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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募捐调查之“校园募捐热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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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8 22: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园募捐热的冷思考
                                      

   曾几何时,谈起“爱心”似乎成了一件特别矫情的事。都市里的后现代人们,无论红男绿女,无论老少妇孺,游走于钢筋混凝高楼之间,上演着一幕幕脱面具戴面具的话剧,人与人之间像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所描述的一样趋于漠然与异化,似乎也相应地对于“爱心”这种过于温情的字眼感觉迟钝甚至嗤之以鼻。
   可喜的是,在相对纯净的大学校园里,在那些为了理想而奋进的大学生中间,在那些并不富裕的年轻的“穷”学生中间,他/她们却用行动诠释着对于爱与责任的感悟与理解。
   无论在哪个大学,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都是校园中最亮丽的一道风景线,有很多的社团就是因“爱”而结盟,因“爱”而生存并发展,比如我们学校的FLY协会、爱心协会等等不一而足。它们有的长年坚持给湖南地区的打工子弟小学义务支教,有的定期探望孤儿院的孩子们,有的组织去聋哑学校帮助聋哑儿童,有的去敬老院给予老人们临终关怀。看那鲜艳的红幅白字标语在风中飘扬,看同学们一张张兴奋而热情的脸,都会油然生出一些感触,一些感动,究竟这个世界是有爱存在的。
   我们的老祖先早就告诉我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所谓仁者爱人,更深一点说,这种爱与给予或许源于一种善良本心,也或许源于一种人类共同的命运感,海明威在《丧钟为谁而鸣》中曾告诫我们:丧钟不是为某一个人而鸣的,是为你,为我,为他,为每个人而鸣。因为人类具有共同的命运: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走到别人的境地上。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个越来越被技术异化的时代,我们太需要这样爱的意识了。
   我们坚定地相信:只有一个乐于帮助别人,乐于为社会服务的学生才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也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市民社会的好公民;只有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健康的人,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合格的人。我们由衷地为当下大学校园里的爱心活动的蓬勃发展感到欣喜,表示赞叹。“青春引领时代、文化凝聚社会、公益创造和谐”,公益文化正日益成为一种流行文化,至少在校园内是这种趋势,“让公益成为一种时尚”的口号日益响亮。
   欣喜让我格外担忧的是:公益事业不同于其他,一旦“流行”、“时尚”起来,会不会与我们的初衷相违背呢?近段时间,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长沙的温度陡然升高,随之而起的还有一股校园募捐热潮。据本刊记者大致统计,由三月初至今(四月初),此近一个的时间内,我们所目睹、耳闻的校园募捐事件达15件之多,也就是说每一周都有3-4次募捐,这是一个什么概念?这股校园募捐热引起了笔者的思考。
   我将如此多校园募捐事件进行了一个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四类:为救助重大疾病患者(多为白血病),为帮助贫困地区儿童募捐(钱物等),为帮助残疾孤儿募捐(钱、物),援助重大灾害(如印度洋海啸事件)。上文(关注校园募捐)已就校园募捐的种种怪现状,从成本、动机等角度做了分析,在此不再重复。如此的募捐,捐吧,捐吧,有的人麻木的,有的人厌倦了,有的人烦躁了。
   目的使其高尚——就其本身而言——募捐本是一件好事,读者诸君,如果你有在路上被热情的志愿者拦下,他(她)“不厌其烦”地为你宣讲献爱心的种种妙处的经历,那么请你回忆一下你当时的滋味吧?笔者一朋友告诉我,某日他在路上被人拦着“推销”爱心,自己当时就光火了:“你们这个哪儿是募捐,简直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抢劫!”何以募捐成了抢劫?谁害了我们的“募捐?”
