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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强暴 女人不做“沉默的大多数”----相信大家知道为什么发这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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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09: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在ifeng看到的 ,相信大家知道我为什么转过来---历史从来都是循环上演的,而且就在我们身边



初夏的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绿树的芳香和诱人的冰淇淋味道,当我们还沉浸在生活的安逸里遐想着如何度过这一季的炎热时,你可能还意识不到,很多破坏美好的丑恶事情便如影随形地发生了。

和这个季节有关,为全天下人类的和平与幸福起见,我们不得不说的一个隐形话题便是——强奸。

最近在网上和各大媒体上引起广泛关注的一则有关强奸案件的新闻便是:2007年5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沐石河镇椴树村小学二年级学生冯某在放学路上遭遇了意外。当日冯某与另一名7岁男孩一同结伴回家,在离家约0.5公里处被一骑摩托车、戴墨镜的陌生男子以送他们回家为由拐走。后来那男子将小男孩撇下,又载着冯某来到25多公里外的桦树山区,残忍将她强奸,怕她事后认出自己还用尖刀戳伤了她的双眼。被人发现时,女孩被歹徒绑在树上,满脸血迹。当地警方经过100多个小时的昼夜奋战,将犯罪嫌疑人徐岐抓获归案。

中国“警察学”的肇始者和鼻祖王大伟曾经有一首白话诗说:“较为平安三月三,四月五月往上蹿。夏季多发强奸案,冬季侵财到峰巅。”诗中的语锋之一不言而喻,便是夏季多发强奸案。通常人们都可以眼见为实地想象,还等不到盛夏的到来,如今时尚都市里的女孩们便早早换了衣装,瘦、露、透仿佛更能凸显她们迷人的女性特征。甚至幼小的孩子也逃不脱容易成为“狩猎”的对象。

说这些目的不在批判女性不自觉正中他人潜在的犯罪心理,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犯罪学上不能忽略的客观原因。再加上夏天皮肤感受性强,夜生活丰富外出游玩机会增多,睡觉时不关门窗等因素,人们容易遇见的夏季公敌——强奸便悄无声息地滋长起来。

在此,我们不因为贸然引出这两个不受欢迎字的话题而无端造势,只是想着把原本就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现象摆出来,大家一起剖析事实,总结经验,去伪存真,引导风向,通过现象透视案例背后的犯罪伦理和人身安全意识,用群体的力量和声音把这两个字的“爪牙”们踩在脚下。

人们通俗的印象中,强奸,是一个挺淫亵的词,一个挺刺激的词。

从犯罪学角度讲,肉体的强奸是指一个个体违背另一个个体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性施暴,它的发生往往意味着悲剧的同时发生。

因为涉及性尊严和生命的侵犯,它是毋庸置疑的社会非正义行为。女性因为性的专属性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弱小在这类犯罪行为中大多是受害者。每一次它的发生势必牵扯着一部分人一部分家庭的愤怒、破碎和伤残。尽管可以诉诸法律谋求保障人身的正当权益,但是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外在手段,无法真正平息受害者心灵的创伤。

现代强奸的案例花样繁多,一些重大的连环强奸案和恶性轮奸案最近几年在校园中愈来愈频繁地发生,很长一段时间,人们会惶恐不安地关注着此类事态的发展。且不说强奸给受害人造成多大的身体危害和心理创伤,充满愤怒和恐惧的噩梦般的回忆,事后的沮丧和追悔自责,还有可能因为自身道德意志的强大和许多外在压力产生厌世轻生的情绪,对受害者来说都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有些人为了抵抗暴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更多的人在默默地承受着强奸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偶尔有一个特殊的例子:一个女人的丈夫阳萎,婚后没有性生活。几年后,她在被人强奸的时候才体会到性的震撼,要求离婚。当然这是极其罕见的案例。

更多的时候,人们在道德和生命的拷问中思索着犯罪社会现象的发生渊源和规避的方法。毕竟,我们都还要继续生活,毕竟那不只是一场噩梦。面对强奸,已经不再沉默的大多数人群,你如何来看待和捍卫自己的生命尊严?

