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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释误:格格 湘勇 家书 长毛 太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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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4 13: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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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大江南北,两岸三地,乃至整个东南亚华语圈,都被一股“格格旋风”所席卷,继之而来是没完没了的戏说格格戏,即使在以“正史”自居的清宫剧中,也动辄加进一个“格格”以提升收视率。


  



  这里不项对此现象作点评,只想谈谈,清朝从皇家到贵胄的女儿,都叫“格格”么?



  



  其实,早在清军入关八年以前,皇太极即位之初,就已经把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了。当时还规定,皇后的女儿称“固伦公主”,而妃子的女儿称“和硕公主”。到了顺治末年,更将八旗贵族女儿的称号作了明确划分:



  



  



  亲王之女:和硕格格 (汉称郡主)



  



  世子及郡王在女:多罗格格 (汉称县主)



  



  多罗贝勒之女:多罗格格 (汉称郡君)



  



  贝子之女:固山格格 (汉称县君)



  



  镇国公辅国公之女:格格 (汉称乡君)



    



  又规定,“公”以下满族贵胄之女俱称“宗女”。



  



  此外,公主在“固伦”“和硕”称号之外,和历代一样另有封号,如乾隆第三女封“固伦和敬公主”,他收养的弟弟弘昼的一个女儿封为“和硕和婉公主”。



  



  以上规定也有例外的时候,皇帝有时为了表示特别恩宠,不但可以把亲王的女儿收养为“公主”,更可以把中宫以外的所出的女子封为“固伦公主”,比如慈禧太后为了拉拢恭亲王,就曾让他的女儿进宫,封为“固伦荣寿长公主”。



  



  如果琼瑶女士肯多查一点点历史的话,她就会知道,第一,皇帝的女儿(即使是“义女”)不应称为“格格”。第二,皇帝的女儿在“固伦”“和硕”之外另有封号,纪晓岚这样的一代名臣竟然说出让皇帝不要给女儿为“固伦”“和硕”的封号,应另选一个封号的话,简直让人笑掉大牙。第三,不是皇帝的女儿也可以称“公主”,即使要改封,正式的封号也应是由“公主”降为“格格”,而不是由满称“格格”降为汉称的“郡主”。



  



  关于“格格”等级的规定,此后又有过一些变化,但皇帝女儿称“公主”,却是不变的。



  



  



  2 湘勇



  



  读唐浩明先生大作《曾国藩》时,常有许多不解之处。对“湘勇”一称的解释便是其中之一。



  



  据唐先生在小说中一再解释,曾国藩认为自己办的是“民团”而不是“官军”,所以不肯用“湘军”一称,怕引起朝廷猜忌。



  



  曾国藩打着“民团”的幌子办“官军”是有的,但说“湘军”原来是为了避免猜忌而称为“湘勇”,却不知依据何在。



  



  照唐先生的说法,江忠源的“楚勇”,李元度“平勇”,塔齐布的“宝勇”,也都是为了避免猜忌而称“勇”不称“军”么?



  



  显然不是。



  



  实际上,以上这些“勇”的称号都是以地名划分,因为湘军推行的是兵为将有,逐层招募的体制,故不同地域将领所募士兵也每有不同称号,如以上数例,“楚”即新宁,“平”即“平江”,“宝”即宝庆,而“湘勇”之“湘”,指的便是曾国藩罗泽南的老家--湘乡了。



  



  “湘勇”只是“湘军”的一支,它绝不等于“湘军”,唐先生的解释,窃以为是有些过度穿凿了。



  



  



  3 家书



  



  清代史料,特别是近代史料中“家书”“日记”所占之比重超越历代,成为一大特色。一般来说,人们认为“家书”“日记”可以比较忠实地体现历史人物原始的思想,比存心扬名传世的“回忆录”“自传”可信度高得多。



  



  但是,并非所有“家书”“日记”都是“原始材料”。



  



  比如,眼下深受世人推崇的《曾国藩家书》就不是。



  



  据曾国藩幕僚记载:“昔岁从文正金陵督署,常见其家书底稿躬自删改发钞,已有必传之意。”



  



