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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掷红颜总是恨:吴越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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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 13: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朝文学家王思任曾经说过一句话:夫越乃报仇雪耻之乡,非藏污纳垢之地也。

  这句话循根溯源的话还得往上再个一千五百多年,那是在春秋末期,战国初期的事儿。

  群雄割据,诸侯争霸。有那么一句话叫做:春秋无义战。历史老人没有给春秋时代一丝温和的脸色。不过无论如何,春秋时代的帝王将相确实在历史上留下不少成语典故。其中最后一位短命霸主勾践,因为一段“卧薪尝胆”的传奇经历,竟然成为了后人称道的英雄人物,有时候历史的模糊性确实让人不得不擦亮眼睛去仔细分辨啊。

  越王勾践究竟算不算得上英雄?这个倒很难下定论,但是王思任那句里的“报仇雪耻”倒的确是针对他说的。可是仔细翻看史册就会发现,在那段历史里真正报仇雪耻的主角似乎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这样看来,历史老人似乎又给我们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公元前537年,越王夫康与吴王余祭,揭开了吴越长期对峙,连年战事的序幕。越王传位30余世,到了勾践的父亲允常这一带,开始强大了。

   公元前496年,越王允常去世,其子勾践即位。吴王阖闾不顾大臣伍子胥等人的劝阻,趁越国举丧而举兵进攻。勾践便亲自带着大军,两军在醉里相遇。勾践发觉吴军阵容严整,便提出预先准备好的30多名死囚犯,让他们光着膀子,排成一排走到吴军阵前说:“我们大王得罪了贵国,就让我们替大王赎一点罪吧。“说完话,一个个砍下自己的头颅,倒地身亡。正在吴军惊恐差异之时,越军突然发起冲锋,吴军阵脚大乱,后撤之时,又被越军预设的伏兵伏击,吴王阖闾不仅被越将令姑浮砍掉一个脚趾,而且差点作了俘虏。吴军大败,在回国的路上阖闾因为伤势过重,还没回到姑苏就一命呜呼了。

  继承王位的就是他的儿子夫差,也是我们这出戏的男主角之一。他发誓要报杀父之仇,于是就让一个人专门负责提醒他。这人每天向他高喊几次:“夫差,你忘了越王杀死了你的父亲吗?”然后夫差就流着泪大声回答:“不敢忘,不敢忘。”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搞形式主义。 不过这幕戏演到现在,大家心里有些嘀咕了,好像报仇雪耻的男主角是夫差不是勾践啊。不过历史确实惊人的相似,后来勾践亡国之后,就常常大声自问:“你忘掉了亡国之耻吗?”也不知他是否是盗版夫差的。总之,我们现在可以得出一条结论,形式主义还是必要的。就像在下最近也想每天起床后大声地叫两声:“你忘记你六级还没过吗?”

  闲话少叙,就这样,过了三年。越王勾践闻讯吴国的夫差日夜练兵,图报父仇,心中着实惊慌,于是仓促起兵,于公元前494年攻吴,一起先发制人,不料遭到吴军的奋勇还击,在夫椒之役被杀得溃不成军。(估计此次吴国方面军的统帅为老伍头,这老家伙和孙武称兄道弟的,用起兵来着实厉害)紧接着,夫差亲自督师,又打败了越国的水军,把越王勾践逼到了会稽山上。吴军则在山下重重围困。本来嘛,所谓子报父仇,也算是天经地义,勾践走到这一步,已经是山穷水尽,就像一场赌局,他手里只剩下数千残兵的筹码了。不过回头想想倒也怨不得旁人,战国嘛,本来就是一场场国与国的兼并战争。这时候勾践如果一抹脖子,说不定倒也留下个壮烈的美名。

