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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al:呵呵,看《大宋提刑官》有一些体会,不知道算不算是法律与文学。一个是古代中国官员的信仰,或者说宗教性的东西。以前看什么古代礼法文化,总是懵懵懂懂。现在领会到了。我觉得古代中国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就是“名节”,像忠、义、廉、信等等,尽管个人素养不同,对这些指标的界定也有区别,但就一些大仁大义的标准来说,这些东西构成了对古代官员的决定性约束。
listen-112 :恩,这个词是很重要,所包含的内容的具体排列根据时代不同,解释起来有很大的空间和张力,但是大家都受到其约束
Royal :不仅是纯粹的理念,也不完全是家务琐事的个人操守,在具体的职位职务和行为中,也具体化为一些具有普适性和标准性的存在。像宋慈,“人命大如天”,“刑狱之事莫重于大辟。故大辟之事,当慎之又慎。”这些东西完全技术化、制度化了,不仅形成了对其本人的制约,也产生了强大的外部效应。
listen-112 :对于死刑,中国古代司法倒是一直很看重的,也不仅是刑事司法,民事案件中间也是很重视人命。制度很早就积淀下来了,国家治理能力弱,只能“抓大放小”,所以对人命案件看的特别重。
Royal :是。正是这样,不过在其他方面也很有意思。名节也不是纯粹的约束、单向的桎梏。官员本人还可以游走于一定的范围和尺度之间,比如职务行为上的固执可以与生活中的幽默并行不背,也可以与行政人事中的合理权衡即技巧并存。我是第一次发现,即使是在正常的君权统治秩序下,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制度性生活空间也还是很开阔的。
listen-112:制度性空间是很开阔的,限制更多的是意识形态上而不是制度上的,在一个开阔的制度空间下的行为可以做出多种解释,这些解释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古代知识分子,尤其是到明以后,对于意识形态的解释权争夺特别强。而至于宋慈,他的制度性空间还来自于他的特殊职责。
Royal :不过原初的意识形态上的严密控制完全可能在后继的制度博弈中发生变异。宋慈最后就感慨,南宋的半壁江山将不日而亡。特别是在其与官场腐败的斗争中,宋慈的“名节判准”之强度和刚性完全排斥所谓的“官场潜规则”等意识形态。所以我觉得,意识形态本身就并非铁板一块,它存在一个共时和历时的问题,还存在一个“整体性的驯服VS个体性的叛逆”的构造性的问题。
listen-112 :恩,你的思路很不错,可以整理之后写篇文章啊
listen-112 :不过这个观点也不是特别有新意吧,虽然想不起来别人的论述,还是觉得关于意识形态的规训对个体与整体的差异应该不是一个新问题
Royal :是,不过从传统中国文化的叙事中发掘的,我没有看到过清晰的表述。苏力有这层意思,不过比较简洁和间接。我觉得有一个根子性的东西在起作用,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情结。我想不出合适的词语,暂且称为“救世情结”吧,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气概。
listen-112 :这个,实际上意识形态创造出来的时候是一种高调的教化,是希望“取法其上,得乎其中”,而在具体的人身上,某些人偏偏就得乎其上了,矛盾也就这么出来了。
Royal :对。而且很多时候高尚者是在可耻者的刺激下诞生的,甚至是批量生产。所以除了取法其上,得乎其中,还少不了见乎其下吧
listen-112 :恩,得乎其上的人与见乎其下的人的矛盾,也就是“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矛盾,但君子有道德上的优势,未必有实践中的优势。
Royal :第二点是官官相护的问题,我现在有一种观点,就是在政治个体之间关系的层面上,官官相斗才是常态,而官官相护则是偶然。护是为了斗,为了更好、更深、更高级的斗。
listen-112 :所谓官官相护,主要是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平级以斗为主
Royal:对。即便是上下之护,只要利益次序一动,转眼间就是斗转星移了,呵呵。
listen-112 :这个即使在现代的政治生态中也是常见的
Royal :对。不过中国古代社会的官斗,外部效应太大。遭殃的是民众福利,以及政治秩序。
listen-112 :那是因为古代社会最主要的就是官,社会中缺乏别的力量
Royal :对。利益链条绷得太紧,必然如此。
Royal :最后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是官员制度角色和能力的问题。看了苏力的文章,没有什么具体的感触,在宋慈这里看得就清楚了。宋剧中多次上演宋慈通过查勘,推翻一些贪官庸官所定的铁案,继而对之弹劾,那些定错案的官员最终削职为民。
listen-112 :恩,除了这种严格的结果责任,当时没有别的办法来约束和激励官僚了,但结果责任并不公平
Royal :我就在想,宋慈专事刑狱,在制度分工上已有优势,而且个人天资禀赋突出。而与之相对的知县、知府们不但普遍缺少类似的禀赋,更重要的是在制度分工上承担了除断狱之外的很多职责。从这个角度而言,他们已经输了第一层。
listen-112 :是啊,苏力分析了,很多官员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处理刑事案件,需要依赖胥吏
Royal :其次,对于宋慈而言,政治评价的标准仅仅是刑狱。而对于他们,一方百姓之福利远非公平或高明的断狱所能全部代替的。然而,对于他们而言,只要有一次错判被宋慈们逮住,马上丧失全部政治地位。
listen-112 :当时其实也没什么福利,因为政府提供不了太多公共服务,司法最重要,所以后果也很严重,国家治理是通过发现个案的冤情加以惩罚来作为最重要的司法救济,上访则是最重要的官民互动。
Royal :是,我是想依照苏力的角色——能力的思路来反思强政权——弱服务的成因。这里导致了一个结果,一是他们治理常态民事和经济关系的动力严重不足。二是他们被迫与宋慈们进行相机选择,通过“官护”等手段来保护自己。两相强化,不但公共服务裹足不前,司法进步也无从实现。南宋在实体和程序法上有非常多的创新,可惜都没有形成制度的惯性,我觉得可能正是角色与能力之间的反向强化导致的。
listen-112 :第一个动力不足应该更多的是能力不足吧?你这个分析很不错
Royal :对,两个方面,能力更重要一些。
listen-112 :关于这些你还可以做一些比较法的分析
Royal :是,刚才正要有这个想法,可能要看一看西方文学或影视?呵呵。
listen-112 :可以对比一下英国的很多技术与制度的起源,看看同样是生活经验中产生的实践理性如何成为一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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