  现在传世的曾国藩手稿中,也发现了一些曾国藩亲批的“不钞”字样,可见其幕僚所言不虚,早在曾国藩在世时,就有出版自己的“家书”传于后世之意,而且底稿已经由他亲自整理,挑选,删节,修改过。



  



  我们所见的《曾国藩家书》不但经过了曾国藩本人以传世为目的的遴选与删改,还经过了后世的刊刻者“为尊者讳,为贤者隐”的“润饰”,因此,《曾国藩家书》的刊刻出版实际具备了一半的“回忆录”“自传”性质。



  



  至于这些删改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树立和避免损及传主的伟人形象,例如曾国藩曾就攻打江西吉安一事致书其弟曾国荃,文中有曰



  



  “弟不必慌忙,但求稳固稳守,虽迟至冬间克复,亦可无碍。只求全城屠戮,不使一人漏网耳。”



  



  自清末以来刊刻出版的《曾国藩家书》则多作“虽迟至冬间克复,亦可。只求不使一人漏网耳。”删去了“全城屠戮”的指示。



  



  当然,即使是百分百的回忆录和自传,也有相当的史料价值。不过,鉴于清朝从上到下篡改史料成为风气(前者最著名者当为《雍正朝朱批奏折》),后人阅读时须切须多一分警惕,不要以为“朱批奏折”“日记”“家书”就全部是原始资料,就不会有或多或少地隐恶扬善说谎唱高调甚至事后诸葛亮的现象。古来成功者心机大抵甚多,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牵着鼻子走而不自知。



  



  



  4 长毛



  



  《辞海》对“长毛”一词的解释是:“太平军恢复汉民族蓄发不剃的习俗以对抗清政府剃发留辫的律令,当时被称为‘长毛’,是清代统治者污辱太平军的称呼。”根据这一解释,长期以来,“长毛”一称有贬义,称太平军为“长毛”的也就都是对太平天国持敌意的人了。这一说法众口一词,似乎早成定论。然而推敲起来,却颇有可疑。



  



  如果称“长毛”就表示“统治者”的立场,是一种“污辱”,那太平天国一定会严禁这一称呼的。而事实上,“初至金陵时讳言长毛,后亦不忌。”(《避难纪略》)



据《金陵癸甲纪事略》记载,太平天国女状元傅善祥常代东王杨秀清批阅文书,见到不合意者“辄批骂”“屡言老长毛狗屁不通”。如果“长毛”是“统治者”对太平军的“污辱”,傅善祥就是“妖言惑众”,犯了天条,就该明正典刑。但她不但说了,而且“屡言”,而太平天国的铁腕人物杨秀清要处罚她,还得另借吸食黄烟的题目,足见“长毛”并非贬意。



  



  太平天国的人对“长毛”一称不仅“不忌”,而且以此自称的记载比比皆是。如《虎穴生还记》记:“小贼曰:“不差不差,的系先生。”又曰:“先生毋恐,不要紧的,做长毛很有好处,不必想家。”出熟蚕豆与余食。”又如《避寇日记》记降将何文庆请膺带兵攻打宁波,“文庆曰:“愿假长毛兵四百名取宁波城自效。”贼乃付之兵,文庆竟为之取宁披。”《养拙轩笔记》记太平天国地方官张镇邦审理了一桩棘手的讼案,“镇人闻而快之”,于是他“左右顾盼而语人曰:“我张长毛听讼公乎,不公乎?”不仅自称“长毛”,而且颇以为豪。



  



  由上可知,“长毛”并非“统治者”的“污辱”“贬称”,“长毛”和“西兵”“粤兵”等称呼一样,是老百姓既不愿随官军叫“贼”“匪”,又怕称“天军”“圣兵”会招惹后患,遂对太平军采取的一种中性称呼。《蒙难述钞》云“粤贼蓄发不剃,故俗语谓之“长毛””,此之谓也。



  



