革命,回到宿舍以后我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的程序革命会在六七十年代发生,而不是前面很多年发生。为什么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是在六七十年代总结了前面那么多观点,而我知道的讨论正义的著作是很早很早以前就有人讨论,我就和一个社会学研究生讨论了这个问题,从中我知道美国六七十年代确实是一个思想泛滥的价值多元化的年代。由此他们很难从实质上找到正义,所以他们有了一个程序正义的程序革命。法学问题如果从社会学,历史学角度来得到一种了解,所以我想向贺老师问的问题是,也给贺老师提个建议,既然你停止招收法学研究生,你是否可以考虑在将来开放你的研究生,招收读社会学,历史学的本科生呢?可能这会对你的研究工作和你的教学工作都非常好。

贺教授:我觉得很好。(掌声)实际上你提的问题是个特别复杂的问题。你知道二战美国是个很大的受益者,经济方面研究很多,军火方面也很多,但是知识方面并不多。二战,纳粹迫害犹太人,大量最优秀的学者被赶到了美国。你说的美国六七十年代知识界的繁荣可能和二战有一定的联系。我想人类思想发展的脉络不见得很能够抓住规律性,它的原因有的时候也很难做出解释。孟子讲,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他这个东西,它过一段时间就出一个大师,大师出现相当长一段时间之后很多人从技术和细节的角度去研究去发展,但是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这样的大师。你讲的那个招生的问题啊,从非法律本科中间招收法律硕士,我非常赞成,但是我觉得我们要思考一下的,我们要共同思考的是法学的研究方法和历史的研究方法的某种紧张。历史的研究方法是尊重历史的事实,还原历史的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注重联系,此事和彼事的联系,但是法学的训练,让一个人受到良好法律训练就是让他不联系。有人举过一个例子说,一个英国的律师去研究一个十四世纪的案件,他绝对不会其研究这个案件为什么会发生,它的历史背景什么,他的经济背景是什么,他是会期研究这个法官作出的推理对他今天的案件有什么好处。这就是为什么英国伟大的法学家梅赫兰(音)教授说英国的法律史写不出来。因为研究历史的人往往不能够很好的解读历史上一些特定案例的法律意义,比如说,*****与小白菜(不清),历史学家和法学家研究的角度会很不一样,搞法律的往往又缺乏历史学的良好的训练。我认为能否理解法学与历史学之间的这种紧张,是成为一个伟大的法律史学家的前提。我不反对从历史的角度,但是最好有一个对法律的基本的理解。比如说罗马法,要是没有一个罗马法的知识脉络的话你看罗马法阿枯燥无比,没有办法去理解罗马法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基本矛盾。

同学:贺老师,您刚才演讲中提到从四九年到现在的一个法律教育发展脉络,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从四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毛泽东时代的以政治为中心的时代导致了法学的萎缩,而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到现在这样一个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邓小平时代是不是造就了法学教育的一种泡沫式的繁荣。而且在这样一个经济化和产业化的时代,您是否认为我国的教育再走产业化的道路?北大法学院是否也进入这样一个炉子,您是否赞同这样一个路子?

贺教授:好的,他提的问题是不是毛泽东时代法学教育是萎缩的,邓小平时代法律教育又是泡沫化的繁荣。这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了。要不成了就是萎缩了,要发展就是泡沫式的发展,发疯似的发展。疯长,我们现在法律教育就是这样一种疯长。所以我们要寻求一个中间路线,那就是说,不要去打压他,他要发展就发展,但同时又要使一种有序的发展,良性的发展。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教育产业化也是我不赞成的一种说法。人类有许多领域是不能都用市场经济的逻辑去规划的,去管理的,教育着东西当然不排斥本身有一种利益来里头,比方说我们都知道有许多大学,私立大学,像哈佛,耶鲁,每年年度预算很多。收入教师的收入也很高,学校也能够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像建大楼啊,购置图书啊,买很好很好的器材,这些都需要考虑到钱的问题,他们考虑到钱的问题还有以更有效的办法,就是找校友去要,每一个毕业生都有义务向母校捐款,他们从读书的时候开始就有意去培养这样一种捐款意识,所以大家也要注意今后发了财,或者不发财也应该想方设法给我们北大法学院捐点儿款。(笑)