  可惜导演这出戏的历史老人不允许他这么做,或许就算历史老人也想看一出大逆转的言情剧。

  这时,越国方面两位重要的男主角迫不及待地登场了。他们就是越国的两位谋臣:文种和范蠡。

山川禹穴思种蠡---吴越旧事之文种和范蠡

  身为越国重臣的文种和范蠡不是越人。他们本来都是楚国著名的才子,可惜在楚国都混得不太好。

  吴越在战前原本都是楚国的属国,楚大夫巫臣亡命到晋国,向晋王献计联吴抗楚,于是吴楚变成了劲敌。在这之后楚国顺理成章地助越攻吴,并派遣文种和范蠡到越国支持越国的建设。这就像我国建国初期前苏联派专家到我国来支持建设一样,其用意也无非是针对美国的。

  先说文种,这个人用现在的话来说,绝对是个大师级的人物。军政两方面的能力都是无与伦比的,要论真本事范蠡和他一比明显有点底气不足。 文种在楚国原先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县吏,到了越国后,勾践一眼就看出他的才华,拜他为上大夫。文种是个典型的士大夫,正所谓是知遇之恩,非肝脑涂地无以为报也。所以就在越王兵败国破,被迫携妻子及大夫范蠡入吴为质的危急时刻,他敢于挺身而出,代替越王主持国政。要是在平时,代替皇帝摄政实在是一份美差,但是文种接下的却是个烂摊子。那时的越国是作为一个战败国而存在的。那时越国国内的状况称的上是民穷财匮,危如累卵的非常时期,因此福是没的享了,还要时刻提防虎视眈眈的吴国。

  但文种的确扛下来了,在两年多国无君王,朝不保夕的岁月中,文种在领导越国军民进行国家建设的同时,还要奔走于吴越两地营救越王勾践夫妇。最终使得越王夫妇和范蠡获释返越,从而揭开了越果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伟大事业的序幕。

  勾践回国后,采用大夫计倪的建议,让范蠡主持内政,而让文种负责伐吴的计划,这时的文种从过渡时期的摄政一职上退下来,一下子转变成越国的最高参谋长。他向勾践进献了灭吴的“六术”,这六术包括:重金收买吴国大臣;高价收购吴国的储粮;美女迷惑吴王夫差;消耗吴国财力;扶植小人擅权;中伤忠直大臣。老实说,这六条计策除了第三条(原因后叙)以外可谓条条毒辣,厉害之极,后来的史实证明,吴国的毁败就是败在这几条上面了,只是可怜了伍子胥,这六术他几乎全都识破了,可惜吴王夫差却再也听不进他的谏言了。最后文种又通过吴国的重臣太子僖,加祸于他,伍子胥终于被夫差赐剑自尽。伍子胥一死,勾践最后的心腹之患便没有了。

  文种的策略的确管用。他为了恢复越王的威信,提出全体臣民要尊敬天神。通过君权神授这一套硬是把勾践的威信又重新树立了起来。而对吴国,文种更是是挖空心思,毫不留情。有一年,越国的收成不好,文种便向吴国求借十万石粮食,说是明年稻熟即还。到了第二年,文种如数送还粮食,可当吴国的老百姓把那些种子种下去却发现无论如何也发不了芽,他们那知道那些种子都已经被文种煮熟了啊。那一年吴国几乎颗粒无收,文种名字中带种,可作的事确是要让吴国绝种,放到现在想想,害死了不少吴国无辜的百姓,也是有亏阴德吧。

  文种的六术不可谓不绝,但也正因为如此,它的才能遭到了勾践的猜疑,这也注定了他最后一悲剧收场。

  相比文种,范蠡的受欢迎程度倒是远远高于他。很多人甚至认为范蠡是个完人。当然如果只是按照传说的角度去看它的一生,的确是挺完美的,可史实终究是史实,历史注定了范蠡只是一个被理想化了的历史形象,要说是完人,距离却是差太多了。