  当然,“长毛”一称传诸后世,渐渐带有了贬称,这倒与统治者的宣传不无关系(如鲁迅先生曾写道,“她常常对我讲“长毛”。她之所谓“长毛”者,不但洪秀全军,似乎连后来一切土匪强盗都在内”“到得后来,我才明白后两种其实是官兵,但在愚民的经验上,是和长毛并无区别的。给我指明长毛之可恶的倒是几位读书。。。。。。我于是确切的认定了长毛之可恶。然而,真所谓“心事如波涛”罢,久而久之,由于自己的阅历,证以女工的讲述,我竟决不定那些烈士烈女的凶手,究竟是长毛呢,还是“短毛”和“花绿头”了。),但却不是当时的情形--真正经历过太平天国历史而对其有敌意的人(包括对太平天国有好感但持敌对立场者),在其失败之后留下的文字和口碑中,只会用“贼”“匪”来招呼他们,极少有称其“长毛”者。(如《见闻录》的作者便对百姓称太平军“长毛”而不称“贼”颇觉不满)



  



  



  5 太平军



  



  央视剧作《太平天国》中曾不止一次出现这样的情节--天国官兵对老百姓说,“我们不叫长毛,叫太平军”,口口声声要“恢复历史本来面目”的《太平杂说》作者潘旭澜也言之凿凿地说,“无论持何种观点和评价,要为它写历史论著或历史正剧,都应当称之为太平军”,对太平天国持肯定与否定态度的双方似乎都认定历史上真曾有过一支名为“太平军”的军队。



  



  然而遍查史料,却只能找到太平天国称自己的军队为“天军”“圣兵”的记载,找不出一条“太平军”作为自称的确凿证据。



  



  其实,“太平军”一称,和“长毛”相似,也是源于民间,只不过“长毛”是中性称呼不带立场,而“太平军”的倾向向很明显而已。潘先生倘若对那段历史多一点常识(其实在他自己号称读过且在《太平杂说》中一再引用的《贼情汇纂》中明明就有相关记载,不知他为何视若不见,是不是注意力光放在挑选自己需要的论据上了?),懂得“太平军”一称在产生背景中包含的倾向性,相信是不会力主把“太平天国”这一中性称谓改成“太平军起义”,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



  



  “太平军”一称的产生,源于太平天国从金田团营到定都后半载,其间长达3年时间里,一直以“太平”为号。初时没有国号,洪秀全称“太平王”,后虽改称“天王”,建国号“太平天国”,但旗帜上写的始终有“太平”而无“天国”,见于记载者如“太平广西桂平黄旗”“太平水营”“太平左军主将”等等。太平天国关于军队建制的红头文件-《太平军目》初刻版中对旗帜的规定也是书“太平”而不书“天国”。(此系“太平”政权之“军目”而非“太平军”之目,如太平天国早期刊刻的官方文书俱称“太平条规”“太平诏书”等)拥护他们的老百姓看到他们总是打着“太平”旗号,就把他们叫做“太平军”了。



  



  1854年,太平天国攻克庐州,打出了“太平天国春官正丞相功勋加一等胡”的旗号,这是现有最早的“太平天国”字样出现于旗号上的记载,从那以后,把太平天国的军队叫“太平军”的就很少了,对其有好感者多称“天军”“圣兵”“西兵”“长毛”,敌对者则称“贼”称“匪”,只有在他们早年曾经活动过,且又颇得拥护的地区,才仍旧有“太平军”的称呼流传。这个称呼显然是自发自愿的,因为太平天国不会要求别人叫他们“太平军”,而投机讨好者也只会叫“天军”“圣兵”,故而这个称呼可以说包含了民众不带强制性地对“太平”政权的认可。



  



  清末民初,革命党人以太平天国事迹为反清号召,“太平军”这一称呼又被孙中山等两广籍的革命党人推而广之,及至张学良于1928年末宣布东北易帜,国民政府在形式上于1929年完成了“统一”,南京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即于次年就禁止诬蔑太平天国案,函请内政部,教育部参考酌办,不久正式出台规定“嗣后如有记述太平史实者,禁止沿用粤贼诸称,而代以太平军或相应之名称”,从那时起,“太平军”才俨然成为了太平天国军队的正式名称,以致真伪莫辨长达半个多世纪,并为史学研究者们延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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