有几桩近些年发生的重大强奸案,我们且在记叙的回顾中,再度直面当

系列重大强奸案回忆录

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

2003年,33岁的四川达县农民杨传山,因为在两年内疯狂作案19宗,强奸女生15人被逮捕。这只是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警方坚信,由于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普遍存在的学校缓报瞒报现象,受害的女生可能还不止这个数。

这一校园系列强奸案的揭开有些偶然。

2002年11月8日下午,四川达县石桥中心学校原副校长孙权在高树乡至石桥镇的途中,遇见几名七八岁的小学女生。突然,孙权将自己的生殖器掏出裸露在外,小学女生吓得赶紧跑回家中,并将孙权所为告诉了各自父母。愤怒的家长随后将孙权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为了收集孙权“侮辱女生案”的证据,派出所民警走访了附近的石桥中心学校和高树中学。调查过程中,有女生反映同学刘静曾经遭受过强奸,于是,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系列强奸案就此揭开。

罪犯正是杨传山。

刘静曾是四川达县高树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从2002年9月26日凌晨2点那刻起,她的生活就被完全改变了。杨传山潜入该校某女生宿舍,先是对宿舍内6名女生逐一猥亵,随后,在手电筒的照射下,逐一看了所有女生的长相,最后选定刘静为奸淫对象。杨传山喝令一名女生与睡里床的刘静调换了位置,随后对刘静实施奸淫。半小时后,杨传山又将刘静抱到另一张床上,再次进行侮辱。

杨传山离开宿舍后,女生开始呼救,值班老师及校领导闻声赶来。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当时有关校领导及老师对刘静说了这么一段话:“不要告诉在外打工的父母,省得他们担心,更不能报案,以免自己名誉受损。”见刘静的裤子和床单上有被强奸后留下的血迹,老师还让其他女生帮忙洗了,并叮嘱在场所有女生:“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

此后差不多半年,只要天一黑,13岁的刘静便会用身子堵住房门,躲在家里不敢出去,哆嗦着哭喊“坏蛋来了”。

“校园色魔”杨传山被抓获后,交代了他长达两年的犯罪经历。

2001年4月,杨传山开始了他的首次犯罪。他选择的第一个作案目标是老家的九岭中学,不过,由于在扯女生裤子时将其惊醒,女生大叫,杨传山被吓跑了。

2001年11月6日,杨传山来到达县高溪中学,凌晨时分进入女生宿舍后,先是剪断电灯开关拉线,持刀威胁15岁的杨晶并实施奸淫,随后又潜入另一宿舍,对12岁的李娟实施强奸,这是杨传山强奸得逞的第一宗案件。

之后,杨传山不断地在一些乡村学校接连作案,他的得逞原因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乡村学校的女孩胆子小,没有反抗和自我保护意识。其实他自己的胆子也很小,有一次他在对一名女生实施奸淫时,有其他女生起床上厕所,他见状吓得提起裤子便跑。

在他得逞的所有案件中,没有一个女孩做出反抗。

33岁的杨传山父母已经双亡,两年前他从达县老家来到达州市区做“棒棒军”。来到城市以后,原本不懂男女之事的他被一些黄色录像迷住了,但是微薄的收入并不能满足他成天看黄色录像的愿望。

杨传山第一次去学校只是想偷点钱去看录像,但是当他用手电筒照着女生漂亮的脸蛋时,录像中脱衣服的场面就在他脑子里出现了,于是杨传山就难以控制地对女孩们猥亵起来。

事发之后,学校考虑到影响自己的声誉大多进行了隐瞒和缓报,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阻碍,也给杨传山提供了接力作案的契机,以致出现了最终疯狂作案19次、强奸女生15名这样触目惊心的数字。
22岁青年诱骗多名网友裸聊失身

只有22岁的内蒙古青年男子王某,利用网络聊天工具骗取网友的信任,继而通过视频裸聊的方式勾引对方,把镜头刻录成光盘,借此威胁对方和自己发生性关系。这个新时代的通讯作案伎俩屡试不爽,王某陶醉在这种轻而易举的“性”福之中,直至案发被捕……