  范蠡原是楚国的一个穷书生,后来发愤苦读,成了楚地著名的才子。到了越国后,范蠡被任命为上将军,深受越王的信任。越国蒙难之后,范蠡随同勾践入吴为质,在两年多的俘虏生活中,他一面妥善地照顾越王夫妇,一边巧妙地在吴国君臣之间周旋。公正地说,范蠡在这一段的表现的确是非常出色的。他也的的确确和句践共了患难。难怪后来他引退后,勾践因为思念他特地造了一座铜像纪念他,这是后话了。两年后,在文种的配合下,范蠡将勾践夫妇安全地护送回越国。在之后越国的“十年生聚,十年教训”里,范蠡完全地扮演了一个内政总理的角色,使得越国的国政稳步发展,为越国最终灭吴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不过如果只是这些的话,想必范蠡根本不可能被后人传诵,不过因为他与越女西施之间一段亦真亦假的传说,终于名流青史,成了一个“完人”。

浪掷红颜总是恨——吴越旧事之西子悲歌

  驻节观风,想当年名娃粉黛,国士风流,俯仰千秋人物;

  飞觞醉月,问门外山色苍茫,溪声幽咽,浮沉几代兴旺。

  苎萝山上,西施殿中,这个亭亭玉立的绝色佳人,不知在这里伫立了多少个世纪.又不知当年谁题写的这副柱联,默默地伴随着这个姑娘.面对山色苍茫,目送年年季风,夜夜明月.纵使青春无悔,浩气长存,却终究难以平息她的满腔悲愤,终生遗恨.

  西施应该是中国第一位受到人民世代崇敬的女性人物.在极度男尊女卑的的古代中国,女性要受到尊重都不可能,岂敢奢望受到崇敬?何况在我们面前的这位浣纱村女,既不属才女之列,更够不上立牌坊资格的贞节烈女.那她何以如此为世人所推崇倍至呢?唯一的解释是她的美,她的美连同她的命运和越国的兴亡紧紧联系在一起,她牺牲了一己之躯,把一生的幸福都捐献给了越国,使得越国能一举灭吴,完成复国大业。可最后得到的却是以“亡国之物”被沉江而死的悲惨命运。这使得我们后人在追思的时候不免带有一丝悲凉的哀怨。

  西施姓施,名夷光,是越国句无(今绍兴诸暨)苎萝村人,因施氏分东西两村,夷光居西,故称西施。西施是穷苦出身,自幼随母亲以浣纱为生。越国战败,吴国入侵,苎萝村宁静的生活被打破,西施和众多越国平民一样过上了亡国奴的生活,在沉痛和悲伤中打发日子。

  不多久,勾践历经艰险返回越国,并在文种的帮助下开始“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复国计划。并且听从文种所献“九术”中的第四术,对“淫而好色”的吴王施以“遗其好美,以为劳其志”的美人计。于是就让范蠡遍走越中寻访美女。

  历史注定了范蠡和西施的相遇,西施的容貌,仪态,气质深深地打动了范蠡,范蠡知道这是天助越国,来促成灭吴复国的大业。

  范蠡把西施带回越国的国都会稽,勾践像迎接远道贵宾一样,热烈欢迎这个乡村贫女的到来。明朝的袁宏道为此写下了“越王跪进衣,夫人亲蹋鼓”。有人对此不置可否,认为以越王之尊怎会为一村女下跪。依我看,这种事情别人做不出来,勾践做起来肯定是熟练的很。这位厚黑学的绝代高手在吴国什么亏没吃过。况且他知道这一跪西施算是把一生卖给他了,他的复国大业一半要靠这一跪,实在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后人不解越王苦心,唯袁宏道知之啊。

