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麓自卑—湖南大学最具潜力的校园传媒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50|回复: 9

法学院版版主申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5 22: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font size=\"2\">1、申请人id:sagar<br />2、申请人简介(目前居住城市,个人专长,现今职业):</font></p><p><font size=\"2\">长沙(至少5年),专长写作,在线咨询,律师助理<br />3、申请版版名: 湖南大学法学院<br />4、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 从事法律本专业工作,有学术兴趣,喜欢交流实际问题,但最重要的是该版的常客。<br />5、你经常参与或最感兴趣的网络社区(论坛)是:望麓自卑之法学版,中国民商法网BBS之案例讨论版<br />6、你是否曾担任过本站相关职务:否<br />(若回答“是”请详细列出职务与在任时间)<br />7、你是否曾担任过其他网络社区(论坛)相关职务:否<br />(若回答“是”请详细列出职务与在任时间)<br />8、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3小时<br />9、是否已了解本站相关规则,并严格遵守本站规则:是<br />10、是否接受站务组的管理:是<br />11、所申请版其他版主的意见:正在征求中</font><font size=\"2\"><br />12、你认为你所申请的版面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你的管理思路:</font></p><p><font size=\"2\">改进之处:学术氛围不浓厚,更多的是承担了校园报道与杂文轶事的喧闹。如果我当了版主,我将“以案兴版”,即利用职务与工作优势在版中开展至少每周一次的热点、实际疑难例讨论活动,以期达到理论与实践结合,处学府之深而喑知社会纷繁之效果。</font></p>
发表于 2007-1-26 09: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法学院的
发表于 2007-1-26 11: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发表于 2007-1-26 13: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支持。
发表于 2007-1-26 14: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受申请,考核两周/
望努力
发表于 2007-1-26 17: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8: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
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发表于 2007-1-26 18: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震撼支持!
发表于 2007-1-26 21:4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顶的
发表于 2007-1-26 21: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每日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湖南大学望麓自卑校园传媒 ( 湘ICP备14014987号 )

GMT+8, 2024-5-16 12:20 , Processed in 0.116557 second(s), 2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