警方提供的案件资料显示,2005年2月27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一位网名为“火焰”的女教师,检举一网名为“白开水”的青年男子公布其偷录的裸聊镜头相要挟,严重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

2005年2月9日,网名为“火焰”的女教师酒后回到家里与网友“白开水”聊天,“白开水”说了一番甜言蜜语获得了“火焰”的信任,然后用脱衣服视频的方式勾引,诱使“火焰”在家中裸体。“白开水”偷偷将此过程录下,并刻成光盘。

2月11日,“白开水”将光盘通过视频让“火焰”观看,给“火焰”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15日,“火焰”将“白开水”约到某酒店房间,要求“白开水”将视频资料删除,“白开水”以公布其录像资料相威胁,强迫“火焰”两次与其发生性关系。之后,“白开水”多次发短信骚扰“火焰”,并要求其在网络视频前表演各种下流动作,“火焰”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第二天,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侦破结果表明,这位只有22岁的青年人曾用同样的手段,多次与其他女人发生过不正当的性关系。在警方缴获的两张光盘中,他们发现有几十个视频文件,皆为裸聊女性的录像资料,王某还为每个文件起名分类保存。

究竟,王某是利用了网友什么样的心理得逞目的的呢?

原来,王某寻找的聊天对象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女性,她们大多在事业单位上班,工作很舒服,但是感情生活往往不和谐。王某于是利用了她们寻求宣泄、渴望被人爱的心理,先和她们聊家常拉近距离,观察她们夫妻关系是否和谐,如果是心理空虚和不满的女性,很快就能转到性的话题上。

人都是有虚荣心的,再加上网络造成的虚空真实感,她们听不得几句好话就把对方当成了心有灵犀的知音人,不自觉地就陷入了色魔设下的圈套。等到他们把裸聊光盘拿到面前威胁,对家庭名誉的恐惧使得她们一般都会顺从罪犯的无理要求。于是,后悔已经无从挽救这样的既成事实。

王某网络案件让很多社会人士震惊的同时,也让人深为诧异,如果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类似事情怎么能频频发生呢?

当今,“开心逍遥”、“蓬莱仙境”、“情迷百合”……大量利用互联网视频聊天等从事淫秽色情活动的网站在全国不断出现。人们也许不会想到,作为现代人之间传情达意的网络聊天工具,在为人际交往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各类犯罪提供了平台,成为犯罪分子要挟他人和非法敛财的手段。

对此,警方人员提醒那些对网络知识所知甚少而又充满好奇的中年女性和未成年女性,即使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也不要放松警惕,最好是保持清醒的头脑。此外,女性要多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和谐的人际交往圈,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禽兽教师强奸猥亵19名女学生

栗锋,吉林省通化市某乡小学的年轻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强奸猥亵了19名女生,其残暴行为可算得上是令人发指,丧心病狂,十恶不赦……

2003年7月29日,吉林省通化市桦树岭刑场,伴随着正义的枪声,一个罪恶的身躯仆倒在地。随后,场外响起了不绝于耳的鞭炮声。

被枪决的是原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某乡小学教师栗锋,这个年仅26岁的年轻教师在担任班主任4年时间里不间断地强奸、猥亵了19名不到14周岁的女学生,终于罪有应得遭受枪决。鸣放鞭炮的是19名受害女学生和其他学生的家长,他们以此来宣泄心中压抑许久的愤懑……

“妈妈:这是我写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后一封信了……妈妈,我快过生日了,在那天我想去死。妈妈,你为什么要生我,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受罪?我很讨厌这个世界,我讨厌所有的人,我恨死他了……7月7日,你的女儿小慧。”

这是栗锋的学生小慧(化名)于2002年生日前夕写给妈妈的信,可是,小慧的内心独白并没有引起父母的警惕,反而招致了妈妈的一顿责备,嫌其小小年纪说什么死呀活呀的。她们哪知道小慧遭受了怎样的肉体和精神的摧残。