  勾践为了把西施培训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尤物”(可说是近代女间谍的鼻祖),在都城东郊专门为她筑了一座豪华的宫台。又让大夫范蠡对西施“施以罗敷,教以容步,习于土城,临于都巷,三年学服”,把西施训练成一个高素质的美女。以前看过一部歌剧叫《窈窕淑女》,说是一名教授和别人打赌是否能把一个卖花女训练成一个融于上层社会的淑女,最后他爱上了那个被他训练成淑女的卖花女。三年下来,如此一对才子佳人,互相爱慕,自是人世常情,但一个不敢有负国君所托,一个则身怀国家使命,命运无情地使两人最终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不久之后,范蠡将西施送到了吴国,好色的吴王果然不顾重臣伍子胥的强烈反对,将西施纳入宫中。西施在吴国,倍受吴王宠爱“处于椒花之房,贯细珠以为帘幌,朝下以蔽景,夕卷以待月”,可谓万千宠爱在一身,享尽荣华;而为博得西施的欢心,骄横的夫差甚至不惜在她面前装狗爬。在这里我们要说句公道话,夫差对于西施的确是一片真情,作为历来“爱江山更爱美人”的众多成员中的一位,他所得到的评价并不是很公正。相比于纣王,周幽王,隋炀帝等等,他的个人素质明显要高出一筹,他的确荒淫,但他并不“无道”,吴国治理的不算太差,没有到民不聊生的地步,否则后来勾践围姑苏也不用足足围了两年。

  西施同样也不同于商朝的妲姬,夏朝的喜妹什么的,她并没有依靠单纯的色相来迷惑吴王,因为她也深知夫差不是省油的灯,她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她想方设法使这盏灯的油提前耗尽。她先是以鲁国内乱为由鼓励夫差出兵平乱立威。结果夫差一出兵不仅摆平了鲁国,而且还联合鲁国攻打了齐国,迫使齐国答应年年进贡。这次出兵成功使得夫差认为西施真心诚意地帮他,从次以后对西施彻底地言听计从。

  此后西施借故寻衅逼夫差赐死伍子胥,铲除了越国灭吴的最大障碍。而为了越国的水师能从水陆进击吴都姑苏,西施又用尽心思纵恿夫差开凿了一条从太湖到姑苏的水道,这条水道被后人称为越来溪。这几下子使得吴国的人力物力几尽枯竭。

  西施的苦心没有白费,被掏空了的吴国最终为越王所灭。但是西施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忘恩负义地勾践竟在灭吴之后以西施是“亡国之物”的罪名,命人将其残忍的沉入江中,使得西施重回苎萝的梦想最终成为了一丝哀怨永远地游荡在越地。

  战国思想家墨子在《亲士》篇中,历数前朝忠臣,将西施也列于其中:“是故比干之噎,其抗也;孟贵之死,其勇也;西施之美;其沉也;吴起之裂,其事也。”西施以一介女子和这些冤死的忠臣合传,足见她在后人心中的分量。

  很多人都认为西施后来和范蠡一起泛舟五湖,经商致富去了。可惜,这只不过是不愿面对西施被沉水而死这一现实的人们所想象出来的。当创造出这一童话的同时,人们内心的怯懦和虚弱也就暴露无遗了。

  我们共同塑造了西施这个形象,并且数千年来津津乐道,似乎那是一件遥远而又美好的事。问题是,我们有没有替西施想过,我们自己将人性置于何处?

  西施之于吴,本来是一个深刻的人性的悲剧,但我们却将它当作一个风光旖旎的故事来传颂,这恐怕正是我们民族的影子,我们或许可以从中照见自己的灵魂。

霸越平吴竟成虚——吴越旧事之曲终人散

  公元前478年,越国再次兴兵伐吴,这时的吴国已经破败不堪,难以抵挡越国的攻势。吴王只得退守姑苏城,因城墙坚厚,民心未散,一时难下,越国采取了长期围攻的战术。围了两年,终使姑苏城“士卒分散,城门不守”。公元前473年,姑苏城破,夫差率众逃至姑苏台上,派王孙雄穿的破破烂烂一路跪着求越王勾践能够放自己一马,愿作为越国的臣虏,只求一命。可是依勾践的性格,是不会给自己的敌人任何机会的。最后,夫差在绝望的情况下选择了自杀,吴国最终被越国吞并。

  在世人的印象里或许夫差的形象是个暴虐无道的昏君,,这或许只是后世为史者的刻薄,他们不愿见到夫差坐享西施这样一个美女,而刻意地把夫差丑化,以平衡一下自己的心灵,从而使越国灭吴称为一场英雄救美的正义战争。

