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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初修课程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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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3 22: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补考对象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含秋、冬两小学期)初修课程考试(不含公选课、实验(实践)、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上机等)未通过的本校2003、2004、2005、2006级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建筑学院2002级学生。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及时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课程考试成绩,加强对不及格课程的复习,按时参加补考。

二、        补考时间

2007年3月9日~1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到时注意查看教务处网上通知(教育在线和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和各学院教务办的通知。

三、        补考报名时间及办法

由教务系统自动认定学生的补考科目,无需学生报名。2 月6日本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完成后,由教务处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将各门课程不及格学生名单导出,随后安排补考。(2月6日17:00关闭成绩录入环境,请学生2月5日查询自己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如在2月5日不能查询到自己的成绩,请及时与院教务办和任课教师联系,催促任课教师按时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四、        调卷时间安排

初修课程补考的考试方式原则上与本学期对应课程的考试方式一致,所需试卷除特殊情况外一律由教务处从试卷库中随机抽取和印制。任课教师不必到考试中心办理试卷印制申请手续。如任课教师认为试卷库库存试卷需要修改,请于2月2日前到考试中心确认。

五、        注意事项

1.    补考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2.    各学院应倡导优良考风、考纪,学生“诚信考试”,珍惜补考机会,认真复习,积极备考,杜绝考试违规现象,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考试环境。
发表于 2007-3-4 12: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得开始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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