受到摧残的,还有小冰(化名)、小馨(化名)等18个花一般的女孩。

2002年9月3日晚上,小冰的妈妈接到小馨父母打来的电话,说栗锋这个畜生把小馨她们一班孩子都给祸害了,小冰肯定也逃不过。当时已经是晚上10点多钟了,孩子已经睡觉了。小冰父母就没忍心叫醒孩子盘问。那个晚上真是难熬。小冰父母整整一宿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第二天一早起来就迫不及待地问孩子,孩子一边哭一边一个劲地说没有。可是结果是不会骗人的。到医院体检之后,小冰在所有孩子中受到的伤害最严重,诊断书上写着“患者阴道呈已婚型”。

这大概是天下为人父母者最难以接受的命运。所疼所爱者,唯孩子而已。

栗锋接手这个班级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把小冰作为侵犯的第一个目标。通常是在上课时,他利用各种借口把小冰单独叫出来,有时就在离教室几步之遥的水房里。小冰开始对水房充满了恐惧感,一听到栗锋命令似的召唤就吓得浑身瘫软。后来,这个可怜的孩子终于想到了解救自己的办法:死命地抓紧桌子腿,任栗锋如何叫唤也不撒手。气急败坏的栗锋开始利用各种机会刁难和体罚小冰。一次,小冰的妈妈发现孩子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就追问孩子是怎么回事,小冰委屈地说:“妈妈,有一道数学题,我明明做对了,老师偏偏说我做的不对。”

小冰妈妈不解地问:“那他打你干什么?”小冰睁着恐惧的大眼睛回答说:“他非得拽我到水房去做题!我不去,他就打我。”

这样的悲剧在小冰这班孩子毕业(或许说成“逃离”更为合适)之前的四年时间里,不断地重复上演着,只是地点有所变换,被侵害的女孩有所不同而已。甚至在课堂上,栗锋竟敢勒令全班学生不准回头,自己带着某个女生坐到教室的最后一排,用邪恶的双手无耻地猥亵着幼小的肉体和心灵。

栗锋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地行暴,和这个学校的管理也有很大的关系。小冰的妈妈在向学校反映孩子屡遭挨打时,校长李丽振振有词地为栗锋开解。所以,即使栗锋“祸害女学生”的罪行被揭露以后,栗锋仅仅是被区教育局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并对状告的几个家庭赔偿了7000元“私了”。

后来,19个孩子中有13个受害者的父母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经新华社记者进一步报道,引起了吉林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栗锋出逃不久,最终因为强奸、猥亵儿童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栗锋立即被拉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罪犯被处决了,学校被谴责了,民心被安慰了。可是,那19个被阴影覆盖的孩子,还有什么能够换回她们天真烂漫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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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翔的小米 于 2010-4-17 09:52 编辑

系列重大强奸案反思录

上述案件皆是在当地甚至全国引起重大社会反响的恶性强奸事件。我们在看到罪犯伏法受诛之后,禁不住仔细回想,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原本能够避免、为情理法所不能容忍的道德败行?案件的背后,罪犯和受害者,乃至良心震惊的旁观者,他们在强奸现象中各自上演着怎样的性格角色?

强奸者:性的诱惑大于一切

强奸案的花样非常繁多,抢窃强奸案,变态强奸案,恶性轮奸案,暴力性虐案,归之一点,它都是出于一种非正常的心性,通过暴力手段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

《纽约邮报》曾经报道过,有一名十二岁的爱滋病男孩出于报复心理,企图以性的方式侵犯其他年幼儿童,将爱滋病散播开来。他至少强暴了五名幼童,其中一名受害者是年仅三岁的女童。他亲口告诉警探:“我得了爱滋病,我也要所有人都染上这种病。”

这是比较特别的个例。更多情况下,强奸是个体出于一种非理性非情感的焦虑状态,通过暴力和性的方式向强奸对象释放出来,当他(她)有足够的意志力把这种欲念付诸行动的时候,强奸的性质便产生了。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强奸者有如下几种心理和社会特性:

