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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东吴随笔——精神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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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 13: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吴随笔——精神的丰碑

在清晨的寒风中到达苏州大学,从苏大现在的校门到原东吴大学校门还得走差不多一里地,老校门已经被粉刷过了,苍白的墙身给人很强烈的不真实感,似乎只有门柱脚上那句“民国三十七年立”的楷体小字,才能稍稍证明一下这座满蕴塔碑意义的校门曾经拥有过的沧桑。门塔后面与它同时代的彰显西班牙螺旋廊柱式建筑风格的四栋小别墅已经被大腿般粗细的蔓藤所覆盖、纠缠、箍拧,并深深扎根于其班驳外墙之上了。穿过门塔,站在以这四栋爷爷级小别墅为顶点的正方形对角线的交点上,转身回望,“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十字校训赫然映入眼帘。伫立其下,禁不住万千感慨澎礴于胸中——这是多少代的兢兢业业,这是多少代的壮志昂扬,这是多少代的消寂黯然,这是多少代的夕华梦回啊。

东吴大学是由美国基督教监理公会开办的教会大学,1900年11月在美国田纳西州取得执照,核准开办“文学、医学和神学系,以及可能被认为适宜的其他系科” 。最迟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起,美国监理公会就在苏州先后开办博习书院、宫巷书院等教育场所,以黄仁宇先生“历史上长期的合理性”(long-term rationality of history)的大历史观视此类小小事件,算是备以待东吴大学。1901年3月,监理公会迁宫巷书院至天赐庄博习书院旧址, 正式办起一所教会大学,名东吴大学。其英文名是“Soochow  University”,直译过来即“苏州大学”之意。教会大学的校训原为“Unto A Full-Grown Man”( 东吴师生理解为“为社会造就完美人格”),由第一任校长传教士孙乐文从《圣经•新约》“以弗所书” 中第四章第十三节所引。

1927年8月,东吴大学董事会聘请本校第三届毕业生杨永清为校长。杨以孙中山先生手书之“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为中文校训。虽据时人考证,此二言实为蒋介石自撰,请孙中山挥毫书联而已,且杨校长这两句话有照搬蒋之亲信团体励志社、庐山军官训练团的 “社训”和“团训”之嫌,然此联与东吴英文校训之相契相合、互为呼应之态又甚为明显。此历史之偶然乎?亦或其乃经杨校长精心准备,在事实上表现他聪睿坚卓、游刃于理想与策略之间的智慧之举?

东吴大学最终成其大名靠的是法学院,中华民国的法律教育史上历来就有“北朝阳、南东吴”的说法。“北朝阳”是指北京的朝阳大学,为国内大学中首所专事法律研究和教授之校,东吴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而能与之齐名,可以想见东吴法学当年实力。在逝去的几乎整一个世纪中,国际法院共有过6位华籍法官,从顾维钧到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师生。

带我们游览东吴旧址的苏大朋友说:“当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却不是在此处本部,而是在上海,现在华东政法学院所在的地方,奇怪的是,如今搬到台湾去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却不认他们,来大陆时仍是到这儿凭吊瞻仰。”这其实是不值得奇怪和很容易理解的。

当年东吴大学建有3所预备学校:苏州的第一中学、上海的第二中学、湖州的第三中学。上海第二中学在1914年聘请了美国人兰金(C.W.Rankin)任校长。在《逝去的大学》一书中,谭金土先生这样写到:“兰金先生是一名在上海租界开业的律师,他希望除了在中学工作外,还可以为东吴大学做些其他有益的事情。”

时值清王朝桨折舟倾后不久,革命的成果和反革命的成果都需要一系列法律规范来巩固、明示,和至少在形式上及于为平民所知:宪法需要在天坛中争吵和编写,各类法律条文需要在明堂或暗室里起草,新建的政府需要设立各级法院并配备法官、检察官,新涌和旧有的社会各界需要有大批的律师为之提供法律服务。届时中国法律人才奇缺,粥多僧少,供不应求,兰金先生凭他的职业洞察力和社会敏感度在意识的迷雾海洋中抓到了这样一种感觉并使之清晰:从太平洋直到中亚的职业市场。

