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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湖大法学院2008级法律硕士新生的困惑(转自法学院网站老师个人空间)
xxx同学:你好!
我已按照你的希望,认真地倾听了你的痛苦和苦闷之声。也请你认真倾听导师的心得体会。
其实,我读研时已工作了10年。我当时也感到痛苦和苦闷,不是因为无所事事而痛苦,因为工作多年后,对读书的机会倍加珍惜,但又老是找不到值得我研究又符合我兴趣的方向。我这是一种积极的痛苦,而你的则也许是消极的痛苦。
我半年后就解决了此问题,一方面是通过和导师多沟通,另一方面是自己不断地看书和学着进行法律的思考、分析和写作,最终,在自己的行动中找到了我至今安身立命的研究方向和志趣。我选择的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中美国某法学大师的思想研究,但当时我的硕导说我以前不是搞法律的,更没有看过多少西方法学名著,不打通西方2000余年的法律思想史,是绝对走不通这条路的。我把他的话当做鞭策。随后的暑假,我蒙着头读完了几本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著作,思维一下子就开朗了,自信心也更强了,所以就从硕士、到博士,再到湖大工作,而其中的起家本领恰恰是对那个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思想的研究和反思。就这个法学家的思想及相关对立面的思想的反思和对中国法律实践的体会和心得,我在读硕的2000年到2003年的读博士前,写了五篇这方面的论文,其中两篇被人民大学期刊全文转载,另一篇发表在某法学核心期刊上。读博第一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其中有一半的篇幅和思考就凝结着我在读硕期间的果实。[千万不要学我的具体做法,尤其是去读罗纳德?德沃金的著作,真的很难(中英文版的都难),且对你而言,不见得会感兴趣。不过愿意的话,读读他的中文译著《自由的法: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也可试试。]
可见,在读研期间,我备战司考(花了扎实的一个月,抛开一切),形成了对实在法和法律实务的兴趣,更打下了实在法的基础。而阅读罗纳德?德沃金的书,则增添了我对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兴趣。因为美国法理学是典型的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典范。也就是说,我瞎打乱碰,却找到了我的学术未来和事业的目标,来美国后这种感受更深刻,思维更开阔。我在美国,也很忙,但我仍然挤出时间写了2万余字的参与耶鲁法学院诊所办案的学术心得,你相信吗?所以,盲目中其实蕴含着必然,无数的点滴行动的收获中,包含着可以起到质的飞跃的果实。这就是自觉地、主动地学习的收获。顾影自怜者,是做不到的,也是难以有收获的。
所以,痛苦和苦闷不要紧,要紧的是,无所事事,耽误光阴。现在无所作为,将来毕业后就会真正痛苦。我想这也是很多研究生毕业后的感受吧。你能把这些心里话跟导师说,证明你对自己是负责任的。这我很高兴。我也乐意随时和你交流和沟通。
现在的法律硕士生在思维上老有一大误区:总认为自己基础不行,要打基础。我的读研前的背景和你们差不多,本科也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知道,基础当然要打,不过三年中没有这么多的时间让你去单独拿出来打基础。基础是这样打牢的:1)认真听各门必修和选修课且要做好笔记,写好课程论文;2)参加司法考试,自然要读到所有部门法的核心法律,这样基础就上来了。
要导师开出具体的书单来打基础,一则我从不愿这样做(尽管很多老师可能会这样),二则我知道开了,学生也大多做不到。我只给明确告诉我想研究什么问题或者研究什么方向的学生,开书单,甚至愿意主动替他们去查阅资料(这可是其他老师也许不会去做的),并通过各种方式交给他(或她),即使我在异国他乡。因为我相信,替他们解惑,实际上就是为我自己解惑。他的研究方向可以为我的研究方向开阔视野,并提高我的指导能力。我为什么不去主动帮助他(或她)呢?
所以,我最多为自己知道的学生列出为数不对多的1-2本书,作为课外作业,检验其读书和思考的情况。
至于像研究什么方向的问题,我认为应当向我读研时一样,去图书馆、去法学院资料室,广泛地阅读(浏览)期刊、杂志和法律报纸,以及若干法律著作,做到细读和浏览相结合,因为书是读不完的,各个部门法的文章和书都要看看。这样半年左右,自然就会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有了这个起点,作为导师,我就会设法引他走上这个新的台阶。这样,硕士论文的基础和雏形也就出来了。[没有多少基础、读自考上来的三十多岁的李兰宏就是这样成才的!现在他毕业在长沙有了稳定和理想的公务员工作,他可以笑了。其实,当初他的苦恼,远甚于你,他的经济困难也非你能所比。但他有行动。孺子不可教,是没有出息的。]
针对你自己拟定的学习计划,我觉得只要有时间和精力都可以努力去完成。但是,我上面所提到的学习计划和方法,除了司考以外,基本全无。而司考你只是把它当作一个门槛,而没有视之为打好法律基础的好办法和途径。这是陋见!功利思想在作祟也!
这次是你给我发邮件,但下次,我要问的可是上面所提到的任务,你完成了多少,实践了没有,做得怎样。这一切都在行动中,并且永远在行动中。国家的发展如此,社会、个人的发展也莫不如此!
共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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