1. 早期生活对母亲的喜爱超过对父亲的喜爱,家庭破碎或青春期的性接触多。

2. 有强烈的虐待妄想。

3. 四分之一是己婚者,但其性对象较少达到性高潮。

4. 很多有各种犯罪或其他有伤风化的犯罪记录(如暴露狂或窥阴癖)。

强奸者的心理类型相对就有这样几种类型:

1.虐待狂,这些人常有暴力倾向和习惯性的敌意。

2. 无道德的“自我为中心主义者”。

3. 酗酒者,由于酒醉后的妄想引发的狂乱。

4. 突发者,平常循规蹈矩,由于生活或事业的挫折而导致。

5. 人格分裂的心理变态者,一种没有原因的强暴。

根据强奸行为中的敌意和控制情况,强奸可以分成三类:

1. 震怒型强奸者:其强奸行为是一种表达并发泄个人愤怒的工具。强奸时间通常发生在案犯沮丧、冲突或激奋的事件之后。

2. 权力型强奸者:他的目标是征服,强奸使他重拾个人的安全感,保持男人的感觉。

3. 虐待型强奸者:性满足和暴力揉和在一起,用造成对方痛苦的方式寻找自我的兴奋和刺激,在无端地贬损、虐待及咒骂中获得满足。这是心理不正常的粗野表现。

由上分析,强奸的实质就是一个或者一些情感脆弱或者心理不平衡的人。在心理功能失常的情况下,无法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紧张、压力和要求时进行的一种自暴自弃、不顾死活的暴力行为。

强奸既是法律上的犯罪,又是道德上的犯罪。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犯罪前提和心理因素,强奸者必须为其犯罪行为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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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翔的小米 于 2010-4-17 09:54 编辑

受害者:谁说我不在乎

结合最近几年的强奸案件来看,校园尤其是中小学校园成了大型强奸案频频发生的温床,还有利用网络方式俘获人的性爱渴求的也不在少数。对于那些心理尚未成熟,性教育接受很少的学生来说,遭强暴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即使是有了家庭的已婚成年人士,被强奸之后依然会面对着自身道德的束缚和肉体的创伤。

对于他们而言,那都是噩梦般的记忆。

所幸的是,当今时代人们的民主自由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受害者在遭受侵犯之后把强奸者告上法庭。但是对于那些还没有浮出水面的案件和更多出于名声的考虑隐忍着痛苦不肯说出来的受害者来说,心理的阴影何时才能够解除啊?

许多强奸案件告破以后,执法者并不觉得轻松。接下来的调查取证过程中,干警们经常出乎意料地发现,很多受害女性态度冷漠,有的避而不见,有的躲躲闪闪,有的干脆矢口否认……

这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从中国传统历史的角度来看,女性在伦理纲常的夹缝里是没有性自主权的。在明清时代,“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程朱理学观点,在不可思议的训导中毒害着妇女们的贞节观和生命观。

比如,一个女性,有个男子动了她的手臂,她愤然斩掉手臂,因为手臂一经男子碰撞,就相当于已经被污染得肮脏不堪,失去了贞操;还有一个女性,因为偶尔看到邻居男子赤裸着身子,她顿感失去了贞操,就自杀保住名节;还有一个寡妇,因为别人给她提亲,她认为她的贞操受到玷污,就上吊自杀……这些人都是受到明清官府颁发的贞节牌坊荆表的节妇,在正史《明史》和《清史稿》中都有相关的记载。

现代的很多女性多多少少还沿袭着一定程度的贞节观念,如果不幸遭到了强暴,打落牙齿往肚里咽的行为不在少数,还有一部分性情刚烈的女子在施暴过程中选择誓死抵抗,以维护自己的性尊严。

社会无法苛求女性在强奸过程中或者既成事实以后,做出如何如何的举动。每个人的心理特点和当时的情景都不一样,对于她们而言,被强奸的事实已经是永远洗不掉的,就像初夜永远不会再来。强奸带来的伤害将会永远留在伤痛的记忆里。

