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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我眼中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和屈茂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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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4 20: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眼中的湖南大学法学院和屈茂辉教授


前几天上“望麓自卑”BBS,猛见《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的标题,做为湖大法学院的一员,我当然不会不关心一下作者哭泣的前因后果。
   读完,有几句话如哽在喉,非得一吐为快。我先声明,我只是湖大法学院的普通一员,我只是想就事论事的谈一些个人所见所闻所感,如有偏颇之处,还请大家谅解。
   
    一,《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中所提及的招生一事,我是局外人,不明了内情,在此不好妄加评价。我想提几点个人疑问:
   其一,作者提供的所谓的“内幕”细节未免也太细了,给人感觉就象有一个事先写好的剧本一样。正是因为太细了,太精雕细凿了,所以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其二,文中的有些言词带有明显的敌意和攻击倾向。对法学院屈教授的攻击简直是肆无忌惮。我国宪法规定和保障了公民的批评的权利和建议的权利,但从来没有规定过诬蔑和诽谤的权利。(@@有感而发一句:版主啊,我们的确需要公开、公平、公正的言论自由,当有人冒用此自由之名给他人的权利带来损害时,我们最最需要的就是版主你的权威了!)
   其三,作者提及了法学院的四位领导,独独非难屈教授,并且用大量的篇幅来“证明”之,如此做法无法不让人心存疑惑。从常识上来看,屈教授作为副院长,无论从那个角度上来说都不可能象文中描述的那样只手遮天。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有违规现象,法学院高层都难脱干系。
   基于以上几点,我对文章作者的身份、发文的动机、如此做法的最终目的,产生强烈的质疑。
   我想说,就算法学院确有一些违规行为,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提出合理的怀疑,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作者的做法让人心生悲哀。我不想将作者泼向屈教授的污水再以同样方式泼回,我只想说一句:“如此做法,未免也太不厚道了!”
  
  二,湖大法学院自2000年合并以来,其发展速度非常之快,各分支专业学科建设屡有突破,在读研究生数目也大幅增加,加之新的法学大楼落成,法学院高层领导扎扎实实做了不少实事,05年又大力引进一批名校博士,法学院的学术讲座质量之高、参与人数之多成为湖南大学一道无法不吸引人眼球的风景... ... 湖南大学法学院前景一片看好,这些都是大家看得到,听得见的事实。但让每一个湖大法学院人感到痛心的是,04年湖大法学院本该申报博士点成功的,但因为湖南地区几家大学的法学院心怀不平,从中起了一些非促进性的作用,最终导致湖大法学院申博功亏一篑。此事一直让湖大法学人感慨: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05年,湖大法学人满怀信心和干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落实每一项申报博士点工作,去实现本该去年就实现的目标。此时,网上爆出《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这样的文章,其轰动效果和NBA的麦克尔·乔丹选择乒乓球世锦赛,宣布第三次复出的轰动效果齐鼓相当!(如果二者都是事实的话。)我不得不再次对作者的身份和动机表示质疑。
  
   三,《湖》文作者对屈教授尖刻的攻击和挖苦,让每一个湖大法学人都感到气愤。我在此并不想大唱屈教授的赞歌,也不想从网上复制过来大段大段屈教授的学术成果列表和溢美之辞。我在此只想实事求是的告诉大家几个我亲眼所见和亲耳所闻的事实:
   1,屈教授对自己的研究生弟子论文质量极为重视。常常听到他的学生愁眉苦脸的说,“我都改了好几次了,屈老师还是要我再把那个几个注释的格式搞规范。”
   2,在他的手提电脑的屏幕保护程序中,写的是这几个字:“做一点真学问,育几名栋梁才。”
   3,屈教授的博士论文写的是物权公示制度,为了写好这篇文章,屈教授参考过的书籍和文章在他办公的地方堆了有二叠,每一叠有一个人那么高。
   4,04年年底,屈教授因事务繁多导致心律失常,入住湘雅医院近半个月。
   ...... ......

