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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水友说出的望麓上有“钟志华”教授ID一事,引来了一些争论,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在大陆法系制度下,应该是法无禁止的范围内),任何人有做任何事情的权利。至于该ID的拥有者处于何等目的,是别人无法干涉的,只要是法律的范围内。
当然,作为钟校长本人,我是很尊重他的,不是因为他是湖大的校长,也不是因为他拥有的那一大串头衔。只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人格魅力,在其位谋其政。如果因为某人的职位,地位而去尊重,那就不是一种尊重,而应该是一种谄媚了。
钟教授的某位高徒很严厉的训斥了我,说我不懂得尊重校长。我应该尊重的是校长,还是校长本人?还是校长这个职位?还是坐在校长这个位置的人?
中国的名讳制度早就不存在了,国家领导人都可以同姓同名,难道一个区区一个校长就不可以调侃?美国总统还每天都被点名批评,我并非说钟校长本人不值得尊重,而是出于这种逻辑,简直就是一种封建等级制度的余孽。
还记得就是上一任校长,也不知道这为仁兄有没有在背地里骂过他或者怎么样。如果说他是校长就应该被尊重,那他也就不会这么灰溜溜的下台了。如果钟教授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教授,那么他就可以不被尊重啦?
尊重是出于一种人格的魅力的景仰,对他所做所为的一种欣赏,赞同和仰慕。而不是出于对职位的畏惧,不是对官们的一种谄媚。虽然出于现实,有时候你不得不与他们虚与委蛇,但是从内心还是看不起的。
湖大的行政班子不满于学生久已,这一届的班子给人很大的期待。校长,几位副校长都相当年轻。期待他们能用自己的行动为自己赢得学生的尊重,在我们走出校门之后,能为自己曾经在这样的校长门下学习过而自豪。而不是如我们本科的时候那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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