最重要的是,事发之后如何摆脱阴影继续过正常的生活。挽回尊严的唯一方法,就是让侵犯你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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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旁观者:“护贞派”与“保命派”之争

我们不是没有人性的强奸者,我们不是苦不堪言的受害者,但是作为一名对强奸恶行抱着深恶痛绝的愤慨和对受害者抱着深切同情的旁观者来说,“旁观者清”的言论或许对于社会舆论和道德风尚的强化以及现代文明的进程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对于强奸者的批判和痛恨是全民一致的维护正义的行为,存在分歧的是,我们如何来看待受害者在案发过程中的反抗抑或顺从,事情发生之后,她们又该采取什么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被尊称“中国民间性家教第一人”的林艺曾经在文章《当我们遭遇强奸》时说,在不涉及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一定要拼死抵抗、绝不妥协。而著名女作家陈岚化身“深海水妖”在论坛发帖《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宣扬“保命论”引起网友的激烈争论。

且看网友们是如何来发表观点的:

IP:221.232.144

我就是女生,要是碰到这样的事情当然会反抗,凭什么人家侵犯你你还无动于衷,凭什么让别人碰你的身体,就算明知不是对手也会反抗,这是我的态度。但是,作家说的什么男人的看法,什么传统观念根本没关系,自己不愿反抗就算了,不值得到处宣扬你的观点。

IP:219.133.77

文明社会始终伴随着法律、监狱、法庭、警察体系的发展而发展,人必须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活动范围来行动,超越戒条就会有牢狱和杀身之灾。人类同野兽的另一个区别就是法律面前人人要遵守。

IP:58.61.65

生命诚可贵,但软弱带来的代价会更大。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一些人想通过更原始的冲动带来愉悦的快感,用生命去抵抗是值得的,告诫这些人我们是不屈的。女作家说生命是第一位的,但谁又不是呢,面对陌生人你真的那么从容吗,打死我都不相信。你的发言会带来犯罪率上升,从你内心来说你高兴得起来吗?

IP:61.189.154

面对这样震撼人心的问题,我实际上已无所适从。陈岚的观点细想值得支持,我是一个非常珍视生命的人:贞洁纯可贵,生命价更高。死对真正该死的人有什么用呢?但我很痛苦,为遭受暴行的弱女子,为可怜的社会现实。我在想,谁能说这样的暴行有一天不会降临在亲朋好友或者自己心爱的人身上?只能诅咒世界上所有的“禽兽”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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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启示:防患于未然

著名律师金占良曾发表观点说,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比如专家讲课、典型案例分析、普及预防性侵犯知识等,从而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减少伤害女性的犯罪发生。

鉴于当前的强奸犯罪特性,学校和学生很容易成为恶性强奸中的弱势对象,那么这就需要学校和家长方面从中做一些管理和教育的措施。

学校方面,学校负责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措施,增强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责任心,在全国教育系统逐渐意识到儿童和青少年性教育的重要性的普遍趋势下,可以加强对学生的性知识引导。尤其是比较偏远的乡村中小学,特别需要注意一下相关的细节。即使不幸有这样的案件发生了,学校应积极报案,配合公安部门的立案和调查,将事态的恶性发展和孩子的受伤程度降至最小的限度。

家长方面,家长在关心孩子学习的同时,也应多和孩子进行心理的沟通交流。不妨多对孩子灌输一些安全意识和警惕心理,在遇到强奸、抢劫等不良事件的时候,不至于惊慌失措到丧失理智。如果遭遇相关的伤害,家长应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判断思维,对孩子身心的恢复和以后的生活而言这都是必须的。

受害者方面,不管是孩子还是容易遭受暴行的女性,在生活中和学习中,都不要放弃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和维护。不幸,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可以避免的。一般来说,女性在清醒的情况下只要狠下心来反抗,一般的强奸行为都是可以被破解的。如果对方实在凶残成性,那“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求保命的暂时顺从也是可以理解的。更多的时候,作为一个旁观女性来说,提高自己对陌生人的警惕心理,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升自己的精神内涵,这将有助于自己在任何时候降低被侵犯的可能性。