  然而史实终究是史实,越国灭吴终究只是在春秋大大小小的兼并战争中的一场而已,无所谓正义或非正义。而当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或许夫差更值得我们去同情。因为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夫差对于西施的爱慕应该是发自真心的,相对于恩将仇报的勾践,相对于将心爱的女子送去为国捐躯的范蠡来说,夫差显得真实,可爱多了,也有人性多了。他唯一对不起的是那个为他的吴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伍子胥,伍子胥一生活在仇恨中,这也是很可悲的。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夫差知道了西施一直在欺骗他的感情的话,他会有何感想,他的心会痛嘛?夫差究竟是因为国破家亡而自杀还是因为得知自己被西施欺骗而绝望地自杀已经不是我们后世为史者所应该讨论的问题了,不过或许我们可以这样为夫差开脱一下,他在位期间西施陪了他将近二十年,那段时候的他恐怕是世上最快乐的人吧,相对于苦了十年,而灭吴后只活了八年的勾践来说,我们也实在很难分辨谁更加幸运一些。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杀害功臣的习惯似乎就是从勾践这里开始传下来的。文种不该死,他是越国复国计划的总设计师,灭吴九术只用了六术吴国就已经破灭了,他至死也没有享过清福;文种该死,他的智谋太出众了,而且他在越国的威信太高,已经直接威胁了勾践的存在,他不死,勾践无法作稳他的江山,所以勾践宁愿留下一句“可以共患难,不可以共安乐”的骂名也要杀死文种,因为只有勾践知道不是不可以共安乐,因为只要文种在一天,勾践就根本“安乐”不起来。

  在范蠡离去的第二年勾践仿效当年夫差杀伍子胥的办法,赐文种一把属镂剑。文种接剑后仰天长叹:“后世的忠臣恐怕要以我为榜样了。”这句话一语双关,究竟是提醒后人要像自己一样尽忠报国呢,还是劝后人不要步自己的后尘,这或许只有文种自己最清楚了。我一直认为白起很酷,不是残酷的酷,是现在流行的那种“酷”。尽管白起一生斩首无数,坑杀四十万降卒,常被人称作杀人魔王。但他被赐死的时候,说得却是:“我坑杀了四十万降卒,有违天和,我应该死。”读来不得不佩服这位战国名将之首,这位死也不肯打败仗的将军,临死却能明白“杀人者偿命”的道理,不怨他人,这份勇气的气概却要超过那个时代的人了。所以文种如果死的时候能够说:“我使计使吴国断粮二载,饿死万人,我应该死。”这样说的话,要比他那句马后炮大气多了。

  范蠡走得很潇洒,他这一走,走出了自己的崭新人生,他的处世哲学和为人之道成为了历代儒家甚至近代知识分子的榜样。知识分子下海经商有着这么一位前辈在前开道自然是使人义无反顾。不过范蠡再潇洒,有两个人的影子恐怕要一辈子罩在他头上,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文种是他的朋友,他劝不了,西施是他的情人,他保不住,他所能做的不过是保全自己罢了。现在我才发现范蠡之所以为世人所推崇倍至,不是他的才能,风范而是他的处世之道。按照马斯洛的观点,人是自私的动物,生活在这个危机四伏的社会,首要满足的就是自己的生存需要,每个人都想让自己好好活下去。而范蠡不仅很好的完成了这一点,而且他还活的比一般人要好得多,名利双收,为世人所敬,自然是在情理之中了。

  而我常在想,勾践会不会杀范蠡,我们不可以因为勾践杀了文种就推断勾践会杀范蠡。或许勾践之所以杀文种是因为范蠡的离去造成了文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局面,权力过于集中了。或许范蠡太多虑了,他毕竟不是文种,况且他是真正在吴国和勾践共过患难的人,而且他的心计不及文种,他虽然是军政两方面的好手,但他在政治斗争方面远不及文种和勾践。勾践诱杀文种的必要,却没有杀他的必要。