1915年9月3日,“中华比较法律学院”成立于上海昆山路东吴大学附属第二中学的教室中,兰金先生任教务长。首届讲师人数十多人,学生却仅数名,三年后,这首批毕业的七名学生被授予法学士学位。1922年,美国在华法院首席检察官陆赉德(George Sellett)博士在此开始了他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兼职讲师经历。同年,中英文双语法学刊物《法学杂志》以季刊的形式出版。两年后,法学院有了属于自己的校区,教室、办公室、餐厅、宿舍等一应俱全。

迅速成长起来的法学院由于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人文优势而日渐独立,让今人关心的是,一个现在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在当时是否成为困惑——大学的上海部分是否会脱离苏州部分,如同上海在过去的一百年间渐渐脱离苏州一样?

在法学院进入其独立性开始彰显的1924年时,学院招生布告中参照于美国著名法学院提出了新的入学要求:所有计划进入法学院的学生,都必须要在入学前完成文学士课程。也就是说,一个准备就读法律的学生首先要在苏州的东吴大学文理学院修完三年课程,然后才能到法学院专攻法律课程,花双倍的时间取得文学士和法学士双学位。

那些在上海接受英美法律教育、参与上流社会生活的法律学子们并没有忘记他们曾在苏州的朦胧烟雨、熙日轻风中所学而习得的那种挺胸抬头的脊梁感和探根求底的求知精神——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
南方周末2003年01月09日《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一文开出了盛振为、周木丹、卢峻、王名扬等东吴老一辈法律学人名字,他们以垂暮之年参与协助校订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而不计报酬、拒绝留名,他们实实在在地身体力行着当年在东吴学到的精神和气节,哪怕在几十年中饱受历史和命运的玩弄。

我终于明白了何以如今的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仍对苏州大学有落叶归根的感觉。因为他们的根,他们的大学精神本来就在这里,在这块曾经班驳、如今翻新的塔门背面。如同使徒圣保罗泪别耶稣灵柩,只身西赴罗马传播教义后,两千年间,西方基督徒仍手捧十字架,心向耶路撒冷。曾跟自己的一位老师讨论 “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的意义,老师说:“完缺相辅相成,正邪相反相生。世无完人,唯人而已。”

东吴大学的校园中有过很多的“完人”可供东吴学子们效之法之。完人者,完善自己人生之人也。凡胎肉体的人固不可能如培根所言般成为全知全能的个体,但可以策励自身,使自己在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臻于世界上此刻的最完美——前人所未达到的境界。章太炎因被清廷追捕而在大学成立的这一年避地苏州,受聘执教,住垛丝桥头,“朝出暮归,在讲堂中萃精聚神”;林语堂就任东吴大学法律学院英文教授,其兴趣及事业开始了从改良传统部首检字方法到自塑“幽默大师”的转变。“完人”们自己也在这块土地上进行着人生完善,这种完善使他们最终成为完人。东吴的学生也时刻铭记着这一点:完善自己,Unto A Full-Grown Man。

壮哉东吴,题诗以纪之。
故 园
岁末骋怀,赴地平江。
观夫东吴,雄峙故妆。
育完人兮碑铭法疆。
精魂守铸,以善家邦。
                                                                       长沙翟理
                                                           2005年12月31日书于湖大龙王港
 楼主| 发表于 2006-1-2 13: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tievol
我喜欢你的签名
发表于 2006-1-2 13: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听潘玮柏的不得不爱一样,我不得不说,楼主的这个沙我坐了~
发表于 2006-1-3 19: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原创. [s:2]
发表于 2006-1-5 17: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认真的一篇文章,很久没见这么大气而又有历史感的文章了
翟大又让我开了一下眼界
发表于 2006-1-30 01: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一篇文章!
发表于 2006-1-30 16: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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