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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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agar

[法学院] 03级法学学费狂高,适不适用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原则以降低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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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9: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们上了大学,是大学上了我们。
发表于 2006-5-29 23: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受教育的机会平等,所受的待遇也应该平等才对
[s:8]
发表于 2006-6-5 22: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学校就是个盈利机构
发表于 2006-8-13 17: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
发表于 2006-8-13 19: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让我们哑口无言,
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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