  勾践在范蠡走后,命人雕了一座范蠡的金像,朝夕以对,以示怀念。这样看来,倒是范蠡有些小人之心了。不过范蠡终究是范蠡,他不会把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去考验他和勾践的君臣之情,他是聪明人,比我们要聪明小心的多。

  最后我们要说的男主角是勾践,勾践并不幸福。或许如果勾践在经历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而又灭吴后溘然长逝,那么他将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伟大人物,他的“卧薪尝胆”纵一是他名垂千古了。然而史实毕竟不是期望和想象,勾践在编导了这出称得上壮观的历史剧后,随即北上徐州,逐鹿中原,作了春秋的末代霸主。从此他就封建帝王本相毕露,骄矜庆功,一意孤行。逼死文种,赐死西施,范蠡远走。终于走的走了,死的死了,勾践大权独揽,可以随心所欲了,但他也不再有可以与他纵论国策的高山流水般的知音。形影相吊,孤独地生活着,在灭吴八年后,郁郁寡欢而死。

  大功大过,如此强烈地集中在越王勾践身上。作为春秋时代乃至中国古代史上一个特殊的人物,勾践一生的所作所为,实在不失为历史上一面不可多得的镜子。可惜透过这面镜子,历代帝王少有卧薪尝胆地奋发图强,学得多的却是兔死狗烹地残忍。留于我们后世观史者无尽的叹息。

  古时事,今时泪;前人喜,后人哀。

  整幕吴越旧事中或许最值得人同情的是西施这个奇女子。中国春秋时代的最后一次争霸与这个美丽的女子纠缠在一起,使这段历史少了些许血腥,平添了许多凄艳迷离。但是这样一个弱女子到底能干什么呢?无非是吹吹枕边风,这枕边风听与不听,那是西施所无法左右的。因此吴国的败亡终究还是要怪夫差的轻敌麻痹,傲慢自大。

  后人为了表示对西施的同情,为她设计了一个美好的结局。无论是民间的传说还是明代梁辰鱼的《浣纱记》都说西施最后随范蠡泛舟五湖去了。但是创作者过于想实现自己美好的愿望,却忘记了人格是不能分裂的,并不能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部分。西施既爱范蠡,又怎么能一心一意侍奉吴王呢?若是,她对吴王的真情是否有饽于人性呢?

  或许我宁可认为,西施最后爱上了吴王,但她为了完成使命,忍心欺骗吴王,最后在吴王死后,以死殉情,虽然最后还是死,但好歹成了个爱情的悲剧,当然这只是我的美好幻想罢了。

  曲终人散,不过我们后人在曲中或许应该更多一些体味。

  西施被称作“亡国之物”,虽然她为越国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这对她是不公的。但历史上有多少女子被人们扣上“红颜祸水”的说法,这种说法又公平吗?

  传统中国男人对待女性的态度很成问题。一面说红颜祸水,一面又渴望红粉知己;一面赞扬家有贤妻,男人不做坏事,一面又说温柔乡是英雄冢。如此截然相反的论调实在是令人有些无所适从。

  而历来为史者当政者的立场也大有问题,平时道貌岸然,慷慨激昂,一到紧急关头,就没有承担责任的勇气,总爱把国家的衰亡罪责亡女人身上推。于是“红颜祸水”也就成了一大批没有出息的中国男人的口头禅。

  鲁迅先生说的好:“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姬亡殷,西施亡吴,杨贵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性是决不会有这么大的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有男的负。但向来男性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千年之下,我们这些后人自然不应该在没出息下去了,当我们彻底甩掉“红颜祸水”这句口头禅,勇敢的去多担待一些,那好歹也算是为前人的怯懦和没出息一作补偿吧。

  既已散场,以上诸语就权当是散场后的牢骚吧。

  触悼沧江学钓鱼,五湖何必计善书。

  山川禹穴思种蠡,烽火苏台吊伍胥。

  浪掷红颜总是恨,拜辞鸟掾待何如。

  却嗟爱子犹难免,霸越平吴竟成虚。

发表于 2004-12-1 23: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老话:红颜自古多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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