社会方面,不管是保命论还是屈辱观,不管是性尊严还是生命权,人们必须达成对强奸案件的正视、对强奸者的鄙视,对社会公共道德和自身保护意识的重视的共识,才能有效抵御强奸现象的过分蔓延。对受害者冠以的上升到伦理和人性高度的各种“帽子”也不宜高调炒作,平心静气地给她们一个正常自然的呼吸空间才是人性之道。

孟子在几千年之前论道:“食色,性也。”我们既有的伦理文化在一个正常的尺度内赞赏性行为阴阳和合的自然美,由此而不能容忍性侵犯对受害者和人类性自主的无道德冲击。

面对强奸,大多数的良民你还沉默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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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4-17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少一些批判,多一些拯救

莫邪

自有“强奸”一词始,我们听惯了批判,批判懦弱的受害者不以死保贞,批判麻木的旁观者不挺身而出;当然也批判灭绝人性的施暴者。而自网络盛行起,举国大骂某人某事或两个派系举国对骂更是成为一种潮流。而冷静下来想一想,我们是否批判的太多,拯救的少?

何谓拯救?笔者认为,就“强奸”这码事,可分为三个阶段:强奸前,强奸中,强奸后;三类人群:受害者、施暴者、社会人;两种方式:自我拯救、社会拯救。

第一阶段:强奸前。说白了,就是防患于未然。目标受害者,多为柔弱女性,如果对自己进行情感与肉体上的保护,加强防范意识,不独自走黑路,不随便吃陌生人的食物,不随便接受异性的非礼邀约……。而潜在施暴者,应该积极调整自己的心态,用很多合法、健康的手段排解自己的欲望,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以上是为自我拯救。社会人,包括前两类人群的家人也包括旁观者以及其他人,应多一分社会责任,多一分人道主义,倡导真善美,贬抑假丑恶,社会潮流的形成,有赖于全体社会人。举一个简单例子,目前很多色情的、暴力的影视、文学作品的流行,制作人、制造商在牟利的同时,难道从未想过拯救自我的良心,拯救社会的和谐吗?是之为社会拯救。

第二阶段:强奸中。受害人在遭遇暴力性侵犯时,该怎么做?其实,这就要提到前段时间在网上对骂的两大人群:保命派和护贞派。笔者认为,单一的教条主义的执行其中任一理论都是不合适的。达县校园强奸案的罪犯杨传山就说:“乡村学校的女孩胆子小,吓吓就怕了,而市区的女孩胆子大,我不敢的。”可见,在己方人多或者有抗争余地时,懦弱保命只是对暴行的纵容,对自己生命与灵魂的双重不负责任。而另一种情况,如果处于人单势孤、地形条件不熟悉、暴徒极端凶残时,人力不行用智力,将对自己的伤害降低到最小,则不失为一种非常明智的做法。而此时社会人能够做的,是立即见义勇为,立即拯救,而不是麻木围观或瞻前顾后,当见义勇为形成一种社会风气的时候,施暴者大多都会闻风丧胆。

第三阶段:强奸后。假若悲剧已经发生,此时受害者要做的是立即收集证据与资料,将施暴者告上法庭,这既是第二重贞操的自我拯救,更是对千万个潜在受害者的社会拯救,此时哭泣与自杀是懦者行径,隐忍吞声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而社会此时既不是漫骂和鄙弃所谓的失贞女子,更不是如一些受害学生的学校、教育部门那样,出于种种个人利益隐瞒犯罪事实、甚至威胁受害者,充当施暴者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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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11: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反抗是种纵容——

不过没有明白为什么发这个贴。。。莫非学校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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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11: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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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7 14: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照例上了天涯杂谈,这才明白楼主为什么发这个帖子了。。
中-央民-族大学三天三个女生惨遭毒手。。。。。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865493.shtml
还是那句话,严惩,不要纵容。——再次BS下ZF和领导们对消息的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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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00: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楼主I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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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8 19:5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遗余力地推广普及代理上网方式,让所有发帖人无迹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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