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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07年第4期)刊末声明
本刊声明
有读者反映本刊2006年第2期刊载的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金泽刚《论共犯关系之脱离》与《武大刑事法论坛》第2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刊载的王昭武《论共犯关系的脱离》一文的主要内容大多相同。
经查,金泽刚文中所使用的若干日文学术资料系由王昭武收集、整理和提供;构成金泽刚文章核心内容的第三部分之主要观点系由王昭武提供。金泽刚在此基础上作了一定的增删修改,作为其与王昭武的合作作品向本刊投稿(此前王昭武已告知其中部分内容已向《武大刑事法论坛》投稿)。在本刊初步决定采用后,金泽刚征得王昭武同意,将该稿件作为自己的独著作品投稿并与本刊订立《稿件使用合同》。
本刊认为,金泽刚先生把他人的学术观点作为自己文章核心部分的主要观点,而且未作任何说明,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净化学术风气,本刊声明:自即日起五年内,不再接受金泽刚先生的任何投稿。
十分感谢读者对本刊的关心和爱护,并为采用该稿件上的失察向读者致以深切的歉意!
法学研究编辑部
2007年7月23日
本段公案主人公:
王昭武,日本同志社大学法学研究科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金泽刚,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2001-200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1996-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6-199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领域
刑法学;犯罪学;金融经济学与司法制度;刑事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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