这样的话就会变成一种,你知道必须要有钱,中国的国立大学不像国立大学,你说这个大学是国立大学,国家投资占的比重有多大?多可怜哪,国家拨款稍微多一点了。那私立大学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应该由私立大学出来真正去竞争。在日本这样的国家,教育体制,也是国立大学很强。东大啊、京都大学啊,最好的大学都是些国立的,老的帝国大学,但是他们也有早稻田这样很好的私立大学。台湾台大、政大这样的学校是第一流的,这是很厉害。但也有东吴这样的一种私立大学来竞争。而中国大陆到现在为止不允许真正意义上的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人家私立大学自己有自己的教材,私立大学有自己的培养目标,私立大学可以不开邓小平理论。这样的大学,很多人就会认为,诶,我凭什么把孩子送到香港,送到这个学校怎么样?挺好的,在国内也不用花费那么高,可以做很好的培养。我觉得很遗憾的是李嘉诚投资那么多的钱给汕头大学。汕头大学几乎是李嘉诚一个人花钱建起来的,教师的工资啊什么的。可是教育的理念,教育的内容,教学的方法没有任何个性,没有任何特色。 而那个教育行政部门,不断地在打压这种新的(形式) ,甚至连这种主张也不允许提出来。我认为这是我们应当努力去做的。

我们让这位女同学(提问)。

主持人:不好意思,打扰一下,由于我们的时间关系,所以说这是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下里和我们贺教授再讨论。

贺教授:我想,可以稍微简洁的,两个吧。你简洁一些。

同学:好。刚才两位都是硕士同学,我是05级的本科生。所以我问的问题没有这么深奥。但我认为我的问题对于我们很多同学来说有着普遍性的意义,就是关于出国的这个问题。从我个人角度来讲,我对于出国的认识经历了两个变化。一个就是我之前认为,出国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中国的法律体系和国外的法律体系有很多很多的不同。但是后来在读了《南方周末》这类刊物一些海归派的学者写的法律知识传播这样一种文章后,我感到了法律的神圣。我就重新思考出国学法律究竟有没有必要这样一个问题。就您个人的经验来讲,抛除经济和未来发展的这些其他的因素,仅仅就从对法律这门学科的学习,对于我们国家,我们去学法律,建设我们国家这个角度来讲,究竟有没有出国学法律的必要?

贺教授:好,谢谢你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主要是我不能够,关于人生的规划方面的许多因素,不是一个老师完全能给替代的。我相信你只是想听一听我的看法。那我的看法的局限性还在于我是一个土鳖,不是海归(笑)。尽管有机会出去,但多数机会是出去转悠转悠,并不是很深刻地理解,没有通过那种在国外的学习来很好地去领悟他们的法律教育。但你说得也非常重要就是说,有许多人,他们通过在海外的学习能够有一个对法律知识更深刻的领悟,这种情况是有的。但是,不知道你读过《围城》没有?《围城》里边儿钱钟书先生说,在中国,学中文的人需要到国外去留学,学法律的人基本上不要出去留学了。因为学中文的需要拿洋牌子来吓唬人,而学法律的人即使在国内学业是彻头彻尾的洋货,学的就是西洋的东西。所以你本身在国内读也就是在留学了。(笑)我是说实际上在本科阶段就留意去读一些,现在出版的原版的影印的书越来越多。比如说美国的West Publish Co.的那套硬壳丛书。那套法律丛书是美国法学院学生必读的书,考试也非常重要。它在国内出版了,花不贵的钱就能买得到,你可以读。而且对中国的学生,事业也不应该仅仅局限在美国的这个有关的东西上,比方说有没有同学你很想学德语,同时了解一下德国的法律的情况?实际上就中国的民事法律的体系来说的话,可能受德国和日本的影响更大。这样你的知识就有一种恰当的分布。你具有一种世界视野。歌德讲这世界视野非常重要。你的视野相当开阔,那么你通过各种不同知识的涉猎和某些方面扎实地阅读来培养一种良好的鉴别能力,判断力。判断力可能比你在某一个领域内研究的精深的(东西)可能更重要。所以我想,在我看来出不出去,对于一个人,比方说你要走学术的道路,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关键在于你的四年是不是能够有效地去利用。这样的话你到了第三年的时候你也许会有一种自己的判断。我想到时候你到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可以再交流这样的问题。