最后,我要说,我相信“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我更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一个实话实说的湖大法学人
发表于 2005-8-4 21: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前面说〈〈湖大,我为你哭泣!〉〉太细了,太精雕细凿了,所以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你又在后面写到屈教授如何的认真、敬业,甚至他的电脑上屏幕保护程序写的字都一清二楚,那你的话又是不是更不真实呢?


你说“屈教授对自己的研究生弟子论文质量极为重视。常常听到他的学生愁眉苦脸的说,“我都改了好几次了,屈老师还是要我再把那个几个注释的格式搞规范。”,做为法学院一员,我也写过论文,我也看过别人写论文,据我所知,法学院80%的老师都不对论文的质量和内容提出看法,大多只是指出文字标点符号错误等,这并不是屈教授的专利!这样做也不是什么骄傲。


你说“文中的有些言词带有明显的敌意和攻击倾向。对法学院屈教授的攻击简直是肆无忌惮。我国宪法规定和保障了公民的批评的权利和建议的权利,但从来没有规定过诬蔑和诽谤的权利。(@@有感而发一句:版主啊,我们的确需要公开、公平、公正的言论自由,当有人冒用此自由之名给他人的权利带来损害时,我们最最需要的就是版主你的权威了!)”。但是不是诽谤,是不是污蔑,不是一个人说了就能定论的,这需要多方观点的博弈,需要受众自己的理性思考和选择,你现在出来讲了自己的看法,那我们是欢迎的,但你动辄攻击人家在污蔑诽谤,那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你说“网上爆出《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这样的文章,其轰动效果和NBA的麦克尔·乔丹选择乒乓球世锦赛,宣布第三次复出的轰动效果齐鼓相当!”,呵呵,我倒是希望望麓自卑能有那么大的影响力,我们说空穴不来风,无风无起浪,有了各种各样不利的传闻,首先想的是不是自身的原因,动不动就想到有人攻击和污蔑,本身就是一种不健康的心态。

而且通观你整篇文章,完全是避实就虚,对招生的事和院长书记受处分的事情闭口不谈,而大谈法学院如何如何好,大谈屈教授如何如何好,我倒要怀疑你写这篇文章的动机了。也欢迎你公布你自己的身份!
发表于 2005-8-4 23: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篇编造出来污蔑法学院的事情闹大了,无中生有什么都有胆量捏造
那种言辞毁坏声誉是可以判刑的,有先例了,等着被查出来吧
发表于 2005-8-5 15: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着大家的继续讨论。。
发表于 2005-8-6 17: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不评论。
发表于 2005-8-7 18: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原文有造谣、至少是哗众取宠之嫌,而且,研究生招生早已尘埃落定,如果要揭所谓的黑幕,在5月份录取名单出来的时候就可以大做文章了,何必到了7月份再来?原因无它,只是因为8月份博士点评选结果就要出炉了。联想到湖大法学院上次申博就是因为场外因素的干扰而功亏一篑,这样的文章突然出现,就更加值得怀疑其用心了。因此,请湖大的同学们保持警惕

但是,并不是说湖大法学院就没有值得批评之处了,有,而且还非常多。屈老师的教学和科研都还不错,希望能够继续保持低调。学术圈子里,一切凭学术说话,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其他学校再怎么攻击也不过蚍蜉撼树而已
发表于 2005-8-7 18: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申博能成功吗?
发表于 2005-8-7 20: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 湖大法学申博 成功
发表于 2005-8-7 20: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湖大法学院,我为你哭泣》这个标题,我以为一定是一声茂并色之散文,谁想到看罢正文居然是。。。,我对此事不甚清楚,所以暂无话要说。但是,我个人认为屈茂辉教授绝对不是文章描写中的那个样子,屈教授人格高尚、为人谦虚谨慎,全部心思都花费在教与学之上,实是学者、老师、为人之典范,岂能容此类小人玷污了名声!!!
发表于 2005-8-7 22: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祝湖大法学院申博成功
发表于 2005-8-8 15: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Re:我眼中的屈茂辉教授

呵呵,第一次碰见屈院长的时候,他提着个热水瓶,急步走过去。后来才知道,那就是屈院长,我的真实感觉是,屈老师为人还是蛮谦虚和真诚的………………
发表于 2005-8-8 23: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我不清楚,我不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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