   我们首先来审视募捐本身。前面已经说过——目的使人高尚,募捐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募捐不是乞讨,募捐是获得慈善者的慷慨解囊,而乞讨则是谋求人们的施舍。公众的捐赠行为与募捐的目的一样高尚,其高尚之处又在于这种行为是自愿的。所以,如果想要达到募捐的目的和效果,就要以更好的方法来倡议大家主动捐款。
   “大凡成功的募捐,都需要人格魅力作保证。既真情告白打动公众,又不卑不亢铁骨铮铮。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慌不择路’。”——这句话给募捐的同学设定了一个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
   在这样一个高度上,让我们重新审视募捐的整个过程,首先是倡议阶段。不知道大家是否留意过校园里的一份倡议书,初看那份倡议,所写的大学生穿名牌服饰,进出豪华高雅的餐馆等内容,似乎马上告诉人们,主办方在倡议大家生活要节俭,哪知笔锋一转,下文介绍某贫困地区小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大家才知道这是一份贫困倡议书。这份倡议书使用对比的手法,展现现实生活中反差强烈的两种生活状态。且不说它对大学生生活的描述是否具有普遍意义的准确性,难道向广大的同学募捐不是倡议大家把节约下来的钱和用不着的物品捐出来吗?怎么议论起人们的生活消费来了?上前捐钱的人似乎成了前来反省和忏悔的人。一份贫困倡议,必不可少的应该是以真情告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这样才会得到许许多多人的关注,而不是通过激将,通过其他不合逻辑的言辞。
   除了倡议、募捐方式,另外不得不谈到的一点是,策划、倡议、募捐之后一切并不该就此结束。要想让捐赠者捐得放心,“善后事宜”也不能忽视——当然,“善后事宜”说的不是回报,而是回馈。说到回报,让人想起中国古代的捐资赈灾,有钱人多抱有“祈福避祸”的思想。这并不奇怪,儒家的“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佛家的“因果报应”,道家的“天人感应”,都在阐述行善积德的道理。行善为了得福,似乎把慈善变成一种交易,捐资人意在从中获取回报。同样不可否认,现代社会中有些捐赠行为带有浓厚的功利色彩,形形色色的人群中不乏沽名钓誉之辈。然而,以道德为准绳,捐赠应该是本人自愿且不记报酬的行为,我们强调的“善后事宜”指回馈——组织募捐的一方有必要向大家提供一些东西,如照片等,说明一下所捐物资的具体“去向”。
   募捐来募捐去,读者诸君不觉得乏味么?正如姚善译(湖大公益社团FLY协会北校负责人)所说,“应该明白“募捐”是调用了社会的其他资源来帮助别人也,可以说是一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本质搞清楚了,就可以在这基础上创新。”说白了,其实就是——募捐一定要和钱挂钩么?
   本刊记者在采访省红字会工作人员燕艳女士时,学到了一个公益新名词:实践募捐。燕艳女士提倡在校园里实施“实践救助”。她认为我们大学生应该摒弃单纯募捐,燕艳说,我们做好事,筹集资金,给弱势群体最为直接的帮助,募捐本身是值得提倡的,但是现在募捐太过于频繁,就会导致人们视觉的麻木和心理上的反感,常常会有人问为什么做好事情都跟金钱有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募捐的时候,在帮助弱势群体的同时,却把自己身边的人推向了弱势群体。她举了个例子说,校园的贫富差距同样存在,但是同学们的爱心同价,在海啸的时候,学校里进行募捐,某个大款子弟伸手捐了1000元或者更多,自己班里的同学也有贫困生,却因此而承受了一定的压力,同样是爱心,怎么也有贫富之间的差距,从而成为心理上的弱势群体。这与我们做好事的初衷_——给与弱势群体以帮助,就背道而驰了。
   她还举例说,美国在海啸的时候做得非常好。一些民间组织倡导人们来做一些手工制品,倡导同学们参加社会实践筹集资金,这样既不会给某些同学造成心理压力,也着实起到了帮助他人的作用,而且这种帮助后的感动比单纯募捐后的感动更为彻底和真诚,这种募捐方式非常适应在校园里运用。
当公益成为时尚和潮流时,我们应当加以引导了。学生募捐亟需规范,而且学校对这样的募捐也有管理义务。应当要求所有募捐活动组织者报学校管理部门,由其核实批准,同时要求院系有效地组织募捐,监督募捐过程和善款使用。如果此类活动延伸到社会,学校也应该知情,并加以引导。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规范校园募捐的立法,为此,笔者建议尽快通过相关立法强化对校园募捐活动与行为的规范,制定《校园募捐法》,统一规范公益募捐与校园募捐活动。就募捐人、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全面而具体的规定;明确划定募捐的主体范围及进行必要的法律限制;坚持捐赠自愿原则,禁止进行强制性或变相强制募捐,禁止利用募捐牟取私利,规定相应的行政法律措施查处此类行为;规范募捐方式,尽可能模式化并简化,避免募捐关系过于复杂,摆脱纠纷处理困难的被动局面;规定募捐程序,加强募捐监管,确保募捐活动的公开透明;以募捐宗旨、目的约束受赠人,防止募捐异化;确立募捐财产管理使用制度,保障捐赠人和受赠人的知情权和相关合法权益等等。(刘乐平)
                             (本文感谢本刊记者 王芳 陈君蓉提供的采访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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