好,我们请后边一位站着的同学。我一直觉得站着的人最可怜,(笑)呵呵,就是你,对。

同学(大意):我认为你的观点是后现代主义法学的观点。你的思路批判是批判的意识,可能对于一些问题有所回避,请问您对于社会从建设角度来谈有什么观点,而不是用排除法。

贺教授:哦,好的。让我简要的回应这样的问题。你说我是后现代的,我觉得是高抬我了。我没有什么太多的,我最不喜欢后现代。没想到人有时候真的是,不是你最喜欢的东西对你影响最大,而往往是你最讨厌的东西对你影响最大。关于建设和破坏之间的关系,其实我自己觉得,你本身也很难一概而论。到底破坏是不是本身蕴涵着一种建设。当然我愿意,我自己觉得,我自己一直认为现在有许多问题,我看到更多的是弊端。

有人评价朱苏力院长和我两个的差别,就是说遇到一个中国的问题的时候,苏力院长往往坚决假定他是正确的,然后开始去找为什么他是正确的证据来取论证他;我呢,通常就坚决假定他是错误的,然后去找证据论证为什么他是错误的。这东西可能呢,大家角度不一样。我自己个人觉得,我愿意把自己的定位设置为一个批判性的学者。也就是说我要去发现更多的社会的弊端。看到弊端我就要去指点,直言不讳的去说。而且这个社会果然有很多很多的弊端。所有我批判的东西我认为都是相当相当严重的制约着我们的发展。而这种东西背后又有很大的一种强有力的东西的支撑。我们也想方设法的一点一点地去改变它,而不能总是说现实的就是合理的。比如说延安发生的“黄碟案”。警察闯到人家的住所里,把人家夫妻俩再看黄碟抓起来了,没收人家的东西。有人就会说,哎呀我们要理解警察,警察也不是无缘无故的,警察也要去维护社会的道德。而我总是会说,这是对社会最基本的私人的权利的一种破坏。所以我说,也许这两种类型的学者都需要,我也没觉得我这样类型的学者很重要。但没有这样的批判的学者,这个社会肯定是没有办法进步的。

哪个是05级本科同学吗?好,最后一个问题,真的是最后一个。

同学(大意):我感觉您是非常正直的人。(掌声)我也是。(笑声)我是05级法律硕士。……

贺老师:简单点说,简单点说。

同学(大意):在贺老师说之前,我感到作法律硕士是很自卑的。我们学费最高,没事儿做,而且我们最优秀的贺老师竟然不教我们。(笑)请问你能否也来为我们法律硕士上上课,使我们更加受益。(掌声)

贺老师:谢谢,请坐。事实上我经常给法律硕士同学讲课,比方说去年的4月份我还给深圳的法律硕士班讲了法理学。上那边的课,因为你们不开那个外国法律史。我现在给法律硕士往往是讲法理课,讲课往往是这边老师忙排不过来了,我就是替补队员。然后他们就说:你去讲一讲法理吧,然后我就去讲一讲。当然我觉得非常愉快。我自己觉得给法律硕士讲课非常愉快。我希望自己今后有机会,如果没有机会的话,我们再策划几次讲座比方说,或者我们一些学术性的对话,请一个校外的法律实务界的法官啊。我作为研究司法实务的学者跟他有种对话。我希望法律硕士有法律硕士协会,大家今后可以多策划这样的活动。

好,非常感谢,谢谢大家!

主持人:大家请稍等一下,稍等一下。先说一个问题就是今天贺教授的讲座我们会整理以后发到那个未名BBS的法学院版上,欢迎大家去看。

另外,今天的最后一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由于明天是教师节,然后我们法学院的学生为贺教授准备了一份礼物,代表我们对您深深的祝福和感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达我们对贺教授今天讲座的感激!

文字整理:北大法学院学生会学术实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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