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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银玉芝:天门城管致死案果然“大事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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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2 20: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有诗写得好:天门中断楚江开,不拘一格城管来。丑态何须惧拍照,威风自有大后台。汹汹恶狼夺命去,潺潺小民俱哀哉! 官忙兵碌秀虎皮,锣响试问鼓安在!

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魏文华一案一审终于宣判了,宣判结果一大堆,最多的获刑6年,最少获刑3年。更“不负众望”的是,判决书称,外伤致使魏文华的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我不是医生,更不是对魏文华进行尸检的医生,我确实不懂魏文华到底是算殴打致死,还是殴打引起冠心病发作而死。

魏文华是2008年1月7日被殴而死的,3天之后,就有网友发帖,天门这个案子,想不了了之是不可能了,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大事化小。怎么化小?只能在死因上作文章。于是,说魏文华患有心血管疾病。虽然家属认为魏文华生前无冠心病史,对认定其有冠心病的鉴定不服,并提出重新鉴定,但家属的说法抵不过权力:魏文华被殴打诱发了冠心病。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这样,尽管城管殴打人虽说不对,但人是因冠心病而死,法律责任小了。

按此逻辑,根据报道对判决书的引用,我们看到,该案的主要责任人孙代榜,罪名成了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不同的定性,责任大小也就不同了。不仅如此,判决书还称,案发后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被认定为有自首情节,且对魏文华进行了及时救治,故酌情判处有期徒刑6年。网友果然厉害,这个判决印证了之前的“大事化小”判断。我想厉害的不是网友,而是类似事件通常都是按照类似逻辑发展,“厉害”的网友不过是顺着权力主导的逻辑,做了个简单的推理。

所以,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不仅仅是个体和家庭的悲剧,更是被绝对化的权力完全脱离约束的极端体现。随意打人,甚至打死人,打死人之后都还有一套霸王逻辑将事情化小。除了极端到被殴致死的魏文华,还有更多背景和更多的伤痛值得记住。魏文华之死的前传,是天门城管“武装押运”垃圾车。两年前,有关部门与天门市的竟陵镇湾坝村商定,将该村皂(市)毛(嘴)公路旁的一块地划为垃圾填埋场。由于垃圾场臭味太大,并致饮水变质,2008年元旦,约定期限已到,村民不许其再填埋垃圾,遂导致城管“武装护送”垃圾车。当地村民现身阻止时,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不仅路过的魏文华被殴致死,至少还有5人被打伤住院。

魏文华之死,是因为其成为暴力行凶的旁观者和见证人。不仅如此,他还用手机记录下了权力暴虐的影像。权力再暴虐,也害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影像被公之于众,所以他们才殴打魏文华。而权力如此暴虐,理应被钉在耻辱架上,更应该接受司法的惩罚。但与此相反,它没有接受恰当的惩治,甚至当被告人在法庭上否认自己殴死魏文华之时,法庭仍然亲切地认为,这是一种“坦白从宽”的表现。这也应当算做权力的又一项罪名,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大事化小”能力,一种敢于在民意的众目睽睽下护短的胆识。
出自http://news.163.com/08/1112/09/4QHPU48500012Q9L.html
发表于 2008-11-12 2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公民假如可以合法拥有枪支,那会怎么样?
发表于 2008-11-12 21: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信明天!
发表于 2008-11-13 18: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又见习习于2008-11-12 20:48发表的:
中国公民假如可以合法拥有枪支,那会怎么样?

当官的至少会死一半!
发表于 2008-11-13 18: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历来有之,
只是现在的网络发达了,纸再也包不住火了,但在“河蟹”
“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方针下,没人敢做出突破

我的心差不多已经死了
发表于 2008-11-13 23: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淡定~ [s: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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