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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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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5 7:42:01
本堂课中心思想:继今年9月份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后,现在又成立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今后在校大学生如果对所在学校的处分不服的,不要动不动就到法院去打官司(那多麻烦啊),而是可以通过向该委员会申诉,来获得更为公正的处理。
课堂笔记关键词: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分、章程。
主持人:胡力丰(记者)
讲课人:湖南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喻跃龙
嘉宾:湖南师大大四学生小江
主持人:省教育厅昨日透露:我省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已经正式成立。这对大学生们有什么好处呢?
喻跃龙:这是一种新的救济途径。大学生如果对学校裁定的违规违纪处分不服,可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这个机构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了一定的范围之内,对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在今年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邵阳学院15名2003级的大学生被查出请人代考,学校随后下文,对15名大学生予以勒令退学的处分。9月25日,邵阳学院14名大学生以处分过重,向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递交了诉状,将学院告上法庭。
而类似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事件,近来时有发生。新成立的省普通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为大学生开辟了另外一条救济途径,也许像邵阳学院学生与学校对簿公堂的事件今后能有所减少。
喻跃龙:是的。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受理学生对学校下列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包括对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不服的,对学校的退学处理决定不服的,对学校作出的违规、违纪处分不服的。
主持人:新成立的委员会由哪些专家组成?
喻跃龙:将由省教育厅副厅长申纪云任主任。委员会委员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监察室 、学生处、学位办、政策法规处等相关负责人和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及从事多年教育管理的专家担任。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可在收到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小江:这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万一哪天自己不小心犯了错误的话,肯定会想起去申诉的,因为有总比没有好。
本次大讲堂小结:的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者是处于强势的一方,学生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有了这个学生申诉程序以后,对学生来说多了一个权利救济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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