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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党委日前决定蒋新苗教授出任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不再担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经过法学院民主推荐和学校考核,湖南师范大学党委2007年1月27日决定原法学院副院长李先波教授担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李先波简介:
李先波教授 男,1963年4月生,湖南慈利人,汉族,中共党员。湖南师大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民商法硕士点带头人,法学博士,湖南师大法学院院长,《时代法学》副主编,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社科“百人工程”学者,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乔治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民商法、合同法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科研工作。已出版《国际私法与国际民事诉讼专论》、《合同有效成立比较研究》、《契约法论》、《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保护》、《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和《国际民商法与中国的法制建设》专著6部, 主编《WTO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国际法》和《WTO知识干部读本》等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国软科学》、《法学评论》、《法商研究》、《比较法年刊》、《法学杂志》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全国高校报刊文摘》等转载。对比较合同法、国际民事管辖权等领域的研究在国内居领先地位。目前承担省级课题3项,参加国家级课题1项。2002年获湖南省优秀社科著作三等奖,2003年被评为湖南师大“科研标兵”,2004年获湖南省优秀社科著作二等奖。2003年9月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做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获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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