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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haxiao178

[法学院] 现在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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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22: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害相权取其轻。土地收益是不可能被放弃的。一旦放弃,很多城市将面临着经济倒退,财政窘迫的境地。财政一窘迫,市政建设,教育投入等等都无从谈起。现有的官员任免晋升机制下,市领导不可能拥有如此心怀长远的勇气。
现在已经重新开始的小范围福利分房,主要针对大型厂矿,虽然领导定然在暗箱里发了,但对于年轻职工来说,这仍然不啻于一个天大的喜讯。

另外,有时候职能部门在房产领域的腐败往往是起着为开发商降低成本的作用,其实这对于降低房价,何尝又不是好事呢?
发表于 2007-4-4 09: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此言差矣!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是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来自卖地收入。但这是一种非常不健康也不可能长久的状况。试问城市的存量的土地还有多少?还剩多少可供他们卖来换钱。资源是有限的,等到这种吃地财政穷途末路的那天再思转变就晚了!这种粗放的不可持续的增长能持续多久?如果我们的市政建设和教育投入都靠这种收入来维系,那离灾难就不远了!至于地方领导的发展冲动可以通过土地限批来遏制,顶风作案的就地免职。
大型厂矿的福利分房,我看对年轻职工未必就是好消息。在中国现在国有集体单位里论资排辈风气浓厚的背景下,恐怕年轻人还得在熬个10多年。多少为厂矿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同志还排队等着呢!
  不错,职能部门在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是可以降低开发商的成本,但我想这种“恩惠”并不会降临到普通消费者头上。人家地产商辛辛苦苦花了多大代价降低的成本,会主动让利给买房人?这恐怕不是经济人的作为,更别说是以追逐利润为己任的商人了!所以差价只会被开发商赚作超额利润,对买房者没有任何利好可言!
发表于 2007-4-13 13: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小昭于2007-04-02 23:48发表的 :
很多地方房子都只有一两千一个平方,符合国外的经济规律,没谁逼谁去北京上海买房子

高度赞同!

房价交由市场决定,国家在法治范围内规制土地转让、银行贷款、建筑审批、行业垄断即可,让房地产在正常的竞争秩序下发展即可。坚决反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是扭曲市场价格的行为。

“没谁逼谁去北京上海买房子”,这是城市居住成本决定人口流动的导向。你嫌北京的房价高,那么可以到中小城市发展呀,死赖在北京干嘛?国家的城市政策是:“限制大城市、发展小城镇。”各个都去北京买经济适用房了,到时候人满为患,嫌上班坐公交老迟到,政府是不是还应该建造一批经济适用的小轿车?现在不是控制大城市规模吗,那就别在发达城市建经济适用房了,把钱用到西部吧,不是要西部大开发吗?

再说,北京上海都搞经济适用房了,还有好些农民还住土砖房呢?国家是不是也要掏腰包来个经济适用房,不然也不平等呀?
发表于 2007-4-13 17: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凌志于2007-04-04 09:28发表的 :
  楼上此言差矣!
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是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来自卖地收入。但这是一种非常不健康也不可能长久的状况。试问城市的存量的土地还有多少?还剩多少可供他们卖来换钱。资源是有限的,等到这种吃地财政穷途末路的那天再思转变就晚了!这种粗放的不可持续的增长能持续多久?如果我们的市政建设和教育投入都靠这种收入来维系,那离灾难就不远了!至于地方领导的发展冲动可以通过土地限批来遏制,顶风作案的就地免职。
大型厂矿的福利分房,我看对年轻职工未必就是好消息。在中国现在国有集体单位里论资排辈风气浓厚的背景下,恐怕年轻人还得在熬个10多年。多少为厂矿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同志还排队等着呢!
  不错,职能部门在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是可以降低开发商的成本,但我想这种“恩惠”并不会降临到普通消费者头上。人家地产商辛辛苦苦花了多大代价降低的成本,会主动让利给买房人?这恐怕不是经济人的作为,更别说是以追逐利润为己任的商人了!所以差价只会被开发商赚作超额利润,对买房者没有任何利好可言!
不要想当然,实践出真知,多了解一些实例
发表于 2007-4-15 00: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非楼上实践过?以在下目前的身份,很多东西都只能“想当然”了!
发表于 2007-4-16 20: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0楼小昭于2007-04-03 18:25发表的 :
现阶段政府不追求土地价值更加不可能实现,事实已经证明地方政府根本不愿意失去这样的摇钱树。
中央的调控已经被证明比较的失败。因为有人愿意买,有人愿意卖,政府无法干涉,即使是政府明令的限价房,开发商也可以通过自己买自己房然后再转手的方式绕过这一政策。说实话,建设部房地产司那几个人的智慧怎么可能跟全国数量庞大的开发商与炒房团的集体智慧相提并论,他们根本就没有足够的能力来解决这么宏伟的问题。
不如学习香港,直接给穷人送上一份实物大礼包。有朝一日你发财了,再换房子吧。

土地是公有资源,依靠土地来生财实际上是拿老百姓的福利来赚老百姓的钱,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的土地市场化只能让老百姓更加住不起房,只有终结这种畸形的生财方式,才可能换取城市财政的健康成长,以目前的状况来否定未来的改革方向,一是逻辑不通,二是屁股决定脑袋。
现在不是政府不能管的问题,而是政府不愿管,因为权力与金钱已经结成了利益同盟,任何口头上的改革措施只能是缓和民众怨气的权宜之计,以拖待变,毫无诚意。
发表于 2007-4-16 20: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2楼小昭于2007-04-03 22:59发表的 :
两害相权取其轻。土地收益是不可能被放弃的。一旦放弃,很多城市将面临着经济倒退,财政窘迫的境地。财政一窘迫,市政建设,教育投入等等都无从谈起。现有的官员任免晋升机制下,市领导不可能拥有如此心怀长远的勇气。
现在已经重新开始的小范围福利分房,主要针对大型厂矿,虽然领导定然在暗箱里发了,但对于年轻职工来说,这仍然不啻于一个天大的喜讯。

另外,有时候职能部门在房产领域的腐败往往是起着为开发商降低成本的作用,其实这对于降低房价,何尝又不是好事呢?

饮鸩止渴,到底还要不要饮?房子贵了,民众的相对收入少了,消费欲望下降了,虽然政府一时可以从房地产业获得收益,但从宏观经济发展角度来看,其他行业面临着消费萎缩带来的倒退危险,造成的局面就是房地产一枝独秀,但最终也缺乏大环境的支撑而衰退掉。
开发商给政府以小恩小惠的的后果就是政府放弃其对房产业界的监控,而单个的民众想要与开发商搏弈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务,政府缺位,百姓乏力,定价权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他就为所欲为了,所以认为“职能部门在房产领域的腐败往往是起着为开发商降低成本的作用”,无疑是荒谬的。
发表于 2007-4-18 09:5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让我告诉你们做律师要多少年吧,如果在深圳这种地方,你没有关系,没有人脉,没有人关照,一切都是靠自己闯的话,要买房,100W左右的,大约要五到七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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